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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东盟五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

2015-07-01 16:1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关键词]中国;东盟五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摘要】随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的实施,中国和东盟各国将逐步减少服务业准入限制,扩大服务部门的对外开放。因各成员国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存在差异,该进程对各国影响必利弊互现。因此,各成员国应根据本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现状,确定服务业自由化进程,以顺利实施《协议》。鉴于此,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中国和东盟五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及其影响因素,为中国具体实施该《协议》和进行后续谈判提供政策建议。

abstract:with the performance of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of the framework agreement on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association ofsoutheast asian nations,chi-na and asean countries will further open their service industries.this process must have different effects on these countries because they separately have different competitiveness.this paper compares thecompetitiveness of sefv-ices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asean countries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china to performthe agreement and the subsequent negotiations.
为顺应世界新一轮产业结构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的新潮流,2007年1月14日,中国和东盟10国签署《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WWw.133229.COM据此,中国和东盟各国将逐步减少服务业准入限制,扩大服务、世对外开放。因各国服务业竞争力差异较大,致使其自由化比货物贸易更加艰难,对各国也更具挑战性。因此,为充分发挥《协议》对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制度性保障作用,推动双方服务业发展,各成员国应根据服务贸易同际竞争力状况,确定自由化进程。本文拟通过比较中国和东
盟五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为中国实施《协议》和后续谈判提供政策建议。
一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指标的确定
评价一个产业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指标,理论上包括以事后结果数据为基础的指标和事前原因数据为基础的指标。以事后结果数据为基础的指标认为出口绩效好的产品一定出口能力强,而事前原因数据指标则通过对影响出口的成本、价格、质量和销售渠道等因素的比较来判断产品的出口能力⋯。但因服务业价格具有不可比性及质量主要依赖品牌的特点,以及事前原因数据不易获取,学者们习惯根据事后结果数据来评价一国服务的出口能力,其数据来源主要是各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贸易数据。因此,本文主要采用显示比较优势指
来进行评价。
二 中国和东盟五国服务贸易显示
比较优势指数比较分析
显示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s,rca)由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alas—sa)拉1于1965年测算部分国家贸易比较优势时开发,后被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普遍采用。该指标是指一国某类产品出口额占其出口总额份额与世界该类产品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份额的比例,反映该国该产品的相对出口比重。t其中,xi为某国服务i的出口额;xt为某国所有产品(货物和服务)的出口额;xwi为世界服务i的出口额;xwt为世界所有产品(货物和服务)的出口额。若rca>2.5,表明该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极强;若rca介于2.5—1.25之间,表明该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较强;若rca介于1.25—1之间,表明该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优势微弱;若rca<1,则表明该国服务贸易处于竞争弱势。中国、东盟五国总体和各行业服务贸易显示竞争优势指数见表1,表2,表3,表4和表5。
表1显示,中国服务业显示比较优势指数低于东盟五国,且处于下降通道,表明中国服务业处于竞争弱势,且不断加剧。但需注意,六国服务业显示比较优势指数均小于l,表明其服务业均处于国际竞争弱势地位。
表2显示,人世以来,中国运输服务业国际竞争优势位居六国末位,但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不断增大,表明中国运输服务业国际竞争弱势正不断得到改善。
表3显示,人世以来,中国旅游贸易业国际竞争力仅强于新加坡,显示比较优势指数总体呈下降趋势,并均小于l,表明其处于国际竞争弱势,且不断加剧。
表4显示,在其他服务贸易方面,中国的国际竞争优势仅强于菲律宾和印尼,且该指数呈现总体下滑趋势,表明其国际竞争弱势加剧。表5则进一步显示,在其他服务贸易中,中国竞争力亦主要体现在两类传统服务业上——其他商业服务和建筑服务,而在诸如金融保险、通讯、计算机与信息、专利和特许费服务等知识密集型现代服务业上竞争力则极为薄弱。
综上,中国除在其他商业服务、建筑服务与东盟国家竞争优势相当外,中国服务业及各分行业基本都呈现竞争弱势。因此,中国在实施《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及进行后续谈判时,须注重按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和竞争优势变化情况制定各行业开放的进度和时间表,即对服务业实行保护式开放和逐步自由化政策,以推进《协议》顺利实施。
但须注意,根据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论及国家竞争优势论,一国要想从国际贸易中获取最大福利,就须采取措施提高本国产业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而非一味地采取保护措施。因此,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不仅要客观描述特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更要发现决定或影响各国特定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因素,即探究决定产业国际竞争力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因素,从而揭示和论证各国各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来源,为各国借鉴经验提升竞争力提供基础。因此,须对中国和东盟五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

