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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基础探讨

2015-10-20 09:4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近年来,河北省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的认知度不断提高,积极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但是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主要原因在于金融机构的逐利性与低碳经济的社会效益存在矛盾,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项目自身信贷条件不足,政策支撑体系尚未健全等。因此,要拓宽河北省低碳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渠道,明确低碳金融的支持重点,优化外部环境,完善低碳风险规避机制,从而使河北省低碳经济获得更好的金融支持。
  关 键 词:低碳经济; 金融支持 ;新能源
  中图分类号:F830.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2)03-0044-03
  一、河北省低碳经济发展现状
  (一)河北省总体发展状况
  从表1可见,“十一五”期间,河北省GDP和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加,但是能源消费的增长速度明显低于GDP的增长速度,单位GDP能耗与碳排放呈现下降趋势,这与河北省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传统行业改造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有很大关系,也说明河北省的低碳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我们看到,2010年,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82亿吨标煤,同比增长6.2%,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累计综合能源消费量达1.62亿吨标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2.733吨标准煤/万元,可见高耗能特征还是十分明显。
  (二)河北省的能源利用状况
  长期以来, 河北省存在突出的能源供求矛盾(见图1)。1981年以来, 河北省能源生产量呈现逐步上升趋势,从5562.86万吨标准煤增长到2009年的6879.85万吨标准煤,其中原煤生产总量平均占85.7%左右, 原油和天然气近年有所增加,在12%和2%左右,水电在0.3%左右。而能源消费量从3627.8万吨标准煤增长到25 418.79万吨标准煤, 原煤消费量占92%左右,石油逐渐减少到6%,天然气增加到1%,水电增加到1%。可见,能源供求存在很大缺口,而且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没有发生改变。
  河北省拥有丰富的新能源资源,其中风能资源可开发总量超过2100万千瓦; 农作物剩余废弃秸秆量每年超过1200万吨,水资源量205亿立方米,全省地热资源可采量相当于94亿吨标准煤。但是,与丰富的资源相比,河北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明显滞后。2010年,新能源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仅为2.6%,除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形成一定规模外,光伏发电刚刚起步,核电、海上风电等开发尚属空白,生物质能利用率不到20%。可见,在开发和利用新能源方面河北省的低碳经济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三)河北省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现状
  2009年6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银监局和环保厅联合制定了《河北省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办法(试行)》。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发展理念,并通过业务培训等形式提高对绿色信贷的认知,对国家倡导的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的项目和企业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商业银行普遍推行“环保政策一票否决制”。2011年前三季度,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节能减排贷款462笔,共计300.53亿元,其中用于重点项目贷款55.85亿元,用于技术创新贷款23.71亿元,用于技改升级贷款28.95亿元。同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入严格控制,并加快对落后产能和工艺的信贷退出步伐。2011年前三季度,河北省金融机构累计拒绝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贷款申请项目61个,共计13.59亿元;退出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企业贷款5家,金额3.19亿元;收回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贷款13家,金额4.02亿元。可见,河北省金融机构的发展理念不断转变,对绿色信贷的认知度越来越高,对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是,2011年前三个季度河北省金融机构对低碳经济发放的贷款仅占总贷款的8.8%,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
  二、影响金融机构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1. 金融机构的逐利性与低碳经济的社会效益存在矛盾。面对快速发展的“低碳经济”,金融机构一方面想尽力在低碳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积极作用,毕竟低碳产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谁涉入得早,谁就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获得可观的收益;另一方面,低碳经济的社会效益性仍相对较大,与产业持续的巨大投入相比,其有效产出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再加上政府对低碳经济的政策引导,致使低碳产业的信贷市场成为一种买方现象,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致使其信贷成本提高,信贷风险加大。而受现有税收制度、担保制度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一定程度上使得金融机构很难获得相应的风险补偿。
  2. 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与一般的投融资项目相比,低碳经济项目往往开发周期较长,涉及的风险因素多, 甚至同一客户在不同发展阶段也有不同的信贷风险。因此, 虽然河北省一些金融机构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风险制度,如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建立了“风险会诊”制度,连同后台一起对钢铁等行业进行调研,严控信贷投放,但是信贷人员的专业水平相对较低,再加上金融投资中介行业的专业水平不高,尤其是欠缺对高科技成果、节能降耗等方面进行评估的专业中介机构,导致金融机构很难真正实现对风险的控制。
  3. 项目自身信贷条件不足。从当前来看,很多低碳经济项目从需求、管理、技术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市场的波动、供求变化非常剧烈,受突发性因素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国际上涉及到我国碳减排项目的审核尺度比较严格,使得项目的发展前景难以预测。如我国光伏行业中,海外上市的10家龙头企业中8家亏损,国内上市的24家光伏概念股中,业绩同比下滑的8家,环比下滑的16家;小企业中,20%的企业完全停产,30%企业陷入半停产。风电产业也是一样,出现了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因此,对金融机构来说,项目的经济效益不高,融资风险较大。
