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社会责任因其本身具有的特殊意义,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随着现代商业的竞争逐渐由多企业竞争向多供应链竞争转变,企业社会责任(CSR)逐渐延伸为供应链社会责任。国内外众多学者对CSR进行了相关研究,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成果。CSR最早由美国人Oliver Sheldon于1924年提出,Sethi对企业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进行了分类,包括基本的社会义务和自愿履行的社会责任。Carroll建立了一个CSR基本框架模型,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愿决定的慈善责任。尽管各学者关于CSR的定义不尽相同,但其实质是基本一致的,即企业不仅要对股东的经济利益负责,还要承担对社会的责任,注重劳动者利益,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整体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人们在享受高度发达的经济、科技和教育带来的便利时,也出现了肆意破坏环境、欺骗消费者、抵制公益事业等问题。这体现了我国企业对于履行社会责任的观念还很薄弱,如何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成当务之急。
已有文献表明, 企业社会责任的努力程度与供应链的绩效成正相关,但即使如此,仍有很多企业不愿履行社会责任,除去履行成本、收益时间、CSR 活动带来的价值或利益难以得到评估、具体活动难以实施等原因外,主要是因为履行社会责任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不足。企业外在压力主要包括政府规制、法律制度、行业监管、利益相关者的要求等社会压力。有研究表明,尽管企业改善其社会责任绩效的意愿是由制度、道德、经济的因素共同驱动的,但经济动力才是最根本的内在动力。郭春香等研究了社会责任环境下供应链的协作与利润分享策略,Lynes等人以北欧航空公司为例,探讨了哪些因素会影响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态度,以及在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Linthicum等人以美国著名会计公司Arthur Andersen Enron为例,研究了社会责任与企业声誉的关系。Ciliberti等人通过对意大利公司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分支——物流社会责任的履行对各个公司的影响。
以往学者就社会责任进行了诸多探讨,其中部分文献研究了供应链成员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在动力,但是仅限于定性分析而缺乏定量研究。本文从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不同的供应链之间利润差额角度出发,建立了基于消费者偏好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模型,研究了供应链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在动力,包括供应链从产品中获得的经济绩效与从政府行为中获得的社会绩效。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使用定量而非定性的方法研究了供应链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在动力,能为供应链和政府的决策提供更具体的参考。(2)为了更符合现实中的情况,利用经济学概念对消费者偏好进行了细分。
2 消费者偏好模型
2.1 模型参数
模型设计到的参数及变量如下:
m:表示供应链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释放出来的动力因子,体现供应链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大小,即履行社会责任程度的高低。0代表完全不履行,1代表完全履行。同时也表示信任模型的能力指标。
mf:表示供应链向政府传达错误信息时,真正的m被放大后的动力因子,mf>m,mf∈(0,1]
mp:表示蕴含在产品本身中的动力因子
m′p:表示mp的上限,m′p∈0,1
ms:蕴含在回馈社会这一行为中的动力因子
δ: 蕴含在产品本身中的动力因子mp在m中的比例,即mp=δ·m
u: 表示产品的使用价值
w(ε):表示某种产品提供的消费者剩余,其中ε表示消费者对社会责任的偏好程度
wgε、wb(ε):分别表示g、b两类产品带给消费者的剩余
pg、pb:分别表示g类产品和b类产品的单位定价
p*g、p*b:分别表示g、b两类供应链利润最大时的最优定价
cg、cb:分别表示g、b两类产品的单位成本,cg>cb
