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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研究

2015-12-14 11:5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社会保障税是西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最有效的筹资工具,然而,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仍以缴费的形式筹集,社会保障税迟迟没有开征。本文在论述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些缺陷的基础上,从理论和现实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障制度 税制改革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探索,在城镇企业职工内部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并在农村尝试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养老保险制度。经过最近几年的努力,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确实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落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制约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开征社会保障税的问题上,我国理论界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这使得政府部门在决策时无所适从。
  因此,从理论和现实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在充分认识当前我国社会基本状况的基础上,研究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以及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
  我国在今年7月1日实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社会保险制度按照社会保险类别分别设立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这种模式存在固有的缺陷。
  一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条块化”制度格局并无减弱。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居民的的身份不同设置了三种不同的体系,即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这分类的结果来看,其分类的本质标准还是收入的多少和稳定情况,因此,这必将导致社会保障待遇的差别和社会保障的不公平问题。另外,还有一部分群体是被排除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外的,比如农民工,而他们正是最需要社会保障的群体。所以,我国现行社保制度的条块话问题会带来一系列不公平或者保障功能缺失的问题。
  二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改革并未有实质性进展。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虽然对社保基金的使用有信息披露的要求,但保障基金收支的管理机构还会有统包统揽的问题,这就不可避免会产生社保基金被轻易挪用等不安全因素。
  三是没有认可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模式。现阶段我国有不少地区的社会保险费是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这种征收方式确实提高了征收效率,降低了征收成本。然而,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却没有认可这种高效的征收方式,只是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而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必然会导致征收效率低下以及不利于监管的问题。
  四,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并没有实质性扩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首先是其覆盖范围的扩大,所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一直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方向。然而,现阶段我国的灵活就业者以及个体劳动者并没有被纳入到社会保障制度之中。《社会保险法》没有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做出强制性规定。这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最大的缺陷。
二、社会保障税征收的必要性分析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应对社会公共风险的制度形式的公共产品,国家必须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他应该是普惠的,不应以身份地位的差异有所区别。如果以社会保障费征收,我认为这与普通的保险一样,它不能体现社会保险税中的“社会”二字。所以,社保基金应以社会保障税的形式为基本保障,这一点可以从理论和现实相结合的角度来具体分析。
    第一,社会保障税的强制性和规范性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力度。由于税收本身的强制性和固定性,征收部门将更便于征收。而社会保障费征收则缺乏法律效力,缺乏一定的刚性,缴费率偏低。另外,社会保障税的规范性也是其一大优势,缴费筹资的方式会因为行业、地区及职工身份的不同而导致标准不一、缺乏协调和条块分割的不良现象。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有效途径。
    第二,社会保障税有利于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通过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的分别管理,有利于社会保障基金专款专用管理制度的形成,同时也有利于形成社保基金的科学管理系统。因此,社会保障税增加了社保基金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人们对基金管理的监督,减少了滥用和挪用现象,提高了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同时,科学的管理系统还有利于保证社保基金的收益。
    第三,社会保障税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的覆盖率,增强社会保险的社会化。前面也提到,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很小。一般主要是国有企业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还有部分私人和集体企业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福利,其他所有制企业许多职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障,他们还是只能依靠家庭的自我保障,这必将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社会保障税可以使保障范围大幅提高,使绝大多数国民享有社会保障福利。
  第四,开征社会保障税有利于降低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成本。通过社会保障税,由税务机关统一负责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可以充分利用税务部门在征管经验、人员素质、机构系统方面的优势, 既降低社保基金的征收成本, 又能大大提高社保资金的筹资效率。同时,社会保险资金纳入专业的管理机构,可以大大降低其管理成本,使社保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五,开征社会保障税有利于国际税收协调。目前,世界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172个国家有近140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开征社会保障税,有利于协调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抵免和社会保障支出的负担的关系,从而维护国家主权和本国居民的利益,促进国际间的开放与交流。
参考文献:
   
[1]. 龙卓舟.我国社会保障税研究述评 [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1 (2)
[2]. 李梦娟. 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及其制度设计[J]. 税务研究.2011(2)
[3]. 赵文平. 浅议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 财会研究.2010(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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