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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金融中心的城市定位与构建——基于中部六

2015-11-12 09:5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基于“中部崛起” 的战略背景,为了经济发展的持续稳定,建立中部地区的区域金融中心已经成为中部六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的迫切要求和基本共识,但是具体在哪个城市实施还存在诸多争议,需要进行更为细致严谨的深度分析。鉴于此,本文将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相结合,论证了在武汉建立中部地区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性与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构建武汉金融中心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定位;中部六省;因子分析
一、区域金融中心研究的理论回顾
  区域金融中心是指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灵敏、金融活动频繁的中心城市;它能够通过支配效应、乘数效应、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对区域经济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反映了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不仅为本地的投资扩张提供了充裕的资金来源,而且对更大范围的金融资源配置和经济持续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于区域金融,特别是区域金融中心的问题,国内外诸多学者都进行过相关的探索,这为我们进一步分析和了解区域金融中心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借鉴。但是无可否认,相比起宏观金融的发展和微观金融的延伸来说,区域金融这个“中观”层面的金融问题,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证分析上都显得有些滞后。
  首先在国外方面,Kindleberger(1974)、Park和Musa(1989)分别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过程,前者根据比较经济史的理论认为金融机构在金融中心的聚集主要源于跨地区支付效率的提高,而后者基于规模经济的观点得出规模经济促使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选择一个特定区位的结论,然而他们的研究仅限于解释区域金融中心形成的原因,并没有提出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定位的思路;Abraham等(1994)分析了除美国以外的37个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表现,随后Liu等(1997)又在Abraham等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层次成簇分析法评价了亚太地区包括上海在内的多个金融中心,但是他们的成果也只是比较现有金融中心的发展状况,对于如何构建新区域金融中心的问题依然未有涉及。
  其次在国内方面,张军洲(1995)、殷德生(2000)、刘仁伍(2002)等进行了开创性的尝试,他们对区域金融中心的分析,包括了金融行业规模、效率和安全性等诸多因素,但是其研究更多的只是定性的描述和数据的比较,缺乏经济计量的实证分析;倪鹏飞(2002)、王仁祥(2005)利用模糊关系模型和样本城市数据,构建了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定位的指标体系, 计量了城市综合竞争力指数,可是他们的指标选择相对简单,同时也没有考虑到各指标之间的相关关系;姚洋(2007)从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制度等角度出发,构建了由48个具体指标组成的金融中心评价体系,虽然其研究的指标相对复杂,但所属二级指标的权重均由专家打分而来,其主观性无法避免。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借鉴过去的研究成果,将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相结合,首先讨论影响区域金融中心形成的因素,然后根据这些因素选择合适的统计指标建立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定位的评价体系;其次采用因子分析方法,通过方差分解提取具有代表性的综合因子来反映原指标,以此消除诸多原指标之间的相关关系;再次通过计算相关矩阵特征值和因子载荷矩阵,得出因子权重和因子综合得分,防止人为主观性对评价的影响;最后根据得分情况对样本城市进行排序,确定设立中部地区区域金融中心的城市,并依据该城市的实际发展状况提出相应的构建设想。
二、构建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定位的评价指标
  (一)影响区域金融中心形成的因素
  区域金融中心,形成于金融资源按市场原则在空间上自由转移和优化配置的过程,它是区域金融非均衡性发展的结果,现代市场经济为其产生和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欲构建功能齐全、作用突出的金融中心,只考虑地理位置、经济状况和金融实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考虑到交通运输、电信设施等基础建设以及经济金融政策、法律税收制度等环境的完善。
  1、优越的区位条件
  区域金融中心的区位是指金融活动有序运行的场所,包括地理区位和行政区位。在地理区位方面具有优势的城市,拥有比区内的其它城市更便利、更通达的地理位置,这有利于降低区内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费用,还可以通过成本优势吸引区内其它城市的企业向该城市聚集,进一步促进区内的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分工。因此,在地理区位方面具有优势的城市,更容易演变成为真正的区域金融中心。在行政区位方面具有优势的城市,政府可以依靠行政权力向该城市聚集金融资源,吸引金融人才,完善金融市场,扩大金融规模。而且随着政府级别的提高,其拥有的行政权力也逐渐增大,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也逐渐增强,也就更加容易组建和培育区域金融中心。
  2、强大的经济实力
  从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一个地区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是促使这个地区最终形成金融中心的内在动力。首先,经济实力强大的地区能够吸引大量的企业,而这些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既是资金的供给者,又是资金的需求者,它们的存在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金融机构能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为众多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其次,经济实力强大的地区能够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大的发展空间,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带来更多的劳动回报,因此也吸引着大量的高素质人才,这为金融中心的形成储备了充足的人力资源。
  3、完善的金融体系
  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是中心城市金融发展的最终结果,中心城市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中心城市金融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一方面,完善的金融体系拥有一个发达的金融市场作为基础,这个发达的金融市场,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聚集资金引导储蓄向投资转化;可以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提高金融资产的收益率;可以灵敏地反映金融市场信息,使得金融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另一方面,完善的金融体系拥有数量众多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的聚集,为彼此之间的合作与分工创造了有利条件。金融机构间的合作,有利于建立良好的信誉机制,可以减少投机行为,大大降低交易费用,而金融机构间的分工,促进了金融产业的专业化发展,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运作效率。
  4、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是以物质形态为特 征的基础结构系统,包括交通、通讯、能源以及医疗、科研等。金融要素的聚集扩散,金融机构的稳定运转都要以基础设施为载体,基础设施的规模、质量对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有直接的影响。第一,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为金融业的发展和运行提供充裕、便捷的载体条件,有利于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便于吸引大量资金。第二,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够给该城市的居民带来非货币的额外收益,可以吸引区域内其它城市的高素质金融人才向该城市聚集,为金融中心的形成提供有利的人才条件。第三,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如智能化的交通系统,一体化的通讯网络,可以为金融业务的创新和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
  5、宽松的政策环境,健全的法律制度
  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客观上要求市场处于资源配置的基础地位,这要求我们对金融中心进行城市定位的时候,必须基于一个拥有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健全的法律制度的城市。一方面,宽松的政策环境,可以保证资金在金融中心自发流动、有效配置,可以使得进入金融中心的生产要素和最终产品得到充分的利用,可以激发金融从业人员的创新意识,为金融业务的创新提供良好的平台,为金融中心的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另一方面,健全的法律制度,要求政府承担起立法、执法的重担,健全金融法治和监管体系,以防范金融风险,维持金融秩序,为金融中心的稳定运行创造一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公平环境。
  (二)构建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定位的评价指标
  根据影响区域金融中心形成的五个因素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考虑到数据采集的可得性及评价指标的实践意义,在建立中部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定位的指标体系上,我们重点选取了前4个因素的23项客观性指标,并舍弃诸如政策环境、法律制度等无法准确量化的指标。其中,在区位因素方面,我们考虑了实有城市道路面积、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客运总量和货运总量等指标来反映区域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的交通便利程度;在经济发展发面,我们以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职工平均工资、人均财政收入、人均财政支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等指标来衡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在金融状况方面,我们选择了金融机构贷款余额、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城乡居民储蓄储蓄余额、人均储蓄余额、金融业从业人员和金融相关比率等指标来评价区域金融的发展水平;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们使用了邮政业务收入、电信业务收入、固定电话普及率、移动电话普及率和网络普及率等指标来反映区域内基础设施条件和金融交易的便利程度。
三、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定位的实证模型
  (一)研究思路和方法
  考虑到我们选择的指标较多,而且指标之间可能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我们主要运用因子分析法来研究指标体系的内在结构关系,其优点在于:第一,因子分析法包含了原指标的大部分信息,而且将繁杂的原指标缩减成几个重要的综合因子,便于我们进一步发掘、提取原指标背后隐藏的信息;第二,因子分析法消除了指标之间的相关关系,其得出的综合因子之间相互独立,这可以减少信息的交叉,对评价十分有利;第三,因子分析法在确定指标权重的时候是基于数据分析而得出的指标内在的结构关系,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有较好的客观性。
  (二)样本城市的选择和数据来源
  目前,中部六省(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共有87个地级城市。通过上述的理论分析表明,建设中部地区区域金融中心,选择的城市应该是一些地理条件优越、经济实力较强、金融行业相对发达、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中心城市,结合2008年《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6》的研究成果,我们选择了上述六省中竞争力排在前50位的合肥、郑州、武汉和长沙四个城市,以及未在其中但排名也在前80位的省会城市太原、南昌作为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定位的备选方案,进行比较和实证研究。所有数据,均由2008年《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6》和2008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整理而成。
  (三)中部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定位的实证分析
  1、数据的标准化处理与因子分析检验
  考虑到各评价指标的单位不一致,数据的大小也不在一个数量级上,我们先将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再运用KMO检验和Bartlett球形检验来判断评价指标是否适合因子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KMO检验和Bartlett球形检验

