F274A1005-6432(2012)48-0057-05
1西方经济学效用理论的发展概况述评
西方主流经济学效用理论的发展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基数效用论、序数效用论和显示偏好理论。效用理论的发展一直很受人们的关注,这不仅仅是因为上述三种理论之间的分歧和争论,作为西方主流经济学两大支柱(效用理论和厂商理论)之一的效用理论从产生至今,无论是哪个分支的进展都不能令人满意,而且有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一般而言,检验一种经济理论科学与否要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是该理论本身的逻辑自冶性,第二是理论的可检验性和可验证性;而效用理论在这两个方面的表现都不能令人信服。
在马歇尔(Marshall,1890)把边际效用递减和消费者均衡的思想作为需求定律的基础后,基数效用论就此止步不前,难有作为,在随后的几十年间,虽然有为数众多的经济学家都涉足了这个领域,但他们的理论似乎都只是对杰文斯(Jevons,1871)等人理论的一种重复,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在马歇尔的需求曲线遇到所谓的“吉芬难题”之后,对于其是否应当被看做是经济学的一条公理,引起了众多经济学家的争论,这个争论至今未有定论。基数效用论从其产生之初就面临的效用度量和效用的人际间比较的问题也一直悬而未决,而这两个问题恰恰是阻碍基数效用论应用于现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社会选择理论的两大障碍。
今天,虽然“无差异分析”和“显示偏好理论”已经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有关效用和消费者行为的标准理论,但序数效用论同样是不完美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和经济思想史学家本·塞利格曼(Ben Seligman,1962)曾经提到他对这个理论的怀疑:“的确,无差异曲线是不是真的能够从消费者的实际行为中提炼出来,是大有疑问的。整个理论由理论家通过内省得出的假设开始……但是这些基础性的假设很少得到经验数据的支持。”同时,他对这一理论的适用范围也提出了质疑:“然而,很明显的一点是,不是所有的消费品都符合希克斯的分析。消费者的开支就算有很大的可变性,但至少有很大一部分在短期内是固定的。住房、燃料、照明、器材、冰箱、保险、税收和交通等方面的开支很少变动,但它们往往占据了家庭支出的40%~50%……除了这些准自动的消费支出,还有许多支出与习惯有关,那么现实中还剩下多少支出可以用无差异曲线来分析呢?最基本的事实似乎是,时刻在计算的消费者是很少见的,更多的人依从习惯行事,无力也不愿意去计算偏好,因此根本就不符合希克斯的模型。”另外,对于序数效用论是否真正摆脱了效用的可度量这个假设前提,同样存在极大的争议,正如叶航教授所言:“从西方经济学效用理论的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序数效用论’和‘显示偏好理论’是在否定‘基数效用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形式上看,这种否定确实避免了‘效用可以被直接计量’这一令人困惑和尴尬的假设;但从内容上看,这种否定的有效性却非常值得怀疑。”
萨缪尔森(Samuelson,1938)的显示偏好理论认为,消费者的市场行为可以用偏好来解释,而反过来消费者的偏好只能用行为来界定。关于这一点,被以后越来越多的学者指责存在循环论证的错误。“显示偏好理论”的假设暗示,消费者在自己的内心状态得到描述之前就能够作出确定的选择,对于这个假设同样很值得推敲。度量或者估量,就和概念、分类、因果分析一样,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基本工具和方法,是人类本身所具有的一项基本的技能,“显示偏好理论”显然是在无视人类这种基本技能的同时,赋予了他们一种可在毫无依据的情况下就可作出明确判断的,而且是具有相当稳定性的特殊技能,它似乎不需要任何心理或思维上的基础,我们不知道在哪个学科领域曾经证明人类的确具有这样一项特别的技能。
效用理论在解释人类行为方面,其表现更是难以让人折服。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所讲的一件事就颇具代表性:“一九五○年,史德拉(G.J.Stigler,1911—1991)发表了题为《功用理论的发展》的长文,追溯百多年来功用理论的思想史,学究天人,文采斐然。在结论中史氏忍不住破口大骂:他认为经济学者不热衷于理论的验证,以致众多高手在功用理论上的刻苦耕耘,获得的对人类行为解释的贡献,微不足道!”(《经济解释》第一卷 第四章:功用的理念);他又说道:“抽象的空中楼阁,往往是理论的出发点,但为了验证,我们要推展到可以观察到的现象或行为那方面去……经济学的真正用途是解释行为,每一步都应该是为了要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义而行的……功用分析(指序数效用论)推不出需求定律,而需求定律是不需要有‘功用’的理念的”(《经济解释》第一卷 第五章:需求定律)。
