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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叠加”下的风险迁徙与商行应对

2015-07-22 09:2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一、“三期叠加”下的金融风险:商业银行的视角
  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运行将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复杂局面。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去产能、去杠杆、去泡沫”的内在调整要求,成为经济下行的主要压力源,也成为金融风险的重要触发条件。“三期叠加”下的商业银行,面临的经济环境、宏观政策和市场机制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类金融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风险形态也呈现差异化和多样化特点,银行业的整体稳健和个体风险均面临巨大的挑战。
  金融风险大体上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大类。对商业银行而言,必须着眼全局,立足自身,从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个方面,准确把握风险总量、风险结构和风险动向,才能在“三期叠加”阶段,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实现稳健持续发展。
  (一)系统性风险水平持续上升
  系统性风险主要指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大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面临的风险,是由经济周期、宏观政策以及政治制度等因素造成的具有全局性和整体性的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对单个商业银行而言,系统性风险无法完全规避,但可以做出积极的应对和防范。
  系统性风险的度量非常复杂,目前国际上并没有公认的方法。一般而言,可以基于一国一定时期经济和金融运行的关系进行判断。首先是经济增长周期。国际经验表明,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与宏观经济周期呈现高度的负相关,不良率与GDP增速的弹性系数大约为0.5。即在经济下行期,系统性风险将显著上升。2009年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下行调整期。尽管由于宏观调控和微刺激政策的作用,经济增长并未失速,但经济增长中枢下行调整已是不争的事实。2014年一季度,GDP增速仅为7.4%,虽然仍处在合理区间,但却是近二十个季度以来的最低点。可以预见,在“三期叠加”的格局下,未来一段时期的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在经济扩张和政策刺激期主动和被动扩张规模的商业银行,必将经历长期的去杠杆过程,并由此面临经济周期调整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其次是信贷与GDP的关系。著名的“5-30规则”,指在5年时间内,以国内信贷规模与该国GDP之比为代表的杠杆水平增长幅度超过30个百分点,之后就会迎来一轮金融危机。从历史上看,日本在1985—1989年、欧洲在2006—2010年落入“5-30”规则区间,而美国则分别于 1995—1999年以及2003—2007年两度在满足“5-30规则”后陷入危机。我国当前的杠杆率水平已经从2008年的101%上涨至2013年的134%,涨幅为33个百分点。如果考虑到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影子银行业务实际上是信贷业务的表外化,我国杠杆率实际水平将更高。可以判断,随着经济下行调整,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正在积聚,商业银行承担的系统性信用风险明显提升。
  与此同时,除周期性因素外,商业银行还面临金融改革、行业调整等非周期性因素造成的系统性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市场风险的冲击。在“以存定贷”传统经营模式和资金价格长期受管制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稳定利差收入,造成了长久以来商业银行忽视市场风险的管理。利率市场化的加快推进,将会通过资金成本及可得性、产品定价、金融投资收益变动等多种渠道,造成金融体系的市场风险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持续上升。二是房地产行业调整的风险。我国房地产行业正面临严峻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尽管还未出现重大拐点,但是行业风险正在逐步积聚。目前,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均在20%左右,但表外业务中信托、基金等房地产类业务却高达50%以上,加之房地产是银行信贷的主要抵押物,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问题,就会造成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急剧恶化。三是债务风险。2013年末,我国非金融部门国内人民币债务近80万亿,非金融部门债务比率达到140%的历史新高,远远超过了90%的国际警戒线,企业和地方政府均濒临债务陷阱。特别是地方政府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的依赖程度非常高,房地产市场调整与地方债务清理的影响一旦相互叠加,必将对广泛涉足融资平台贷款的商业银行造成巨大冲击。显然,金融市场风险正渐行渐近,部分重点领域的风险甚至会造成“断崖式”冲击。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比例将不断上升。