Kaiser-Meyer-Olkin Measure of Sampling Adequancy

  0.782

Bartlett’s Test of Sphericity

Approx.Chi-square

758.612

 

df

     23

 

Sig.

   0.000

  从表1可以看出,KMO为0.782,而巴特莱特值为758.612,显著性概率为0.000,小于0.01,即相关矩阵不是一个单位阵,适合作因子分析。
  2、变量共同度表
  共同度表刻画了全部因子对某变量的总方差所作的贡献,说明的是全部公因子反映原变量信息的百分比。从表2可知,各指标的共同度都比较大,说明因子分析的效果比较显著。
                   表2  变量共同度表

 

Initial

Extraction

 

Initial

Extraction

Z(道路面积)

1

0.918

Z(贷款余额)

1

0.971

Z(人均道路)

1

0.902

Z(存款余额)

1

0.963

Z(客运总量)

1

0.879

Z(储蓄余额)

1

0.812

Z(货运总量)

1

0.906

Z(人均储蓄)

1

0.923

Z(区域GDP)

1

0.966

Z(金融人员)

1

0.915

Z(人均GDP)

1

0.925

Z(金融比率)

1

0.957

Z(平均工资)

1

0.960

Z(邮政收入)

1

0.938

Z(人均财收)

1

0.984

Z(电信收入)

1

0.962

Z(人均财支)

1

0.792

Z(固话普及)

1

0.951

Z(消费零售)

1

0.921

Z(移动普及)

1

0.916

Z(固定投资)

1

0.990

Z(网络普及)

1

0.903

Z(使用外资)

1

0.985

 

 

 

            Extraction Method: 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
  3、总方差分解表
表3  总方差分解表

 

Eigenval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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