效用理论虽然受到不少学者的责难,但作为基数效用论的核心——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本身却没有因此而受到冷落,直到今天,仍然有不少学者尝试对它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
2基数效用论在逻辑自冶上的漏洞和缺陷
今天,在人们对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和消费者均衡的条件(后面称为 “等边际规律”)的讨论中,有一个逻辑上非常模糊的地方。我们知道,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限制条件,那就是它是针对一个单次消费行为而言的,也就是说它只适用于发生在一个理论的时点上的连续消费行为,而分散在一个给定的时间段内的重复消费是不适用这个规律的,这是今天我们对这个规律的一个基本的认识。关于这一点马歇尔、杰文斯、威塞尔(Wieser)对此都有过专门的强调。斯坦利 ·L.布鲁(Stanley L.Brue,2000)在《经济思想史》一书中,谈到马歇尔给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所引入的两个限制条件,其中第一个限制条件是:“他指出他考虑的是时间中的某一个瞬间,这一瞬间的时间间隔很短而不必考虑某一特定个人的特征与体验的任何变化。”同样,本·塞利格曼(Ben Seligman,1962)在《现代经济学主要流派》一书中,谈到杰文斯对这个规律的一个观点:“然而在
杰文斯看来……效用递减只会发生在某一个时点上,是消费行为的一个瞬时快照,它不适用于在给定时间段内重复消费的情况。在后面情况下,应该是不存在餍足的问题,分散在离散的时点上被重复消费的商品单位也不存在效用递减的问题。”等边际规律是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基础上推导出来的,等边际规律所考察的是各个彼此孤立的单次消费行为,虽然它并不要求这些单次的消费都发生在同一个理论的时点上,或者说它完全可以针对一个时间段来应用,但是按照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要求,每个单次消费却必须发生在一个理论的时点上,威塞尔曾明确指出:消费者每天消费的食物数量基本上差不多,但是一天中只是在某一个时点,才能用最后一口食物的效果来衡量满足度。对等边际规律的这一限制显然被今天大多数的研究者忽略了,在关于这个规律的陈述当中,根本没有涉及这一限制条件,好像这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问题,比如,在“当花费在任何一种物品上的最后一元所得到的边际效用正好等于花费在其他任何一种物品上的最后一元所得到的边际效用”这句话中,“最后一元”指的是花在某种商品的某个单次消费的最后一元呢?还是指花在某个时间段内该种商品消费总量的最后一元?显然,根据前面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限制条件,这里指的是前者;也就是说,等边际规律仅仅是约束了这个时间段内每个相互独立的单次消费的商品数量,如果考察的是一个人在该个时间段内对一种商品总的消费数量,它就失去了对消费行为的约束,因为一个时间段内某种商品的总消费数量除了和每个单次消费的数量有关外,还与消费的次数有关。我们知道,在马歇尔的需求曲线中(个人需求曲线),“需求量”(或者说“意图交易量”)总是针对未来的某个时间段而言的,无论是“暂时的”、“短期的”还是“长期的”需求;而在当代流行的经济学教科书中,比如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Samuelson,Nordhaus,1985)的《经济学》中,就是用等边际规律来解释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的。自然等边际规律仅仅是约束了一个时间段内相互独立的各个单次消费的商品数量,那等边际规律怎么能用于解释需求定律呢?比如说,一种商品的价格下降使最后一元该商品的边际效用增大,从而使消费量上升,但这里所指的仅仅是每个单次消费的商品数量上升,而对于该段时间内该商品的总的消费数量是否上升,等边际规律是无法回答的,因为我们不能随意假设在该段时间内消费的次数是一定的。仅仅单从这一点看,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就推导不出需求定律。如何处理这种逻辑上的困境?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因为,对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如果我们的考察是针对一个时间段的话,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由一个时间点转化为一个时间段,绝对不是简单地将各个分散的单次消费放在该时间段内进行彼此孤立的分析那么简单,这里存在一个合成谬误的问题:如果针对一个时间段的话,一个人完全有可能针对同一种商品产生新的需求,新的需求的产生和满足会对这个人的预算支出的分配产生影响,同样会对商品消费的数量产生影响;有许多人类的需求,其存在本身就必须以一个时间段为前提条件,有的商品的效用的实现,也必须经历一定的时间段。