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营企业改制的国有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应运而生。新事物的诞生,往往带来新的问题,在集团公司发展探索过程中,原财务管理方法已不能适应集团的管理模式。集团公司要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企业健康发展。本文将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分析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应完善对策。
关键词:财务管理 国有集团 完善对策
1国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面对新环境,缺乏新观念
集团公司面临全新的财务环境,但财务人员观念滞后。反映在财务管理目标上,未确立成本控制与资源优化配置的思想;反映在财务管理实践中,筹资时不权衡资本成本和资本结构,投资时不考虑风险报酬,不分析现金流量。
1.2管理上分权,缺乏整体性
集团公司在财务管理上过度分权,难以从集团公司整体发展谋划投资和融资活动,结果是各成员企业以追求本部利益“最大化”,财务风险加大。
1.3控制不健全,缺乏权威性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通常缺乏至关重要的事前预算和事中控制。至于事后分析,基于年终考核的需要能得到一些重视,但其权威性也颇受影响。既然事前预算与事中控制薄弱,事后分析未必有效。
2完善国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2.1转变财务管理观念
2.1.1风险意识与忧患意识的观念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信息瞬息万变,任何企业的利益具都有不确定性,也都存在着被市场竞争所无情淘汰的可能。国有集团公司要想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有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的观念,加强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
2.1.2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观念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环境复杂多变,风险越来越大,要确保稳步发展,必须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发挥财务的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考核等方面的作用,集团公司以财务管理为核心,控制了资金、成本、利润,等于抓住了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各个方面。
2.2推行内部会计控制
2.2.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集团公司要合理设置会计相关工作岗位,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就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核心内容。经济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一般情况下,如每一步骤由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实施,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用发挥。
2.2.2授权批准制
授权批准制可以保证集团公司董事会既定方针的执行和限制滥用权力。授权批准制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形式:一般授权是对办理一般经济业务是权力等级和批准条件的规定,特别授权是对特别经济业务处理的权力等级和批准条件的规定。授权批准的基本要求是:首先,要明确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的界限和责任;其次,要明确每类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再次,要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以保证经授权后所处理的经济业务工作质量。
2.2.3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预算控制要求企业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严格控制预算的资金支出,包括筹资、融资、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对各项经济业务编制详细的预算和计划,并通过授权,由有关部门对预算和计划的执行进行控制。
2.2.4、监督控制
通过会计检查和内部审计,可以进一步掌握各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运作规范情况,完善建立建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2.3严格预算编制和考核。
2.3.1全面预算的功能
全面预算不是一种单纯的管理方法,而是一种管理机制。全面预算的根本落脚点就在于通过全面预算来代替日常管理,使全面预算成为一种常效的管理机制。全面预算编制不论采用自上而下或是自下而上体制,其决策、指挥与协调权都集中在集团公司董事会手中。预算的执行由各成员企业负责;监督权力由内部审计机构来行使,从而形成独立的权力间的制衡系统。因此,全面预算不仅是集团公司内部管理的一种方法,而是集团公司内部的“钢性”管理机制。
2.3.2全面预算编制项目
集团公司的全面预算项目主要体现在成本费用预算、收入预算,它是全面预算的核心,另外还要关注一些动态的财务指标。只有会计信息和财务信息综合反映在全面预算中,集团公司才能准确把握财务状况以及财务战略的方向。
2.3.3全面预算编制过程与调整
为保证年度预算的顺利实施,年度预算应在上一年度的11月开始着手编制,12月25日全部编制审核完成。为防止各成员企业在理解上产生歧义,财务部门要专门召开一次预算布置会议,对预算原则和要求逐条讲解。各成员企业编制的预算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后,可能有一部分成员企业预算编制不符合集团公司的要求。有的是技术上的,更多的是费用控制、收入、利润等指标达不到集团公司的要求。这就需要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组织预算会审,分析各成员企业的预算报表,必要时还要到成员企业和对有关的数字,了解情况,力争使预算接近实际。
2.3.4下达目标责任书
各成员企业的预算达到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后,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达预算批准书。批准的预算要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出现。目标责任书应明确主营业务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成本费用等内容。
2.3.5全面预算的执行与考核
考核人员对照年度预算目标逐项检查,对下列事项应重点检查并对有关指标进行调整:资产质量检查;费用支出检查。重点检查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通讯费等经常性费用是否超支;工资及福利支出检查。检查工资、奖金、福利等支出是否在控制范围内;检查企业基础管理情况;对全面预算管理系统进行的考核与评价;本年度被考核公司预算指标调整;考核结果确认。现场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各分、子公司签章确认。
2.4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
2.4.1会计监督是对集团公司筹资、投资、税后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活动的监督,它建立在财务管理之上,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自然延伸,是集团公司不可缺少的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
2.4.2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实际上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并有其独特的审计方法,即重点审计与一般实际相结合,全面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内部会计控制审计与经济效益审计相结合。它能有效地防止成员企业经营者串通财务人员造假,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使国有资产不受侵犯,同时维护集团公司整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