  4. 政策支撑体系尚未健全。目前河北省还没有出台完整的发展低碳经济的规划和系统的引导支持政策,行业环保、健康安全评价指南和相关产业规划、税收、投资以及信贷规模导向等配套政策还处于探讨研究阶段,难以真正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风险。  5. 信息交流沟通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河北省的环保系统已经开始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有关企业违法信息,涉及采矿、化工、金属冶炼加工、非金属矿产等行业,涉及企业多,覆盖面大。 金融机构根据这些信息发放绿色信贷可以发挥出巨大威力。但是,河北省环保机构还没有向金融机构报送环境友好、低碳的企业信息,而且由于国家还没有出台强制性政策,金融机构也从来不向环保部门反馈有关的信贷情况,造成信息的“单行线”,不利于低碳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 金融支持河北省低碳经济发展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拓宽河北省低碳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渠道
  1. 加大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应把握低碳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根据低碳经济的特点,积极探索满足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信贷产品和融资方式,如环保产业技改贷款、土地使用期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信贷业务品种,同时积极调整信贷结构,通过增加信贷授信额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 加大对低碳经济的信贷投入,解决低碳经济实体贷款难的问题。
  2. 提高低碳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一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低碳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融资产品,直接扩大融资规模;另一方面,支持进行低碳改革的企业利用“三板”市场或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蓄水池”和“孵化器”作用。
  3. 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一方面,政策性金融机构应扩大业务范围,增大对低碳经济的扶持。2011年3月11日,国家开发银行与河北省政府签署了“十二五”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重点支持河北省“四个一”战略重点、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和“走出去”等领域。另一方面,政策性金融机构应与地方商业银行合作,通过对商业银行进行政策性担保引导商业银行将更多资金投向低碳经济领域。
  4. 引入风险投资。 截至2011年2月, 河北省一共有17家国内风险投资公司,其中民营风险投资公司6家,但是由于河北省的产业结构以传统原材料重化工为主,新创的高技术公司和新兴产业公司相对较少, 河北的风险投资活动很不活跃。因此,河北省政府要借经济结构调整的契机,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扶持和规范风险投资机制的运行,积极引导民营风险投资资本投资于低碳经济。
  (二)明确河北省低碳金融的支持重点
  1. 加大对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技术创新是低碳经济的核心,企业应加强技术创新,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使得产品更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河北省虽然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科技产业园,但是自主核心技术的缺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如光伏发电、风电、核电等核心技术在国外,风电产能过剩、光伏发电成本高等。因此,要加大对低碳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对设立的国家级和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在科研项目立项和经费支持方面都给予优先安排。
  2. 加大对“高碳”转型企业的支持。河北省经济以重工业为主,有明显的“高碳”特征,要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必须进行技术改造。目前河北省金融机构的“环保一票否决制”促使这些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引进先进技术进行节能环保改造,逐步向“低碳”型企业转变。今后要重点支持这些“高碳”企业的转型。
  (三)优化河北省金融支持的外部系统环境
  1. 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加强河北省金融管理部门、商业银行和环保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制定一套全面且有可操作性的环评指标和符合低碳发展要求的信贷产业目录。同时,河北省政府要发挥信用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倡导诚信守约的道德规范,大力开展信用工程建设,为低碳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2. 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制定完善的绿色金融组织评估制度,出台统一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对各类金融机构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检查金融机构绿色服务的效果,对绿色服务的效益、效率、效果及价值进行判断,督促金融机构及时改进金融服务中的不足。此外,河北省金融机构要配合其他相关部门, 针对节能环保项目贷款统计、环境效益评估等内容建立统一的数据统计方法和衡量标准,以提高金融机构信息的可比性,实现对金融机构的有效约束。
  (四)完善低碳风险规避机制
  1. 大力发展河北省低碳保险业务。低碳保险有很强的经济补偿和社会风险管理功能,因此,河北省保险公司要积极探索低碳项目科技保险、环保强制责任保险、碳中和保险、碳排放交易保险、天气保险产品等品种。2011年,河北省七大高污染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标志着河北省绿色保险的机制开始启动。
  2. 建立河北省低碳担保体系。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要求其发放贷款时首先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因此,河北省可以采用政府扶持、企业股份制合作等方式,建立低碳经济贷款担保公司,为低碳型中小企业或高碳转型公司获得资金提供担保,以缓解低碳型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同时,建立省级风险担保体系,对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担保的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形成低碳融资的良好互补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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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李平. 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研究[J]. 理论探索,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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