比如,一个人对一种食品的某种营养的需求、对服装风格的变化的需求、病人为治愈疾病而对药品的需求等。举一个具体的例子,一个人对一个月之内吃多少次牛肉有要求吗?有,如果他是一个很讲究营养健康的人(他食用牛肉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对口味和饥饱感的需求),他不但对一次吃多少牛肉有要求,同样对一个月内吃多少次才能达到最佳营养状况也是有明确要求的。这种新的需求的产生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呢?结果是,随着一个人对牛肉这种食品预算支出的增长,他不仅仅会提高每个单次消费的数量,而且会增加一个月内或者一年内消费牛肉的次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能随便假设某种商品消费的次数一定的原因之所在。可能有人会说,我们对饥饱感的满足不是固定在一日三餐吗?我们之所以固定一日三餐,是由于增加一次就餐会付出很大的非货币成本,增加就餐次数是不划算的,这里不对这个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探讨。由此可见,如果仅仅是对分散于一个时间段内的每个单次消费行为进行彼此孤立的研究的话,将会有许多人类的需求和影响人类行为选择的因素因得不到应有的考察而被遗漏,那么由前面两个规律得出的分析结论也就有了很大的片面性,也正是这个问题限制了基数效用论对经验事实的解释能力。
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推不出需求定律,如何解决这种理论逻辑上的困境,究竟是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适用范围本身就有很大的局限性呢,还是我们对这个规律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3对两个规律限制条件的修改和扩展
笔者和江春先在《边际效应递减规律的再发现》一文中将时间维度纳入了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考察的范围,证明在某个时间段内,随着一个人消费某种商品总量的增加,虽然他对该种商品的单次消费量和消费次数都会随之增大,但在这种情况下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仍然是成立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完全适用于分散在一个时间段内离散时点上的重复消费行为;也就是说,对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限制条件完全可以由一个理论上的时点扩展到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内随着某种商品消费总量的增加,单位货币商品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基于对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这种新的认识,可以推导出对等边际规律的新的表述:在某个期间内(时间段),当花费在任何一种物品总量上的最后一元所得到的边际效用正好等于花费在其他任何一种物品总量上的最后一元所得到的边际效用的时候,该消费者将达到消费者均衡。这样,等边际规律就对整个期间内每种商品总的消费数量有了一个约束。
如果我们对上述新的认识进行严谨而周密的审视的话,发现在这种开创性的认识的背后其实隐含着这样的假设:
整体理性经济人假设:是指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他不仅仅只是关心眼前的、“短期”的和局部性的利益,而且对将来的、“长期”的、全局性的利益同样关注,在他的心目中将来的、“长期”的、全局性的利益和眼前的、“短期”的、局部性的利益同等重要,他将针对整个预算期间(把预算期间作为
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来看待),根据自己预算支出的货币总量,对该期间内的各项消费活动进行整体的、完全理性的和合理的计划和安排,从而使整个预算期间的总效用最大化。
再进一步作下面的假设:
部分可预期假设:在某一个时间点,一个人将把将来的一个时期(预算期间)内的环境、偏好和其他任何情况及其它们的变化的一部分看做是完全可预期的,因此,他可以在整个预算期间的视野下,根据预算支出的货币总量和各种商品的价格,对各种商品的消费进行有效的合理的计划和安排,从而实现整个预算期间的效用最大化;而不可预期的部分,他将用储蓄或借贷的方式来应对。部分可预期假设表明,眼前的每次消费决策都不会因为未来情况的不可预知而受到影响,也就是说,他完全可以在一个时间点上对整个预算期间的各种消费进行完整的计划而不会使当前的消费出现不确定或者偏差。
