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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2015-07-02 14:4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为适应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开辟国际市场等需要,我国必须实行“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实行这一战略需要国家有一定的综合实力,需有经济技术实力雄厚的企业,也需要有善于从事国际经营管理的人才。我国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对外投资,跨国经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广泛深入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更有效地为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的“走出去”发展战略,在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我们要在坚持自主创新、克服“走出去”的文化障碍、加大国家支持等方面做大量艰苦的努力。

  关键词:走出去,发展战略,对外投资,跨国经营,经济全球化,合作,竞争

  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工作实际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把外资“引进来”;另一方面是,鼓励和支持我国有条件的企业大胆地“走出去”,通过对外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以便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并不断增强国家经济的综合实力。

  一、实行“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必要性

  我国之所以必须“走出去”,首先是为适应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资源丰富,但又是相对资源短缺的国家。据统计,我国现已发现矿产171种,探明有储量的158种,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总量约占世界的12%,仅次于美国和前苏联,居世界第3位,但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58%,居世界第53位。wWW.133229.coM因此,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矿产品的产量与消费量之差额必将愈益增大,若仅靠国内提供资源,生产就难以持续发展。从总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在45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中有1/3不能满足需求,预计到2010年将会出现1/2的储量缺口,有些矿藏资源虽然具备一定储量,但品位较低,加大了开采和加工成本。因此必须抓紧时机,趁早“走出去”开发利用国际资源,以补自己之不足。

  其次是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激烈竞争的需要。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形势下,我国采取对外开放方针,大量引进外资、进口产品,事实上已把国内市场国际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中,已有约450家进入我国安家落户,出现了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的新特点。在这种形势下,即使我国企业不走出国门,实际也已面临强手如林的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因而也将面临在国内狭小的发展空间有被挤压,甚至被淘汰的危险。我国的资本如果不走出国门就不可能更有效地与国际资本展开竞争,从而也就不可能更有效地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同时,所谓经济全球化,其核心,在当前主要表现为生产的全球化,我们就更需要在生产环节上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当前的经济全球化,实际还是以美国主导的资本主义全球化,我国如果不在其核心的生产环节上参与竞争,迎接挑战,就有可能被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或资本主义经济全球化所溶化、吞没,而沦为国际垄断资本的附庸。

  再次是为开辟国际市场所必不可少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企业面临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考验。据商务部对2005年下半年600种主要消费品供求情况的调查,供求基本平衡的有172种占28.7%;供过于求的428种占71.3%;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而这600种主要消费品在2006年上半年仍将有70%以上的品种供过于求。这说明我国企业产能过剩、内需不足的情况十分突出。其中部分原因不能不归咎于市场被外资企业占领。既然外资能进来占领我国的市场,我国当然也可以,而且有必要把资本投放到国外设厂,占领国外市场,以缓解国内市场不足的矛盾。扩大产品出口自然也是缓解国内市场不足矛盾的重要措施,但通过对外投资,因可以避免通过扩大对外贸易常常遇到的关税、非关税壁垒和反倾销等等障碍和摩擦,所以是能更有效地缓解国内市场矛盾的重要途径。

  最后,为应对wto的挑战,更增强了“走出去”的迫切性。按照我国“入世”协议,从2001年12月到2006年12月为“过渡”期。在这“过渡”期,我国某些幼稚行业还可以受到一定不同形式的保护,外资进入也有一定的限制。但“过渡”期满后,国内市场就将全面开放,那时外资必将进一步大量涌入,国内市场上的国际竞争必将更加激烈。因此我们必须早作准备,把企业做大做强,积极迎接wto协议的挑战,在守住国内市场的同时,大踏步地跨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二、实行“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必要条件

  实行“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基本条件,首先是需要国家有一定的综合实力和雄厚的物质基础为后盾。一个企业到境外投资跨国经营,没有国家的支持是寸步难行的。为了增强国家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快速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特别需要鼓励和支持本国企业跨出国门去投资经营。在这方面,我国经过10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已无可争议地奠定了相当雄厚的物质基础,这就成了我国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的强大后盾和保障。当然,我国目前已是一个经济大国,但还不能说是一个经济强国,根据2005年9月28日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表明,2005—2006年中国国家竞争力排名仅居世界第49位。

