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供应链金融在模式设计中强调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担保物权的重要性,降低了中小企业客户准入门槛。然而,由于参与主体众多、融资模式灵活、契约设计复杂,其运作也存在一些特定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风险,要关注核心企业作为风险决定变量的特异性,以专业技能、违约赔偿实力及合作意愿为指标强化物流企业准入管理,对作为授信支持性资产的动产担保物权进行认可管理。同时要设置集中操作平台以保障操作的规范性和产品的标准化。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和金融创新的深入,银行间竞争不断加剧,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快金融产品的研发,以新型授信技术和客户关系管理模式争夺中小企业市场份额。一些银行借助客户供应链中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运行特点,突破传统信贷思路,创造性地推出了供应链金融模式,并率先向大型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客户群进行推广。该模式突破了传统信贷业务的评级授信、抵质押担保、审批流程等方面的限制,客户准入门槛比较符合中小企业的特点,方案设计灵活,适用范围较广,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众多、融资模式灵活、契约设计复杂,商业银行在推广供应链金融过程中,需要对供应链金融的特定风险进行管理,以增强供应链金融的适应能力。
一、供应链金融的涵义与主体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是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银行层面),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新型渠道(企业层面)。WWw.133229.Com从商业银行视角看,供应链金融可以理解为商业银行为满足企业供应链管理需要而创新发展的金融产品,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及银行等各参与主体的合作共赢。根据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胡跃飞提出的概念,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商品贸易融资的自偿性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
(一)供应链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1.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准入标准上,不再孤立地评估单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而是侧重于考察中小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与核心企业的交易记录,将购销行为引人中小企业融资,为其增强信用等级,并将资金有效注入相对处于弱势的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在供应链内部封闭授信。融资严格限定于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购销贸易,禁止资金的挪用;利用供应链购销中产生的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主要基于商品交易中的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融资,与传统的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形成鲜明对比。
3.强调授信还款来源的自偿性,将核心企业的信用能力延伸到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并把销售收入直接用于偿还授信。另外,供应链金融还引入了物流企业的合作,起到货押监管的作用。
(二)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
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主要有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物流企业以及在供应链中占优势地位的核心企业。
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中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通过与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合作,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根据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进行“量体裁衣”,设计相应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金融机构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模式,决定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
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受经营周期的影响,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占用大量的资金。而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可以通过货权质押、应收账款转让等方式从银行取得融资,把企业资产盘活,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业务扩张,从而减少资金占用,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
物流企业是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协调者,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物流、仓储服务,另一方面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货押监管服务,搭建银企间合作的桥梁。对于参与供应链金融的物流企业而言,供应链金融为其开辟了新的增值业务,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物流企业业务的规范与扩大带来更多的机遇。
核心企业是在供应链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能够对整个供应链的物流和资金流产生较大影响的企业。供应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会给核心企业造成供应或经销渠道的不稳定。核心企业依靠自身优势地位和良好信用,通过担保、回购和承诺等方式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维持供应链稳定性,有利于自身发展壮大。
二、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模式
在供应链中,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缺口主要产生于预付账款、存货、以及应收账款等节点,这些节点在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内占据了较大比例。为了提高整个供应链的资金效率,结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周期特点,供应链金融基本模式主要有:基于预付账款的保兑仓融资模式、基于存货的融通仓融资模式以及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
有负债、信用记录、行业地位、市场份额、发展前景等因素,按照往年采购成本或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对核心企业设定供应链金融授信限额。(2)考察核心企业对上下游客户的管理能力。如核心企业对供应商经销商是否有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供应商,经销商是否提供排他性优惠政策,比如排产优先、订单保障、销售返点、价差补偿、营销支持等等;对供应商,经销商是否有激励和约束机制。(3)考察核心企业对银行的协助能力。即核心企业能否借助其客户关系管理能力协助银行加大供应链金融的违约成本。
2.物流企业的准入管理。在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中,物流企业的专业技能、违约赔偿实力以及合作意愿三项是起着决定作用的关键指标。其中,专业技能和违约赔偿实力两项指标分别关系到供应链金融的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可以进一步细化这两项指标,采用打分法形式对物流企业进行评级和分类。对于合作意愿指标,除了考虑物流企业与银行合作的积极性,还应考虑物流企业具体业务操作的及时性,以及物流企业在出现风险时承担相应责任的积极性。根据上述三项指标筛选的物流企业应能在链接供应链有序运转的同时,协助银行实现对质押货物的有效监管;在出现风险时发挥现场预警作用,将质押货物及时变现,最大程度地降低银行供应链金融违约损失率。
3.中小企业担保物权的认可管理。在供应链金融中,中小企业的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作为授信的支持性资产,是较为典型的三类广义动产担保物权。银行在选择适合的动产担保物权时,要根据不同种类,设定相应的认可标准。对于应收账款,需要具备如下特征:(1)可转让性,即应收账款债权依法可以转让;(2)特定性,即应收账款的有关要素,包括额度、账期、付款方式、应收方单位名称与地址、形成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基础合同的履行状况等必须明确、具体或可预期;(3)时效性,即应收账款债权没有超出诉讼时效或取得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4)应收账款提供者的适格,通常要求应收账款提供者具备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对于存货,应满足如下要求:(1)权属清晰,即用于抵质押的商品必须权属清晰;(2)价格稳定,即作为抵质押物的商品价格不宜波动剧烈;(3)流动性强,即抵质押物易于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转让;(4)性质稳定,即谨慎接收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霉变、易氧化等可能导致抵质押物价值减损的货物。对于预付账款,即取得未来货权的融资,除了应考虑上述存货的选择要求外,还应考虑供应链金融的具体模式、上游核心企业的担保资格等因素。
4.供应链金融的操作管理。在国内银行当前技术手段和管理结构背景下,商业银行应在地区或城市分行层次设置供应链金融的集中操作平台,以统一对不同客户服务的界面,保证操作的规范性,促进产品的标准化。虽然在个性化服务方面可能难以完全顾及,但是分行层次的集中操作,可以避免支行的重复劳动,取得操作的规模经济,有利于及时、准确执行新的操作政策,避免政策传导的时滞和疏漏。同时,由于贷后操作环节在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中至关重要,实施集中操作的商业银行要明确界定分支行间的贷后管理责任,为支行贷后管理的信息登记与咨询提供便利渠道,以便跟踪保兑仓融资模式下的到货情况、融通仓融资模式下的赎货情况、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的货款回笼情况,及时比对操作平台提供的信息和贷后管理获取的信息,发现受信企业经营活动异常的蛛丝马迹,对抵质押物采取保全措施,提高受信企业的违约成本,实现供应链金融项下银行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