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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再思考

2016-06-17 17:1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互联网+”概念的出现无疑对各个产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顺势而为则可扶摇直上,步入新境;犹豫迟缓则会错过机遇,贻误商机。互联网+”作为一种通用工具,什么都可以加,无所限制。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汽车”“互联网+房产”“互联网+餐饮”“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社区,等等,只要你有创新思维,互联网+”可以囊括你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这其中,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更是成为时代的宠儿。

 

  然而,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定义、边界范围、业务业态则是众说纷纭。对于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对金融的主导,还是金融对互联网的主导,抑或完全是新生的独立业态,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参与者,都莫衷一是。

 

  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至少应包含两个层次。

 

  一个层次主要是基于融合,是有牌照的专业金融中介。这个层次互联网财政金融的主导者是传统金融机构和大型互联网公司,如工、农、中、建、交等大型银行,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公司,两者是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产物。其最主要的特点有两个,其一是牌照性,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都需要取得牌照;其二是中介性,即主导者均不是资金供需双方,而是中介机构,提供的是中介服务。从业务上来看,这个层次的互联网金融还可以分成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运作,通过利用互联网络优势发展电子银行,延伸传统存款、贷款、支付、结算业务的时间长度和空间宽度,如网上银行转账汇款、手机银行快捷支付等;另一方面是金融模式的创新,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单独或联合向资金供需双方提供投资理财、融资融券、电子商务等新型金融中介服务,如陆金所、空中银行、淘宝基金、余额宝等。

 

  从发展趋势上看,这个层次的互联网金融对于专业金融机构带来冲击的同时也提供了缩减成本、增加收益,获得规模效应的机遇。无论是传统有牌照的金融机构还是新型有牌照的金融机构,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金融中介服务不必再增设营业网点,一台终端机基本可以实现一个传统网点的功能。多个营业网点可以逐渐从传统银行分离合并为只占据一个柜面的终端服务器,更有甚者,多家金融机构可以组建拥有自己柜面的金融超市,形如市场中的摊位,可以有效节约有形资产的投入。柜面银行的发展就是要实现去人工化,主要的障碍就是标准化。

 

  金融机构网点的存在主要是由于服务对象的千差万别,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控制需要人工甄别。一旦客户信息实现共享,信息不对称得以有效消除,风险可以通过大数据甄别分类,传统的金融业务就可以通过标准化合约实现,进而实现网络化,那么实体网点存在的必要性将不充分,必然逐步从银行脱离。正如实体商店面临电商的冲击一样,传统网点必然也面临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当然,大家也必须认识到,虽然当前支付宝等支付平台已经在蚕食传统银行的功能业务,但尚未完全取代,可以预见的是,存款、贷款、支付和风险控制技术的标准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其趋势已不可逆转。

 

  互联网金融的另一个层次普惠金融,因惠及大众,而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真正蓝海。这个层次的互联网普惠金融,应立足于创新,形成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

 

  普惠金融源于英文“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是一种人人都有权参与、分享金融活动的理念。正如国务院发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中所指出的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金融不再是高大上的代言,而是草根大众的活动;不再是垄断独享,而是开放市场;不再是难以触摸,而是万众参与;不再依赖牌照认证、官方监管,而是依赖优胜劣汰、行业自治。

 

  普惠金融主要表现出三个方面的特性。

 

  一是大众可得性。这是普惠金融在其服务对象和目标上的特征。众所周知,传统金融存在着小微企业融资难”“农民贷款难等诸多问题,普惠金融恰恰是要解决这些痛点。普惠金融的普惠就体现在所有市场主体,尤其包括中小企业、农民、学生、创业者、老年人等传统金融市场上的弱势群体,都可以有自己的金融需求,并且可以便捷得到与自己金融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分享金融发展成果。

 

  二是市场平等性。这是普惠金融运行机制的特征,就是要让市场在金融资源的分配中起决定性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实现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金融行业一直以来以其垄断性高居其上,俯视大众。办理金融业务要跑关系,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弱势群体办理银行业务常常遭遇工作人员厌烦的态度。显然,这不是一个供需双方平等的市场环境。普惠金融将打破金融垄断,使所有的市场主体能够以平等的身份和平等的机会参与金融活动。

