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城乡关系是我国当今社会关系中及其重要的一部分,只有协调的城乡关系才能保证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在城乡统筹视角下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特点和必由之路,是中国特色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路径和特征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 协调推进; 路径
城乡关系失衡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性制约,在城乡统筹视角下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特点和必由之路,是中国特色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路径是推进农业现代化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农业现代化是农业生产技术、生产装备和手段现代化与农业经济结构和经营管理现代化的综合体现,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综合性发展的概念。农业现代化强调的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和转化,所以它的特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业生产设施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科学化、农业经营方式产业化、农业服务社会化、农业生产绩效高优化、农业生态环境现代化、农业劳动者知识化、农村生活现代化等。
农业现代化是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动力。推进城镇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和制约,必须要考虑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状况,农业现代化为城镇化提供大量的农业产品,是城镇发展的坚实支撑;农业现代化为城镇化提供更加充足的人力资源;农业现代化可以为城镇化提供必需的土地和资金。只有发展现代农业,才能为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农业的发展规模、水平和现代化的程度决定了城镇化的推进规模和速度,无视农业发展的城镇化是难以持续的。
当然,城镇化又是农业现代化的加速器,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条件依托。城镇化能够扩大农产品市场空间,促进农业的商品化和市场化。城镇化能够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高级化,城镇化能够拉动农业经营向规模化发展,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打牢基础。
农业现代化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不可少的路径和方式。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推动力量。在农业自然资源难以再有明显增加的背景下,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进程,才能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
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耕作的有限土地不足以使他们致富,且时刻面临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要想让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必须稳定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而要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应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有利于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 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农业现代化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路径。
二、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具有阶段性和区域差异性特征
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先行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增长阶段可被划分为“起飞”前阶段、早期经济增长、现代经济增长和信息时代,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经济内容(吴敬琏,2006)。工业化过程的阶段划分虽有着不同的标准,但其阶段性特征是毋庸置疑的。学界熟知的钱纳里按照人均国民收入划分的工业化阶段究是“人均GDP在140~280美元之间为农业国,在280~560美元之间为工业化早期,在560~1120美元之间为工业化中期,在1120~2100美元之间为工业化后期,在2100美元以上则为发达经济阶段”。由于不同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经济增长和工业化过程的区域差异性特征也非常显著。
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同经济增长和工业化过程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阶段性特征和区域差异性。在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必须深入研究其所处阶段和差异所在,选择推进过程中的着力点,选择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推进速度与规模的不同政策组合。对于工业化程度较高,经济发展良好的地区,政策选择主要侧重于城镇化,可以适当加快城镇化速度。而对于工业化程度较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应侧重于通过逐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农村,放慢城镇化速度。而对于那些具有区位优势的地区可因地制宜选择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不同组合措施。
三、转型时期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具体路径分析
1. 推进农业现代化,奠定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坚实基础。
推进农业现代化首先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是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在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确保长期不变的基础上,依法、自愿、有偿地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
其次应确保农业的投入增加机制,应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核心,在增加各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资本市场的资金进入,强化信贷资金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多元投资机制,保证农业生产基本要素和基础设施的投入。
2. 强调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过程中农民的主体地位
增强农民做为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主体的主体能力。推广和加强农村职业技能教育,既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专业农民,又培养具有城镇化能力的市民。同时增强农民创收能力,在目前农民收入结构中,来自
家庭的经营性收入平均约占其年纯收入的50%,居于最主要的地位。首先应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不断优化农产品生产结构,在品种品质和质量安全上狠下功夫,才能不断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增加其经营性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民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及生产、生活服务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农民能够安居乐业。
强化农民做为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主体的主体意识。加强引导,扩大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的自立、自强和创新精神, 使他们自发的组织行动起来去推进农村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同时,政府的作用应由直接推进逐渐转变为规划、协调与服务,由微观干预逐渐转变为宏观调控。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举措。
要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路、沼气建设,继续改造农村危房。这不仅能明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基础设施方面的保障,而且能直接带动农村的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快速增长,为扩大内需作出贡献。
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低,是目前制约我国农村发展的一大薄弱环节,也是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所必须攻克的一大难点。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投入巨资,加快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在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已经初步建立了由公共财政作保障的基本制度框架。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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