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社会是信息网络的社会,国际互联网迅速成为新的商业媒体形式,基于网络技术的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蓬勃发展。电子支付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工程,而基于互联网的网络支付方式的顺利实现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有巨大的推进作用。
一、网络支付的发展现状
网上支付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实现从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对电子商务服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国际上通用的网上支付工具有银行支付、电子支票、电子钱包和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具有交易与支付同步的特点,并且没有时间与空间的限制。
二、国际贸易网上支付的优点
一是降低了国际贸易中的交易成本,一方面直接降低了交易费用,通过网上银行的网上支付方式,中介机构的手续费大大低于普通的支付操作;另一方面节约了交易时间,采用网上支付后,由于买卖双方对彼此的信用等级十分了解,所以交货与付款基本上是同步进行,这就提高了资本的利用率,降低了交易成本。
二是能够降低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在贸易交割期间带来的汇率波动风险。由于通过网络支付的方式,合同从签署到履行的时间大大缩短,这就降低汇率波动对双方的影响。
三、国际贸易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是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一方面网络支付系统的风险,这种风险是软硬件的系统风险。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和管理中的缺陷或问题成为电子支付运行的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现今发达国家零售和金融业的经营服务已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信息系统的运行。wwW.133229.cOM信息系统的平衡、可靠和安全运行成为电子支付各系统安全的重要保障。但由于网络技术的高度知识化和专业性,又出于对降低运营成本的考虑,金融机构往往要依赖外部市场的服务支持来解决内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如聘请金融机构之外的专家来支持或直接操作各种网上业务活动。这种做法使自身暴露在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之中。另一方面,网络支付的操作风险大量存在。电子扒手,网上诈骗,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破坏等网络中的不安全因素对国际贸易中的网络支付产生了极大的安全问题。
二是信用风险。网上银行通过远程通信手段,借助信用确认程序对借款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这样的评估有可能增加网上银行的信用风险。因为借款人很可能不履行对电子货币的借贷应承担的义务,或者由于借贷人网络上运行的金融信用评估系统不健全造成信用评估失误。此外,从电子货币发行者处购买电子货币并用于转卖的国际银行,也会由于发行者不兑现电子货币而承担信用风险。有时,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将出售电子货币所获得的资金进行投资,如果被投资方不履行业务,就可能为发行人带来信用风险。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是信用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制约电子支付业务甚至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法律问题带来的风险。电子支付业务常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货币银行制度等。目前,全球对于电子支付立法相对滞后。现行许多法律都是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形式的。在电子支付业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发行电子货币的主体资格、电子货币发行量的控制、电子支付业务资格的确定、电子支付活动的监管、客户应负的义务与银行应承担的责任,缺乏法律规范调整的后果表现在两个方面,要么司法者或仲裁者必须用传统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工具来分析网上业务产生的争议;要么法官或仲裁者不得不放弃受理这类纠纷。由于网络纠纷的特殊性,用传统法律规则来解决是一个非常吃力的问题;但是,消极地拒绝受理有关争议同样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法律规定的欠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四、国际贸易网上支付问题的解决方案探讨
参考文献:
[1]王瑞.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问题与对策.网络财富.2010(1).
[2]李春燕.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探讨.电子商务.2010(1).
[3]韩新华.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问题探讨.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