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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应该予以现代化 不过,现代化,并不是指遣辞用字的“现代化”,或夹杂俚语、粗话、“现代”或“无厘头” 的句式,而是泛指对“侠”精神推陈出新的概念里,以及内容与形式的糅合上,文学经典与通俗读物层面的对流下,更重要的是其内容不妨对“今之侠者”加以考察、实验、试炼。“武侠”如果仅止于对古人的思慕之情,而在现代和现实全无兑现、应合、提倡、立足和寓言、警世的能力,那是“武侠”小说仅沦于“成人童话”的失败,真正武侠精神的沦亡。我们可以在传统中吸收养分,再回馈滋润这块沃土,也不妨颠覆、transgress(侵越)、重建,把这武侠文学的领域拓宽、深化和解构,铸镌它的多维性、歧义性,好像把一把好剑炼铸成自己就是一把好剑。 一向以为除了“侠之大者”,应该“为国为民”之外,今之侠者也不妨“侠之小者,为友为邻”。 没错,安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现代人未必人人能掌天下大权,没有必要人人好高骛远为万世太平、为万民福祉,要人人动辄行止都要为国为民,恐怕不符实际,而且流于说就天下第一,做就无能为力。但只要能尽其本分,为自己的朋友、亲人、邻居、同事,乃至同胞、同志、同是人类,以及亲情、友情、爱情、同情做一些对得起良知的好事,那已是一个“侠者”的新定义。

现在对金庸小说的定性似乎很难用简单的“武侠小说”来说明问题了。从地摊读物到文学研究的经典文本,金庸小说从俗到雅的转变除了人们或大众的阅读尺度的放松,很大一部分也与金庸小说本身所包含的文化内涵有关系。陈墨先生的《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一书,从“文化知识论”和“文化精神论”两个部分,很详细地论述了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的天然关系。①其实,金庸小说所包含的文化内涵不单单仅限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还包括西方文化的传统,比如情节的构思、西化语言的运用、电影手法的运用等等,还包括人物形象的的塑造和刻画,都与西方文化有着扯不断的关系。当然,作为华人作家的金庸,其作品的根柢还是在于中国的传统文化。金庸的十五部小说,时代背景都是在古代的中国,人物大多是江湖的侠客,表现的主题也都是在此基础上铺衍开来的侠义故事。所以说,侠义精神是金庸小说中的精神母题。“侠义”二字,按我个人的理解,应该分成“侠”和“义”两个部分。侠文化是中国文化中最独特的一部分,也是较能体现只能中国文化本质的一部分。中国古代对于“侠”的理解可谓是大相径庭,韩非认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司马迁则不以为然,他说“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并做《游侠列传》为侠客高唱赞歌;李白的《侠客行》也对侠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而“义”则是儒家的基本论点之一,“仁义礼智信,忠良孝悌行”。在中国人看来,一个人若是大忠大善,那他必定是个极重信义之人,一个若是大奸大恶,那肯定也是个没有义气的人。韦小宝说的更加明白:“一个人若不讲义气,那还不如死了算了。”金庸的小说,可以说很成功,很精彩地发挥和阐释了中国人精神深处的侠义观念,当然他的小说流传之广,读者之众也就不足为奇了。中国传统的小说很早就渗透着侠义的精神,宋代的话本小说就有专门讲述侠义故事的,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可以说就是这个侠义传统的成就。真正意义上的武侠小说,可以追溯到唐人传奇《聂隐娘》,清代的公案小说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有武侠小说的影子。