  其次,更重要是需有经济技术实力雄厚的企业。对外投资的主体是企业,只有具备相当的经济规模、自主创新的技术和享誉世界的自主品牌的企业,才有可能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并获得胜利。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纵然能够勉强到国外去投资经营,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也很难站稳脚跟,并取得胜利。应该说在企业条件方面,国内民族企业通过近些年的拼搏,已开始有了一个雏形。在世界最大的500强跨国公司中,到2004年我国已有15家榜上有名,这些都是资本实力雄厚,年销售收入在100多亿美元以上的领先企业。其中包括拥有自主创新品牌的工业企业。包括有享誉国内外的奇瑞、吉利等这些很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说明我国现已具备能“走出去”条件的企业远远不止已被列入世界500强的那10几个大型企业。

  再次,我国加入wto后,在客观上为我国“走出去”提供了一定有利条件,即能使我国在国外投资不受歧视,能使东道国为我国经营的企业提供法律保护,从而营造出良好的经营环境。应当说“走出去”的法律保障是一个必要条件,我国“入世”则创造了这样一个必需的法律保障体系。

  最后,需要有足以胜任和善于从事国际经营管理的人才。这种人才不仅要有丰富的经营管理一般企业的经验,而且要有熟谙东道国经济、文化、历史等人文知识和风土人情,善于处理异国人际关系,了解当地居民消费习惯和市场变化规律,以便能及时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国际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也包括经营管理人才的竞争。我们只有切实地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世界级经营管理人才,才可望在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中取得成功。

  三、我国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基本目标

  “走出去”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也是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持续、稳定、协调、快速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所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由此便决定了我国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基本目标就是,通过对外投资,跨国经营,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在更大的范围、更广阔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更有效地为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提高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服务。中共中央2002年在关于制定“十五计划”的“建议”中明确要求我国必须“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方面有新突破”。一切从事经济工作,特别是从事对外经济工作者都应深刻领会和遵循这个“走出去”的基本战略目标和精神。

  四、我国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成就和必须注意的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已开始迈开“走出去”的步伐,并有不断加快的趋势。我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主要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方式进行的。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截至2005年底,中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已超过500,对外承包完成营业额1300多亿美元,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33.67亿美元,合同额385.7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34.3万人。据商务部统计,2002—2005年我国历年对外直接投资为9.83亿美元、29亿美元、55.3亿美元、69.2亿美元,历年比上年增长速度为195%、90.7%、25.14%,在这几年间的年均增长速度为91.65%。可见,不论从哪个角度看我国近些年对外投资的步伐都有趋于加快之势。

  从地区的分布来看,目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已扩展近200个国家和地区。据商务部提供的资料,在2004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分布在拉丁美洲16.7亿美元(主要流向开曼群岛),占46.2%;亚洲13.96亿美元(主要流向印度尼西亚等),占38.6%;欧洲3.08亿美元(主要流向德国、俄罗斯等),占8.5%;非洲1.35亿美元(主要流向尼日利亚、南非、马达加斯加等),占3.7%;北美洲0.62亿美元(主要流向美国),占1.7%;大洋洲0.48亿美元(主要流向澳大利亚),占1.3%。

  从行业分布来看,据商务部办公室提供的数据,2005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共69.2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亿美元,其中股本投资40.7亿美元,占58.8%,比上年同期增长53.6%;利润再投资28.5亿美元,占41.2%,与上年持平。2005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流向制造业,达11.78亿美元,占29%;采矿业11.69亿美元,占28.7%;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与软件业10.71亿美元,占26.3%;商务服务业2.12亿美元,占5.2%;批发零售业1.32亿美元,占3.2%;交通运输业0.88亿美元,占2.2%;农林牧渔业0.73亿美元,占1.8%;建筑业0.76亿美元,占1.9%。

  从“走出去”的具体企业来看,目前我国从事跨国投资与经营的各类企业已有3万多家,具有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2000多家,已经形成了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

  例如,海尔从1990年开始跨出国门,现成为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最大家电制造企业。目前它已在海外拥有30个制造基地,在美国、日本,海尔产品都进入了前10位的大连锁渠道;在欧洲也进入5个主要国家前5位的大连锁店。再如,生产电子产品的tcl集团在2002年10月出资800万欧元收购德国已经破产的施耐德公司,经重组整顿两年后,到2004年10月使施耐德名牌电视机在德国市场的占有率从两年前的零回升到3.7%,居德国市场电视机销售商的前10名,甚至超过了韩国的lg。又如,我国联想集团收购美国巨型跨国公司ibm集团的pc(个人电脑)业务,从而使联想一跃而成为全球仅次于戴尔、惠普的第三位最大的pc经营企业,并在2005年成功地跨进世界跨国公司500强的行列,年营业额达120亿美元,销售个人电脑约1190万台,占全球8%的个人电脑市场份额。

