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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中国农业领域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

2016-12-21 09:0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农业领域对外投资是指政府、农企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整合各个领域资源,开展跨越国界的农业投资和经营性生产活动。其中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副业五种产业形式。发展农业领域对外投资是实现“一带一路”宏伟构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有效提升我国农业全球竞争力、市场控制力的主要途径。近年来,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发展迅速,海外投资范围不断扩大,投资方式逐渐多元化。本文就当前中国农业领域对外投资的发展现状进行了阐述,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完善途径。


一、中国农业领域对外投资的发展现状


(一)农业领域对外投资活跃,投资额呈迅速增长态势


随着我国农业领域对外贸易的日益频繁,许多知名农企开始在世界各地建立颇具规模的海外农业投资项目,同时对外投资额也呈稳步增长趋势。据投中集团旗下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统计,2015年农业对外投资行业VC/PE融资案例数量共发生30起,融资规模约9.443亿美元,环比增加15.47%。2015年农业对外投资交易案例达到229起,交易规模不断上升,同比增涨了37.51%。另据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0-2014年我国农、林、牧、渔业对外投资净额从53398万美元增长到203543万美元,增幅为73.7%。截止到2015年,我国农业领域对外投资额达71.79亿美元,占全国对外投资总额的10.9%,持稳步增长趋势。


(二)中国农业领域对外投资的区域逐渐扩大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逐渐成为农业对外投资大国。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0年到2015年,我国农业对外投资的国家从32个增长到93个,合作企业增加到750多家。同时,投资区域也在不断扩大,如在拉丁美洲、俄罗斯等地建立了大豆、粮食等生产基地;在中亚以及东南亚等地开发了天然油棕、剑麻、橡胶、木薯等稀缺性农产品的种植。并与60多个农业领域的投资合作组织建立起联系,这些工作组主要分布在东盟、非洲、俄罗斯和拉丁美洲等地区和国家。此外,在“一带一路”的影响下,我国农业领域在新兴市场的对外投资也在不断拓展,如欧盟、蒙古国和东盟等。截止到目前,中国农业领域对外投资的区域从之前的以非洲为主,逐渐发展为与世界上52%的国家和地区都有农业投资合作,进而逐渐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及影响力。


(三)我国农业对外投资方式向多元化发展


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前期,投资方式以单一的政府间合作和资源开发为主。当前农业对外投资方式趋于多元化,发展以半合作、半市场化的农业对外投资和政府间的合作方式开展。例如,技术援助、渔业开发、水稻栽培、生产劳务合作和租赁土地等。其中,对非洲国家农业投资以技术援助、渔业开发和水稻栽培为主。据东方网显示,中垦集团在非洲开发了6个农业项目,其中采用技术援助的项目为3项,水稻栽培的项目为1项,渔业开发的项目为2项,总值共计3800万美元。另外,对俄罗斯的农业投资合作,以生产劳务合作、租赁土地、买地等方式为主。据中新网显示,2014年中国与俄罗斯奔萨州政府签订了农业领域对外投资协议——“关于开展农业合作的协议”。协议中规定中方以生产劳务合作、租赁土地等方式对俄罗斯的农业进行投资,并加强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投入。


(四)海外并购逐步增多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企对外投资升温,海外并购已成为我国农业领域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并且规模不断扩大。据2015年农业并购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农业并购活动从2012年以来加速增长,在2012年—2014年,农业对外并购数量分别为13、25、57桩,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其中,养殖和饲料行业发生的并购占总量的50%以上,农产加工、渔业、种植业的并购占总量的23%。另据投中集团旗下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统计显示,2015年农业领域并购市场完成交易案例数量有125起,环比增加68.92%。此外,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中粮集团以15亿美元收购新加坡来宝公司51%的股权,又以12.9亿美元收购荷兰尼德拉公司51%股权项目。这两个项目是截至到目前为止中国农业领域对外投资最大的并购。随着中国农企实力壮大和海外并购的经验累积,总体来看,中国农业领域海外并购逐步增多,成效显着提升。


