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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农业补贴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2015-08-17 11:5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财政对农业补贴是各国支持本国农业发展采用的主要手段,且补贴的力度不断加大,本文就是从发达国家的高价补贴以及发展中国家的低价补贴模式等角度来探讨我国财政支农补贴政策体系的完善。

关键词:农业补贴;高价补贴;低价补贴

一、引言
  2011年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补贴突破1万亿元,今天中央财经继续大力支持,且中央在补贴资金的支付上,中央财政首次提前拨付农业“四补贴”及高产创建资金,使得农民购买粮种、化肥等生产资料,同时提高小麦等粮食的最低收购价。农业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保障,我国对农业补贴的力度和幅度每年逐步提高,国外对农业补贴的力度更是如此,但是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情况不同,财政对农业的补贴形式和补贴环节各有差异,财政农业补贴的政策效果也各有差异。财政农业补贴会影响农产品的相对价格,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把农业补贴分为“高价—补贴”模式和“低价—补贴”模式两种,前者是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经常采取的措施,后者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采取的措施,本文就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财政农业补贴政策角度加以比较分析,从而为完善我国财政农业补贴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二、发达国家的财政农业补贴政策
  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都比较高,一般采用“高价-补贴”模式,农产品的相对价格水平比较高,本文就从典型发达国家的农业补贴政策进行分析。
  1、美国的财政农业补贴政策
  美国的农业保护政策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即对农业生产的保护和对农业贸易的保护政策,目的都是保障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以及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美国财政农业补贴政策主要是目标价格补贴。
  目标价格补贴本质上也是一种最低保护价政策,政府先确定补贴产品的目录,再确定高于市场价格的目标收购价格,以此作为计算差价补贴的基础。其他国家也采用保护价政策,但是美国最早从立法的角度逐步发展形成一整套完善体系。财政对农业的补贴方式、补贴范围以及农业信贷贷款利率等也都纳入了法制的范畴,早在1933年出台《农业调整法》中就规定了、限额销售、农产品贮备制度、农产品期货价格制度等,还提供了储蓄补贴、休耕补贴、灾害补贴、牛奶价格补贴等来提高农产品价格水平,消除工农产品价格差异,这一农业法也是后来发达国家普遍实行“高价模式”补贴政策的基础。2002年美国农业法中对农业补贴做了很详细的规定,新法规定2002-2007年6年的年均法定补贴额高达190-210亿美元,比1996年法定补贴额提高了近40%-50%,也加大了农业补贴范围,最重要的是,该法把“直接补贴”纳入农业补贴的主要项目,也为后期“直接补贴”广泛运用提供了依据。
  2、英、法国的财政农业补贴政策
  法国和英国分别在1933年和1947年开始对农产品实施政府保证价制度,当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一定价格水平,政府就提高差价补贴。法国对农产品的补贴政策进一步发展,到1957年法国建立了一套“农产品价格指数化”,规定小麦、牛肉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随着农业所必需的工业品价格和除食品之外的其他产品的零售价格的变动而自动调整,以保证农民的收入不受价格水平影响,这一政策实施以后产生很多的消极影响而被取消,在以后的农业补贴政策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政府对农业的保护力度和幅度仍不断加强。英国在实行价格补贴的同时,对农场结构进行改革,增加农场资本补贴、农业合作补贴等,加大农业基本建设投入。
  4、小结
  从发达国家的财政农业补贴政策,我们可以看出农产品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农产品的价格虽然由市场价格决定,但是政府会基于一定的目的对该价格进行干预。发达国家“高价—补贴”模式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保证价是发达国财政补贴的主要手段。从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农业补贴政策来看,差价补贴是主要的手段,不论是美国的目标价格补贴还是法国的“农产品价格指数化”,都是想通过弥补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使农产品的价格维持在比较高的水平。农产品的价格得到补贴,就有可能获得与工业产品一样的利润空间,在有些国家,农业的资金利用率甚至高于工业,农业部门的发展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自己的资金储蓄进行投资,这对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发达国家农业补贴手段多样化且补贴结构不断完善。从法国的“农产品价格指数化”政策来看,农业补贴政策不仅仅涉及价格补贴,还把农产品价格与工业品价格等市场挂钩,从而提高农产品的获利水平。发达国家还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补贴,不仅仅是对农产品价格补贴,还加大农产品生产部门的资本补贴。
三、发展中国家的财政农业政策
  发展中国家对农业的财政扶持政策起点比较晚,农产品的相对价格维持在比较低的水平上,称为“低价-补贴”模式。
   “低价—补贴”最早开始于苏联,在国家重工轻农时期,国家对农产品的采购价控制在很低的水平,对农业实行负补贴来支持工业的发展。由于农产品的价格无法弥补农业生产成本以至于农产品的供给出现短缺,政府又不得不提高农产品的价格。苏联政府曾在1966—1980年期间9次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补贴农业生产资料。很多发展中国家借鉴苏联的财政农业政策,对农业加大投入力度和优惠政策,最后这种“低价-补贴”模式逐步发展且完善。“低价—补贴”模式下,农产品的相对价格水平比较低,农产品的购销价格被政府主观分割,市场难以发挥机制,严重阻碍了农业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对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补贴一般低于发达国家的农业价格补贴,农产品的价格要在很低的水平上提高,政府财政压力较大。
四、国外农业补贴政策的启示
  从以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财政农业补贴政策来看,对我国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以及农业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逐步完善我国财政农业补贴政策体系
  从发达国家的农业补贴政策来看,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补贴制度,对补贴的范畴、补贴的方式、补贴的相关政策支持等加以规范。针对我国特有的经济结构,对农业的补贴需要整合各部门的资源,使得农产品从生产到购销环节都能够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的照拂。
  2、进一步缩减工农产品价格差
  农产品相对价格水平即所谓的“工农产品剪刀差”,在我国表现特别明显,在改革开发前,我国经济发展是以工业为主,农 业为辅,牺牲农业来发展工业,工农产品剪刀差比较突出,随着经济繁荣发展,农业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我国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以缩小工农产品价格差,使得农产品也具有工业产品同样的报酬率和竞争力。
  3、加大对农业的补贴规模
  从以上各国的农业补贴政策来看,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不仅仅增加对农业的补贴额度,还扩大农业补贴的范畴,从价格补贴到休耕补贴、灾害补贴、储蓄补贴等,农业补贴的结构不断完善,对改进我国农业补贴政策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教学与研究2006.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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