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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县域经济城镇化的现状综述分析

2015-07-16 09:5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将中国的城镇化与美国的科技革命相提并论,认为二者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最值得重视的两股潮流。《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专门以“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作为一章,来说明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性,并为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指明方向。
  县域城镇处于我国城镇体系的中心和结合点,具有与农村经济和农民紧密联系、发展潜力巨大等优点,是推进我国城乡一体化的主要动力。县域城镇化在我国的整个城镇化体系中处于不可替代的基础地位。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全省人口绝大多数在县域,县域城镇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全省经济的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加快吉林省县域城镇化进程是构建和谐吉林、实现吉林崛起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县域经济概念界定
  县是我国的一种地方行政建制,是由城镇、集镇、乡村组成的行政区域单位,在中国行政区划体制中处于第二(三)层次,是一个具有相对独立的基本社会、经济单元。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组成部分,是宏微观经济的结合部,是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结合点。由于县域经济不是高层次区域经济,因为高层次区域经济必须有大城市为中心,它也不是中层次的区域经济,更不同于城市,因此县域经济具有一般区域的共同特征,也有它本身的特殊性。
  县域经济是指以行政县为区域范围,以县一级独立财政为标志,以县城为中心,集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不同层次的人力流、物资流、资金和信息流发挥整体功能的经济系统。
  (二)城镇化概念界定
  一般认为,城镇化过程是一个人口由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变的过程,是一个经济发展的空间集聚与分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变传统落后的乡村社会为现代先进社会的自然历史过程。
  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信性,本文采用县域非农业化率,即县域非农业人口与县域总人口的比率来代表县域城镇化水平。
  二、吉林省县域城镇化发展的现状
  自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壮大县域经济”之后,特别是在2004、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提出要重视小城镇建设,吉林省小城镇发展的数量、小城镇的人口规模、小城镇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等都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吉林省县域城镇化进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整体水平还是比较低,难以与吉林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截至2011年年底,吉林省县域包括20个县、20个县级市和2个具有县域功能的市辖区(长春市双阳区、白山市江源区)。县域总人口1919.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0.4%;县域总面积1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96%;县域资源十分丰富。吉林省共有425个小城镇,全省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8.02%,略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但是同县域经济发达的浙江、江苏和山东还有很大的差离。
  (一)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
  本文采取的区域划分形式,即东部经济区域包括通化、白山和延边市,中部经济区域包括长春、吉林、辽源和四平市,西部经济区域为白城和松原市。
  由表1、2、3可知,由于吉林省县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县域城镇化也表现出极强的不平衡性特征。总体上,吉林省县域城镇化梯度水平表现为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递减。2011年吉林省东部地区县域城镇化率平均水平为57.40%,同年中、西部地区县域城镇化率平均水平为30.58%和28.02%。吉林省的城镇分布格局是东部地区城镇分布较多,全省42. 86%的城市和35. 29%的小城镇分布在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但是与此同时,东部地区幅员辽阔,人口密度低,城镇化的发展潜力巨大。而且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大部分地区位于东部,东部地区打造城市带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吉林省中部地区,不如普高存在的表象认识,中部应该最高,中部地区虽然有长吉城市群,但长吉两大城市对周边城镇的扩散效应不够明显。西部地区的城镇数量稀少,城镇化率也很低,没有区域的中心性城市,也缺乏强有力产业的带动,再加上自然地理的条件也不如东部和中部,城镇化率偏低。
  (二)吉林省城镇化率总体水平低
  吉林省2011年的城镇化率仅为53.4%,虽然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与周边黑龙江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与县域经济发达的辽宁、浙江、江苏还有很大差距。
  三、吉林省推动县域经济城镇化的对策
  在长吉图开发开放的国家战略下,吉林省县域经济的发展迎来了一个历史性的机遇。在推进吉林省县域经济发展中会面临诸多的挑战。
  (一)因地制宜地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的县域城镇化体系
  在整个县城,甚至在更为宏观的省、市一级的区域范围内要贯彻研究县域内的城镇发展问题。在整个发展的过程中要确立因地制宜的非均衡战略思想。对吉林省东、中、西部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区别对待县城、中心镇、一般建制镇和广大农村地区。优先发展一批基础好的县城、中心镇。重点支持一批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的,有特色的中、小城镇,以期形成区域的一个增长极,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并且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分,避免区域发展的产业结构趋同。