  (二)非系统性风险呈现差异化
  非系统性风险是指对个别商业银行产生影响的风险,主要是由个别机构自身经营过程中的一些特殊因素造成的,这些因素往往可控,可以有效规避或分散。
  在经济上行期,不同商业银行尽管资产规模、业务领域和客户群体不尽相同。由于没有风险暴露,各商业银行的非系统性风险状况基本趋同。但随着经济下行调整,由于不同行业和企业在经济周期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涉足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商业银行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从银行自身看,不同资产规模的商业银行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存在差异性。一般而言,规模大的商业银行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这是与我国传统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相对应的,即存在稳定利差条件下,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与规模成正比。但在“三期叠加”阶段,利率市场化以及市场风险的约束,将使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与资产规模之间的正向关系不复存在。商业银行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是存在最优规模的,如果既有规模超过或低于最优规模,那么,其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将按照偏离最优规模的程度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升。
 从客户角度看,存在严重信贷资源错配或者面向特定客户群体的商业银行面临更大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商业银行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的风险。在经济上行期,商业银行竞相追求优质客户。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一家大型企业从几家甚至几十家商业银行获得授信的情况较为普遍,并且获得的授信总额往往超过企业资产总额。这些企业集团大多集中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国家重点调控行业。在经济下行期,随着去产能和结构调整要求,部分企业陷入债务 危机,巨额债务日益成为银行资产存量包袱。如果出现一点竞相收贷的情况,则立刻会形成连锁反应,致使多家银行同时陷入困境。二是特定客户群体引致的风险。受到宏观调控和经济下行的影响,房地产、“两高一剩”行业、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风险暴露不断增多,过度涉足这些领域的商业银行必然面临非常大的不良贷款反弹压力。此外,部分商业银行在授信过程中,过多采取互联互保方式,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容易陷入“担保圈”风险。
  综上所述,“三期叠加”下,商业银行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水平明显上升,非系统性风险也呈现明显差异性。对商业银行而言,要对系统性风险进行准确判断,并做出有针对性的逆周期调整;非系统性风险则应立足自身,在资产规模、业务范围、客户群体等方面进行精细化管理和重组,以有效规避和分散风险。
  二、商业银行传统的盈利模式难以为继
  长期以来,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形成了利差主导型的盈利模式,利息收入占比一直保持在80%左右,2013年略有下降,仍高达78.85%。具体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增长主要源于两种渠道:第一,通过大规模信贷投放,实现规模经济并获得高额利润。在利率和汇率管制未完全放开背景下,随着商业银行业务规模、人员数量、机构网点的扩张,收益出现明显的上升,即规模扩张与利润水平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此时规模扩张是商业银行的最优策略。银行以低利息吸收存款,而以高利率发放贷款,从中获取高额利差作为利润,操作模式简单,利润来源稳定。第二,为规避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约束,通过融资性理财、同业业务等表外业务扩大非信贷融资,借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通道主动发展表外融资体系,提升其贷款空间,从而获得更多的利差收入。通过这两种模式,在经济繁荣时期,商业银行只要控制好内生性的操作风险,以及有限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就能通过规模的扩张实现利润的增长。
  然而,在“三期叠加”局面下,经济增长失速,结构调整不断深入,金融脱媒、利率汇率市场化持续推进,互联网金融等新生业态陆续出现和繁荣,再加上《巴塞尔协议Ⅲ》和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拨备率、杠杆率、流动性的更高要求,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波动加剧,市场风险日益凸显,传统的利差主导型盈利模式难以为继。
  (一)商业银行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的正相关关系将不复存在
