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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应用安全现状及银行卡安全技术改造的对

2015-09-21 09:0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1996年8月中国银行发行具有国际标准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借记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标志着我国银行业务开始全面发展。经过16年的发展,我国银行卡业务的扩展速度和扩展程度都是十分惊人的,我国金融市场随也着银行卡的飞速发展而不断改革和完善。根据《2010年支付体系总体运行情况》,截止2010年底,我国银行卡发行总量达24.15亿张,总交易额为246.76万亿元。但是目前银行卡应用安全不容乐观,本文将从银行卡的安全现状、安全技术对策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银行卡安全、现状、安全技术、对策

正文:
一、银行卡安全现状
  目前我国的银行卡持卡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件频繁发生,持卡人财产的风险因素很多,安全水平整体不高,法律保障不健全。这些都导致了存款人对银行的怨恨情绪高涨,社会不公平担忧心理普遍。
  在我国目前信用体系的发展状况下,持卡人的风险主要表现:
(一) 持卡人风险防范知识不足引起的风险
  信息社会及市场经济对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换方式和资金结算渠道的需求使得银行卡的发展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但是,一方面,我国的金融服务业发展年数短,主要集中在2000年至今,各大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安全领域的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信用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在过快的发展中忽视了对存款人和消费者的信用消费安全知识的普及,使得出现了较多的安全风险事故,对持卡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二)法律缺陷导致的风险
     我国银行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善。2008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该批复明确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我国尚缺少《银行卡法》,而且刑法对银行卡使用规范、技术安全、银行卡欺诈行为等的立法还比较缺陷,对持卡人的礼仪保护不足。
(二) 银行卡安全技术欠缺带来的风险
  安全技术的应用是银行卡使用安全的有利保证。目前银行卡犯罪的主要方式是银行卡克隆,在ATM 机安装特种设备窃取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后复制卡的信息以备随时盗用。 银行卡大部分是磁条卡,该种卡的信息很容易被记录和复制。这种被克隆出来的银行卡和原卡几乎无异,ATM机或其他机器无法识别,并且“克隆卡”中保有原卡的一切信息,这也给机器的认证造成了极大困难。犯罪分子很容易通过“克隆卡”转移资金,造成金融市场交易系统的不安定。
  金融市场上交易安全风险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首先,持卡人的利益受损会严重影响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影响对银行的信用评价;其次,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对于普通存款人来说处于强势地位,如果银行不能保证存款人的财产安全,则社会不公正的怨恨情结会攀升,金融的不安定因素增加,致使银行卡本应发挥的社会效益未能达到,有损法律尊严、社会稳定。
二、安全技术方面的改进对策
(一)建立健全有利于银行卡业务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健全银行卡管理专门法规,确立银行卡业务发展的基本法规框架,明确界定银行卡产业各方的主体责任和义务,规范银行卡各环节操作行为,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银行卡、恶意透支以及拒受银行卡等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强化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
(二)大力推进芯片银行卡应用,加快银行卡业务系统改造
  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接受程度的不断提高,芯片卡必将成为银行卡未来发展的方向。大力推广芯片卡在金融业中的应用,不仅是提高信用卡安全性、降低信用卡伪卡风险的需要,也是丰富信用卡支付方式、适应手机银行等新兴支付渠道的需要,更是加强信用卡一卡多能、一卡多用的跨行业渗透需要。为此,应研究出台芯片卡替代磁条卡的成本分摊和鼓励政策,加快改造银行卡业务系统,推进以金融标准规范实现各行业芯片卡的“多卡合一”,换代升级。
(三) 强化银行卡业务监管
  一是人民银行作为银行卡支付体系的监督者、管理者,要制定统一的对各发卡银行的外部考评标准,以便保证考核指标的全面性和行际间的可比性,同时为商业银行结合自身实际完善银行卡风险外部考评体系提供可靠的依据。二是建立银行卡业务向人民银行报备制度,及时掌握各银行卡市场主体业务发展中的新模式、新做法,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三是担负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切实加强银行卡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大检查频率,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 大力增强银行卡宣传力度和教育途径,提高持卡人的防范意识
  作为银行卡的经营管理主体,商业银行有责任有义务加强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教育。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大众传媒,或者在银行内和ATM 机旁张贴防骗小贴士,或者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或者向客户专门寄送防骗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普及用卡知识,改变持卡人用卡的不良习惯,增强持卡人的安全用卡意识,不给犯罪份子可乘之机。
(五) 加强ATM巡检、监控
  收单机构布放的ATM终端要符合《银行卡自动柜员机(ATM)终端规范》(JR/T0002-2009)的要求,确保ATM的安全技术防范能力。收单机构要对ATM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要加大傍晚、夜间等案件高发时段ATM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完善技术措施,创造条件实现ATM的实时监控。要及时向客户提示犯罪分子利用 ATM作案的新手段和新动向,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发现犯罪分子作案痕迹后,各收单机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协助破案。
  
参考文献:
1.王国敬,华伟,郭诚实 《利用银行卡诈骗的特点及防范农村》  2004
2.刘廷焕,万建华  《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研究报告》  上海文化出版社   2006?
3.宁欣   《中国建设银行加强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  [N].金融时报  2003

作者简介:
孙俊杰(1991-),籍贯陕西,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09级本科生,专业:金融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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