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国库资金是国库管理的重点,加强国库资金风险防范,保证国库资金安全,是各级县级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根本和基础。本文重点就当前县级人民银行国库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库资金;风险;对策
一、当前国库资金风险状况概述
多年来,经历国库制度一直是在财政、税务以及金融新旧体制的摩擦和对抗中生存和发展的。近年来,这种矛盾日益凸显,同时由于国库改革,风险环节逐渐增多,致使国库风险防范难度日益加大。
国库资金是国家资金,一旦国库资金发生风险,不仅是资金损失的问题,还涉及到支付清算和金融稳定,造成金融、经济的不稳定,破坏政府的声誉与形象。当前的国库风险状况主要有以上几种趋势:
1、国库支付风险集中。随着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付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改变了原有国库资金由国库到预算单位的拨付方式。国库通过额度控制管理进行单一账户体系间财政资金支付清算,国库支付风险集中。
2、国库直接加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国库业务拥有自己独立的联行行号和清算方式进行资金划转,国库从一个相对封闭、间接的资金清算体系转换到一个开放的、直接的资金清算体系,国库资金汇划和清算业务全部由国库人员承担。国库资金的出口增加、风险点增多,监控环节却减少,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责任加重。
3、国库业务电子化的迅速发展产生了新的国库风险。2.0版核算系统从业务操作流程和岗位设置方面加强了内部控制,在付出巨大人力成本的同时建立了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目前各地的横向联网和纵向数据集中地大范围使用,国库会计核算对计算机的依赖性日益加强,网络、计算机以及安全成为国库风险的重要内容:如计算机病毒、网络非法侵害、应用系统本身的缺陷等等。
二、国库资金风险的主要环节
从国库业务办理业务范围和国库资金运行过程分析,国库资金风险主要体现在收入和支出两个环节。
1、国库资金收入环节风险。在国库资金入库前、入库中和入库后,由于代理银行国库经收处违规办理国库资金收纳业务,造成国库资金延解和挪用的风险,以及纳税人采取各种违法行为偷税漏税造成国库资金入库前的流失风险。在国库资金从国库经受处划解国库的过程中,经办人员采取直接退票或暂收暂付等违规方式将国库资金设法转移库外,造成国库资金入库中截留、转移的风险。国库收纳库款后,某些地方财政、税务部门为了完成税收计划任务,采取不合规更正预算收入报表的方式,将上级国库收入调整为本级国库收入,造成入库后上级国库资金的流失。
2、国库资金支出环节风险。该环节的风险包括四个方面,国库资金在办理收入退付、库款支拨、国债兑付和国库资金汇划。国库资金退付业务风险主要体现在虚假退库、或政策依据不足退库等退库,造成国库资金以退库方式骗取的风险。库款支拨业务风险主要体现在虚假拨款、或超预算拨款、或超清算额度拨付、或支付凭证要素有误的拨款,造成国库资金以支付方式被骗取、挪用或误拨的风险。国债兑现业务风险主要体现在由于不严格执行“先缴券、后划款”的规定,出现超实际兑付数划付国债兑付资金,或假国库券骗取兑付资金的现象,或违规办理国债收款单兑付业务,造成国库资金被骗兑或挤占的风险。国库中汇转中风险主要体现在办理国库资金汇转中,由于经办人员不严格审核汇划依据,造成国库资金误提、误汇产生的风险。
三、国库资金风险防范的困境
目前国库案件的主要特点是:一是作案手段多样化,有截留资金、作假账、伪造单证、挪用税款、涂改票据、收入不入账等;二是内外勾结作案增加;三是县支行是国库案件的高发区[1]。但这些案件的发生也突显出国库在资金风险防范中的困境,主要表现在:
1、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违反道德规范或从事不道德行为而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危害。从目前国库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道德风险表现在:一是职业理想淡化,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二是责任感缺失,“不求无功、只求无过”,只要账平表对就算完成任务,放弃任何的进取行为;三是职业纪律观念淡薄,有章不循、执章不严,违规操作时有存在,给国库资金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2、操作风险。在实际操作中,预算科目与名称不符,经收处业务印章漏盖或不清晰等现象依然存在,这容易被心怀不轨的人非法涂改和更换,造成国库资金损失。
3、管理风险。虽然总行1985年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中对监督制约、岗位分工、复核制度等有非常明确和严格要求,但在实际执行中依然存在基层会计、国库“分账不分家”合并办公、人员相互兼岗、业务相互代班的现象, “复核制度”形同虚设,由此导致制度执行过程中必然存在着极大的风险隐患。
四、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提高国库队伍素质是首要条件。加强国库队伍的建设是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重要举措。提高国库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国库工作岗位配置,以“制度约束行为”,提高国库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2]。
不断完善国库法规制度。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确保国库资金安全,首先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赋予国库部门相应的检查权、监督权和处罚权,以便应对新时期衍生的源于各方面的不确定的潜在风险。
要加强国库业务事前的审核,即严格审查外来凭证,还要加强国库业务事中控制。即严格复核账务情况,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业务岗位,更要加强国库事后监督与检查。全面实施国库会计事后集中监督机制,抓紧上收县级国库会计事后监督业务到上一级管辖行,加大事后监督力度,切实发挥监督检查实效[3]。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国库处课题组.我国国库资金风险防范体系构建的路径分析.海南金融,2006,(12).
[2] 李建军.对基层央行国库资金风险防范的思考.浙江金融,2010,(02).
[3] 杨胜基,陈立东.基层央行国库资金存在的风险及对策.金融与经济,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