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关键词:
一、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的概述
汇率风险是指在持有或运用外汇的经济活动中,因汇率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汇率风险产生于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一旦涉及到货币的兑换,就不可避免地产生汇率风险。一般来说,风险是指既可能使当事人受损,也可能使其获益的不确定性。在这里,汇率风险主要指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汇率问题与对外贸易紧密相关,尤其是对外贸易企业,由于其主要经营进出口业务,贸易量又比较大,因此,外贸企业预防和化解汇率风险尤显重要。
可以说,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在盯住美元的单一汇率制度下(1997年以后,实际上是固定汇率),汇率的风险几乎全部转给政府当局,而微观主体面对非常稳定的人民币美元汇率,多数交易不存在汇率风险。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出台,宣告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发生了变化,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形成更富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随着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人民币外币汇价和人民币汇率将走向市场化,即人民币汇率由市场主导,对企业来说,频繁的汇率变动对外贸企业产生较大的汇率风险,因此,外贸企业认识和管理汇率风险,避免利益受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的类型
依据外汇作用对象及表现形式,企业外汇风险可分为交易风险、经济风险和会计风险等。
(一)交易风险
外汇交易风险是指企业未了的债权债务在汇率变动后进行外汇交割清算时所出现的风险。这些债权、债务在汇率变动前已经发生,但在汇率变动后才清算。主要表现在:
1.以信用为基础的即期或延期付款为支付条件的商品或劳务的进出口,在货物装船或劳务提供后,出口商承受出口收入外币汇率下降的风险,进口商承受进口支出的外币汇率上升的风险。
2.以外币计价的国际投资和借贷活动,在债权债务未清偿时存在的风险。这里有两种状况:一是对外投资中的汇率或利率风险;二是在对外筹资或对外债务中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对外筹资的风险与对外投资的风险正好相反。
(二)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也称经营风险,是指由于外汇汇率变动,引起企业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收益发生变化的一种潜在性的风险,即收益成本与原来的预期目标发生较大的偏差,可能引起净收入下降。收益变化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汇率变动对该企业产品成本、价格乃至生产数量的影响程度。潜在的经济风险直接关系到进出口企业经营的效果或银行在海外的投资效益。因此,对一个企业来说,经济风险较之交易风险或会计风险引起的变化更为重要。但是,经济风险是一种概率分析,它取决于在一定时间内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能力,是企业从整体上进行预测、规划和进行经济分析的一个具体过程。分析经济风险主要取决于预测能力。预测是否准确将直接影响生产、销售和融资等方面的战略决策。
(三)会计风险
会计风险也称转换或折算风险,主要是由于汇率变化引起资产负债表中某些外汇项目金额变动的风险。一些跨国公司在对经营成果进行评价时,要将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合并为一个统一的报表,当子公司经营活动所用的职能货币(记账货币)与母公司规定的统一报表所用的货币不一致时,在折算比价变化时会出现损益。该风险还受不同国家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所制约。如在办理财务决算时,由于汇率一直处于变化之中,经济活动发生日与财务决算日的汇率已经不一样了,选用不同时点的汇率评价外币债权与债务,往往会发生差异很大的账面损益。
三、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的对策
(一)灵活运用贸易结算方式
收回销售货款是对外贸易的重要环节,强调“安全及时”收汇是外贸出口应始终贯彻的原则。“安全”有两层涵义,一是出口收汇不致遭受汇价波动的损失;二是外汇收入不致遭到拒付。“及时”与“安全”密不可分,及时收汇则汇率波动的时间风险会大大缩短,拒付的可能也受到限制。因此,要做到安全及时收汇,防止外汇收入不能收回的风险,还应根据业务实际,在了解对方资信的情况下,慎重而灵活地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有预付货款、赊销、跟单信用证和跟单托收等,各种结算方式在规避汇率风险方面作用不同,需在关注外汇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灵活掌握。
1.预付货款和赊销
对出口商而言,在人民币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可多使用预付货款进行结算,因为根据现行国家外汇管理规定,预付货款属于经常项目收汇,企业既可保留现汇,又可随时办理结汇,企业可根据自己对外汇市场的判断决定何时办理结汇。当然,在出口商对汇率有贬值预期时则少使用预付货款的结算。对进口商而言,在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则少使用预付货款的结算;在汇率有贬值预期时,则多使用预付货款的结算。使用赊销结算对出口商而言,当人民币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应尽量少用,以便尽早收汇;当汇率有贬值预期时,可多用赊销结算,延迟收汇。对进口商而言,当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赊销结算,以便推迟付汇;当汇率有贬值预期时,可少用以尽早付汇。
2.跟单信用证(L/C)
即期L/C结算方式最符合安全及时收汇的原则;远期L/C结算方式收汇安全有保障,但不够及时,汇率发生波动的概率较高,从而削弱了收汇的安全性。对出口商而言,当人民币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即期信用证结算,以便尽早收汇;当有贬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远期/延期付款信用证结算,推迟收汇。对进口商而言,当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远期/延期付款信用证结算,以便推迟付汇;当汇率有贬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即期信用证结算,尽早付汇,也可在开立信用证时就办理购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