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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2016-12-05 16:1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循环经济是在发达国家率先实践的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也是我国政府积极推动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模式。


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我国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实践经验表明,循环经济需要立法先行与政策推动,而我国政府也在积极推动猸环经济法》和相关的财税政策的出台与实施。然而发展循环经济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更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仅仅依靠立法约束和财税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能力有限,在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开发与利用金融工具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也是必然选择。


一、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需要面向市场的金融支持


1.循环经济的技术推动与金融支持


循环经济倡导的3R(duce,recycle,reuse)原则以资源节约和生态效率为目标,以技术进步为前提一循环经济在发达国家的先进制造企业中率先实践也印证了这一模式所需要的技术进步前提。就技术进步过程而言,生产经验积累与市场需求导向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技术进步,以需求为导向的技术开发可以加速技术创新过程。技术开发需要资金支持,技术开发过程亦存在各种风险成本。因而,为技术进步提供资金支持,规避技术开发过程的金融风险也是现代金融发展的目标之一。


2.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与金融支持


产业结构理论与经验研究结论揭示了技术进步对产业结构演化与产业升级的显著推动作用。我们可以预测,循环经济以资源节约与生态效率导向的技术进步推动其产业结构转型的方向是资源再生产行业和环保产业比重的不断增加,同时资源生产率将取代劳动生产率成为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标志。然而,这也意味着技术进步的方向从追求劳动生产率转向资源生产率的提高。从技术经济性角度来看,由劳动节约的技术进步转向资源节约的技术进步方向也会增加关联行业的技术开发成本并伴随着技术的不经济性,而克服转换成本则需要有相应的财税与金融手段支持。另一方面,作为新型行业的资源再生产和环保产业,在其起步阶段,受技术约束与市场规模限制,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有限,其发展过程同样需要有相应的财税政策与金融手段的有效支持。


3.面向市场的金融支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理念,无论从技术经济条件或者市场需求条件来看,现阶段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经济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过程即是在政府预设发展目标前提下,通过制定相应的财税和金融手段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过程。计划经济背景下,我国具有实施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度基础,建国初期实施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改革开放过程实施出口促进工业化战略,都是以财税政策为主,在促进各阶段的发展目标实现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改革深化以及宏观经济规模扩张,国家财政手段与税收杠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受到限制,而以市场机制为前提的金融手段对于宏观经济的引导作用曰益加强,在这种背景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工具也需要强化金融手段的支持。强化金融手段调控宏观经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的实施,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


二、我国金融体系的环境功能缺失与绿色金融改革


1.我国金融体系的环境功能缺失


金融发展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而社会经济发展对金融功能拓展与完善也提出更高要求。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部分沿海省区则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从金融功能视角审视我国金融系统发展状况,国内金融机构在便利交换和中介结算方面的基础功能健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系统在促进资本形成和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也曰益显现。然而,我国金融系统在推动技术进步和提供衍生功能方面则处于较低水平。


一方面,可以理解为是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使然;另一方面,则是受长期计划经济背景下形成的宏观经济管理理念影响,我国金融系统功能也存在着财政化”功能越位和市场化”功能缺位的双功能错位现象。或者说,政策性金融往往被国家的财政功能替代,而金融作为市场化的调控工具的作用有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发挥市场化的金融功能的调控作用势在必行,而我国的金融调控也需要服务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并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战略方向保持高度一致。现阶段,我国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旨在协调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长期以来,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目标导致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失衡,而我国金融系统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也存在着环境保护功能的缺失。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对企业的生产性质无需判断,生产过程并不作为信贷资质的评价依据;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未纳入到信贷评价体系;对于环保产业或绿色认证企业没有特殊的信贷优惠。另1方面,我国传统政策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主要服务于国家的专项任务和经济增长目标,也没有在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有效作用,最典型的例证就是,至今为止,我国尚无一家银行宣布其接受赤道原则。


2.绿色金融的功能定位


绿色金融就是将环境保护纳入到金融功能的服务范围,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在我国,绿色金融也称为生态金融,是可持续金融的—种表述形式,它以绿色价值为导向,倡导生产和生活的绿色理念,以科学发展为原则,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为目标。因而,我国绿色金融的功能定位为:一是引导生产企业从事绿色生产和经营,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价值消费理念;二是动员社会资本流向资源节约技术开发和环境保护事业,促进我国经济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节能减排的可持续经济发展目标。


3.我国实施绿色金融改革的必要性


首先,绿色金融是金融功能拓展的一个重要领域,现阶段我国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科学发展道路,基于发展观的转变即对金融功能的拓展提出要求,而绿色金融则可以为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绿色金融即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同时也是我国新型工业化战略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转型的战略推动工具。


其次,从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曰益突出的现实背景来看,2006年我国公布首份绿色GDP报告,其中测算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GDP污染扣减指数);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角度,全部处理2004年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直接投资10800亿元,占当年GDP6.8%左右;而我国当年GDP增长率为10.1%修正后数据),尚不足抵消当年环境污染损失与污染治理成本,我国经济增长过程的环境损害令人担忧。