二、中国农业领域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国际占比低,跨国经营规模小


当前,发达国家农企产业化、技术化和机械化程度都比较高,在农业领域对外投资的很多环节已经实现了跨国经营。如全球90%的烟草贸易属于菲莫等7家跨国公司范围;当今世界粮食贸易的8层以上都被四大跨国粮商所掌控,即嘉吉、ADM、邦奇和路易达孚;全球性种子产业被美国孟山都集团、德国的KWS种业集团和法国马格兰种业集团等企业所垄断,这几家大的种子集团占了世界种子行业贸易额的73%以上的份额。然而,我国农业领域对外投资尚处于初级阶段,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据新华网显示,2015年我国超过1亿美元的农企对外投资仅占总投资额的8%,而500万美元以下的占到了总投资额的68%。由此可见,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国际占比较低,经营规模偏小。


(二)融资贷款不到位,制约了农企海外投资发展市场


前期开发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资金支持不到位限制了我国农业对外投资的发展。而国外资金制度比较完善,如韩、美、欧等国家对农企海外投资设立了激励专项体系和资金。而我国对农业海外投资既没有设立专项资金,也没有国家补贴政策。因此,国家支持力度的不健全,资金投入的严重滞后等原因,制约了我国农业对外投资的迅速发展。据新华网新闻显示,我国与越南签署的农业对外投资综合建设项目,由于资金短缺、配套设施跟不上,核心科技人员不足等原因,5家进驻企业中4家无法经营下去而离开。另据新闻网显示,发达国家财政投入到农业对外投资领域的资金占总投资额的30%-50%,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达到了10%-20%,而我国平均只有7%。这就加大了农企在对外投资时需要承担的风险和压力,提高了成本,对我国农企海外投资长期发展不利。


(三)技术含量较低,限制了农业深度加工的发展


我国农业对外投资集中在附加值不高、技术含量较低的层面,还没形成以技术与投资为一体的农产品供应链。目前我国以初级产品加工、合作经营和资源开发为主要。跨国并购、深度加工、高科技生产等方面的经营投资较少,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据中国农业网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黑龙江北大荒集团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到阿根廷投资15亿美元,其中以初级产品加工和资源开发为主,如种植大豆、开发耕地、培育玉米等。湖北省农垦局与中谷非洲有限公司联合在莫桑比克加扎省市郊种植棉花、水稻和大豆等农作物,其中初级加工、资源开发类的产品占总投资量的69%,而通过深度加工和使用高科技生产的农作物只占19%。另据中国信息网显示,美国在农业对外投资中多以深度加工和高科技术农业为主,占总投资额的89%,而我国在农业深加工领域的投入只占23%。因此,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应逐步向深加工、高科技发展,摒弃以往的低效率、高耗能的初级农业加工。


(四)信息公开程度低,政府与企业间信息协同较差


我国政府部门、科研单位等机构所掌握的农业对外投资类信息并不少,但是信息碎片化,公开程度低,企业获取难度较大等原因,导致我国农企在海外投资中难以收集到足够的信息,导致我国一些农业海外投资企业被迫放弃在国外投资。据新华网显示,中国对南非农业投资项目,前期企业在当地投入了36万元,但因对当地人文环境,社会制度和政策法规的不了解,盲目投资,使资金亏损80%,对企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2014年中粮旗下子公司在巴西的投资项目,因我国政府与企业之间对接不畅,信息获取难度大,对投资国的信息公开程度低等原因,投资项目前期亏损58.6%。而据环球投资网显示,美国在南非的农业投资项目前期投资计划只是围绕在初级加工领域,但是在通过信息服务的帮助下,农业投资从初级加工发展为深度加工,提高了农企海外投资的积极性。由此可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对接政府与企业的信息协同,对我国农业对外投资有深远的影响。