近代是武侠小说鼎盛发展的时期,平江不肖生、还珠楼主等作者层出不穷,一直到现代的金庸、古龙、梁羽生等,武侠小说可谓兴盛不衰、蔚为大观。当然,对武侠小说的看法可以说是毁誉参半,正统学者的批评不胜枚举,但是老百姓们可不管那么多,他们喜欢侠义故事,他们喜欢侠义英雄。在古代,人民的生活极端痛苦,贪官巫吏为所欲为,老百姓无奈之余,就希望有伸张正义、扶危济困的英雄侠士来拯救他们。从西方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类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情结”,或称“在上情结”,西方文学的源头就是“英雄史诗”,许多读者在阅读武侠小说的时候,都会有代入的现象存在,把自己幻想成为书中的英雄,以得到“英雄情结”的自我满足。在金庸的小说中,侠义精神得到了重新的阐释,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第一、金庸的十四部武侠小说,塑造了许许多多的形象。“侠”可以说是其中着力塑造的重点,根据金庸先生自己的观点:“侠与英雄的区别在于侠士可以不顾于自己的利益,可以为正义、为社会、为国家牺牲自己。侠士有一点,就是为了别人利益可以不顾自己的利益。”(按:根据笔者采访金庸先生录音整理)《射雕英雄传》里的郭靖,就是在各类的研究文章中被人津津乐道的“真正的侠”,“对国家忠,对朋友义,对爱情贞”,这是郭靖一生贯穿不便的原则。在《神雕侠侣》中,他助守襄阳,抵抗蒙古的入侵,可以说正是在实践他自己所说的“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时的郭靖其实已经超越了一般的江湖恩仇框架,完全是把国家兴亡,百姓疾苦与自身联系在一起了,所以江湖上人人都称郭靖“郭大侠”,这并不是因为他武功高,而是因为他为国为民的情怀;《神雕侠侣》中的鲁有脚,武功并不算一流,但就是因为他领导丐帮抗击蒙古,所以人人也称他“鲁老侠”。在金庸的观念里,一个人若要成为侠,不在于他的武功或地位有多高,而在于他是否为国家,为百姓作出了怎样的贡献,或是他为正义,为他人作出了什么。从这里可以看出,与传统文化的“侠”相比,金庸赋予“侠”更多的责任感和正义感。李白的《侠客行》有云:“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古代的侠士可以为报知遇之恩舍生忘死,像荆轲,像专诸,像聂政,与其说他们是侠客,倒不如说他们是政治力量的工具,是为了报答知遇对方来实现自己的自身价值,比如荆轲,他去刺秦决不是想到刺杀秦王能拯救天下百姓,天下太平,而是想到去刺杀秦王能报答燕丹的一番知遇之恩。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纵观金庸的15部武侠小说,从《书剑恩仇录》的陈家洛到《鹿鼎记》的陈近南,每可称之为侠的人都曾经为国家、为他人、为正义而奋不顾身:陈家洛是反清组织的头目,为了反清复明不惜抛弃自己心爱的女人;袁承志是抗清大将袁崇焕的儿子,名为承志,所作所为当然也是子承父业;胡斐只因恶霸凤天南逼死人命,千里追凶,不畏生死;乔峰更是为了宋辽两国息战,百姓免于战火而自尽而亡;陈近南一生鞠躬尽瘁,为的是光复大明的江山。以上所举的例子,金庸在小说中都作了可歌可泣的描述,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飞狐外传》中的赵半山说的好“咱们学武的,功夫自然有高有,但只要心地光明磊落,行事无愧于天地,那么武功高点的固然好,武功低也是一般的受人敬重。”这句话说的通俗一点,似乎可以理解为“练武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也可以说是金庸小说对于“侠”的最基本要求。第二、与“侠”相应的是“义”。如果说“侠”是金庸小说的血肉的话,那么“义”则是“侠”的灵魂,是金庸小说中最富有人文精神的一个方面。②围绕着“义”,金庸小说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个豪气干云的故事。