再次,从金融企业的自身发展来看,规避风险是金融发展的基本目标,而环境风险越来越受到金融企业关注和重视,联合国环境署金融自律组织UNEPFI)指出了这一趋势背后的原因:一是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与经营场所造成的资源消费与环境污染费用,也涉及保险业的金融机构对与环境相关的索赔有直接利益关系。二是不良的环境表现会引起金融投资客户的盈利能力下降,并最终危及债务安全以及增加客户偿还债务的风险等。在我国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背景下,我国企业生产和经营面临的环境风险的潜在威胁不能不引起高度关注。


三、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对策建议


1、拓展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提升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


绿色信贷是服务于环境保护目标、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银行信贷业务的统称。2007年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绿色信贷业务全面启动。


绿色信贷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地方环保部门发布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不能适应银行审查信贷申请的具体需要,影响绿色信贷执行效果;商业银行缺乏绿色信贷的专门人员、机构及制度,信贷工作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不足,制约了绿色信贷深入;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缺少推进绿色信贷的激励机制,对于环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缺少鼓励性经济扶持政策,不能有效吸引银行业支持环保项目等。


针对上述问题,首先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地方环保部门与商业银行间的沟通联系机制,建立企业环境责任信息共享平台,保证地方环保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责任信息具有时效性;其次,商业银行需要将绿色信贷业务作为新业务的主要拓展方向之建立对口业务部门,提高业务人员对我国现行环境法规与环境政策的认同与执行能力;第三,发挥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循环经济产业转型要求不断完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提供利率优惠和信贷规模与期限优惠的政策指导,并以赤道原则”的国际规范为依据,制定商业银行的信贷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第四,加强政府监管部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或企业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对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政策,从而调动并确保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增加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与实施效力。


2.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循环经济导向作用


通过建立政策性金融组织,可弱化投入循环经济生产的金融资本的逐利性,为循环经济生产提供政策性或廉价资金支持,为其提供资金成本低等市场竞争优势。现阶段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循环经济的导向作用,首先是要充分利用现有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所具有的政策性金融优势,支持与循环经济中的环境、资源等问题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发展,促使农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支持面广量多的中小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支持环保高科技企业进行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循环经济设备生产。其次,可考虑建立专门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金融组织,将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支持与政策性金融优势有效结合起来,发放财政贴息和低息信贷业业务、发行绿色债券、提供循环经济项目的风险担保等形式支持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或完善区域循环经济体系的投融资服务。第三,考虑在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政策性金融不应被视为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主体,因而在其支持循环经济项目的融资方式和风险担保方式上,应该以商业银行提供的绿色信贷业务的配套融资方案为主,这也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


3.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能力促进企业成长与产业转型


作为新兴资本市场,我国的资本市场处于快速成长时期,其融资能力与增长潜力空间较大。现阶段,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充分利用快速成长的资本市场。首先,对于部分具备一定资产规模和技术力量、运作规范的大型环保企业,可以通过上市、发债等形式融得生产与研发、更新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所需的资金。其次,对于环保类中小企业或资源再生类的企业,今后亦可尝试到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第三,可以通过金融公司发行绿色债券间接融资用于专门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或项目的新增设备和技术改造投资贷款等。充分利用资本与债券市场的融资能力来解决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不足,动员社会力量监督循环经济发展方向,从而减轻和化解循环经济发展前期的资金投入风险。


4.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与环境保护的产业投资基金


现阶段我国的宏观货币政策还存在着一刀切现象,在实施信贷指导过程中不能有效区分资源消费类与资源再生类项目,致使某些资源消费类生产中引进的资源再生类技改项目受到信贷政策抑制。商业银行对循环经济项目的绿色贷款也会受短期逐利性和信贷风险等因素而集中于近期循环经济获利能力较强的项目,但循环经济的本质特征是闭合物质生产系统,过分集中某一环节的循环经济投资支持不利于循环经济的长远发展。从长远来看,循环经济的产业链条越完整,整体获得能力越强。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尽快完善宏观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对接机制一大力发展产业基金,利用其开放融资、共担风险的优势,面向社会筹集资金,重点支持和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及项目。其次,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投融资方式向战略性的资源再生与环境保护部门投资,同时要避免对循环经济的单一生产环节的固定资产投资的盲目扩张,而对于有助于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提高行业长期收益的领域进行重点引导投资。第三,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承担政策性金融与循环经济产业政策的双重使命,可以将国家环境保护各项投资纳入投资基金管理,并吸纳环保人士的投资捐助以及社会闲散资金,专门投资各类循环经济项目、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的不同环节。鉴于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过程的长期性和远期社会经济效益前景看好,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的短期收益可能不如一般产业投资基金,但从长远来看,其收益前景却是非常乐观的。


总之,我国要推进循环经济战略实施需要金融系统的全面支持,而我国的金融体系只有通过绿色金融体系改革才能有效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需求。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条件下,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要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主力军作用和政策性金融的辅助引导作用。此外,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并不断开发金融衍生产品、推动金融创新等也是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补充手段。


作者:刘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贸研究中心,广东广州 51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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