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就业促进法》与《广东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的实施对广东省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分析其经济学政策涵义,看出这些就业法律法规目的之一在于降低劳动力市场外部环境的交易费用与员工自身条件的人力资本投资费用。通过运用埃奇渥斯盒状图作为模型分析工具来综合进行政策效果分析,得出广东省珠三角地区与非珠三角地区应实施不同的就业促进政策,才能有效实现“三促进一保持”战略部署和“双转移”政策。
关键词:就业促进法;产业结构;交易费用;人力资本投资
一、广东省产业结构升级与就业政策需求
2010年春节后,广东地区出现了严重的用工短缺现象,充分暴露了产业结构仍然低端化的弊端,体现了传统型、加工贸易型、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性的扭转,经济增长仍倚重于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随后,广东明确提出要把保增长建立在调整结构的基础之上,由此作出“三促进一保持”的战略部署与“双转移”政策。
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之间存在着紧密并互动的关系,二者相互协调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并实现持续发展。适应产业结构升级的就业结构,其形成除了依靠劳动力市场根据“看不见的手”进行自我构建之外,还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就业制度调整与相应的就业政策运作。根据实际情形制定的就业政策能够保证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之间形成相互协调牵动和推动的作用,能够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机制,能够培养符合要求的高素质劳动力生产要素,能够有效地防范各种就业风险。国内的就业制度必须根据就业结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就业政策,并将就业促进工作法制化,从而实现具有权威性、稳定性、持续性的基本就业指导路线。
二、《就业促进法》与《实施办法》主要内容与政策涵义
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就业促进法》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部专门规范就业促进的重要法律。广东省规定结合广东省具体实际就业形式,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就业促进法》与《实施办法》首先要求政府通过职业激励机制实现劳动者具备不同产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减少自身条件的人力资本投资费用,实现劳动力能够在产业之间以低流动成本得到有效配置,满足广东省产业结构升级需要;其次,通过管理劳动力市场秩序、免费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就业中介机构、反就业歧视措施、补贴与减免激励机制减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与招聘过程中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使就业过程中外部环境的交易费用有效缩减;再次,加强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责任,确保用人单位在产业升级当中有充分的资金投入员工自身条件的人力资本投资,具有升级产业的职业技能,实现劳动力在产业之间转换成本和持续发展成本的减少。由此分析,《就业促进法》与《实施办法》政策目的在于降低劳动力市场外部环境的交易费用与员工自身条件的人力资本投资费用。
三、《就业促进法》与《实施办法》的政策效果分析
《就业促进法》与《实施办法》属于灵活安全性劳动就业政策,能够平衡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与安全性的冲突,适应全球化和科技进步时代生产方式灵活化变革的要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就业率,劳动生产率,增强用人单位竞争力。假设在劳动力市场中,以就业作为产出,以外部环境的交易费用和自身条件的人力资本投资费用作为就业要素,在就业要素总量不变条件下,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个部门进行运作。其中,外部环境的交易费用由劳动者实现就业的交易费用与用人单位实现招聘的交易费用两部分构成,而自身条件的人力资本投资费用则同样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分别分担。在广东省产业结构升级与“用工荒”的背景下,劳动者对于外部环境的交易费用的弹性比用人单位大,在实现就业中对该要素的投入量也比用人单位的投入量要多,更为准确来说,外部环境的交易费用是劳动者在实现就业中的密集使用要素。而用人单位在实现招聘时,则更为关注员工自身条件的人力资本,包括就职前的投资与就职后的培训,期望员工能够有充足的人力资本以适应用人单位产业升级与往后持续发展,即自身条件的人力资本投资费用是用人单位在实现招聘中的密集使用要素。
如图1所示,建立埃奇渥斯盒状图模型。盒状图的四边分别表示外部环境的交易费用(盒高)与自身条件的人力资本投资费用(盒宽)。劳动者的原点定在O1,其密集使用要素为外部环境的交易费用,非密集使用要素为自身条件的人力资本投资费用,要素的投入从盒状图的右上方开始衡量;用人单位的原点定在O2,其密集使用要素为自身条件的人力资本投资费用,非密集使用要素为外部环境的交易费,要素的投入从盒子的左下方开始衡量。就业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就业要素投入曲线交于E点,此时有量为O1H1的实现就业交易费用分配在劳动者当中,量为O
以下根据劳动力市场外部环境的交易费用与员工自身条件的人力资本投资费用分三种情况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