《雪山飞狐》中胡一刀、苗人凤英雄惺惺相惜的义气;《射雕英雄传》中丘处机和郭啸天、杨铁心的义气;《笑傲江湖》中正教高手刘正风和魔教长老曲洋的琴萧结义;直至《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在康熙和天地会之间来回,从头到尾,他也没有作过对不起任何一方的事。武侠小说中常描写到帮会、社团。他们集结的一个根本的原则就是要讲义气,是喝过血酒,拜过关公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背叛朋友是要三刀六洞,为人不齿的。在金庸看来,“义”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英雄人物肝胆相照,惺惺相惜,一诺千金,不负于人。③在《韦小宝这个小家伙》一文中,金庸写道:“中国人讲义气,是中华民族能够保存下来而且发扬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重视情义当然是好事。。。。。。一个人群和谐团结、互相爱护,在环境发生变化时尽量采取合理的方式与之适应,这样一个人群,在与别的人群斗争时自然无往而不利,历久而常胜。” ④当然,金庸小说的“义”和一般的哥们义气自然是不一样的,旧派小说一味强调无原则的江湖义气,快意恩仇,这在金庸小说里是看不到的。因为所有的义气必须有一个前提------“正义”,与正义相联系,或以正义为基础,有时为了维护正义,当然“大义灭亲”也是难免、义不容辞了。《神雕侠侣》中杨过在不明杀父真相的情况下,屡次欲杀郭靖,但是当了解到父亲杨康的可恶行径之后,马上就放弃了报仇的念头;《倚天屠龙记》中宋青书杀害师叔莫声谷,父亲宋远桥最终也是大义灭亲,成就师兄弟的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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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应该予以现代化 不过,现代化,并不是指遣辞用字的“现代化”,或夹杂俚语、粗话、“现代”或“无厘头” 的句式,而是泛指对“侠”精神推陈出新的概念里,以及内容与形式的糅合上,文学经典与通俗读物层面的对流下,更重要的是其内容不妨对“今之侠者”加以考察、实验、试炼。“武侠”如果仅止于对古人的思慕之情,而在现代和现实全无兑现、应合、提倡、立足和寓言、警世的能力,那是“武侠”小说仅沦于“成人童话”的失败,真正武侠精神的沦亡。我们可以在传统中吸收养分,再回馈滋润这块沃土,也不妨颠覆、transgress(侵越)、重建,把这武侠文学的领域拓宽、深化和解构,铸镌它的多维性、歧义性,好像把一把好剑炼铸成自己就是一把好剑。 一向以为除了“侠之大者”,应该“为国为民”之外,今之侠者也不妨“侠之小者,为友为邻”。 没错,安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现代人未必人人能掌天下大权,没有必要人人好高骛远为万世太平、为万民福祉,要人人动辄行止都要为国为民,恐怕不符实际,而且流于说就天下第一,做就无能为力。但只要能尽其本分,为自己的朋友、亲人、邻居、同事,乃至同胞、同志、同是人类,以及亲情、友情、爱情、同情做一些对得起良知的好事,那已是一个“侠者”的新定义。

孔庆东,知道吗?在百家讲坛讲过课,写了好多关于金庸武侠小说的东西。你在网上一找就行。

浅论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上)2006-04-06 15:52:52大中小内容提要:金庸小说风靡一时,近几年更是作为影视作品的题材被反复使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庸小说已经不是单纯模式上的武侠小说。但是读者们更为津津乐道的、更为着迷的还是金庸笔下的侠义故事、英雄侠士。本文拟对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和侠义人物作出分析,希望能从另外的角度解读金庸小说。