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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固定资产核算问题

2015-12-15 11:5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固定资产管理是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单位固定资产核实中的问题,进行展开探讨;

关键词:固定资产;核算;问题;

    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长期使用中能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劳动资料和消费资料。固定资产管理是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核实算时,出现诸多问题,本文就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做进一步探讨。
1    固定资产核算中的问题
1.1 无法反映固定资产新旧程度
    我国现行的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会计制度,是不计提折旧的,也就是说固定资产入帐值不随其使用时间而改变。但单位的实际情况因为固定资产随着技术的进步,使其使用价值不断降低,无形损耗显现,这一类资产的所占比较日益增加,从而导致成本低估,结余虚增。使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资产减值无法真实反映,从而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1.2  容易造成单位资产流失
    因为单位的固定资产中经营用固定资产不计折旧,至使日常在从事经营活动和日常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生的损耗在会计进行成本核算时无法充分体现。从而导致成本支出降低,使会计周期的结余虚增。这样的处理方法,有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加之因为会计核算与监督缺乏,对单位固定资产处理方法较为宽松,容易产生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或低价处理的情况发生,导致单位资产流失。
1.3  无法客观真实反映单位所耗成本
    现行单位的固定资产在购置时直接确认为支出,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账面上固定资产价值始终是其购买时的原始价格,无法反映出资产的实际价值。加之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使得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较为宽松。
1.4 固定资产使用报废制度不够完善
  在单位,因为固定资产的种类较多,有些固定资产的使用限不明确,从而造成资产报废的随意性较大。一般的固定资产,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即可申请报废。对于精密的、贵重的设备、仪器、仪表等,报废手续复杂,需要经专业部门鉴定后方可申请报废。所以,有的设备,已经没有任何使用价值,但仍没有申请报废申批,从而虚增单位固定资产价值,因为没有及时核算固定资产残值,也造成国家财产的浪费。
1.5 账实不符
    “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这是对财产物资核算和管理的基本要求。然而,由于会计人员和财产物资管理人员的更换交接不明不清,致使资产账实不符;固定资产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特别是对大宗同类耐用品,未按固定资产科目进行管理,而是随购进随列支;有些单位对出租的固定资产不进行备查、登记,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办理入账,不定期盘点,账实不符,实际数与账面数相差大。
2  完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建议 
2.1  改进单位会计核算原则
为了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在遵循现行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需要遵循:1)
    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固定资产投资上,不仅要记录资金支出情况,同时对资金价值的折旧进行记录。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进行资本化,并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定期分摊和确认。较好地反映出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从而可以全面地反映出固定资产信息,有利于对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2)谨慎原则。谨慎原则是会计核算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和损失,通过定期的固定资产核查,对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做出减值,从而准确反映单位固定资产的真实价情况,为更好的管理固产资产做出财务安排。3)划分收益性与资本性支出。对于固定资产在后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支出,会计核算时应准确区别是收益性支出还是资本性支出。
2.2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从长期来看,将固定资产予以资本化,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其使用过程中分期核算其耗费的成本。因此,可以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采取如下做法:(1)按资产类型进行计提折旧。将单位固定资产分为几大类,根据资产的用途与使用年限的差别,采取不同年限的计提折旧。(2)折旧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分为:平均年限法、工作量计算法、加速折旧折旧计算法等。对于技术含量高、损耗快的固定资产,可以使用加速折旧计算法。对车辆、一般易于计量使用工作量的一般设备,可以使用工作量计算法。建筑物与设施一般多采用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计算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工作量计算法的计算公式:单位里程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总行驶里程;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工作小时;加速折旧计算法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100%;(3)计提折旧的科目设置。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相应设置“累计折旧”科目,用于核算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该科目下应当按照对应固定资产类别或项目以及用途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2.3  建立相关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
    建立固定资产核算制,定期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统计、核算,保证单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财务帐表的真实、准确。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时,对发生盈亏、出售、报废等情况,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相关处置,必要时处置固定资产须经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确定其评估价值。也可以吸取企业会计的做法,增加“待处理财产损益”和“固定资产清理”账户,从而认真核算固定资产价值的增加与减少等损益,并根据结果追究造成固定资产流失的责任人。
3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对单位提供的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必将进一步市场化,而进行必要的核算与分析,可以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从而为单位进一步开展经营和服务提供财会支持。

参考文献:
[1]汪元元.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浅析[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0)
[2]陈彦举.对单位固定资产增值保值研究[J].商业经济,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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