  此外,在对外承包工程方面也显示我国“走出去”工作做得很出色。据统计,到2005年底我国已累计完成对外承包营业额1300多亿美元,仅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在2004年就完成了工程承包营业额31亿美元,接纳了26万劳工出国就业,而且2005年2月在寸土寸金的美国纽约哈莱姆公园项目的竞标中,击败了全球11家顶级承包商而赢得了这一巨型高档酒店项目的工程管理权。这表明中国建筑企业不仅广泛活动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而且已开始进入美国主流市场。

  这里应该强调的一点是,我国目前虽已开始迈开了“走出去”的步伐,并有愈益加快之势,成绩斐然。但总体上现还只处于“走出去”的初始阶段,与我们需要实现的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伟大战略目标相差甚远;与我国引进外资的庞大数字相比,更有巨大差距,到2005年底,我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6224.05亿美元,而我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仅约500亿美元,相差10几倍!从对外投资企业规模来看,我国平均每个企业只约100余万美元,目前世界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平均约600万美元,高出我国5倍!从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来看,目前虽已开始进入美欧发达国家,但主要还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而且多是贸易促进型投资,即在东道国设立营销机构或与外商合作推销产品,而主要不是直接建立生产企业;从海外投资建厂的方式来看,对投资方来说,现世界通行较好的并购方式却比较少。据世界著名咨询机构一波士顿咨询公司统计,在13个世界快速发展经济体系(rde)中,中国gdp占29.4%,但海外并购的数量只占10.6%;而印度gdp只占12.5%,但海外并购却占25.9%,即中国的gdp是印度的两倍多,但海外并购仅及印度的40%;再以我国现能引以自豪的拥有自主品牌的汽车生产出口情况来看,2005年1—10月,汽车的出口量首次超过进口7000多辆,成就确是不小,但我国自主创新品牌的档次不高,出口小轿车每辆平均价格为8700美元,而进口小轿车平均单价为3.3万多美元,即要出口近4辆小轿车才能换回一辆进口车,说明我国走出去的制造业还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上。

  因此,为了实现“走出去”的基本战略目标,使我国真正能够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独立自主地不断充实、发展、提高国家的竞争力和经济实力,确保我国在国际分工中取得有利地位,并昂然挺立于世界经济的民族之林,还必须做大量艰苦的努力。

  首先企业要进一步坚持自主创新精神,自主研究、开发出高质量的自主品牌,大大地增强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为此还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经营人才和科技人才的培养与管理。现实情况是,有关部门和企业不重视本国人才的培养与管理,不重视去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和积极性,造成一些人才浪费和流失;而另一方面却两眼向外,迷信洋人,动辄要去外国招聘管理人才。无数事实说明,中国人的智商绝不低于洋人,他们在经营管理实践中自然能迅速增长才干,外国人能做到的,中国人也一定能做到,即使暂时做不到,只要给他们学习、实践的机会,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困难就不难克服。当然这不是说绝对不能聘用洋人,但在同样才干条件下,应优先选用本国公民,后者稍有逊色时,也要积极帮助其胜任工作,而绝不能让本国人才闲置不用,任其浪费或流失。这才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之道,也是使我国能更好地实现“走出去”发展战略的重要条件。

  其次,必须学法、懂法,并克服“走出去”的文化障碍。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已达到相当成熟的阶段,处处都须依法行事。我国加入wto的协议和其他有关经济法律都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但我们必须首先要学习它,熟练地掌握它,才能有效地去运用它来保护自己和为对外投资经营创造有利的法律环境,否则就有可能上当受骗,在经济上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再次,必须有国家的大力支持。任何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都离不开国家支持和保护,特别是在上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以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为称霸世界,从过去主要以军事斗争转变为主要以经济斗争为武器的形势下,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更是积极支持跨国公司向外扩张。西方新自由主义者高喊自由,反对国家干预和保护,只是对别人不对自己的欺人之谈,我们千万不能上当。我国在对外投资,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上,面对各国跨国公司以本国政府为后盾的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绝不能书生气,而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加强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

  最后,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能操之过急,以免欲速不达,反受其害。即在前述“走出去”的基本条件尚不具备时就不要贸然“走出去”,或者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走出去”。根据日本、韩国汽车业的经验,都是先从低端汽车或者以发展中国家为目的地开始“走出去”的,我们只有采取积极稳妥的方针才能使“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取得更好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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