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 关键词] 农产品 技术性壁垒 战略 机制
[论文摘要] 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如同双刃剑,善用技术性贸易壁垒不仅可以起到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功能,而且还可以 发展 出攻克外国农产品贸易壁垒的策略。本文在考察、 总结 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或者国家集团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之上,构建了我国利用、应对和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三位一体的战略机制。
一、利用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做法
1.美国的主要做法
(1)技术标准。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农产品技术性标准壁垒体系,主要分为常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有机食品标准体系两大部分。常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 企业 标准三类。行业标准是美国标准的主体。“有机食品”标准主要包括有机生产加工处理系统计划,土地法规,土壤肥力和作物营养管理标准等。
(2)评定与认证程序。美国政府部门、地方政府机构、民间组织都可以开展农产品合格评定与认证工作,虽然农产品认证管理体制自由分散,但最关键的问题是:有关安全、健康方面的农产品要进入美国的市场,必须经美国权威部门检测、评定,认可后才能入境。
(3)检验检测体系。美国根据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建立了两类检测机构,即分农产品品种的全国性专业检测机构和分区域的大区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同时,各州也根据需要,建有州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沟,主要负责监测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产地质量安全。WWW.133229.CoM美国的检测检验体系还负责对食品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通报。
2.欧盟的主要做法
(1)技术标准。从总体来看,要进入欧盟市场的农产品必须至少达到三个条件之一,即:①符合欧洲标准,取得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认证标志;②与人身安全有关的农产品,要取得欧共体安全认证标志ce;③进入欧共体市场的产品厂商,要取得is09000合格证书。同时,欧共体还明确要求进入欧共体市场的产品凡涉及欧共体指令的,必须符合指令的要求并通过一定的认证,才允许在欧洲统一市场流通。
(2)评定与认证程序。欧洲以外的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洲市场,除了is09000和1s014000国际标准认证外,还确立了统一的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农产品),如ce认证、haccp认证等。
(3)标签和包装。欧盟一直通过产品包装、标签的立法来设置外国农产品的进口障碍。ce标志是欧盟1985年开始制定的系列安全合格指令,世界任何国家的产品要想进入欧盟市场就必须加贴ce标签。
3.日本的主要做法
(1)技术标准。日本的标准体系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三个层次。国家标准即jas标准,以农产品、林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和油脂为主要对象。行业标准多由行业团体、专业协会和社团组织制定,主要是作为国家标准的补充和技术储备。企业标准是由各株式会社制定的操作规程或技术标准。
(2)认证体系。日本的认证制度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类。强制性认证以 法律 形式执行,认证的对象主要是电器产品、液化石油器具和煤气用具等。自愿性认证由企业自愿申请,适用于强制性以外的产品。日本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可以分为常规农产品认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两种。常规农产品认证是指jas认证。jas是一种自愿认证制度,生产者可以自愿申请,经认证合格后被授权使用jas标志,另外就是有机农产品的认证。
(3)检验检疫。日本检验检疫制度从内容方面看包括三个方面,即动物检疫、植物检疫、食品卫生防疫。每一个方面都可以分为三种检测类型,即命令检查、检测检查和免检。
二、应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经验
1.美国的应对机制
(1)政府与企业间沟通顺畅,配合默契。美国产业界维护其自身利益的意识很强,而美国各类行业中介组织在为企业提供国外贸易壁垒信息服务,游说政府采取相关措施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攻击性极为突出。美国的 经济 实力超强并在国际贸易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以其经济实力为依托其贸易壁垒应对机制也具有极强的攻击性。从301条款明显的单边性强制措施中可以证实这一点。
(3)有效衔接单边调查程序与多边争端解决机制。301条款允许美国个人、企业或行业中介组织对贸易伙伴的不公平贸易作法进行投诉。并可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从而有效衔接了单边调查程序与多边争端解决机制。
2.欧盟的应对机制
欧盟先后于1984年和1994年颁布了《新贸易政策工具》和《贸易壁垒规则》,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贸易壁垒调查制度。
(1)《新贸易政策工具》。《新贸易政策工具》目标是在遵守当时的国际义务和程序的前提下回应第三国的不正当贸易做法,并消除该做法对欧盟利益带来的损害;同时,确保欧盟依据多边规则对第三国的贸易做法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它的颁布标志着欧盟初步建立起贸易障碍调查程序规则。
(2)《贸易壁垒规则》。《贸易壁垒规则》在贸易政策领域为欧盟维护其权益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程序规则。当欧盟产业和企业遭遇贸易壁垒,从而影响其进入第三国市场或欧盟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时,其可依据该程序规则建立起的机制,要求欧委会对相关不公平贸易措施开展调查,并通过双边磋商、wto争端解决机制予以解决。
3.日本的应对机制
日本国主要采取两类措施进行应对:第一种措施便是自助式,单独或者纠集它国进行集体制约,包括单独采取对等或者报复措施、或者形成战略集团进行攻守同盟;第二类措施则是他助式,即通过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凭借后者的权威和有效的集体制裁机制,对采取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国家或者地区施加压力,以迫使后者限制或者取消此类贸易壁垒。
三、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促进机制
1.美国的促进机制
(1)组建强大的促销组织机构。美国农业部由各类国家股份公司,如农产品信贷公司、联邦机构和其他机构组成,是直接负责农产品出口促销的政府机构,它集农业生产、 农村 生态、生活管理以及农产品的国、内外贸易于一身,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实行一体化管理。美国还有上百个农业团体、协会与政府合作,具体承担农产品出口支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