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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构建反假人民币社会体系的思考

2015-07-04 20:1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当前假人民币的存在和蔓延,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面对严峻的形势,需要构建一个包括金融部门及有关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强有力的反假币社会体系。
  关键词:反假币;假币犯罪;社会体系
    当前假币数量和伪造人民币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假人民币的存在和蔓延,已危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妨碍社会安定和谐,损害人民币的国际信誉,并对人民币走向国际化产生消极影响。制售假币以非法手段剥夺和占有国民财富,干扰了货币流通的正常秩序,破坏了社会信用原则,侵蚀国民经济的健康肌体,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毒瘤。为有效遏止假币的蔓延,需要有关各方面共同努力,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反假币社会体系,将制假、贩假、用假行为置于有效地层层监控之下。
  
  一、当前假币犯罪活动的特点
  
   通过对近几年的假币犯罪活动进行整理分析发现,当前假币犯罪活动呈现以下6个特点:
  1.假币犯罪辐射化。基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独特的人文地缘环境,假币犯罪形成了以广东为伪造源头。以安徽、河南、湖南等地为加工及集散地,以人口流动性大、现金使用量多的省会及经济中心城市为贩卖、使用集散地,向周边、中西部地区及广大农、牧、山、少、边区蔓延扩散的特点。
  2.假币犯罪职业化。假币犯罪具有职业化倾向,形成了包括一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商、零售商在内的销售体系,并多以家族、老乡为纽带,结成团伙作案,形成人员相对固定、分工负责的“销售链”。WWW.133229.COM“销售链”建立后,运销假币的隐蔽性、流动性、跨区域性较强,打击难度加大。
  3.小额假币增长快。小面值货币具有流通快、隐蔽性强等特点。人们往往会掉以轻心,疏于鉴别,犯罪分子将制贩假币的重心逐渐转向了流通面广、不易引起人们注意的小面值人民币。据统计,2005年以来全国收缴的假币总量中,小面额假币收缴张数及总面额的占比分别增长了6倍和4倍。
  4.作案方式新型化。假币的使用以调包、找零为主要作案手段,地域多选择城乡结合部的小摊小贩、集贸市场等,出租车行业、娱乐场所、赌博场所也成为假币的主要流入场所。目前,还出现了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qq或论坛等发布出售假币信息,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假币的方式进行犯罪活动的新型作案方式。
  5.假币犯罪交织化。出现假币犯罪与毒品、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的倾向。在假币犯罪过程中,还涉及到其他犯罪,如:利用色情为诱饵,使用假币掉包、诈骗等,该类犯罪在实施未遂的情况下,存在着向抢夺、抢劫等暴力犯罪转化的趋势,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6.假币运行高位化。我国的假币犯罪仍处在一个高位运行的状态,全国每年的假币收缴量都在10亿元左右。2008年以来,国内各地惊现以hd90编号开头的百元假钞,以同一组编号开头,频率如此密集,这在以往的假币案件中非常罕见。从2009年1月20日至10月中旬,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假币犯罪案件21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08名,远远超过2008年的总和;捣毁伪造、加工窝点27个,为2008年的3倍;缴获假币8,1亿元,是2008年的2倍。
  
  二、反假币现状分析
  
  (一)反假币现状调研情况
  2008年和2009年暑假,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反假人民币调研组深入到浙江省各市、县、乡镇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共发放100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共计943份,调研情况如下:
  1.对假币识别情况。被调查人群中有69%收到过不同面额的假币,其中有人还不只一次收到假币。从调查结果看,多数人在金融机构取款或从其他渠道收取现金时没有验看的习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绝大多数被调查人群对于人民币防伪知识的了解还很肤浅,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反假币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根本不了解,给假币使用者创造了可乘之机。假币识别较弱的群体主要有农民、集贸市场个体经营者、出租车司机、外来务工人员、年老者及无业人员,这些人员由于受经营环境、文化层次、社会活动参与较少等因素的制约,成为假币危害较深的群体。
  2.收到假币后处理方式。当发现自己误收假币,被调查群体愿意将假币交到银行的占48%,自己留存假币的占46%,继续使用假币的占6%。说明部分群体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同时有不愿意承担损失的心理。采取自留方式有可能使假币再次流通,造成假币的恶性循环,成为扰乱人民币流通市场的参与者。
  3.对反假币宣传方式的认可度。调查显示,通过广播和电视的专题节目、银行工作人员的现场宣传、银行营业厅的专业宣传等宣传方式的认可度分别占69%、20%、11%。部分被调查人反映,金融机构的反假宣传受时间和宣传机构工作性质的限制,没有长期连续地开展,影响了反假币宣传范围的进一步扩大,认为应借助媒体制作专题节目和电视宣传片及公益广告来提高反假币知识的普及。
  
