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贸新形势下,深圳市谋求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将服务贸易作为新一轮开放的重点。深圳市服务贸易规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逆势上扬,服务贸易结构日趋优化,专业服务贸易比重大幅上升,但相比货物贸易规模和地位,服务贸易发展相对滞后。提出以下对策建议:完善服务贸易开放体系,促进服务业外商投资;扩大服务贸易规模,继续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积极发展服务外包;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依托前海自贸区,促进深港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提高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以全面提高开放性经济的质量和水平,形成深圳制造与深圳服务双轮驱动的良好局面。
一、深圳市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贸易规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逆势上扬
深圳市服务贸易在中国加入WTO后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2001—2014年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速达35.29%,超过同期货物贸易16.29%的平均增速。其中,出口年均增长率为33.67%,进口年均增长率为36.74%。2014年深圳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比2001年增长超过50倍,服务贸易占全市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也从2001年的2.80%上升到2014年的20.62%,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服务贸易在深圳市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深圳市服务贸易与同期的货物贸易相比,抵挡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呈逆势上扬姿态。2009年,深圳市货物贸易出口同比下降近10%,而服务贸易出口却同比上升了12%;2010年,深圳市货物出口反弹,同比增长26%,而服务贸易的出口反弹更大,同比增长87%。2012年,深圳市服务贸易出口同比增长40.9%,是深圳市出口贸易增速的3.5倍。2008—2014年7年间,深圳市服务贸易保持了年均36.9%的增速,而同期的货物贸易额年均增速仅为8.4% 。
(二)服务贸易结构日趋优化,专业服务贸易比重大幅上升
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业在深圳市三次产业中的比重不断增加,服务贸易结构逐步优化。2010—2012年,运输和旅游等传统服务贸易进出口占服务贸易比重不断下降,其中,运输业出口比重由17.98%降至8.74%,进口比重由16.69%下降到10.08%;其他商业服务贸易进出口比重不断上升,2012年占深圳市服务贸易出口的85.75%,占进口的77.18%,其他商业服务主要包括法律、会计、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广告、展览、市场调研等,贡献了深圳市最主要的服务出口收入和最大的服务顺差。
(三)相比货物贸易规模,服务贸易发展滞后尽管深圳市服务贸易的抗危机能力很强,增长速度明显高于货物贸易,但与货物贸易在全国的地位相比,深圳市服务贸易的发展相对滞后。
2014年,深圳市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达4877.65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11.34%,进出口规模连续三年蝉联全国内地大中城市首位,其中,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3.8%和全省出口总额的48.0%,连续22年居内地城市首位。而2014年深圳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006.1亿美元,占全国比重为16.65%,位列上海和北京之后,居全国第三位。
2014年,上海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753.9亿美元,占全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为29.02%,进口和出口均位居全国首位;北京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106.14亿美元,占全国服务贸易比重为18.3%;深圳市服务贸易与上海、北京存在较大差距,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约为上海的60%。主要原因有:1.深圳市服务业相对落后的局面影响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业是服务贸易的基础,北京、上海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优于深圳市。如表4所示,北京和上海市无论是第三产业增加值,还是第三产业占比都要领先于深圳市。2.北京、上海市商业存在形式的服务贸易发展更为迅速。近年来,上海、北京商业存在形式的服务贸易规模均大于深圳市。深圳市2014年第三产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只有上海的28%和北京的57%,服务业外商投资的比重也均低于上海与北京市(见表5)。
3.北京、上海总部经济发展局面更优,进一步促进了外资集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2014年6月19日北京社科院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总部经济发展报告2013—2014》数据显示。
总部经济发展能力排在全国前十名的城市依次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天津、武汉、成都和宁波。北京的“总部经济”以88.99分的成绩位列第一名;上海的总部经济发展能力综合得分86.11分,仅次于北京。深圳市以76.55分位居第四,不敌广州的77.53分。
北京在基础条件、商务设施、研发能力、专业服务四个分项上具备强劲竞争实力;上海的政府服务水平全国首屈一指,多年稳居全国首位;广州的政府服务水平仅次于上海,专业服务和商务设施位居全国三甲。深圳市虽在开放程度继续保持全国最高水平,但综合实力与北京、上海仍存很大差距(见图1)。
