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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农业水费的计收使用与管理

2015-11-07 10:0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 国家在“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中,已把水利放在重要战略地位加以重视。随着水利基础产业地位的确立,水利产业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水利产业中水费的计收使用将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然而水费收取困难直接影响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为此提出规范水费征收、提倡两部制水价、推行终端水价、实施合同供水、实行计量收费、采用水费公示、健全水费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建立节水补偿机制等加强水费计收与管理工作对策。

关键词:水利工程;水费计收;水费使用;管理对策
  200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大了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力度,解决了2亿多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但是由于农村供水规模小、供水成本高,并且农民经济承受能力有限,绝大多数工程处于亏损或者“潜亏”状态。要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在设计年限内正常运行,并能顺利更新改造,必须正视水价核定、水费计收使用工作。
   1.水费计收与使用现状
  1.1水费计收体制与方式
  水费计收体制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有关。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在管理组织上一般有3~4层,即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管理(供水)单位、灌溉管理处(所)、末级渠系管理组织。由于全国各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同,水费收取的方式也不相同。国有水管单位的水费收取一般分为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两种方式。目前,水管单位大多采用间接收取水费的方式,在委托方式上,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委托当地县市财政部门代征,采取财政代收水费,水费收取率较高,水管单位省事,但水管单位使用这类资金手续繁琐,同时这种代收方式不符合国家关于经营收费管理的要求,难以继续执行下去。②委托乡镇(村组)代征,通过乡镇、村组收缴水费,这种方式中间加收、截留、挪用水费现象较为普遍,农民没少交,水管单位也不能全额收到位。③委托农民用水者协会代征,采取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小型水利工程和收缴水费的方式,水费的收取率高,减少了中间收费环节,可适当节省农民水费支出,这种水费计征方式将成为今后水价改革的一个方向。
  1.2水费计收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在水费计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终端收费混乱,缺少监督;二是农业用水普遍没有实行计量收费;三是按合同计收水费的意识不强。
  在水费使用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平调、截留挪用水费现象比较严重[2];二是供水经营者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水费支出不合理;三是没有建立起节水效益补偿机制[3],灌溉供水单位的收入取决于农民用水量,农民采用节水措施,节约的水大多数情况下不能为供水单位带来补偿利益,灌溉供水单位没有节水的积极性。
  在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上的不规范现象,造成了以下几种不良后果:一是水费收取率低,水费收取少,加上挪用水费,使水利工程资金不足而无法进行正常运行;二是水利工程更新改造和维修费较高,最终增加财政和用水户的负担;三是中间环节加价收费和乱收费导致农民不合理的水费负担加重。
    2.水费计收使用的应对办法
   2.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做好水利工程收费计收使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尤其是水价改革、规范涉收费有关文件学习,进一步提高做好水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2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水商品意识。要在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水价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商品意识和自觉缴费意识,可对水费计收使用实行五方面的举措。第一提倡两部制水价。灌溉工程的规模一般都是按灌溉设计保证率确定的,但在实际运行中,各个年份的灌溉用水量受到降雨等条件的影响,年际间变化幅度较大,从而带来水费的收入年际间变化较大。为了对工程进行维护,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水利工程供水应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两部制水价不仅可以维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转,促进水利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还可以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形式,是稳定、规范和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第二推行终端水价 。“终端水价”是指包括供水全过程各个环节的到农民(用水户)田间地头的水价。推行终端水价制度是“一票收费”的基础,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水费收取过程中“搭车”、“摊派”等加价现象的发生,让用水户交“明白水费”和“放心水费”,从而提高用水户缴纳水费的自觉性,减轻农民的水费负担。 第三实施合同供水。合同供水是供水与用水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供水合同,水管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量供水,用水户则依据合同按时缴纳水费。供水合同规范了供水和用水,既保障用水者能获得高质的供水服务,又能促进用水者及时缴纳水费,两全其美。第四实行计量收费 。当前农业用水中,由于供水无计量和农民缺乏节水积极性,导致了农业用水浪费,渠系渗漏严重,水资源利用率偏低。解决以上问题可通过改造供水渠系和计量设施,从而加大农业灌渠改造的投入,减少农业用水的流失和渗漏,为水利工程供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额累进加价打下基础。第五采用水费公示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水利工程供水应实行价格公示制度。水费公示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水价,包括政府批准的各个环节的公示水价;二是水量,各用水户的用水量,杜绝“人情水”、“关系水”等;三是水费,各用水户的应交水费和实收水费。
  2.3加强管理,加快推进农业水费计收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建立计收台帐,签定收费协议,推行水费自收,实行全额上交。
  2.4健全制度,加强农业水费票据的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逐步使用省地税局通用机打发票,代收水费的发票必须开列到村,有条件的开户到组,确保票款一致,建立健全票据的缴存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2.5加强监督,规范水费资金使用管理。要严格执行《水利厅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建立健全水费财务核算制度,核算供水成本。要坚持水费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自觉接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2.6加强农业水费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统一认识,强化宣传,创造性开展工作既要保证农业水费收齐收足,也要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而把农业水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参考文献
[1]贾仁甫.我国农业水费问题研究[D] ..河海大学.2001年
[2]韩慧芳,郑通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讲义》.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
[3]李仰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中国水利》.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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