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金融衍生品是为了规避风险而设计创造的,却也把金融机构推向了风险的中心,甚至造成了金融危机。可见,金融衍生品是把双刃剑,如果应用得当,可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如果投机过度,埋下的将是潜在的更大的风险。
【关键词】金融 衍生工具 作用 风险防范
一、金融衍生品的概念
金融衍生品是从基础的金融工具衍生发展出来的新的金融产品,其价值由基础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动而决定。金融衍生品是和现货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主要包括期货、期权、掉期和互换等。比如我们国家准备推出的股指期货,就是从股票价格指数衍生出来的,其标的物便是股价指数。金融衍生品产生于上个世纪70年代,主要是为规避金融风险的需要而设计产生的。当时的世界经济局势,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美元地位下降,国际金融市场出现动荡,这些新的问题都客观上呼唤一种新的金融工具来规避放大的风险。同时,自由资本主义和金融自由化理论的复兴,对金融衍生品的出现奠定了思想基础。而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也为设计和推广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奠定了技术基础。
二、金融衍生品的作用
金融衍生品的产生是源自于规避逐渐放大的金融风险,但除此之外,金融衍生品还有其他两个方面的作用。
(一)价值发现: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变动取决于标的变量的价格变动,而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发现功能有利于标的价格更加符合价值规律,有利于对现货市场的价格进行合理的调节。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价格是密切相关且一定程度上是正相关的,金融衍生品的市场供需状况往往可以帮助现货市场建立起均衡价格,形成能够反映真实供求关系和商品价值的合理价格体系。wwW.133229.COm
(二)风险转移: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将现货市场上的交易风险进行打包创造出新的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最后将金融衍生品和风险重新分配转移到其他持有金融衍生品的经济体中。金融衍生品的出现只是减少了某部分经济行为的风险,而将风险以新的方式重新转移到其他经济部分去,经济体系的总风险并未因此而降低。
三、金融衍生品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指因标的资产价格出现与预期逆向的变动而导致金融衍生工具价格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在利率市场化,汇率完全放开的金融体制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价格波动幅度是比较大的。因为衍生品交易基本都是大宗交易,涉及的交易数额庞大,所以交易方一旦对市场的估计出现了偏差,现货市场价格出现了与预期反向的变动,给交易方带来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承诺而产生的风险,它主要表现在场外交易市场上。这种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比较高,因为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一种杠杆交易,在保证金的基础上交易量被放大几十甚至上百倍,交易出现亏损时,亏损一方可能出现违约以逃避损失。但出现信用违约的交易方一般都会被永远取消交易资格。信用风险导致的损失取决于交易对方的资信度和投资工具价值的大小。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衍生工具持有者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卖出金融衍生合约,不能对头寸进行对冲,只能等待执行最终交割的风险。这种风险导致的损失往往是被动的,金融衍生品作为创新的金融工具,其流动性风险是很大的。因为金融衍生品涉及大量资金的交易,因而拥有交易资金能力的交易主体有限,一旦市场发生大的波动,可能因为缺失交易对手而不能对衍生金融资产进行对冲。
(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指由于金融衍生合约在法律上无效、合约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给衍生工具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由于各个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创新,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而相应的法律规范建设却相对落后,使得法律风险经常存在在交易中。而且大量的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是全球化的,很多国家都参与其中,出现交易纠纷时,不能找到具体适用国家的法律,出现法律上的管辖空白情况。
四、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防范
金融衍生工具的重要功能是为投资提供规避风险的手段,如果运用不当,却可能产生更大的风险。尤其是当前的金融危机,更是给我们以警示,虚拟经济的发展,衍生金融品的创新一定不能脱离实体经济过远,投机性的行为一定要加以规范,否则,不但不能减少交易风险,反而会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平稳和健康发展,甚至铸成危机。
(一)加强法制建设和金融监管,为金融衍生品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加快法制建设,完善涉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法律法规,制定针对衍生金融产品交易管理的法律用来规范交易程序和交易规则,为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使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规范合法,从而有效避免法律风险。同时,加强金融当局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对杠杆交易量过大,蕴涵大量风险的投机行为要加以严格的管制。只有这样,才能让衍生金融产品的发展和繁荣更好地为金融发展服务。
(二)强化交易方内部管理,完善自我风险控制措施
作为交易方,应该明确交易的目的一是降低风险;二是扩大非投机性盈利,但其核心依然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可能给自身带来的损失。因此进行交易时,交易方应该根据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和自身经营目标确定交易种类和交易量,慎重选择金融衍生产品的类型。同时,交易方应该加强内部风险控制,采取科学的计量模型对风险进行持续评估,并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价防范体系和权责分明的业务授权授信制度,防范在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防止投机行为,降低金融风险。
(三)建立风险预警系统,随时监评控制风险
风险是市场交易中的一种客观事物,不可能消失,风险都与收益成正比。交易方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目的首先是为了规避风险,所以,交易方应及时对金融衍生品的风险进行监评以反映风险的大小。交易方应该根据自身经营目的,风险抵御能力大小,来进行金融衍生品的投资。同时建立起有效的关于自身资产负债的风险预警系统,重点关注衍生金融品的价值变化,根据其市场价值的变化决定加减仓,对于超过风险限额的品种应该立即平仓,以此优化资产组合结构进而分散交易风险。
(四)加强交易系统的管理,防范投机交易带来的风险
交易所作为衍生金融品交易的平台,应该加强完善交易制度,出现交易风险时,应及时要求交易方增加保证金比例,以防止信用风险的产生;同时应该建立严格的每日资金清算制度,当日交易当日轧差,借以加强对交易资金每日动向的监管,降低清算时的资产风险;交易所还应该注重对纯粹投机性资金的行为控制,衍生金融品市场是防范资产价值风险的有效工具,但过度的投机行为会导致风险的成倍放大,进而导致整个市场的不稳定,所以应该对纯粹的投机性行为严格管制。
(五)加强国际监管和国际合作
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在世界范围内发展很快,金融发达国家创造的金融产品很多国家都会持有,衍生金融产品的价值风险不仅仅关系某个国家,而是关系到全球金融行业的稳定和安全。如今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国际监管和合作,已经成为国际金融界的共识,各国急需联合起来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跨国监管,以防止风险因为衍生金融工具的流通而在国家间传递和扩大。
参考文献:
[1]黄增玉.金融衍生品之风险及防范.财会月刊,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