c0:表示产品的基本成本
t:表示因履行社会责任产生的成本增长系数
N:表示产品市场的有效需求总量
ng、nb:分别表示g、b两类产品的市场份额
ε1,ε2:分别表示消费者对mp,ms的偏好程度
ε′:表示消费者的两种偏好之和,ε1+ε2=ε′
ε*1:表示wgε=wb(ε)时,偏好ε1的临界值
v:表示单位动力因子引起的利益
ψg、ψb:分别表示g、b两类供应链的利润
S:表示供应链因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的社会绩效
R:表示供应链的可信度
i:可信度价值系数
h:表示信任模型的诚信指标,0 l:表示信任模型的善意指标,0 λ:表示政府识别出错误信息的概率,0<λ≤1
Q:政府设置的欺骗惩罚系数
2.2 消费者偏好及其分类
本文采用消费者剩余函数来描述消费者购买决策,其中ε表示消费者偏好,消费者优先购买提供剩余较大的产品。在本文中,ε表示消费者对社会责任的偏好程度。
目前供应链的回馈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实用性(受益者为消费者),即供应链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切实提高了产品对消费者自身的实用价值;另一方面是认知度(受益者为社会),消费者会根据供应链回馈社会的程度不同对其产生不同的认知度,良好的社会形象会提高消费者对其的认知度,并使消费者在以后的过程中更倾向于购买该类认知度较高的产品。
然而,面对供应链回馈的利益,消费者对自己受益和社会受益的感知是不一样的。消费者在一般情况下更偏好前者,因为前者为消费者带来了直接利益,后者只带给消费者间接利益,消费者对于前者的敏感性高于后者。这也可以用经济学中的互惠原则来解释。互惠原则是在经济学中运用非常广泛的重要原则之一,主要描绘了多个主体之间互相给予利益而建立长期共赢关系的情景。由于互惠原则的影响力,当消费者获得了供应链给予的利益时,会感到自己有义务在将来予以回报,在以后的购买行为中会采取回报供应链的做法,其主要体现之一就是提高自己对于前者的偏好程度,以使供应链生产的产品带给自己的效用更大,这种回报方式对于供应链是有利的。而消费者在后者情况下并不具有源自消费者本身的回报义务,仅仅是出于供应链的正面社会形象的认同。
令消费者对于自己受益和社会受益这两种情况的偏好程度分别为ε1、ε2,根据以上分析可知ε1>ε2,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供应链企业总是在做好产品的前提下才开展回馈社会的活动。假设供应链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因子m=mp+ms,其中mp=δ·m表示蕴含在产品本身中的动力因子,ms=(1-δ)m表示蕴含在回馈社会的行为中的动力因子,δ∈(0,1]。在下文中ε1、ε2分别表示消费者对mp,ms的偏好程度,这与其原来的定义是相符的。需要注意的是,当m=1且mp=1时,则ms=0,这种只回馈消费者而完全不回馈社会的行为不能算作完全履行社会责任,同时由于边际递减效应的存在,故设mp≤m′p,m′p表示产品蕴含的社会责任上限,m′p∈(0,1)。可知当m≤m′p时,δ≤1;当m>m′p时,δ≤m′p/m<1。
2.3 内在动力来源
利润在当今社会的激烈竞争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1)利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血液;(2)利润可以吸引资金和人才的加入;(3)利润是管理和评价的重要手段。总之,只要己方的利润高于对手,就能使自己处于强势地位,进而打败对手赢得竞争,这样供应链与对手获得的总利润差额成为一个胜败关键点。g类供应链总利润的来源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从产品中获得的经济绩效ψ*g与政府行为带给供应链的社会绩效S;b类供应链的总利润只有从产品中获得的经济绩效ψ*b,只要两类供应链的最大总利润差值ψ=ψ*g-ψ*b+S>0,g类供应链就有足够的内在动力履行社会责任。
3 经济绩效
3.1 经济绩效模型
假设市面上有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供应链g和履行社会责任较差的供应链b,他们生产同种产品且在市场中形成双寡头垄断,动力因子分别是mg和mb,mg>mb,由于本文的探讨是建立在社会责任环境下的,令mg>0,ε′>0。g类产品和b类产品的单位价格分别为pg、pb,单位成本分别为cg和cb。由于供应链对社会责任履行的投入必定增加产品单位成本,故设cg=c0+t·mg,其中c0为产品基本成本,t表示因履行社会责任产生的成本增长系数。产品市场有效需求总量为N,ng、nb分别表示两类产品的市场份额,ng+nb=N。
设消费者剩余w(ε)=u+(ε1·mp+ε2·ms)·v-p,由前面分析可知ε1>ε2>0,v为单位动力因子引起的利益。由于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的精力、兴趣和偏好有限,消费者只能把有限的偏好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分配到几种事物中,故假设消费者的两种偏好之和是固定的,即ε1+ε2=ε′,可得ε1>ε′/2,ε2<ε′/2。