关键词:小说分析 金庸 侠义精神 文化研究资料来源:浅论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上)2006-04-06 15:52:52大中小内容提要:金庸小说风靡一时,近几年更是作为影视作品的题材被反复使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庸小说已经不是单纯模式上的武侠小说。但是读者们更为津津乐道的、更为着迷的还是金庸笔下的侠义故事、英雄侠士。本文拟对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和侠义人物作出分析,希望能从另外的角度解读金庸小说。关键词:小说分析 金庸 侠义精神 文化研究现在对金庸小说的定性似乎很难用简单的“武侠小说”来说明问题了。从地摊读物到文学研究的经典文本,金庸小说从俗到雅的转变除了人们或大众的阅读尺度的放松,很大一部分也与金庸小说本身所包含的文化内涵有关系。陈墨先生的《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一书,从“文化知识论”和“文化精神论”两个部分,很详细地论述了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的天然关系。①其实,金庸小说所包含的文化内涵不单单仅限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还包括西方文化的传统,比如情节的构思、西化语言的运用、电影手法的运用等等,还包括人物形象的的塑造和刻画,都与西方文化有着扯不断的关系。当然,作为华人作家的金庸,其作品的根柢还是在于中国的传统文化。金庸的十五部小说,时代背景都是在古代的中国,人物大多是江湖的侠客,表现的主题也都是在此基础上铺衍开来的侠义故事。所以说,侠义精神是金庸小说中的精神母题。“侠义”二字,按我个人的理解,应该分成“侠”和“义”两个部分。侠文化是中国文化中最独特的一部分,也是较能体现只能中国文化本质的一部分。中国古代对于“侠”的理解可谓是大相径庭,韩非认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司马迁则不以为然,他说“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并做《游侠列传》为侠客高唱赞歌;李白的《侠客行》也对侠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而“义”则是儒家的基本论点之一,“仁义礼智信,忠良孝悌行”。在中国人看来,一个人若是大忠大善,那他必定是个极重信义之人,一个若是大奸大恶,那肯定也是个没有义气的人。韦小宝说的更加明白:“一个人若不讲义气,那还不如死了算了。”金庸的小说,可以说很成功,很精彩地发挥和阐释了中国人精神深处的侠义观念,当然他的小说流传之广,读者之众也就不足为奇了。中国传统的小说很早就渗透着侠义的精神,宋代的话本小说就有专门讲述侠义故事的,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可以说就是这个侠义传统的成就。真正意义上的武侠小说,可以追溯到唐人传奇《聂隐娘》,清代的公案小说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有武侠小说的影子。近代是武侠小说鼎盛发展的时期,平江不肖生、还珠楼主等作者层出不穷,一直到现代的金庸、古龙、梁羽生等,武侠小说可谓兴盛不衰、蔚为大观。当然,对武侠小说的看法可以说是毁誉参半,正统学者的批评不胜枚举,但是老百姓们可不管那么多,他们喜欢侠义故事,他们喜欢侠义英雄。在古代,人民的生活极端痛苦,贪官巫吏为所欲为,老百姓无奈之余,就希望有伸张正义、扶危济困的英雄侠士来拯救他们。从西方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类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情结”,或称“在上情结”,西方文学的源头就是“英雄史诗”,许多读者在阅读武侠小说的时候,都会有代入的现象存在,把自己幻想成为书中的英雄,以得到“英雄情结”的自我满足。