三、中国农业领域对外投资的完善途径


(一)提高重点领域科技经费投入,创立世界级品牌


提升我国农企海外投资竞争力,可以从两个方面实施:一方面,加大农业对外投资重点领域的科研经费投入力度,深化科技交流,加强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增强科研院所与农业部门之间的合作,搭建农业科技合作平台。健全技术输出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我国农业在海外投资的实际应用。明确技术输出领域,运用成熟的新兴技术积极出口。另一方面,创立世界级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通过提升农业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提高科技水平,增强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开展创新实践。支持农企自主兼并、鼓励建构战略联盟,推进农业组织资源整合,重点扶持农业对外龙头企业。提升科技资金投入。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对行业核心机密采取法律保护,积极提升我国农企对外投资的竞争力。


(二)对农业海外投资提供税收优惠,积极鼓励扩大投资范围


发达国家为鼓励农业领域海外投资,在所得税和农产品返销关税方面实行补助政策。我国也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税收方面出台税收延付、税收抵免和税收豁免相关补助,并鼓励农企海外投资。其中,为出口的生产资料、设备应该提供关便利,减免不必要的税费。对缴纳了所得税的,在本国纳税额中予以抵扣,避免双重纳税。对供需缺口大的农产品返销国内时,免征进口税费。另外,对跨国农企在征税协定的国家已缴纳的法人税、所得税时在国内应以减免。针对我国不同省份的农业领域对外投资项目,国家按比例对各个企业征收不同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对于我国农产品资源开发战略性跨国农企,减少所得税缴纳比例方面的补助政策。


(三)加强农业对外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建立政策补贴体系


为缓解农企海外投资前期高昂的市场开发成本,我国应对农业涉外项目建立金融支持与政策补贴体系。体系中应建立输出银行、海外投资公司为我国农企提供股权融资和贷款。设立农业对外直接投资建设基金,支持与投资计划有关的可行性调查、企业对外投资亏损、市场开拓前期费用和农产品资源回运费等。同时,通过专项基金补贴政策,鼓励农企开拓国际市场。在农业对外开发、供应链建设、产品促销体系建设等给予补贴。在发生突发性农作物灾害、反倾销应诉、贸易摩擦等应该对农企实施援助。对在国外加工农产品的企业和建立生产基地的公司给予优惠待遇。另外,可以借鉴美国农业补贴方面的措施,如灾害补贴、货款差额补贴、直接收入补贴、反周期补贴、资源保育补贴和农产品贸易补贴等措施。美国的农业补贴呈现出提高农补水平、调整补贴方式、扩大补贴范围、补贴分布相对集中的特点。从而对国家农企海外投资进行政策导向机制,加强补贴体系的建设,降低企业独自面对国际市场的风险和压力。


(四)建立农业对外投资保险制度,降低农企海外投资风险


农业海外投资参与国际竞争,企业要承担更大的压力和风险。欧盟和美国等国家,对海外农业项目建立有完善的保险体系,大力实施优惠政策,积极推广保险待遇补助,政府承担保费补贴。我国也应建立符合国情的对外农业合作保险制度,政策性金融部门应继续加强国家的保障作用,提高农企在对外投资方面的防御风险能力。同时,调动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对我国农企海外投资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壁垒,设立专项险种。包括自然灾害损失风险、政治动乱危机风险、财产以外被没收风险、外汇货币不可兑换风险和战争事件风险等。通过加大保费补贴方式,鼓励保险公司提高对农企的投保额度,降低农企海外投资风险。另外,要建立农业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监测、投资遇险补偿、信息资料采集、经济亏损预警、灾害风险评估等农业对外投资预警体系。此外,建立科学有效亏损评价体系,灵活的风险评测机制,设立风险防御基金,成立海外投资保障机构。针对我国农业海外投资的各个行业,不同投资方式,不同投资区域设立预防协同保险险种。从而,加大农业海外投资项目风险预警补偿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方案,转移或降低跨国农企的海外投资风险并提供保障。


作者:周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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