3.2 模型求解
用mgp、mgs分别表示g类供应链的mp、ms,用mbp、mbs分别表示b类供应链的mp、ms。当wgε=wb(ε)时,
u+(ε1·mgp+ε2·mgs)·v-pg=u+(ε1·mbp+ε2·mbs)·v-pb(1)
为了突出g类供应链和b类供应链在履行社会责任上的区别,令mb=0,即b类供应链完全不履行社会责任,将mp=δ·m,ms=(1-δ)m,ε1+ε2=ε′带入式(1)中,可以得到ε1的值:
ε*1=pb-pg-ε′vδgmg+ε′vmgυmg(1-2δg)(2)
设P=wgε-wb(ε),当ε1=ε*1时,wgε=wb(ε);因为P式中ε1前面的系数为(2δg-1)mgv,故当(2δg-1)>0时,即δg>1/2的条件下,当ε1>ε*1时,wgε>wbε,消费者购买g类产品;当
ε1<ε*1
时,情况刚好相反。在δg<1/2的条件下,当ε1>ε*1时,wgε 本文只讨论δg>1/2的情况,另一种情况按照类似步骤即可得出。
现在分析g类产品和b类产品在消费者市场中所占的市场份额和所得利润。某类产品提供给消费者的剩余越大,则该类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越强,在消费者市场中的竞争力越强,所占市场份额越大。假设消费者的偏好ε1在(ε′/2,ε′]上服从均匀分布,其密度函数为:
f(ε1)=1/(ε′-ε′/2) ε′/2<ε1<ε′
0其他(3)
很容易得出:
ng=N·∫ε′ε*1·f(ε1)dε1∫ε′ε′/2f(ε1)dε1,nb=N·∫ε* 1ε′/2f(ε1)dε1∫ε′ε′/2f(ε1)dε1(4)
用ψg、ψb表示两类供应链的利润,则ψg=(pg-cg)·ng, ψb=(pb-cb)·nb。将式(2)、(3)、(4)带入前面两式,通过计算得出:
ψg=2pg-cgNε′-pb-pg-ε′vδgmg+ε′vmgvmg-2δgmgε′(5)
ψb=2pb-cbNpb-pg-ε′vδgmg+ε′vmgvmg-2δgmg-ε′2ε′(6)
令ψg=0、ψg=0分别对pg、pb求一阶导数,可以得出使两类供应链产品利润最大的最佳定价:
p*g=ε′vδgmg+p*b+cg2
p*b=-ε′vmg+2p*g+2cb4
在δg>1/2的条件下,很容易验证ψg、ψb对pg、pb的二阶导数小于0。将以上两式联立求解,消去式中对方单价,可以得出最佳定价:
p*g=4ε′vδgmg-ε′vmg+2cb+4cg6(7)
p*b=2ε′vδgmg-2ε′vmg+4cb+2cg6(8)
将p*g、p*b的值代入ψg、ψb,此时两类供应链的最大利润ψ*g,ψ*b分别为:
ψ*g=N·4ε′vδgmg-ε′vmg+2cb-2cg218ε′vmg(2δg-1)(9)
ψ*b=N·2ε′vδgmg-2ε′vmg+2cg-2cb218ε′vmg(2δg-1)(10)
用式(7)减去式(8),得出:
p*g-p*b=(2ε′vδgmg+ε′vmg+2cg-2cb)/6>0(11)
即p*g>p*b
结论1:履行社会责任较好和较差的供应链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润,前者对产品的最佳定价高于后者。
该结论揭示了在产品最佳定价方面,社会责任履行较好的供应链占有优势。另外,从式(11)可以看出,这种定价优势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是产品中蕴含的社会责任带给消费者的额外效用,另一方面是两类产品的成本差异,成本相差越大,社会责任履行较好的产品定价优势越大,但是会对产品总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由δg>1/2,则两类供应链的利润均不为负,且g、b两类供应链因履行社会责任的不同而获得的最佳利润差额为:
ψ*g-ψ*b=N·
6ε′vδgmg-3ε′vmg2ε′vδgmg+ε′vmg+4cb-4cg18ε′vmg2δg-1
=N·(2ε′vδgmg+ε′vmg+4cb-4cg)6(12)
情况(a):当mg≤m′p,即供应链的动力因子低于产品蕴含的社会责任上限时,则有δg=1。从wgε=u+(ε1·mgp+ε2·mgs)·v-pg中可以看出,由于ε1>ε2,蕴含在产品本身中的动力因子mgp的性价比高于蕴含在回馈社会的行为中的动力因子mgs,g类供应链会选择将有限的动力因子优先蕴含在产品本身中,故δg=1。不仅g类供应链会这样做,如果b类供应链的mb≤m′p,b类供应链也会采取同样的做法,否则己方产品的消费者剩余没有达到最大,所以双方博弈的结果是(δg=1,δb=1)。此时:
情况(b):当mg>m′p,即供应链的动力因子高于产品蕴含的社会责任上限时,且12<δg≤m′pmg<1,使得:
ψ*g-ψ*b=N·2ε′vδgmg+ε′vmg+4cb-4cg6>N·2ε′vmg+4cb-4cg6(14)
令ψ*g-ψ*b>0,可得mg>2(cg-cb)ε′v。即当mg>2(cg-cb)ε′v时,g类供应链获得的利润同样超过了b类供应链。由于mg>2(cg-cb)ε′v>4(cg-cb)3ε′v,可以看出与情况(a)相比,g类供应链获得高于b类供应链利润的难度增加了。但是,由于随着mg-m′p的增大,从政府的激励行为中得到的社会绩效会增加,以弥补其社会责任投入甚至继续盈利。