在金庸的小说中,侠义精神得到了重新的阐释,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第一、金庸的十四部武侠小说,塑造了许许多多的形象。“侠”可以说是其中着力塑造的重点,根据金庸先生自己的观点:“侠与英雄的区别在于侠士可以不顾于自己的利益,可以为正义、为社会、为国家牺牲自己。侠士有一点,就是为了别人利益可以不顾自己的利益。”(按:根据笔者采访金庸先生录音整理)《射雕英雄传》里的郭靖,就是在各类的研究文章中被人津津乐道的“真正的侠”,“对国家忠,对朋友义,对爱情贞”,这是郭靖一生贯穿不便的原则。在《神雕侠侣》中,他助守襄阳,抵抗蒙古的入侵,可以说正是在实践他自己所说的“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时的郭靖其实已经超越了一般的江湖恩仇框架,完全是把国家兴亡,百姓疾苦与自身联系在一起了,所以江湖上人人都称郭靖“郭大侠”,这并不是因为他武功高,而是因为他为国为民的情怀;《神雕侠侣》中的鲁有脚,武功并不算一流,但就是因为他领导丐帮抗击蒙古,所以人人也称他“鲁老侠”。在金庸的观念里,一个人若要成为侠,不在于他的武功或地位有多高,而在于他是否为国家,为百姓作出了怎样的贡献,或是他为正义,为他人作出了什么。从这里可以看出,与传统文化的“侠”相比,金庸赋予“侠”更多的责任感和正义感。李白的《侠客行》有云:“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古代的侠士可以为报知遇之恩舍生忘死,像荆轲,像专诸,像聂政,与其说他们是侠客,倒不如说他们是政治力量的工具,是为了报答知遇对方来实现自己的自身价值,比如荆轲,他去刺秦决不是想到刺杀秦王能拯救天下百姓,天下太平,而是想到去刺杀秦王能报答燕丹的一番知遇之恩。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纵观金庸的15部武侠小说,从《书剑恩仇录》的陈家洛到《鹿鼎记》的陈近南,每可称之为侠的人都曾经为国家、为他人、为正义而奋不顾身:陈家洛是反清组织的头目,为了反清复明不惜抛弃自己心爱的女人;袁承志是抗清大将袁崇焕的儿子,名为承志,所作所为当然也是子承父业;胡斐只因恶霸凤天南逼死人命,千里追凶,不畏生死;乔峰更是为了宋辽两国息战,百姓免于战火而自尽而亡;陈近南一生鞠躬尽瘁,为的是光复大明的江山。以上所举的例子,金庸在小说中都作了可歌可泣的描述,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飞狐外传》中的赵半山说的好“咱们学武的,功夫自然有高有,但只要心地光明磊落,行事无愧于天地,那么武功高点的固然好,武功低也是一般的受人敬重。”这句话说的通俗一点,似乎可以理解为“练武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也可以说是金庸小说对于“侠”的最基本要求。第二、与“侠”相应的是“义”。如果说“侠”是金庸小说的血肉的话,那么“义”则是“侠”的灵魂,是金庸小说中最富有人文精神的一个方面。②围绕着“义”,金庸小说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个豪气干云的故事。《雪山飞狐》中胡一刀、苗人凤英雄惺惺相惜的义气;《射雕英雄传》中丘处机和郭啸天、杨铁心的义气;《笑傲江湖》中正教高手刘正风和魔教长老曲洋的琴萧结义;直至《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在康熙和天地会之间来回,从头到尾,他也没有作过对不起任何一方的事。武侠小说中常描写到帮会、社团。他们集结的一个根本的原则就是要讲义气,是喝过血酒,拜过关公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背叛朋友是要三刀六洞,为人不齿的。在金庸看来,“义”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英雄人物肝胆相照,惺惺相惜,一诺千金,不负于人。③在《韦小宝这个小家伙》一文中,金庸写道:“中国人讲义气,是中华民族能够保存下来而且发扬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重视情义当然是好事。。。。。。