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中国财产保险市场规模发展迅速,保险覆盖程度不断拓展,风险防范能力有所提高,保险业务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然而,财险市场也存在一些违规违法经营问题,如此不但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行业信誉,而且也增加了保险业的经营风险,使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得以损害。因此,财险行业应着力解决重点问题,重视规范发展。本文对中国财产保险行业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加强财险行业合规性的建议与措施,以实现财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财产 保险 行业 发展
一、中国财产保险行业现状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
目前,全国共有财产保险公司52家,财产保险市场呈现以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格局。
二、中国财产保险行业存在的问题
当前,中国财产保险行业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经营模式粗放,险种结构不合理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比较粗放,其考核指标多局限于业务增长速度、市场份额等方面,很多公司只是一味地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占领市场,因此,其经营成本快速攀升,虽然不少财险公司近年来保费收入有一定程度的增加,然而,保费收入增长程度却低于赔款支出的增长。如此对经营成本与赔付风险考虑不到,而一味追逐高增长的保费收入,未必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另外,虽然目前财产保险公司推出不少险种,但总体来看险种结构尚比较单一,盈利空间有限。
(二)保险监管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内控制度有待健全
一方面,保险监管框架性的制度虽然建立,但有些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还不够。另一方面,财产保险业市场竞争加剧,各保险公司在扩大规模、发展业务的同时,为争取客户与保费收入,在利益驱动的驱使下,纷纷采取高手续费、高返还、低费率等一系列违规行为。而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滞后,相应的制约与处罚措施不到位。
(三)经营机制与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长期以来,由于保险公司经营机制不完善,保险企业一直对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矛盾感到无从下手。从外部环境来看,长期以来对社会效益的重视程度要高于经济效益,这使得保险公司不能明确内部经营目标,无法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同时,公司管理水平有限,部门及岗位设置不合理,内外勤结构不平衡等现象较为普遍,公司内部没有形成有效的承保、理赔、续保的运营体系,由于缺少风险评估从而致使承保质量较低,理赔力量不够,理赔人员只能应付日常查勘定损,由此导致理赔不准确、不及时。
三、转变观念,合规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统一思想,建立合规增效目标
为了达到合规增效的目的,财产保险公司应该从经营管理模式、承保质量、理赔风险管控、资金管理、信息化管理、内部审计、行业自律等方面入手,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强化“双重处罚、上追一级”的问责制度,努力加强合规意识,提升保险服务品质,实现依法合规、有效益的发展。
(二)健全保险业监管体系与监管制度
要建立以保监会监管为主导,保险公司自身约束为基础,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为补充的保险行业监管体系与监管制度。
1.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保证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进行公平竞争。
2.各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均要加强建设内控制度,完善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与管理制度。
3.强化监督指导,以效益监管为导向。
(三)转变经营方式,调整险种结构
积极开拓保险市场,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优化险种结构,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
1. 以利润为重点考核指标,确定合理经营规模与发展速度。
2. 调整保险业务结构,发展质量与盈利性好的财产险业务。
(四)确保经营业务数据真实可靠
1.确保赔案与赔款的真实性,严禁虚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严禁扩大保险事故损失范围虚增赔款,严禁将与赔案无关的费用纳进赔案列支等违法违规行为。
2.确保经营成本费用据实列支,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相关法规与制度,禁止不据实列支各项管理费用。
(五)提高理赔服务水平
1.建立理赔服务考核体系。要规范接报案操作,定时查勘定损,限时反馈事故处理意见,采取简易处理程序进行快捷赔付,缩短理赔周期。
2.解决理赔难问题。保险公司要严格依法履行保险合同所要求的义务,禁止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健全系统理赔服务标准,规范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服务质量。
3.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保险公司各级机构须成立专门应急处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保障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做出反应,帮助受灾保户快速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六)推进财产保险业体制改革
为了保证财险公司稳健进行经营,防范与化解风险。一是要健全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经营管理机制。二是保险公司要坚持商业保险原则,建立承保与理赔两头并重、财务监督与内部管理相互匹配的经营体系。此外,要广泛推行承诺服务,加大理赔真实性、合法性与及时性的工作力度,做到不滥赔,并建立核赔、核保制度。最后,应加强资金与费用管理,提高企业内部理财技能与实效,以便适应保险市场的不断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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