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改革开放30多年来接近两位数的高速增长相比,中国经济步入以中高速增长为标志的“新常态”。在新常态下,不仅意味着经济增速的放缓,更意味着经济增长动力的转换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当前河北省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生态环境压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力保换挡不失速,是当前河北省经济工作的重点。本文通过对河北省经济金融关系的实证分析,揭示在新常态下金融业应如何更有效地支持经济发展。
一、对河北省经济金融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指标和数据
鉴于揭示经济金融关系的需要和数据的可获得性, 本文选择金融相关比率FIR、 金融中介效率FAE、金融储蓄结构FSS和金融信贷结构FCS作为衡量河北省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 金融相关比率FIR=金融资产存量之和/GDP,RIR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深化程度的最重要指标,一般用来衡量金融业规模。金融中介效率FAE=贷款/存款,用来衡量金融机构将储蓄转化为贷款的效率。 金融储蓄结构FSS=居民储蓄/全部存款, 居民储蓄是银行存款的重要来源,FSS是衡量金融机构吸收居民储蓄的重要指标。 金融信贷结构FCS=中长期贷款/全部贷款,FCS是衡量经济景气程度的重要指标。
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为实际地区生产总值,采用地区生产总值与地区生产总值指数的比值, 即换算成以1978年价格计算的GDP。
对一个省份或地区而言, 由于很难确切统计金融资产总量,因此选择以银行存贷款之和来代替。
选择1984~2012年河北省的相关经济金融数据(见表1),制做河北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指标走势图,如图1所示。
由图1可见,FIR(金融相关比率)指标总体呈持续上升态势, 由1984年的1.2增长到2012年的2.09,表明河北省金融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FCS(金融信贷结构) 指标也呈持续上升态势,1984年该指标为0.08,到2008年攀升到0.54,此后一直保持在0.5以上。FSS(金融储蓄结构)指标呈先升后降趋势, 近年来一直保持在略低于1.0的水平上。FAE(金融中介效率)指标总体呈下降趋势,近年来保持在60%以上,但低于全国平均的存贷款比例。
(二)实证分析
分析软件选择EVIEWS6.0。
1. 单位根检验
由于时间序列数据往往存在非平稳性, 直接对两个非平稳的时间序列进行回归, 可能引起虚假回归,因此,有必要对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检查序列平稳性的标准方法是单位根检验, 本文采取的检验方法是ADF检验。检验结果见表2。
由表2可知,GDP、FIR、FSS和FCS的ADF值均大于10%显著性水平的临界值,为非平稳序列,FAE的ADF值小于5%显著性水平的临界值,为平稳序列。 对GDP、FIR、FSS和FCS分别进行一阶差分后的D(GDP)、D(FIR)、D(FSS)和D(FCS)则通过了检验, 因此,GDP、FIR、FSS和FCS均为1阶单整向量。
2. Johnsen协整检验
在单位根检验的基础上, 运用Johnsen协整检验方法检验人均实际地区生产总值与金融相关比率、存贷款比率以及金融储蓄结构之间是否具有协整关系。通过VAR检验可知,当滞后期为1时,赤池信息准则(AIC)和施瓦茨信息准则(SC)值最小。表3和表4分别为VAR检验和协整检验的结果对照表。
经验证, 当滞后期为1时,GDP和FIR、FAE、FSS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在零假设H0:r=0下,迹统计量48.28大于5%的置信水平下的临界值47.86,拒绝零假设,即r=1。同时,在H0:r≤1下,迹统计量28.04小于5%置信水平下的临界值29.80,不能拒绝零假设,所以有r≤1。说明在1%的置信水平下,河北省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协整方程为:GDP=3.59FIR+4.57FSS+4.68FCS。
通过上述实证检验,得到如下结论:河北省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长期协整关系,1984~2012年29年间,河北省GDP与金融相关率、储蓄存款比重及中长期贷款比重等指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比例分别为1:3.59、1:4.57及1:4.68。
3. Granger因果检验
选择滞后1期,对河北省的人均实际地区生产总值与金融相关比率、金融中介效率、金融储蓄结构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见表5。
由表5可知,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结果如下:在5%显著性水平下,河北省经济增长是金融业发展的Granger原因。在10%显著性水平下,金融信贷结构是河北省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 作为克强指数 ① 的三大相关指标之一,中长期贷款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印证。
当前,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换挡期,出现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以河北省为例,2014年上半年,全省经济同比增长5.8%, 低于2013年同期8.7%的增速,增速在全国相对靠后。从金融业发展现状来看,河北金融业基础较好,总量较为可观,但地方性金融机构主体偏少,实力偏弱,竞争力有待提升。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必须加强京津冀金融合作,完善省域金融体系,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力保区域经济换挡不失速。
二、金融支持经济增长的对策建议
1.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 目前,3家民营银行已获准筹建,浙江、天津和广东各1家,分别是正泰集团和华峰集团发起设立的温州民商银行,华北集团和麦购集团发起设立的天津金城银行,腾讯公司、 百业源投资公司和立业集团发起设立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 河北省应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发起设立民营银行1~2家,弥补河北金融业主体偏少的短板, 并通过这种完全民有民营银行的“鲶鱼效应”进一步提高金融业的活力和服务水平。
2. 实施产融结合战略。目前,冀中能源、开滦集团、新奥集团、河北钢铁、省建投和港口集团等企业集团,都成立了财务公司,积极搭建金融平台,部分省外企业集团也先后控股参股河北金融企业。建议继续鼓励和引导省内企业集团,参与设立法人金融机构。同时,有选择地引导央企进入河北金融领域,利用央企的资金、品牌优势,提升地方金融机构竞争力。
3. 逐步整合金融资源。建议借鉴徽商银行、江苏银行、吉林银行和长安银行的成功经验,依托河北银行,对省内部分城商行、农商行进行
实质性整合,组建新的河北银行,并争取上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此基础上,并购省内外金融机构,组建一家实力雄厚的金融控股公司,支持河北经济发展。
4. 完善科技金融平台。 依托河北省5家国家级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创新业务模式,助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设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引进科技银行和私募基金,发展科技小贷公司,推进科技保险试点,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推进产学研金一体化。
5. 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鼓励商业银行优化信贷流程,着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P2P网贷平台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融资开拓新途径。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同时,抓住债市扩容的有利机遇,拓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6. 强化县域金融体系。会商四大商业银行,对重点县区、高新区和开发区支行行长实行高配,给予较大的信贷权限。支持城商行设立异地分支行,或发起村镇银行,继续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等小型金融机构。同时,借鉴省外经验,开展农地金融和土地流转信托试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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