  充分利用这些中、小城镇三次产业相对比较均衡的优势,它们在二、三产业方面潜力巨大,人均收入、居民文化素质、基础设施均好于一般地区。目前吉林省已形成一批特色的小城镇,如长春的五棵树镇、合隆镇,敦化的雁鸣湖镇,永吉县的岔路河镇等。但是这些特色城镇的数量太少,而且其规模过小,不足以形成增长极,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要继续通过特色经济培育形成资源优势,进而把资源优势化为区位优势,再通过区位优势的极化作用形成极化优势。利用极化效应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
  这些特色的中、小城镇由于县域经济的资源有限,其集聚能力有限。不可能发展“大而全”的核心经济,只能充分挖掘自身特色资源,并不断强化其自身优势,不断地积累,最后达到特定部门比较发达的经济发展模式。通过特色资源的培育,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发展乡镇企业。伴随着长吉图开发开放的历史性机遇,中、小城镇应该充分挖掘特色并避免“特色同质化&rd quo;的趋势,具体要求如下:一要挖掘本县最具特色的产业,实现“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突出自身的资源优势。二要强调小城镇的集聚功能,通过集聚经济来强化特色经济,形成区位优势。三要充分利用长吉图的开发开放,强调县域经济的外向性,调动周边农村的积极性,实现农村生产要素有效地吸纳。处于东中西不同区位的城市应确立各自的发展方向,地处东部边疆生态带的延边、白山、通化,应该主打生态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走一条生态城镇化的道路。建设一批生态产业,如新型能源、新材料、旅游、生物医药、矿泉水等中部地区应该利用吉林、长春这两个区域大城市的主导产业进行延伸发展,另处可利用本地区粮食商品率高的特点,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和农业产业化,打造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的龙头企业。西部白城、松原,地处湿地草原恢复带,单纯的原油之都松原应向多元产业支撑转变,白城市应利用紧靠内蒙古的区位优势,打造发展新增长点,围绕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加快推进“大通道”工程建设。
  (二)做好吉林省县域城镇的规划工作
  规划是县域城镇有序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规划具有超前性,规划是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城镇发展的指导。必须保证其合理性和实用性。规划应该由专业的技术部门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不能单纯依靠领导的主观想法。并且规划应该具有可操作性。政府通过规划,对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进行调控和引导。规划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引导小城镇的发展:一是城镇功能的定位、发展规模的确定、产业结构的调整、基础设施的配置等,从而使小城镇的发展与所处地区的客观条件相适应;二是城镇经济的发展与城镇的文化发展、政治发展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三是完善的规划特别是上升到法规层面的规划,能限制和惩戒城镇发展过程中的破坏性因素。
  (三)推动吉林省户籍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当前阻碍城镇化进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户籍制度。由于我国的户籍制度已经存在了50多年,全面改革难度很大,但是渐进式的改革会比较容易操作。在县域内改革户籍制度,目标是要建立一种以人为本,操作简单,易于控制人口规模的人口登记制度。
  首先,要确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念。户籍制度是为人服务的,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方便居民的生产和生活。而且要确立服务意识,实行动态的管理模式,人口流动是当今社会最为遍的一种现象,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其次,要逐步放开户籍准入制度,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凡是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的农民都可以根据其意愿办理落户。具体地说,只要一个人在一个城镇享有住房,那么这个人就应该被登记为该城镇的居民,并享有和其他居民一样的权利。这项改革可先在一些县域进行试点,总结经验教训后再在全省县域推广开来,再彻底放开县域内的人口控制与管制政策,逐步推行按人口属地进行各种经济活动与社会活动管理,并通过几个阶段一步步地将乡村到县城和其他中心镇的流动人口纳入规范的本地社会保障体系之中进行统一管理。
  再次,户籍制度不是单一的存在。户籍制度的变革必然要与其相关的制度一起进行。要把户籍制度的改革与其他几项具有排他性的公共服务的改革结合起来。一是在公立学校的平等就学权。进城务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困扰了当前很多进城的农民工。如果不能解决,势必会影响到他们进城务工的积极性,更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我国未来的国民素质的提高。短期内放宽一些学校的政策,允许农民工子女入学,增加学校的数量和增派高素质的教师提高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质量。长期内要把农民工子弟纳入到正常的教育通道内。严格按片区入学,杜绝教育的歧视。二是居住问题,农民工进城要有所居。必须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政府应积极建设一批经济适用房给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或是发放住房补贴,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居住权利。三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取消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差别待遇,为全体公民提供同质的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蔡国华,李苗.县域城镇化发展的趋势、问题与对策.生态环境,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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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青云.县域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丁丽,佟国光,李添.关于推进吉林省县域城镇化问题的思考.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2011(03).
  冯奎,程泽宇.推进县域城镇化的思路和战略重点.经济与管理研究,2012(06).
  刘国斌,汤日鹏.吉林省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思考.人口学刊,2011(01).
  (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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