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政府的项目投资建设关乎着国计民生,是经济发展重要的动力点之一,同时也与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代建制”则是目前政府主推的关于投资项目建设的模式,不过此种模式目前还处于起步的阶段,因而在创新、探索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问题,所以笔者在此对其进行一些分析。
关键词:政府项目投资 代建制 探索 完善
一、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含义、意义
1、“代建制”含义
“代建制”作为目前政府主推的项目投资建设模式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等模式,选择一些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建设公司代为建设,直至建设完毕后交付使用。此种模式关键之处在于将以往的“建用合一”改为“建用分离”,同时强调了其作为“制度”的存在,为此,建设部于2004年7月16日出台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2004年11月16日出台的《建设攻城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此两种规范性文件的推出,使得“代建制”作为一种新兴的建设模式有了其较为系统化、规范化以及制度化的运作流程。
2、推行“代建制”之前的政策以及“代建制”的意义
就以往的情况来看,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是一种很单一的模式,即以政府的建设资金为中心,集建设、管理、使用等为一体,而由于参与建设管理人员的经验、专业技术等的不足以及在建设过程中资源浪费而最终导致超预算、超标准、工时延期甚至于拖欠工程款等等。而推行代建制后使得政府建设投资更加科学,一方面,在机制上代建单位享受不到项目使用的利益,因而在建设的规模等方面基本不存在扩大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在其建设过程中,如若资金的使用超出了批准的投资部分,代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因而在法律上有了限制;同时,由于代建单位的的承揽是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因而在其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及管理水平以及后期的工程质量等问题受到市场的监督,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这也迫使着代建单位在设计、造价、质量等领域进行更加精细、合理的规划。wwW.lw881.com
二、代建制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的代建制目前还处于一种探新、摸索的阶段,一方面在这期间确实出现了很多新颖优秀的管理方式,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却也存在这诸多的问题。
1、关于投资项目建设中体质的问题。
其主要表现在项目法人的问题,而这便关乎到项目委托单位的职责问题。具体上来说,项目的委托单位指的是委托方的代建部门,如承包商等。对于项目法人或是项目委托单位来说,他们应对政府负责,在工程方案设计的前期,对项目的预算、策划、管理以及施工单位等应有着其具体细致的规划,但令人遗憾的是在这方面委托单位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问题。
2、细说代建制下承建单位的责任及问题
对于承建方来说,在工程开始之前的勘察、规划设计等必要工作都会有条不紊的进行,不过也有承建方对于这些前提条件不够重视,因为勘察、设计的不全面性或者不细致性导致项目预算的超支时有发生。同时如前文所提,在总承建方下包子项目过程中,招标和管理不够完善,造成了很多下属项目的相互制约,不能系统完善的进行工程建设,从而造成工程的延期等。并且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可行性的辩证中,某些单位也不够科学具体,因而也造成了工程开始后一些审批工作的拖沓。而在建设过程后,代建方还需协助政府完成项目的资产交接、对于使用者的专业操作培训以及对于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等的后评估等。在这方面很多代建方也存在着问题。或是对项目建成后的使用进行草草培训,或是不对项目的建设和效益等进行评估等,这都会造成一些政府汇报工作的难度或是拖延工程使用方的入驻时间等,这也可以归位承建方的办事效率问题。
三、对于代建制问题解决方法的探索
现今情况下虽然“代建制”存在着一些弊端,但是在基于目前没有更好的建设模式下,我们也应当去更好的建设、探索它,力争在完善的基础下再进行新的创新。
参考文献:
[1]韦芳.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的发展对策研究[j].北方经济.2008:02
[2]严铃;周国栋.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实施现状及问题分析[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