通过上面的假设,我们就可以对一个人在某一时间点上针对他将来的某个预算期间的消费计划进行考察;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等边际规律实际上就成为一个消费计划的约束规律,而不是一个消费行为的约束规律。一个人的消费计划,将严格地按照等边际规律的约束来进行;不过,如果他以后的实际购买和消费行为能够按他的消费计划进行安排实施的话,也就等于对他在整个预算期间的实际购买和消费行为进行了约束。
因为现在等边际规律对一个人针对他将来的某个预算期间计划消费某种商品的总量有了约束,所以用等边际规律来解释需求定律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而且我们看到,需求定律中的“意图交易量”实质上指的是某一时间点一个人在现行收入和价格约束下针对将来某个预算期间的计划消费量。
有一点要补充说明一下,上面用“预算支出”代替了“收入”这一名词,因为 “收入”这一提法需要增加一个不切合实际的假设,即人们将把收入全部用于消费,既不存在储蓄的情况也不存在借贷的情况;再者,对消费行为进行约束的直接因素是预算的支出,而不是收入。
4消费者均衡的实证含义
笔者和江春先在《耐用消费品的消费者均衡研究》一文中,探讨了一种商品的质量对消费者均衡的影响。如果我们把商品的质量这个因素也纳入考察的范围,那么,基于对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这种崭新的认识,可以推导出消费者均衡的实证含义:一个人总是针对他的某个预算期间,将计划支出的货币总量在他所要消费的商品种类、商品质量、消费次数或间隔频次、单次消费的数量之间作出合理的均衡和安排(而不是随意的),以达到一种最优的配置和选择,从而使他在整个预算期间的总效用达到最大化。
从消费者均衡的实证含义可以看出,等边际规律对消息计划约束的效应体现在:有一种促使各方面的安排趋于稳定的内在力量,除非有某种诱因的出现打破这种均衡,而这种稳定性正是消费习惯形成的基础所在。完全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等边际规律的约束,消费习惯就不可能形成,人类的消费行为将存在极大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当然,每个人都不可能每时每刻进行效用的“测量”和“计算”,他常常是通过学习和消费经验的不断积累而形成消费习惯,消费习惯形成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地向均衡过渡的过程;习惯一旦形成,他就完全可以按照习惯而行事,而习惯的打破,总是有原因的,这种诱因就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①环境或偏好的变化,引起了需求的种类或某种需求的强度的变化;②新增某种商品的消费或者停止消费某种商品;③所消费的某种商品的质量或质量等级发生了变化;④所消费的现有商品,出现一种商品对另外一种商品的替代;⑤预算支出的变化,或者某种商品的价格、某种商品的某个质量等级的价格的变化等。
下面分析一下理论假设下的消费计划和现实消费之间的差异:
第一,理论假设下的消费支出计划和实际消费支出计划之间的差异:
现实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例外:①“非理性消费”有时会发生,这时人们不把某次或某些消费纳入“长期”的、全局性的支出预算;②这种不理性还表现在:预算背景可能会不断地发生转换,从而使预算缺乏足够的稳定性;③实际的消费计划具有不完备性,每个人都不可能考虑的非常全面和周到。
第二,实际消费支出计划和实际消费之间的差异:
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有:①消息计划可能整体理性,而实际消费却可能不表现出整体理性。这是因为,具体到某个单次的消费行为,并不是每次都需要付费,有许多商品往往是集中购买的,这种“不付费的消费”往往会使实际消费出现偏差;另外,人们总是对当前的消费看的比将来的消费更重要,从而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虎头蛇尾”的情况。②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支出预算通常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的某个成员作出的,而消费却是由家庭的每个成员实施的,这种作出消息计划和实际消费两者主体上的不同,会造成预算和实际消费上的差异。
5预算支出和价格的变化对均衡支出的影响
预算支出和商品价格的变化是打破均衡最重要和直观的因素。下面分析当两者之一发生变化时对均衡的影响,先分析预算支出的变化。
假设,只有两种商品能给消费者带来效用,消费者的支出预算仅仅针对这两种商品,当一个人总支出增加的时候,他将如何把增加的支出在两种商品之间作出分配?看下表中的一组数据:
首先强调一点,上表中之所以选择面条和葡萄酒这两种商品,是因为它们不是互为替代品,这样就可以不考虑两种商品之间相互替代的影响,使问题大大简化。如表中所示,在数据的第三列,两种食品的每元边际效用都为8时,该消费者达到消费者均衡;如果增加支出,假设消费者在面条上增加支出1元,这时支出于面条的每元边际效用下降为7,那么,只有在葡萄酒上的支出增加5元(表中第八列的第二行),才能达到新的均衡;也就是说,他一共需要增加支出6元,其中5元用于葡萄酒,1元用于面条。由此可见,如果让两种食品的每元边际效用同时下降一个效用单位,在两种食品上就得增加支出不同数量的货币。为了反映用于不同种类商品或不同项目的支出在边际效用递减上的这种差异,引入一个新的概念——均衡支出弹性。
某种商品或某个项目的均衡支出
弹性是指,在该种商品或该个项目的某个支出水平下,当再增加支出使支出于该商品或项目的单位货币所带来的边际效用正好下降“一个效用单位”所需增加的货币支出数量。某种商品或某个项目的均衡支出弹性越大,均衡移动所引起的这种商品或项目的货币支出量的变化就越大,那么,该商品或项目的支出变化对总支出变化的反应就越敏感。当一种商品或项目的均衡支出弹性远大于另外一种时,甚至根本就不是一个数量级,增加支出的绝大部分将用于均衡支出弹性大的商品或项目,均衡支出弹性小的商品或项目的支出量变化就可以被忽略或者几乎保持不变。这个概念要求对效用函数的二阶导数给予关注。
均衡支出弹性是一个在基数效用论基础上推导出的概念,就一种理论内在逻辑的一致性而言,这个概念的存在是很有必要的。而且,它确实可以帮助我们解释生活当中的一类让人感到非常困惑的问题:比如,对于葡萄酒和面条两种食品的消费来说,边际效用递减规律都是适用的,但是,当一个人的实际收入减少时,以至于降低他在食品上的总支出时,为什么他会把几乎所有下降的支出用于购买更少的葡萄酒,而用于面条的支出数量却几乎不变?
当所消费的某种商品的价格发生变化时,均衡同样会被打破。某种商品的价格下降,假设不存在互为替代品,而且所有商品的消费数量都保持不变(包括价格下降的商品),这时预算支出的总货币量就会因为该种商品价格的下降而产生结余;根据等边际规律,这时价格下降商品的每元商品边际效用增大了,要想达到新的均衡,该商品消费的数量就得增加;如果假设预算支出的货币总量保持不变,那其他商品的消费数量的变化就会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性是把结余用于增加该商品的消费数量使达到原来的均衡水平后还有剩余,那么,所有其他商品的消费数量都将增加;另外一种情况是,当把结余全部用于该种商品的数量增加后,还不能达到原来的均衡水平,那么所有其他商品的消费数量都将减少。用X表示某个固定的预算期间某种商品的消费数量,该商品的均衡支出弹性为L,现时均衡单位货币商品的边际效用为Mu/P0,该商品的价格从现时价格P0下降为P1,假设各种商品(包括该商品)的消费数量均保持不变,则预算支出结余为(P0X-P1X);要恢复到原来的均衡水平需支出于该商品的货币数量就得增加(Mu/P1-Mu/P0)L,两者之差为:
6结论和展望
其实,我们身边的许多经验事实无一不在验证着基数效用论的推断。如果我们能够对前面的论述有一个准确和全面的理解,就会发现以前基数效用论在解释人类的行为时显得捉襟见肘的原因并不是源自基数效用论本身的局限,而是源自于我们对两个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上的局限。就拿效用的可度量性这一假设来说,它本身是一个实证的问题,而不是一个理论假设的问题。从逻辑的角度讲,一个人的选择如何作出,应该是由作出行为选择的人说了算,而不是哪个经济学家说了算;一个人作出一次具体的选择完全可能受制于其特定的心理或思维活动,他们可能是基数的也可能是序数的,两者并不排斥;在有些情况下,人们要想作出行为选择是必须进行度量或者估量的,甚至于需要进行加减的运算。通常经济学家认为效用不可测量是因为找不到一个效用的测量单位,但是,因为效用永远是某个单个的个人作出行为选择的依据(不考虑社会选择问题),那么一个对于不同的人都同样有效的效用测量单位在逻辑上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或可能,非常值得推敲,没有统一的计量单位不是效用不可测量的充分条件;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人类似乎有足够的智慧对他们所要面对的各种利得和利失进行估量,尽管这种估量可能不尽合理和精确。近年来,随着学术界对序数效用论的批评日渐增多,基数效用论又有回归主流的苗头,如黄有光(2005)主张发展和改进基数效用论,使之取代现有的序数效用论;Mandler(2006)主张将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进行折中融合,以取长补短。无论如何,轻易放弃一种理论并不见得是一种明智的选择,科学的发展永远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就像物理学家对光的本性的认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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