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论述新中国建立以来农业经济组织的变迁及农民增收情况,论证了经济组织的创新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世界农业发展趋势是从传统农业经由混合农业走向现代农业。在走向现代农业的历程中,充满着农业制度创新。其中农业经济组织的创新是其中重要的构成部分。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农业经济组织经历了农民个人所有的家庭经营模式—合作社经营模式—人民公社经营模式—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以及在家庭承包责任制体系下的众多创新模式,如专业户、农业产业化、订单农业等。
在农业经济组织变迁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一条主题—农民收入的增长。
一、建国以来中国农业经济组织的主要模式
(一)农民个人所有的家庭经营模式
这种模式是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生产资料与所有者的结合,经营者与所有者的统一。
(二)合作社经营模式
合作社经营模式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三个阶段。互助组是以个体经济为基础,分为临时性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土地私有,个人经营,按等价交换原则实行联合劳动和共同使用生产资料。
初级社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经济组织,农民将士地等主要生产资料作股入社,由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经营权与农户初步分离,劳动报酬实行按劳分配。
高级社是以生产资料集体公有为基础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经济组织,生产资料为合作社公有,劳动报酬实行按劳分配。
(三)人民公社经营模式
人民公社是在高级农业生产社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组成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人民公社组织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生产特点是统一经营,集中劳动。
(四)单一的家庭承包经营模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生产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
(五)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构架下的专业户、农业产业化以及订单农业模式
专业户是指农民从事专业化的农业生产。包括:种粮专业户、养殖专业户、种菜专业户等等。这种经济组织专业化生产、技术含量高、单位收益高等,基本走的是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路线,表现为单位土地面积产量高,土地得到充分利用。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品主导产业,各种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发展轨道的产业组织形式。
订单农业是指农户根据其本身或其所在的乡村组织同农产品的购买者之间所签订的订单,组织安排农产品生产的一种农业产销模式。
二、建国以来中国农民收入的增长情况
(一)在农民个人所有的家庭经营模式下,农民收入的增长是较大的,以1949年农民收入指数为100%,则1950年、1951年、1952年的收入指数分别是117.8%、128.8%、148.5%。
(二)1953-1957年的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可以通过农业总产值的增长来看出。以1952年的农业总产值指数为100,1953年、 1954年、1955年、1956年、1957年分别为102.4、103.3、108.4、106.4、105.6.说明农民收入增长最大的年份是 1955年,最小的是1953年,平均增长率为5.2%。
(三)1958-1978年的农民收入增长大致分二个时期,一个是1958至1965年,农民收入增长大起大落,波动明显,很不稳定,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58年的78元增至1965年的107.2元。另一个是1966年至1976年22年间,农民人均收入净增长仅仅10元,平均每年增长不到 1元,1976年仅117.2元,1977年133.6元,1978年160.7元。农民收入绝对水平低,增长缓慢,甚至停滞。
(四)1978-1992年间,农民收入增长绝对水平经历了高速增长—缓慢增长。1978-198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60.7元增长至 355.3元,增长了194.6元,增长了1.21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以两位数的速度快速增长,平均增长15.43%。1985-1991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增长。1985年农民纯收入为397.6元,1991年708.6元。仅仅增长了0.8倍,平均增速低于10%。
(五)1992-2010年,农民收入经历了一个恢复性增长—停滞增长—平稳增长的趋势。1992-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784元增加到1926.1元,增加了1.58倍,名义收入增长率20%左右。1997-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90.1元增加到2366元,增加了 0.132倍,名义收入增长率只有4.2%左右。2002-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476元增加到5919元,增加了1.39倍,实际收入增长率 8%左右。
三、农业经济组织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
从上面我国农业经济组织的变迁与农民收入增长情况来看,农业经济组织创新的确对农民收入的增长有直接的影响关系。这无不显示出农业经济组织变迁所产生的力量是巨大的,这种力量正好诠释了诺斯的论断:政治和经济组织的结构决定着一个经济的实绩及知识和技术存量的增长速率。同时应该看到一种经济组织只要能够明确农民的产权并保护这种产权,从而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就一定能使得农民收入增长,同时被农民所接受。
作者简介:甘小文(1970-)男,汉族,江西余干人,硕士研究生,讲师,主要从事统计和计量经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