  如前所述,在“三期叠加”局面下,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将呈现较大的波动性,给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难度,从而直接影响到其传统的盈利模式。然而这部分风险管理还是商业银行比较擅长的。除了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之外,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也将逐步显现,市场风险通过利率、汇率等未来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对商业银行传统盈利模式产生不利影响,而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对市场风险的管控经验。以下从市场风险的角度对商业银行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的关系变化进行说明。
  一方面,市场风险显现将导致商业银行存贷利差收窄。均衡利率是由储蓄结构决定的,有刚性上移的趋势。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一旦放松对存款利率的管制,则存款利率将趋向于均衡利率水平,导致存款利率的明显上升,从而银行吸收存款的成本上升。与此同时,由于放贷竞争加剧,在银行无法迅速调整贷款结构将贷款投向更具议价能力的领域之前,贷款利率会有下行压力。因此,利率市场化后,至少是利率市场化初期,存贷利差会趋于收窄,相同规模的贷款收益出现下降,银行放贷的成本也会上升。存款利率的上浮和贷款利率的下降最终将收窄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减少利差收入,直接冲击利差主导型盈利模式。另一方面,股票、债券等价格的波动,会对商业银行投资收益率产生影响。从风险的角度,可以认为市场风险将使得投资收益率下降,投资成本上升,商业银行持有的债券资产利率风险加大,有可能导致投资价值缩水,减少投资利息收入;同业存款的利率市场化之后,不同的金融机构可以根据风险偏好进行资产和负债的定价,同业往来收入也将呈现更多的不确定性。
  这种情况下,依靠信贷的高投放和规模扩张实现利润高增长的盈利模式难以为继,商业银行规模扩张与利润水平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将不复存在,单纯的规模扩张无法成为商业银行持续的利润来源。这从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情况可见一斑。2010—2013年,我国商业银行总资产余额从74.16万亿元增长到118.8万亿元,平均年增长率达到15.05%;同期商业银行净利润从0.76万亿元增长到1.42万亿元,平均年增长率达到21.71%。但2013年净利润仅同比增长14.5%,与2011年36.34%和2012年18.96%的同比增速相比,创下了近3年新低。从图1也可以看出,2010年和2011年,总资产的增加能够带来净利润的明显增加。从2012年开始,随着总资产扩张,净利润增速明显下降。从盈利能力来看,2013年银行业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27%,比上一年同期下降0.01个百分点;平均资本利润率19.17%,比上一年同期下降0.7个百分点。
  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股份制银行面临的冲击将更加明显。近年来,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不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明显增强。但同时,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也面临着抗风险能力不强、不良贷款反弹压力大等挑战。对于部分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其原本采取的是一种跟进策略,片面追求规模扩张与发展速度,经营战略缺乏准确而富有特色的定位,过度依赖国有商业银行庞大的规模和国家信用的保障,跟随国有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大债权人为某些行业、企业提供融资后,股份制商业银行随之跟进,由此导致在经济上行期将贷款投入到了大型企业、“两高一剩”等行业,并不断扩大放贷规模。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跟随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经营风险、抢占了市场份额、实现了利润的高速增长,却也为其信贷资产安全埋下隐患。当出现经济结构调整和传统行业风险上升情况时,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往往最先撤资,进一步加剧实体经济的困境。在“三期叠加”情况下,这种注重短期利益的盈利模式也是不可持续的。
 总之,在经济发展呈 现整体性、趋势性和持续性上升态势中形成的利差主导型盈利模式,在“三期叠加”导致金融风险加剧背景下难以为继。商业银行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的正相关关系将不复存在,银行即使扩大规模也无法实现利润的快速增长。
  (二)表外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不复存在