一个人群和谐团结、互相爱护,在环境发生变化时尽量采取合理的方式与之适应,这样一个人群,在与别的人群斗争时自然无往而不利,历久而常胜。” ④当然,金庸小说的“义”和一般的哥们义气自然是不一样的,旧派小说一味强调无原则的江湖义气,快意恩仇,这在金庸小说里是看不到的。因为所有的义气必须有一个前提------“正义”,与正义相联系,或以正义为基础,有时为了维护正义,当然“大义灭亲”也是难免、义不容辞了。《神雕侠侣》中杨过在不明杀父真相的情况下,屡次欲杀郭靖,但是当了解到父亲杨康的可恶行径之后,马上就放弃了报仇的念头;《倚天屠龙记》中宋青书杀害师叔莫声谷,父亲宋远桥最终也是大义灭亲,成就师兄弟的恩义。你好,请 登录 或 注册 孔庆东看武侠小说2006-03-05 17:25:13 来自: 丹丘生 (重庆)提起武侠这个词,想必各位都是耳熟能详的,这已经是我们生活中常用的一个基本词汇了。但是这个词汇所包含的内容,“武侠”这个词所指的那种人,大家可能会觉得比较神秘。“武侠”这是很不容易的一种人,既要身怀绝技,又要道德情操高尚,好像还带有一点神秘色彩,高来高去的,平时生活中好像不容易遇到。所以武侠,总是给人以某种神秘感。武侠这种人真的是那么神秘吗?真的是离我们很远?真的是在我们生活之外很遥远的一个地方藏着,只在我们睡觉的时候出来吗?其实可能不是这样的,其实武侠作为一种现实生活中的人,它的起源是很早的,或者可以说,自从有了人类社会,自从出现了国家,出现了阶级,出现了一个阶级对其他阶级的压迫,出现了社会不公正,出现了不公平的时候,从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有武侠了。所以这种人物,才永远地存在于广大民众的梦幻之中。我们有一句俗话叫“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凡是我们所梦想的东西,它不可能是毫无现实生活的根据的。武侠到底是什么时候起源的?如果讲起学问来,这是很复杂的,学术界有很多不同的探讨。我介绍一种意见,他们认为,武侠的精神最早来自于墨家的精神。我们知道,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儒家、法家、农家、墨家,很多家。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武侠是不是来自于儒家?也有这样看的,因为儒家有一种精神,叫做“知其不可而为之”,比如,在孔夫子身上就有这种精神,“知其不可而为之”,知道这个事情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因为它是正义的,我就要做它,即使不成功,我也要做到底,这是一种英雄主义精神。应该说,在儒家的思想里面,也有一定的这种侠的精神的反映。但是,比较之下,墨家似乎更具有这种精神。墨子他提倡一种精神,叫做“兼爱”,用我们今天的思想去理解,他的主要意思是说,牺牲一点个人的利益,去为他人谋福利。所以说,墨家似乎比儒家更具有牺牲精神,儒家还讲一点中庸之道,而墨子所提倡的牺牲自己,为天下苍生谋福利的精神,似乎是比较早的侠义精神的体现。至于说,很具体地论述“侠”这个概念的,也有一些著作。其中,比较著名的有韩非子。韩非子他是一个知识分子,但同时是一个官僚,他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为君王出谋划策,他反对侠。韩非子有一篇文章叫《五蠹》,里面有一段话,表达了对“侠”的否定,对“侠”的概念的这种否定。他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叫做“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是一句对仗的话,把儒--知识分子,和侠进行对比,这两个呢,一个是以文乱法,一个是以武犯禁。在韩非子看来,儒和侠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都是坏东西。