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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研究

2023-12-07 07:3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低碳经济,是指以低污染和低能耗为基本特征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具有经济性、创新性和可持续性三个特性。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严峻,财政金融支持体系存在的问题较多。本文针对现状和问题提出了建立环境税收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手段、完善碳交易市场和健全金融支持体系等建议。


  低碳经济的概念

  低碳经济,是指以低污染和低能耗为基本特征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在这种经济模式下,经济发展能够与生态环境相平衡,通过技术创新、产业转型等手段开发新能源、实现资源的高效可循环利用,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低碳经济有以下三个特性:第一,经济性。低碳经济追求的是以更加环保和高效的方式实现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不是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治理环境问题。第二,创新性。低碳经济的发展依靠的是技术的创新,通过对能源利用技术等的革新,提高生产效能,从而实现绿色发展。第三,可持续性。低碳经济的根本目标在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可持续,既实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又保障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

  财政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步伐放缓,在“新常态”的背景下,中国如何降低资源能耗、治理环境污染又保障经济的长久健康发展、履行大国责任成为全球瞩目的问题。


  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现实严峻。一方面,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困难重重。在“新常态”背景下,我国进一步强调经济结构的转型调整,但是,第二产业所占的比例依然很高,第三产业的发展速度虽快但贡献率仍有待进一步加強。另一方面,我国的能源结构调整进展缓慢。我国是以煤炭为能源结构主体的国家,且需求量巨大,而提高煤炭的利用率、降低其污染物排放的技术难度较大。同时,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力等资源的利用和推广需要循序渐进,资金、技术、管理等配置很难一步到位。能源结构的调整从根本上讲,需要实现技术的创新。而技术的突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长期钻研,我国在技术创新的财政支持方面尚欠缺长期的投入机制。


  财政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点:

  环境税收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环境税制,对能源消耗所造成的负外部性成本缺乏补偿机制。现有的资源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虽然针对资源利用进行了一定的税收调节,但并未突出其补偿能源消耗造成的负外部性成本功能,且标准远低于发达国家,因此,其环保节能的作用较弱,利用税收手段进行有效调节的目的难以实现。相较而言,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环境税收体系较为完善,不仅能够利用税收收入补偿企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也能够通过提高企业成本、利用税收调节和引导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利用新能源和节能技术进行生产。


  财政支持投入不足且手段单一。一方面,通过我国公开的政府预算可以看到,财政支出用于资源和环境治理的金额较少,所占比例远低于英美等发达国家。据测算,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资金缺口较大。另一方面,财政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手段单一。在目前我国采取的政策手段中,占最大比例的是财政支出和财政补贴手段,而其他财政税收形式利用的较少,如间接税收优惠、专项基金等手段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我国碳交易市场尚不成熟。我国虽然是世界上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最多的国家,且市场份额居全球首位,但是,由于缺乏交易系统等建设,我国长期在世界碳交易市场上一直都处于低端位置。2017年,我国全面启动碳交易市场,成为世界最大的碳交易市场。但是,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尚不成熟,和发达国家相比,不仅起步较晚,且相关的金融体系建设较为落后,对碳金融的认识也不够深刻,交易平台尚不成熟,交易价格不合理。这不利于我国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技术革新、发展低碳经济。此外,我国碳交易市场上的碳金融衍生品较为缺乏,金融体系发育不足,不利于多元化的投资。


  金融支持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支持机制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对能源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企业的贷款等支持体系尚不健全,缺乏绿色金融理念。金融机构需要建立间接融资等多方位的体系支持低碳企业开展研发创新,并加大支持力度,依靠金融创新服务于低碳产业和低碳技术。同时,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贷款资金的追踪管理,从而保障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管理。


  财政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针对上文分析出的问题,本文对财政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提出以下四条政策建议:

  建立和健全环境税收体系。在资源税改革和环保税推出的背景下,要加紧落实环境税收体系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和引导作用,通过提高企业税收成本的手段促进企业实现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转型,突出环境税种的环保节能的功能。同时,税收收入作为负外部性成本的补偿,应成立专项基金,用于环保技术的研发和生态恢复的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丰富支持手段。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加大政府预算中用于资源和环境治理的比例,并整合专项资金、完善资金管理配套措施加大对节能环保技术的支持力度。同时,要丰富利用财政补贴、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税收优惠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并优化补贴等支持环节,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此外,对于企业引进技术和设备,也需要提供一定的税收政策优惠,以便于企业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提高生产质量和绿色研发。


  完善碳交易市场,开发碳金融衍生品。一方面,我国需完善碳交易市场,在排放权交易中加强金融创新,并积极拓展绿色中间业务,开展风险投资基金等。另一方面,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开发各类碳金融衍生品,如碳基金、碳期权、碳期货、碳信托基金等,丰富投资渠道,并完善相关机制降低投资风险,推动市场发育。此外,对于低碳企业上市融资,要加强政策支持,设立绿色通道,促进并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绿色生产。


  建立绿色金融理念,健全金融支持体系。金融机构应树立绿色金融的理念,积极建立银行绿色信贷、间接融资、信用担保融资、风险投资机制等支持体系,并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完善环境评级标准和风险评估机制等,从而发挥金融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同时,要加强对贷款等资金的追踪管理和监督,并通过融资政策引导企业开展能源审计,从而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7年7期

  作者:李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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