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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索赔的预防与处理

2015-09-07 08:5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工程在地质勘测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都应做好索赔的预防。工程索赔的处理应及时、合理、合法。

关键词:工程索赔预防、处理
第一部分:工程索赔的预防
     房地产项目建设周期长,受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影响较大,在整个开发周期中,发生一定数量的施工索赔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索赔发生的或多或少会对业主方的管理目标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业主方需在勘测、设计、招投标、施工各个阶段进行深入透彻地分析,提出一系列措施,达到预防和妥善处理施工索赔的目的。
     (一)地质勘测阶段:
     重视勘测工作,探明施工条件。在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实际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不相符的情况,设计单位不得不修改原设计图,施工单位不得不调整施工方案。勘测深度不够将可能导致大量的工程变更及大额赔偿。因此,必须重视勘测工作,对勘测成果进行详细必要的审查,在遇到问题时及时进行补勘,完善勘测资料,让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建立在扎实的勘测资料基础上,减少后期的变更索赔。
     (二)设计阶段:
     一般要进行设计招标,经过审慎调研与比较,选择信誉好、设计质量高、设计变更少的单位。施工图设计周期短是图纸缺陷的主要原因之一,设计单位疲于应付,很难从时间上保证精心设计,难免出现设计缺陷留下大量变更隐患。因此,在项目开发计划的安排上尽可能留足设计时间。此外,设计合同中应严格确定总设计师及总设计师必须参加会议与罚则、设计合同应明确出图数与免费修改情况。设计合同中应明确设计变更各方当事人的职责。设计合同谈判时,对设计进度、范围、深度、出图质量、数量,人员配备进行详细明确。设计合同要签订设计单位要做详细地现场踏勘,若发生设计变更或失误,设计费要核减及损坏赔偿;要求按限额设计,控制成本;设计图纸初稿完成后,应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专业施工图进行对比审查,重点审查各专业施工图之间有无矛盾,有无设计漏项。对于图纸中尚未明确的内容,需进行统计并排定时间表按期解决遗留问题。
     (三)招投标阶段:
     要避免“低中标、高索赔”,应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必须要提高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准确率。采用由两家造价咨询公司背靠背编制,集中核对的方式来编制工程量清单。经过核对并调整的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方面无计算偏差、清单描述措辞精炼,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对清单的异议明显减少。招标时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要求投标人以此为依据进行投标报价,实现“量”的统一、“价”的竞争。评标时,应将各投标单位在以往施工索赔中的表现作为综合信誉评价的重要指标,择优选择信誉好的承包商。
  (四)合同签订阶段:
  注意合同文件文字的严密性,以防止因文字漏洞造成索赔机会。
     对于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可以通过施工招标,采取将涨价作为风险一次包死的做法加以防范,即在商签合同时,根据工期长短、市场物价走势的预测,双方商定一个风险费用给承包商,并在合同中规定,建设期间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的政策行调价文件一律不执行。
     (五)施工阶段
     在交付设计资料方面,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付施工图纸;在付款方面,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避免因工程进度款拖期造成的索赔;在物质供应方面,应做到设备与材料供应按时,保质保量、尽量避免因材料供应的规格型号、品种与图纸不符而造成材料代用。最重要的是在施工管理方面,要提前做好场地原有建筑物的拆迁工作、“三通一平”工作。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多因素影响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图纸以外的工作内容,为此,要求建设方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要详细认真地做好施工日志,保存好会议纪要、备忘录,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安全的施工过程和优质的建筑产品是合同各方一直孜孜追求的目标,所以工程质量成本的控制监管力度必须加强,避免由于内部或外部原因所造成的工程事故问题出现。
     第二部分:工程索赔的处理
     精心地做好引起工程索赔的预防工作,就可以积极地预防索赔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就要做好索赔的处理工作。在索赔的处理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进行时效检查、及时处理
     一旦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应首先检查索赔报告是否超过规定的时效期。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的索赔提出是及时的,建设方的索赔的处理也应当及时。索赔处理不及时,对双方都会造成不利影响,如承包人的索赔得不到合理解决,索赔积累的结果会导致其资金困难,同时会影响工程进度,给双方都带来不利影响。
     (二)调查研究、鉴别真伪
     应通过资料查阅和现场调查鉴别索赔报告的真实性。
     (三)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
     索赔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两三种原因同时发生(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即发生了共同延误后,要具体分析哪一种情况延误是有效的。按照索赔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分清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若是建设方主观因素造成的,要进行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若是客观因素(不可抗力或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造成的,只能是工期顺延,不用费用补偿。处理索赔还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既考虑到国家的有关规定,也应当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
     (四)工程索赔处理后,要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三部分:结论
     只有认识到施工索赔产生的各种诱因,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寻找有效的预防措施,展开针对性的工作,减少承包方的违约行为,尽量消除索赔发生的隐患,才能降低索赔发生的概率,从而达到预防索赔的目的。而当索赔事件真正发生时本着以法律为基础、以合同为准则、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对索赔事件进行客观分析,积极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或采取有必要的反索赔。
  参考文献
  1、刘伊生主编.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2、柯  洪主编.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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