也就是说,在统治者的眼里,知识分子和侠一样,都是讨厌的东西,都属于扰乱社会秩序,不让统治者好好睡觉的人,统治者把国家搞得安定团结的,偏偏有一种人叫知识分子,还有一种人叫侠,整天出来捣乱。知识分子成天提意见,说这儿不好,那儿不好,这堵车,那儿不公正,知识分子成天提意见;而侠他不提意见,他直接捣乱,他直接越过“警察”,自己去维持“交通秩序”,所以这些家伙,在韩非子看来,都属于社会的蠹虫,应该大力镇压。我们看韩非子这个立场,他是很简单地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来论述侠和儒的。他的这些观点,我们今天当然不能够认同。不过,他从反面,也指出了侠的一个功能,他的立场,虽然我们不能赞同,但是他把儒和侠最早联系起来这个思想,我们可以说,它是很深刻的。从韩非子的话中,给我们一个启示,侠的社会功能,和文人是很接近的,他们都是为社会鸣不平的。那么侠和知识分子的功能,主要是持批评态度,从批评的角度,一样来推动社会前进。所以一般看来,我们觉得,文人和武人似乎是两端的,离得很远哪。古代上朝的时候,文东武西,两班站立,好像是两端,其实不然,恰恰文人和侠在精神上是相通的。北京大学的陈平原教授,他有一本书,是研究武侠小说的,名字就叫做《千古文人侠客梦》,这个名字很好,《千古文人侠客梦》,恰恰是文人,最喜欢做侠客梦。侠客,我们今天在现实生活中很少见到,我们主要是从小说中见到的,而小说都是文人写的,侠客形象都是文人塑造出来的,所以侠和文联系得是非常紧的。如果我们说到武侠小说中,侠义精神的起源,最早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有一些篇章,被认为是武侠文学的最早的源头。那还不是正式的武侠小说,但是是武侠文学的一个源头。那么司马迁在他的《史记》中是怎么论述“侠”的呢?在《史记》中有两个“列传”,一个叫《刺客列传》,一个叫《游侠列传》。司马迁他的原话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司马迁这段论述,是对武侠精神很好地概括。但是我们注意一点,司马迁这里没有提到武,也就是说,在司马迁看来,侠是可以没有武的。我们今天一说,就是武侠武侠,似乎侠都必须有武,都必须有一点过人的本事,其实侠是可以没有武的。那么司马迁论述侠的特点,说他们的主要特征是,言行不合乎社会主流。不是说领导说什么,他马上就跟着说什么。但是他们做事,是“言必信,行必果”,这人讲义气,说话算数,男子汉大丈夫。然后是“不爱其躯”,就是不过分地爱惜自己的生命。我们今天都是把自己的生命,看成第一重要,自己不能受一点损害,在公共汽车上被人家挤了一下,就要吵起来,过分地爱惜自己的身体。那么侠客呢,是不过分爱惜自己的身体,首先考虑的是,帮助别人解决困难;“存亡死生”,救了别人的生命之后呢,又“不矜其能”,不夸耀自己,不要老惦记它。昨天是我帮了你的忙,那天我还帮你买菜了呢;上次我救了你家孩子一命……很少提这些事,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做了好事拂袖而去,做了好事不留名。所以我曾经有一个“谬论”,我到处传播这个“谬论”,我说,我们中国二十世纪,最大的侠是谁呢?就是雷锋,雷锋是我们中国当代的“第一大侠”。我第一次在北京大学发表我这个“谬论”的时候,学生们也不理解。他们说,雷锋怎么是侠呢?雷锋他也不会武功啊!雷锋虽然是个解放军,他也没打过仗啊,他是个开汽车的解放军啊。那么我跟同学们讲,是不是侠,跟他会不会打仗,跟他会不会武功,没有关系,只要他能牺牲自己的利益,为别人谋利益,“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瓢泼大雨之夜,看见妇女抱着小孩,他帮助她送回家去,帮助老大娘过马路;自己攒的钱寄给灾区,这不是侠,是什么?这就是侠!人们为什么被雷锋精神感动?为什么喜欢个子不高,胖乎乎,普通的解放军战士呢?是因为他身上有侠的精神,大家觉得,这个东西了不起!所以学雷锋才学得起来,而不是说,他一定要身怀绝技,才去学他。那么,古代有很多--今天看起来是“武侠小说”的作品。在当时并不叫“武侠小说”,当时没有这个名字,当时都是有种种其他的名字。“武侠小说”这个概念,是二十世纪以后,我们为了进行学术研究的方便而发明的一个术语。比如说,在《唐传奇》里边,就有很多武侠题材的作品。