  (二)假币犯罪与假币流通成因分析
  根据对调研数据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分析,假币流通并蔓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反假意识淡薄。不少居民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制观念薄弱,容易被贩卖、使用假币的犯罪分子欺骗;对假币的危害认识不深。发现自己误收假币时,为了不让自己遭受损失,不是主动上交银行,而是想方设法转嫁他人,将假币用出去,把假币带来的损失转嫁他人,造成了假币在市场上的恶性循环。
  2.反假水平有限。犯罪分子制假技术越来越先进,使用假钞的手段越来越隐蔽,不少群众识别假币的水平有限,使假币犯罪有了可趁之机。银行一线临柜工作人员反假币技能参差不齐,虽然人民银行加强了对金融机构反假币培训和考试,但事实上有一部分人只是为了考试而考试,反假币培训效果难以体现。
  3.收缴形式单一。假币收缴主要依靠办理存取款业务的营业窗口,出现了“一多三少”现象,在营业网点柜台上收缴的多,银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出击的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举报的少,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假币的少,使制贩假币者得不到及时制裁,打假力度减弱。

4.执行力度不够。部分金融机构对反假币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没有从内部和外部环境因素去考虑反假币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对假币把关不严,收缴假币乏力,使部分假币重新流入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假币犯罪。
  5.宣传不到位。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有效媒体宣传货币知识和反假币动态方面做得还不到位,反假币宣传停留在“一阵风”的集中宣传和作用有限的柜台宣传上,制约了反假币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6.现金流量巨大。人员流动量大、现金收款量大的农贸产品批发市场、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快餐店、流动摊贩、车站和码头周边、部分地区城乡结合部等行业和区块,由于存在较多的找零机会,一直是假币流通的高发区域。
  7.打击力度不够。近年来,国家对制贩假币者制定了严

厉的法律法规予以严惩,但无论是制造、伪造、变造假币,还是贩买、贩卖假币,扣除打击的风险成本后仍有巨额利润空间,一些不法之徒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仍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地生产和经营假币。
  
  三、构建反假币社会体系的建议
  (一)金融部门严把假币流通关口
  1.大力提升各银行营业网点的反假水平。针对犯罪分子造假技术日益提高的特点,作为反假币第一关卡的金融服务窗口应加强反假币知识及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使银行一线员工熟知反假币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假币收缴、堵截主力军的作用,堵塞假币流通渠道。银行还要经常组织反假工作经验交流、反假知识竞赛等,使反假币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各银行营业网点成为反假币的有效屏障和人民币的“净土”。
  2.构建科学的宣传体系。金融机构是反假币工作的主力军,同时又担负着维护人民币正常流通的社会责任,应构建金融、宣传、文化、教育、广电为一体的反假币宣传体系,深人开展反假币宣传,全面提高公众防范假币的能力,强化公众反假币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全社会筑起反假币的“防护墙”。(1)做好各银行营业网点的反假币宣传,积极主动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介绍防假、反假币知识,帮助广大群众提高人民币识假水平。(2)推进反假币知识进校园。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学校为反假阵地,编印适合学生学习和阅读的人民币普及知识教材,在学生中积极开展爱护人民币和反假币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爱护人民币的意识,增强识别假币能力,再通过他们辐射给家庭成员,提高全社会的识假能力和反假意识。(3)创新人民币宣传方式。金融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反假币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深度,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象生动、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反假币宣传活动。如:与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联合举办反假币栏目,在电视、报纸上播放、刊登反假币的有关规定和人民币防伪知识,适当公布一些已破获的伪造、变造、买卖、走私、运输、持有、使用假币的案例。通过剖析假币案例,普及反假币法律法规,加强宣传舆论的正面引导,加大反假币信息透明度,强化公众反假币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金融专业院校的师生要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积极走进社区、乡村、学校开展宣传,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并掌握反假币的基本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让广大群众明确对明知而持有和使用假币同样是违法的,增强广大群众的防假、反假、打假意识,压缩假币的生存空间。
  3.扩展非现金交易。在打击涉及货币犯罪的同时,银行要大力扩展非现金交易,积极创造条件,向电子货币过渡。银行应加大对客户的金融知识宣传,培养人们用转账等方式结算的习惯,扩大通过支票、本票、汇票、信用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非现金结算方式来替代现钞的运用,减少市场现金流量,减少误收假钞的机会。
  4.提高印制技术。针对当前犯罪分子制假手段翻新,假币种类增多的态势,国家应根据反假币形势的发展变化,应用高新尖端技术及新材料制造人民币,提高人民币印制的高科技含量,增强防伪性能,努力做到使人民群众易于识别,制假分子难以伪造,使人民币真正成为能放心使用的货币。
  