设两类供应链的利润差额ψ=ψ*g-ψ*b,将情况(a)和情况(b)中的ψ分别设为ψ1和ψ2,动力因子mg分别设为m1和m2, 当ψ1=ψ2时:
N·3ε′vm1+4c0-4(c0+tm1)6=
N·2ε′vδgm2+ε′vm2+4c0-4(c0+tm2)6
(3ε′v-4t)m1=(2ε′vδg+ε′v-4t)m2
由δg<1,有3ε′v-4t>2ε′vδg+ε′v-4t,则m2>m1,即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供应链在情况(b)中的动力因子大于情况(a)中的动力因子。
结论2:当履行社会责任较好供应链的动力因子增加到一定程度后,获得高于社会责任履行较差供应链的利润的难度增加,且若想获得同样的利润差额,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供应链需要付出的努力程度较之前更高。
可见,供应链不可以随意制定履行社会责任的策略,而是应该注意当mg增加时产品单位成本cg的增加速度,如果把握不当(比如当mg≤4(cg-cb)3ε′v时),供应链不仅不会获得利润优势,甚至可能会落后于对手。
4 社会绩效
4.1 社会绩效信任模型
4.1.1 社会绩效定义
供应链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可以获得经济绩效,而且能获得产品利润之外的社会绩效,即政策照顾、政府补贴、政府的正面宣传效应等激励行为带给供应链的利益,令其为S。政府通常是作为消费者利益的代理人,监督和激励供应链履行社会责任,在供应链与政府就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的博弈过程中,供应链希望从政府激励行为中获得社会绩效,而政府希望加强供应链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在动力,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给政府、社会和消费者带来长远利益。
4.1.2 供应链与政府的信任关系
供应链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从政府行为中获得社会绩效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供应链取得政府信任的过程,信任程度越高,政府行为带给供应链的社会绩效越大。根据Dyer和 Chu关于信任的定义,采取以被信任方为基础的可信度模型,且将可信度R(R>0)分解为能力、诚信和善意三个指标。为了研究方便,此处将三个指标作如下简化:
(1)政府、消费者和社会对于社会责任履行的程度存在期望目标,供应链完成该期望目标的能力主要取决于投入到社会责任中金钱的数目,而投入金钱的数目是与动力因子m高度相关的,故能力指标用供应链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释放出来的动力因子m表示。
(2)与信任相对,可能出现供应链欺骗政府的情况。因为供应链追逐的根本是商业利益,所以在接受政府监督的过程中可能会向政府传达错误信息,将真实动力因子m夸大为mf(m 向政府传递真实信息的概率为h,传递错误信息的概率为(1-h),政府识别出错误信息的概率为λ(0<λ≤1)。在这个社会责任意识非常淡薄的社会中,政府首先要做的应该是激励和监督供应链履行社会责任,而不是刻意关注识别错误信息的成本大小,故本文不考虑政府识别信息的成本。
(3)供应链企www.dylw.net 第一论文网业的领导者并不是完全为了商业利益而履行社会责任的,可能还包括了发自内心的社会责任感,这促使一些供应链可以在回报不明显(利润差额ψ很小)的情况下与政府达成明确的或不明确的协议,以使消费者—供应链—政府的社会责任环形关系长远维持下去,既为供应链赚取利益,又造福社会。所以,善意指标用供应链在与政府协商过程中展现出的善意度l(0 能力、诚信、善意等三个指标共同构成了供应链的可信度R,假设供应链的可信度:
R=R′-θm-αgh-βl-γ(15)
其中R′表示可信度的上限,θ、α、β、γ均为正常数,α、β、γ越大,分别表示能力、诚信、善意对可信度的影响就越小。政府根据供应链可信度R的不同,采取不同程度的激励行为,由此带给供应链的社会绩效S=i·R,i表示可信度价值系数。
4.2 模型求解
先探讨如何确定惩罚系数Q的最小值。假设S1、S2、S3为以下三种情况下获得的社会绩效,供应链传递真实信息的概率为h,此时S1=i(R′-θm-αgh-βl-γ);传递错误信息而不被识破的概率为1-h(1-λ),此时S2=i(R′-θm-αfh-βl-γ);传递错误信息并被识破的概率为λ1-h,此时S3=-Q(mf-mg)。设传递真实信息和传递错误信息两种情况下的期望绩效分别为E1、E2,E1=hS1,E2=1-h1-λS2-λQ1-h(mf-mg)。令E1>E2,可得:
Q>i·1-h1-λR′-θm-αfh-βl-γ-h(R′-θm-αgh-βl-γ)λ1-h(mf-mg)
(16)
当Q满足式(16)的范围时,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供应链可获得更大的期望绩效并将采取诚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