 互联网金融的再思考

  三是信息便捷性。这是普惠金融得以发展壮大的核心优势。互联网是金融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垄断走向普惠的纽带和桥梁。传统专业金融走向普惠的最大障碍在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巨大的交易成本。因此从成本收益角度分析,传统专业金融偏好于向大型企业提供大型金融服务,以摊低交易成本。互联网技术通过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将大众分散的信用信息进行有效搜集分类和甄别分析,降低向小微企业、农民等普通大众提供金融服务的交易成本。正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信息便捷性使得普惠金融的盈利成为可能。

 

  当前,由于普惠金融参与主体的大众性,其发展受到广泛的关注,尤其在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其积极作用不断显现;同时,也是由于这个大众性进入的门槛低,普惠金融发展中反映出的一些特有问题需要我们大家冷静下来认真梳理。

 

  其一,产品之,信息轰炸与信息欺骗共存。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发展的基础是信息技术的提升,发展的障碍是信息甄别的困难。金融市场中,信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与风险与收益挂钩,可谓成也信息,败也信息。在传统的金融中,正是由于信息主要由中介金融机构所掌握,既成就了中介机构的垄断,也造成了金融风险的集聚。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技术长足发展,是金融市场信息得以突破中介的限制,然而却遭遇市场主体对信息甄别技术缺失的难题。市场主体遭受着信息的轰炸,面临着各式各样包装信息的诱惑。“e租宝”“芝麻金融”“理财邦等曾高打普惠金融招牌的P2P网贷平台跑路事件,正是基于大众对信息的甄别困难和盲目追从,使普惠变成了普宰

 

  其二,主体之,监管水平不能紧跟发展实践。普惠金融突出的特点是参与的大众性和配置的市场化,但市场机制并非万能,尤其是在市场主体呈现质和量的大众性的条件下,市场甚至会在短期内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毋庸置疑,对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的有效监管必不可少。

 

  普惠金融创新主体和参与主体多元,在不断推进创新业务的同时,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和灵活性。央行行长在2016两会期间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互联网金融)形势发展很快,又有很多新的问题发生,原来出的文件还没有真正落实执行,还没有全都做到,又有一些新的挑战,还需要进行新的研究,并表示既要靠监管也要靠自律,必要时还要对那些打坏主意的,或者是欺诈的、一开始就动机不良的进行整治。普惠金融下监管的复杂和困难是显而易见的。

 

  其三,成长之,商业可持续性跨越艰难。在企业会计中,持续经营是重要的基本假设之一。不难理解,谁都希望自己的企业可以长远发展。但市场是无情的,优胜劣汰是市场的基本规则。普惠金融发展正当其时,相似的机构和同质的产品都如雨后春笋呈现爆发式增长,同时,创新如硬币的两面,风险与收益总是相伴而生,这都决定普惠金融必定要遭受市场的大浪淘沙。金融涉及千万市场主体的直接经济利益,淘汰所引起的风险比一般商业活动要放大许多倍,甚至蔓延至相关经济领域,因而确保普惠金融机构和产品的商业可持续与尊重市场优胜劣汰规则,维持二者的平衡是艰难的。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必定走向普惠金融的蓝海,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从普惠金融的角度看,互联网金融发展依然需上下求索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顶层设计。

 

  其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互联网金融走向普惠金融,宜鼓励引导互联网金融主体深入挖掘传统金融下大众群体的需求,创新思路,拓宽服务网络覆盖面,深植普惠金融之根。国家通过财税金融政策的支持,使其着眼于各消费群体多层次的投资理财需求,设计出价格合理、便捷可得的金融产品。

 

  其二,加快建立信息共享体系。信息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也是互联网金融走向普惠金融的关键要素。信息共享体系的建立既要重视对增量信息的采集,也要重视对存量信息的利用。增量信息采集主要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农民、学生等新生主体的信息收集,存量信息利用主要是对已有的信用信息通过互联网技术连通共享,扩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降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征信成本。

 

  其三,提升监管和强化自律相结合防范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向普惠金融的发展必将伴随着风险范围的扩展,依靠银监会等传统单一机构难以有效实施监管。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需要更高层次的协调配合,需要完善法律体系的保障,更需要行业的自律自管。

 

  作者:张成栋 张昱乾 来源:中国总会计师 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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