三 中国和东盟五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比较分析
1.中国和东盟五国服务业发展水平比较
国家竞争优势论认为,为取得国际竞争力,一国必须建立起优势产业,因为产业发展水平是产业竞争力的物质基础和重要因素之一。表6显示,中国总体服务业就业比重和产值比重均位居六国之末,表明中国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服务贸易缺乏坚实的产业基础,导致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弱。
2.中国和东盟五国fdi产业结构比较
国际资本流动能优化资本配置,为各国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机遇,并通过溢出效应影响东道国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表7显示,中国服务业吸引fdi占fdi总额比重远低于东盟五国,引资力度严重不足,从而制约fdi溢出效应,导致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弱∞j。新加坡和菲律宾服务业对外开放度较高,吸引fdi比重亦较高,故其服务业竞争力相对较强。
特别值得一提,服务业外包已成为服务业吸引fdi的重要形式。据统计,在服务业外包方面,新加坡、菲律宾和马来西亚都是离岸外包服务业的主要目的国,承接过相当部分的服务业产业转移,尤其是it服务方面。这些国家和地区吸引外国公司不仅仅在于低成本和专业人才优势,并且具有先人为主和聚集效应等优势,这对这些国家的服务业发展和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升具有积极意义,如其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强m1。反观中国,其外包服务业规模还很小,如2005年中国软件外包出口总量大约为9.6亿美元,仅占全球软件外包出口总量的2.3%,其他外包服务业的市场份额更小,使得中国服务业产业集聚、fdi溢出效应发挥较弱,致使中国服务业竞争力相对较弱。
3.中国和东盟五国人力资本比较
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业内部出现结构性变化——人力资本密集度高的新兴服务业和专业性服务业大量涌现并日益占据主要地位,进而决定服务业的产业属性是人力资本密集型”1,人力资本亦成为影响一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下文综合多种因素的人文发展指数作为人力资本的衡量指标。表8显示,中国人文指数除相对高于印尼外,均低于其他东盟四国,表示中国人力资本相对稀缺,使得其在占服务业比重越来越大的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上处于国际竞争劣势,从而导致中国总体服务业亦呈现国际竞争劣势。
4.中国和东盟信息化程度比较
现代经济正在从要素推动向知识推动转化,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创新程度成为价值增加和竞争力的主要来源。在信息化时代,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都建立在先进的信息和通讯技术基础上。因此,一国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该国服务业国际竞争力。
表9显示,在人均信息与通讯技术支出方面,中国仅高于印尼和菲律宾,与中国在其他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仅高于该两国相符合;信息化水平最高的新加坡在其他服务贸易,特别是金融保险行业国际竞争力亦最高,均符合理论分析结沦。
5.中国和东盟五国服务贸易区域合作比较
服务贸易区域合作具有现实意义:静态效用方面可降低服务产品价格,增加服务产品品种;动态效用方面可减少垄断,提高竞争程度,尤其是提供国内没有的新服务产品所带米的示范效应,不仅有助于服务产品的丰富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更有助于区内服务业的成长和产业竞争力的增强。尤其是在当前服务贸易制度壁垒耸克的情形下,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及服务产品跨困或地区交换的发展更需要借助于政府间做出的某种形式的制度安排。因此,推进服务贸易一体化建没足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和提高竞争力必要的外部环境建设。
东盟国家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加强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相互开放市场:1995年12月15日在泰国曼谷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上,东盟签署《东盟服务业框架协议》,旨在尽可能减少东盟成员国的服务贸易限制,以提高东盟服务业的效率和竞争力;1996--2004年,在《东盟服务业框架协议》下,东盟成员国共进行过三轮谈判,达成四个一揽子协议,即1997年12月15日的《实施<东盟服务、ik框架协议)的一揽子协议》、1998年12月16日的《实施(东盟服务、ip框架协议)的一揽子协议》、2001年12月31日的《实施(东盟服务业框架协议)的一揽子协议》和2004年9月3日的《实施(东盟服务业框架协议)的一揽子协议》。四个协议主要涉及航空运输、商,lk月e务、建筑、金融服务、海运、电信和旅游。该一系列一揽
子协议的实施对推动东盟五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反观中国,在推动服务贸易区域自由化方面相对滞后,直至2003年才签署首份涉及服务贸易的区域贸易协议(cepa),远远落后于东盟国家,从而也导致中国服务业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缺乏外部环境。
综上,因中国在服务、jk发展、吸引fdi力度、人力资本积累、信息化建设和服务业区域自由化等方面滞后于东盟五国,使得中国除在传统服务业和建筑服务业上具有微弱竞争优势外,在服务业总体和其他分行业方面的竞争力均显著弱于东盟。因此,中国应借鉴东盟经验,积极发展服务业、培育人力资本、加快服务业开放、加速信息化建设和推动区域自由化,以提高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更好地应对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迎接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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