图1 全国35个城市总部经济发展综合能力排名(2013)
资料来源:中国总部经济发展报告(2013—2014)。
二、加快深圳市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服务贸易开放体系,促进服务业外商投资
将扩大开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通过开放倒逼改革。新形势下,应明确在完全对内开放尤其是民营资本开放的条件下,打破国内服务行业垄断,先引入国内竞争,然后再对外开放,促进深圳市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引导民营资本和国际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突破服务业的制度壁垒,深化服务业改革,促进深圳市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积极探索服务业“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开放新模式,在扩大市场开放、放宽准入限制、规范规制标准等方面形成新的体制机制。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改变深圳市以往“正面清单”的低水平开放承诺模式,不断尝试服务业“负面清单”承诺方式,提高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使“负面清单”管理成为深圳市服务业外资进入的常态化管理模式。
(二)扩大服务贸易规模,继续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深圳市在巩固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出口领域规模优势的同时,应紧密围绕《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中确定的金融业、物流业、商贸会展业、高端旅游业、文化创意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业、科技服务业和总部经济等重点产业,扩大和推动相关产业服务贸易,提高出口产业竞争力和外贸竞争新优势。同时还应发挥深圳市服务业比较优势,重点发展研发与实验、专业技术服务、科技交流及推广等科技服务业以及知识产权、会计、人力资源、企业管理等其他专业服务,从而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三)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积极发展服务外包
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推进服务贸易的创新发展。鼓励发展基于云计算、云存储等信息技术搭建的虚拟服务贸易平台,以及利用“众包”(crowd sourcing)模式建立的扁平化全球服务交易平台。扩大服务外包规模,将承接服务外包作为提升深圳市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大力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外包业务,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领域,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
坚持离岸外包与在岸外包相结合,主体培育与产业集聚相结合,重点发展软件研发与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供应链管理与采购外包、金融后台服务外包、产品技术研发与工业设计外包等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服务外包业务,打造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服务外包积聚区,不断提高深圳市服务外包水平。
(四)大力发展总部经济
总部经济是产业链的高端形态,总部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外资积聚和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深圳市应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的健康发展,鼓励跨国公司从境外向深圳市转移更多的总部功能,支持在深圳地区总部整合内部股权、引导具有投资功能的地区总部集聚实体业务。支持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亚洲区、亚太区或更大区域的总部,鼓励跨国企业在深圳设立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进一步为地区总部的资金管理、人员流动和通关便利等方面提供支持。
(五)依托前海自贸区,促进深港服务业深度融合
充分发挥前海叠加自贸区功能,促进深港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自贸区发展既要充分利用深圳市引进和使用外资长期积累的经验,继续吸引外资服务业在自贸区内发展,又要建立起自身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产业,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通过合资方式,学习国外服务业的先进管理经验,提高自贸区服务企业的竞争力,通过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关联性,将先进的服务理念推广至整个价值链、产业链和创新链之中。
(六)加快提高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是提高企业研发能力。政府加大对服务贸易科技研发的扶持力度,重视服务业人才培养,利用科技进步努力提高服务业的技术含量和发展水平。鼓励创新、保护创新,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引导作用,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要打造知名品牌。对于重点服务贸易出口企业,通过给予配套资金或相关便利政策,发挥品牌企业的行业领导力和影响力,不断发挥示范效应和集聚效应,带动中小服务贸易企业发展。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措施促进本地企业发展壮大,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打造名牌企业,形成宣传、培育发展、保护名牌的氛围,积极培育“深圳服务”品牌,促进服务贸易品牌建设。
作者:陈立龙 来源:对外经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