  (二)完善全社会的反假联动机制
  反假币工作应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公安、检察、法院、海关、工商、质检、新闻单位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从源头上控制印制假币的犯罪活动,有效控制堵塞贩运渠道,打击制贩假币犯罪团伙。
  1.人民银行在提高业务员识别假币和鉴定假币专业水准的同时,要牵头组建反假币讲师团,培养一支既能开展宣传培训又能开展假币鉴别的师资队伍,对各商业银行反假币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要与各银行、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建立快速便捷的假币信息沟通渠道,沟通反假币、打假工作信息,掌握假币犯罪活动的最新动态,及时将活动信息、假币特征和公安机关提供的假币案情通报给各相关单位,研究解决反假币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全方位的反假币工作长效机制。
  2.各级商业银行要强化对假币的收缴和线索移交,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假币解缴保管工作,注意收集假币的样本。同时,对收缴的假币进行及时登记、分类和综合研究,建立健全辖区内假币样本的数据库,及时向反假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假币信息和线索,为准确分析犯罪形势和规律特点创造条件。
  3.公安机关应加大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整治力度,形成对假币犯罪的高压态势。(1)认真梳理历年来假币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重点分析并确定案件高发重点区域、涉案高危人员分布、常见作案手段规律等,为有效打击犯罪提供基础资料。(2)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反假行动进展情况,使各类假币的新动向和案件线索得到及时交流和反馈。(3)应在各级公安部门设立反假币专业部门,为深挖线索、进一步严打假币犯罪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4.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积极做好假币犯罪案件的起诉、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诉讼监督作用。对假币案件要加快审理速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并对假币大案要案进行公开宣判。快审快判,提高效率,震慑制贩假币犯罪分子,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
  5.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管理监控,加强点验钞具生产、销售的检查,规范行业发展,禁止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的验钞机等机具进入市场。工商部门对制贩假币犯罪活动猖獗地区的印刷、电脑制版等重点行业、单位和部门进行全面整顿,严肃查处从事非法印制活动的企业,打击制贩假币犯罪团伙,从源头上控制印制假币的犯罪活动。
  6.海关、交通、铁道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海上、码头、车站、机场等复杂场所的检查,加强水路、陆路、航运的堵截,切断假币贩运路径,减少假币的扩散和蔓延。
  7.新闻单位应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宣传媒体覆盖面广、转播面宽的媒体优势,通过各种形式对反假币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报道,扩大宣传影响,增强社会公众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
  8.建立激励机制。要取得反假币斗争的胜利,仅靠公安、银行等部门的打击力量还远远不够,还应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调动全社会反假的积极性。加大对集中性和日常性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的安排、检查、督促、考评、奖惩,逐步把反假币宣传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调动公安干警侦破假币案件和人民群众举报假币犯罪线索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反假币工作的正常开展。
  近年来,我国虽然在反假币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假币滋生的客观环境还存在,制贩假币的犯罪活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会持续存在。反假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协作与配合,共同营造反假币的法制环境、舆论环境、市场环境,为全社会构筑反假币“防护墙”发挥更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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