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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评级市场发展状况研究

2015-07-04 20:2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当前,作为社会信用体系核心组成部分的信用评级市场在
  
  一、信用评级概述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部分,信用评级市场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大力推动下得到积极发展,但仍处于探索阶段,许多问题亟须解决。信用评级是指由专业信用评级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对各类经济主体所负债务还本付息能力和可信任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从而促进缓解信用产品提供方与需求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矛盾,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提高企业融资效率的过程。
  在当前

2.引导评级机构建立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评级机构的执业指导,引导评级机构建立合规、高效的内控管理制度。对评级机构的人员资质、评级信息来源、评级程序、评级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评级机构要认真研究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和信用信息构成特点,了解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对资信评级的需求,充分运用商业手段多渠道收集信息数据,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数据库,为科学、高效评级提供信息来源。评级机构应严格执行有关行业制度和标准,推动良性市场竞争秩序,维护良好的行业信誉。
  3.加快评级机构数据库建设,保证信息获取的全面性和连续性。信用评级是建立在精确计量分析基础上的高端征信增值服务,其对数据的质量和数量要求很高。目前由于法律、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全社会信息共享程度低,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滞后,已经成为制约评级业发展的一大瓶颈。wWw.133229.cOM因此必须通过信用立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信息开放和共享,为数据库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4.推动评级产品应用,培育资信评级市场需求。坚持按照市场化法则发展信用评级业,积极引导中小金融机构应用外部信用评级产品,切实扩大评级产品应用范围。一是金融监管部门应支持外部评级,督促大型银行在完善内部评级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其在信贷政策、授权管理和贷后风险控制等方面积极应用外部评级结果。二是征信管理部门应协调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督促和引导企业参加专业信用评级,鼓励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单位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增强社会主体的诚信意识,积极培育信用评级市场。
  5.加强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交流与合作。外部评级与内部评级不仅有其存在的客观必要,而且两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因此在发展以服务中小金融机构为主的第三方外部评级的过程中,专业化的外部评级机构、中小金融机构之间应确立长期互惠合作关系,中小金融机构为外部评级机构提供市场需求,外部评级机构则应从系统模型设计、风险分析、损失测算、返回检验等方面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内部评级制度,提高其识别、控制信用风险的能力,以此增进相互合作的意愿,促进信用评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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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缪曼聪.征信与企业信用管理[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
  [2]戴根有,等.征信理论与实务[m].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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