  近年来贷款规模的高速扩张,使得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股份制银行存贷比接近监管部门要求的上限。再加上存款准备金率限制和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商业银行通过规模扩张来获得高额利润的盈利模式受到比较严重的制约。为规避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约束,在正常的信贷业务之外,近年来商业银行还通过融资性理财、同业业务等表外业务扩大非信贷融资,发展表外融资体系。以理财产品为例,商业银行先建立资产池,以自营资金承接贷款项目,根据资产收益开发理财产品出售。这种变相放贷方式不计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也不受监管当局的信贷规模和存贷比限制,从而实现贷款从“表内向表外”的转移,并形成期限错配。这部分资金可以绕开监管当局的信贷投向约束,为房地产、钢贸、地方融资平台等政策限制行业的大客户提供融资,同时实现利润的快速增长。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规模的日益扩张也隐藏风险隐患。首先是短期负债与长期投资的期限错配所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当理财产品到期时,商业银行需要在货币市场筹措资金进行偿还。在经济繁荣时期,期限错配的负面效应不明显;当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时,商业银行必须寻找更多稳定的短期资金来支撑中长期贷款,导致流动性风险增大。同时,表外业务资金及投资项目与正规金融体系相互影响,容易导致风险在不同行业和市场间以及不同金融机构间传递。
  随着近期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出台,融资性理财等表外业务被纳入监管体系,开展表外业务在受流动性约束的基础上又面临资本约束。以2013年3月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8号文”)为例,要求理财产品必须与投资的资产一一对应,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资产池的比重和规模也受到限制,要求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的规模不得超过理财产品余额的35%及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这意味着以前借信托、券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通道开展的表外业务将受到限制。公开数据显示,在“8号文”出台前的2012年末,银信合作规模2.03万亿、银证合作规模1.78万亿,两项相加约3.81万亿;银行理财余额8万亿左右。以理财产品投资银信合作和银证合作的规模最高不能超过理财产品余额的35%计,通道业务规模不能超过2.8万亿,即当时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债权规模超出1万亿。又如,2014年5月一行三会与外汇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简称《通知》)就规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和改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推动开展规范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意见,明显约束了非标准业务的扩张和同业业务规模。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得将银行非标资产的总量受到更为严格的控制,表外业务将在更大程度上回归资金业务的本质,目前更多地向类信贷业务发展的趋势将难以持续。
  三、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一)系统性风险冲击下的最优规模调整
  “三期叠加”下,经济下行压力导致信用风险上升,市场化改革导致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比例上升。两方面因素影响下,商业银行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将呈现显著上升趋势,商业银行应通过完善行业风险监测机制,并纳入专家分析法、统计分析法,以及完善基础数据库等方式,尽快探索建立系统性风险甄别机制和预警机制以规避系统性的信用风险。对于甄别出的系统性风险,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风险规避或风险补偿。一种方式是实施信贷退出。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对于“两高一剩”行业、房地产行业和政府融资平台等系统性风险加大的行业,尽量不再增加信贷投放,并逐步退出。另一种方式是在财政政策等的支持下谨慎有限作为。对于商业银行自身无法出清的系统性风险,争取财政和央行支持,通过补贴、税收优惠、税收减免、担保以及差别准备金等方式,调整金融进入系统性风险聚集领域的风险收益比。在此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谨慎有限作为。
  (二)管理非系统性风险的偏好调整
  在经济上行期,各企业信贷需求旺盛,信贷市场供小于需,处于贷方市场。同时,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信贷风险相对不大,无风险收益较高。此时,商业银行盈利主要以无风险收益为主,导致商业银行在过去几年中基本处于风险厌恶状态。当前“三期叠加”下,随着结构调整和落后产业逐渐淘汰退出,新兴产业刚刚起步,无风险投资领域将有所收窄,无风险收益亦将呈现下降态势。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须逐步提高风险偏好水平。一是改变信贷投放对象。应重视并加大对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三农”等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二是加快信贷产品创新。配合信贷投放对象转变,积极开展银团贷款、供应链融资、过桥贷款、桥隧模式、票据发行便利、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贷款、国际贸易融资、造价咨询等针对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三农”需求特点的信贷政策和工具创新。三是由倚重无风险收益转向加强风险管理,通过资产负债组合提高风险收益比。应结合本机构特点,尽早着手制定利率定价机制,加强行业研究和对于非系统性风险的识别能力,甄别客户类型并给予合理的风险成本叠加,同时采用加大发展中间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分散系统性风险。
