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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生态移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风险分析

2015-09-30 09:4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少数民族生态移民可能会面临致贫风险、生态风险、文化风险、稳定风险及政策风险,只有正视这些风险,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

关键词:少数民族;生态移民;风险
少数民族生态移民可能会面临致贫风险、生态风险、文化风险、稳定风险及政策风险。不管哪种可能风险的存在,都将影响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
1 致贫风险
  少数民族移民面临的现实问题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收入来源渠道较窄,而在短期内又无法迅速提高移民的文化水平,搬迁后可能会因为不适应新的生产方式而陷入贫困。
  (1)失去土地可能带来的贫困
  城镇集中安置模式下,移民搬迁后将失去原有的住房和土地,而在安置地将没有土地或土地很少,在还没有适应新环境、获得新的收入来源的情况下,移民的基本生活都难以保证;即便能够回到迁出地耕种原有土地,但面对迁入地的较高的生活开支,单纯依靠种植业的收入根本无法满足较高的生活所需。
  (2)就业困难可能带来的贫困
  城镇安置模式下,如果城镇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后续产业发展缓慢、吸纳移民就业能力差,就无法实现移民稳定转产转业,进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移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移民要么选择外出打工,要么就是被迫失业。如果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外出打工,安置点就会成为留守儿童和老人的新居地,从而把社会的负担从乡村转移到城镇,更为关键的是安置点的经济发展将更缓慢,社会负担将更重。如果失业,移民失去收入来源,将加重社会保障负担,而且移民只能维持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另一方面,即使城镇产业发展基础好、吸纳就业能力强,移民要想在城镇顺利找到工作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化、技能水平,但少数民族移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低、缺乏技能,尽管政府通过多种形式为移民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但并不是所有移民都能够因此而获得工作,特别是岁数较大的移民进入城镇将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
  (3)债务增加可能带来的贫困
  由于生态移民的主体大多是贫困群体,为了在迁入地建房,他们需要自筹部分经费,不少移民除了将自己的原始积累全部用于建房以外,往往还会为此欠下不同程度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分移民在搬迁后发展资金严重缺乏,进而导致在迁入地很难获得稳定的收入,并因此陷入贫困状态。
  总之,致贫风险的存在,会增强安置点的推力和迁出区的引力,使移民可能选择重新搬回原住地,这不仅会增加了搬迁成本,更主要的是移民因为建房普遍欠债,这使他们本不富裕的生活,会更加贫困。
2 生态风险
  生态移民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改善生态环境,但生态移民实践中可能会导致迁出地生态风险和迁入地生态风险的存在。
  (1)迁出地生态风险
  按照生态移民的内涵和要求,移民搬迁以后应及时恢复并改善迁出地的生态环境,但是如何恢复和改善迁出地的生态环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果移民还继续耕种原有的土地,一方面没有办法开展生态恢复工作,实施退耕还林;另一方面,传统的生产方式会使迁出区脆弱的生态环境更加恶化。
  (2)迁入地生态风险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土地、水等资源不变甚至减少的情况下,迁入地人口大量增加,人与资源之间的矛盾加剧,导致对资源的滥用,破坏迁入地生态破坏;二是如果生态移民规划设计不合理,超过了迁入地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这也会导致对迁入地生态环境的破坏;三是移民迁入新的居住地后,如果仍然维持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极易造成对迁入地的生态破坏,从而导致生态风险。
3 文化风险
  经过几千年的文化传承,少数民族形成了多姿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而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需要一定的环境条件。对少数民族实施生态移民后,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可能会带来文化传承的风险。
  (1)物质文化
  生态移民以后,随着对原迁出地的生态恢复,虽然保留了原始的自然风貌,但人文环境已经消失,而在迁出地进行的统一规划和统一建设,也使得原有的建筑、服饰、生产生活方式都会发现巨大的变化,许多传承了几千年的物质文化也将面临消失的风险。
  (2)精神文化
  少数民族传统精神文化,主要涉及传统的宗教、礼仪、信仰等方面,不同的少数民族具有不同的传统精神文化。生态移民以后,随着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迁,少数民族移民不得不面对传统精神文化消失的风险。
  (3)制度
  在长期的生产生活生活实践中,各少数民族内部会形成一些传统的社会结构,以及在居住的自然区域形成亲戚、朋友网络,由于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这些社会结构和网络也会随之消失。
4 稳定风险
  没有少数民族的繁荣稳定,就没有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稳定,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但少数民族移民进入城镇以后,可能会出现多种社会问题,危及社会稳定:一是移民迁入安置地以后,如果安置地原有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而受到影响,他们就可能会对当地政府产生不满进而引发矛盾;二是少数民族移民迁入安置地以后,由于生产生活方式、资源利用方式都与原有居民存在差异,容易引起移民与原有居民之间的矛盾甚至冲突;三是由于人口大量增加,迁入地政府如果对移民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无法及时解决移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导致移民生活水平下降,容易引起移民与当地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四是移民进入新环境,如果无法及时获得后续支持,迫于生活压力,移民内部可能因此出现不安定因素,引起内部矛盾,有的移民甚至可能会采取犯罪等极端手段获取生活来源,从而容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
5 政策风险
  生态移民政策一直贯穿于生态移民工程的始末,完善、健全、执行良好的政策是生态移民工程成功的关键。但是,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生态移民过程中,也可能会存在某些政策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需要诸多相关配套政策,缺一不可,否则生态移民会因此承受政策风险;二是生态移民各项政策若出现政策执行不力、执行成本过高、政策无法延续以及与现实相悖的情况,政策风险会随之产生,继而影响少数民族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三是土地问题是实施生态移民过程中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而土地政策特别是有关土地调整的政策和法律是解决这一关键问题的有力保障,如果政策失误,生态移民就会面临政策风险,进而直接影响移民的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朱儒顺、史俊宏.草原牧区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以内蒙古乌拉中旗为例[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07,3:30—31
[2]初春霞,孟慧君,生态移民与内蒙古经济可持续发展[J],农业现代化,2006.(2).108-109
1作者简介:金莲(1978—),女,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农村贫困与发展、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以及农村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
2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态移民与少数民族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研究——基于贵州世居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的调研》(项目编号:09XMZ043)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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