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对增强政府诚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单位领导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够重视,未能有效执行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审批或联签制度,不相容岗位未按规定分开,不能达到互相制约、互相牵制的目的。
(2)财务支出管理不严。随意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将专项资金从规定的使用项目挪用到其他项目;对基建、工程等大型支出,缺乏科学论证及决策机制,未实行严格的政府招投标制度;对重大支出缺乏全过程的监督,超预算、超标准现象时有发生。
(3)原始凭证审核不严。财务人员对票据的合理性、真实性不进行详细审核。甚至有利用假发票套取资金的现象,把不应报销的个人开支变成单位的合理支出。
(4)往来款长期挂账。一些单位将资金、专户拨款、自身收费等记入往来款,发生公用等敏感支出时,从往来款上直接下账,减少公用支出规模,造成节约支出的假象。同时对外单位、个人、企业等借款,长期不清算。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些单位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造成一些应增加的资产没有及时入账,部分减少的资产没有及时冲账;有的单位指使下级单位购买电脑、小车等贵重资产,固定资产在下级单位登记入账但却供上级使用。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要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作为对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上升到管理高度来抓。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有关配套指引,围绕内部控制要素,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制订具体的控制细则。要突出资产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预算管理、会计系统等关键控制点,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授权审批、财产保护、内部监督等机制,定期对风险点开展检查,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2)完善财务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综合预算。将所有收支均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禁止无预算开支。规范支出项目和标准。统一开支项目和标准。公用经费、对招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明确开支项目,制订科学合理的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开支集体审批制度,建立购买、入库、出库、支付等环节的制约机制,制订各支出项目的具体标准,从源头上遏制浪费及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坚持预算、执行、评价并重的原则,将绩效评估嵌入日常工作中,随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率。
(3)加强资产管理和往来款清理。严格财产清查制度,对固定资产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盘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完善固定资产的入库验收、保管、使用、处置、以及交接制度。防止随意报废和变相低价销售。加强固定资产损坏、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损坏和浪费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区别情况进行赔偿。重视往来款清理,欠款随时清理回收,应付款及时支现。以前形成的呆账报审签后,按会计制度进行处理,确保往来款与实际相符。
(4)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对单位财务领导和会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组织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技能。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电算化工作,促进会计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
(5)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要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报告。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引入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全方位完善监督机制。
(6)完善考核制度。对单位负责人的年终考核除了常规考核内容外,还可增加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益、“三公”经费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应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通过科学的考核机制,使其业务处理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管,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坚决按照《会计法》执行。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需要上下联动,发挥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构建立体监管防护网,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