  (三)开展普惠金融服务
  一是探索主办银行制度,支持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三农”领域发展。一方面,这几类产业、行业与商业银行之间信息缺失严重。主办银行制度通过构建一对一的银企关系,可增进银企信息对称的优势、减少对抵押物的依赖、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对商业银行而言,主办银行制度能够提高特定服务对象的透明度,约束了违约行为的发生,减少了信贷风险。另一方面,当前“两高一剩”等行业大企业多,过去一直是银行竞相投放的对象,占有了大量的信贷资源。建立主办银行制度能够阻断对 这些企业的多头授信、过度授信,释放信贷资源。因此,商业银行应率先对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淘汰退出产业和未来重点支持产业“双管齐下”,探索建立主办银行制度,并通过引入“主银行群”制度,建立基于全产业链的风险分散机制。主办银行作为对核心企业提供最大信贷支持的银行,同时前头多家银行参与全产业链融资,协调整合链上各企业、各节点产生的信息量,并以此内部化链上不同企业的各类风险。
 二是面对高净值客户开展财富管理。在居民收入水平提高、通胀等因素引发财富贬值风险加大、跨境资产配置可能性逐渐提升的情况下,公众对于财富管理的需求迅速膨胀。同时,国内金融界放松管制、传统金融业态边界的模糊、机构综合化经营的深入等,都使得居民尤其是高净值居民的财富管理进入全面资产管理的“大资管”时代,未来财富管理市场将呈现出爆炸式增长。从美国、瑞典、欧洲、亚洲等国际上已有财富管理中心的运行模式看,重视客户细分,为客户提供差别化的产品和服务是财富管理服务的最大特点,财富管理机构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非标准化产品的竞争。但目前商业银行对高净值客户的资产管理主要是标准化的金融理财,与财富管理对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需求相比,商业银行可以进行非标准化运作的资源、工具和手段都相对有限。下一步,应通过寻求政策支持等方式,探索增加金融资产的运作渠道,吸引高端财富管理人才,加强财富管理队伍建设,创新财富管理产品,大力发展非标准化金融业务,开发定制化、个性化产品,创新发展结构化产品,探索开展跨境财富管理业务,满足不同理财需求,并通过财富管理改革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实现经营模式转型升级。
  三是与小贷公司、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小微金融机构开展深入合作,是商业银行进入个贷和农村市场的重要可行途径。一种方式是直接融通资金。小贷公司及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小微金融机构普遍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商业银行可以为符合条件的机构提供直接融资支持,或通过担保贷款、委托贷款、批发贷款等方式,为小微金融机构的客户提供相应的信贷支持。另一种方式是联动营销合作。小贷公司及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小微金融机构一般在限定的经营区域内精耕细作,具有信息和成本优势,可以有效弥补商业银行的机构和信息缺失。商业银行可以与之共建客户平台和信用数据库。通过共享客户、联合贷款、接力贷款等方式,挖掘和培养客户群体。还有一种方式是提供技术支持。商业银行可以与小贷公司及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小微金融机构在业务系统、资金托管、客户管理等方面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业务合作,并利用银行自身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为其开发一些适合小企业和农村市场特点的产品。
  (四)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相结合,使得资金融通、中介服务等交易变得简单,从而降低了金融服务的成本。传统商业银行具有强大的网上金融能力,如2013年,工行拥有1.6亿网银客户、1亿手机用户,75%的银行理财、99%的贵金属交易和51%的基金都是网上销售。总体上看,工行80.2%的交易都需要通过网上银行、电子银行完成,全年电子银行交易高达380万亿,而整个第三方支付仅10万亿。商业银行应利用互联网金融基于大数据的低成本优势,积极开展网络融资,以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消费贷款、循环贷款、质押贷款等适合线上运作的信贷产品为重点,积极推动融资产品、流程、机制创新,面向中小企业、小微网商和个人客户推出在线、自助式的融资服务;加强与电商平台、第三方支付、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经销商、零售商等第三方机构的联盟合作,实现批量化线上网络商户贷款、小额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等业务。同时,要注意互联网金融“长尾效应”的两面性,在享受成本降低的同时,应注重对随风险敞口增加而渗入并上升的异质性风险进行管理。比如,将信贷资产投放在不相关或负相关的产业、人群等,通过信贷结构分散化等方式,分散异质性风险。
  参考文献:
  [1]胡丽琴,李屾,梁猛.基于组合理论的中国商业银行风险整合和资本配置研究[J].金融研究,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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