只不过当时不叫武侠,有的是写一种很神奇的武功,它是偏重于武侠中的武这一面;有的是写一种很不平常地帮助别人的一种侠行义举。唐朝之后呢,到了宋朝,宋朝的小说里面也有很多“公案小说”,“公案小说”里面有一些武侠人物。这些武侠人物的精神,跟唐朝比呢,略有逊色。总之,是武侠在现实生活中和在文学作品中的发展,似乎有一个走下坡路的趋势。其实,是随着封建国家机器的强大,国家机器越来越强大,所以侠的生存空间就越来越小,很多事不用你管了,国家有强大的国家机器,有警察,有军队。那么到了明朝初年的时候,中国千百年来积累的武侠文学的资源,汇聚起来,产生了一部古代最杰出的,最著名的武侠小说,这部小说就是《水浒传》。那么《水浒传》,以前我们把它叫做公案,后来的文学史也把它叫做“英雄传奇”,这都是对的,它是英雄传奇小说。但是如果我们从武侠小说的角度来看呢,《水浒传》也是古代最优秀的武侠小说的代表。我们今天想一想,《水浒传》中的英雄人物,那不都是标准的一个一个的武侠吗!要武有武,要侠有侠,它所弘扬的精神,也是正宗的武侠精神。所以《水浒传》给了后世无数的武侠小说以思想的和艺术的启迪。一直到清朝的时候,武侠小说都在不断地发展。比如,清朝后来就出现了像《三侠武义》、《七侠武义》这样一系列的作品。还有著名的,像《儿女英雄传》、《好逑传》。到了这部分小说,慢慢出现了一个“英雄加儿女”的模式,有男侠客,也有女侠客,或者侠客旁边有一个美人。可是到了清朝晚期的时候,随着中国封建社会走向没落,或者说,走向最黑暗的时候,武侠小说也一蹶不振,长期没有很优秀的作品出现,而且更要命的是武侠小说中的侠客形象一落千丈。侠客本来应该是一个自由的、光辉万丈的英雄,可是到了晚清的小说里,武侠都成了朝廷的鹰犬,成了朝廷的爪牙。我们想,武侠一开始是什么人呢?按照司马迁的那种写法,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我们不要以为,社会闲散人员是一个单纯的贬义词,闲散人员里边有坏人,但是也有好人。这些侠客是凭着自己的良心,为社会鸣不平,他看见统治者做得不对,他就出来帮助弱者,拔刀相助。一开始,侠客应该跟朝廷,跟秩序是处在对立面的,他应该是跟朝廷作对的。所以韩非子才说“侠以武犯禁”,仗着自己有一点功夫,就来破坏法制建设。韩非子是这样批评他们的。正因为他跟朝廷是对立的,所以历朝历代都要大力地镇压侠客,特别是镇压武侠。那么镇压来镇压去,杀的杀了,死的死了,还有一部分就被朝廷收买了,收买了就把他融进了国家机器,国家机器把他吃进去了。这些侠客就变成了朝廷的人员,变成了“捕快”。所以我们看,清朝末期有很多小说,都叫什么“公案”--《于公案》、《包公案》、《施公案》、《刘公案》。那么这些公案小说里面的第一主人公,都是一个政府官员,都是一个政府的清官。这些小说里的侠客,一个一个都被招安了。招安了之后,就变成了包公身边的张龙、赵虎、王朝、马汉。我们一看京剧,包公一开头就叫张龙、赵虎、王朝、马汉,那么这些人物一旦变成了“张龙、赵虎”,他就没有光彩了,他就不具备英雄的色彩。我们今天看戏,我们去看包公戏,谁去注意台上王朝、马汉的形象呢?没人注意,他站在那儿就是一龙套,今儿这演员病了,换一演员还能演,我们并不提意见,我们只对包公这个形象加以格外地注意,光彩人物是包公。而包公是什么人呢?包公是政府的一个高级领导人,开封府尹,只不过他是一个清正廉明的高级领导人而已,他是一个大清官。那么人民为什么要看包公戏?为什么需要包公?就是因为社会不公正,法律不健全,经常有冤假错案,可是除了冤假错案,人民不去呼唤法律健全,而是呼唤包公,希望统治集团内部出现清官,来帮助自己解决问题。那么这种幻想反过来又加剧了法制的不健全。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靠一套制度,靠一套办法,靠一套规章制度。但是老百姓天天不幻想这个,而去幻想包公。所以只能满足一种梦幻中的需要。那么到了“包公”铺天盖地的时候,武侠就隐没了。可是由于晚清时中国面临着民族危亡问题,虽然武侠小说中侠客形象一蹶不振,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个民族却越来越需要侠的精神。就在晚清的革命运动中,比如说,孙中山先生所领导的同盟会,这些人中开始重新鼓吹武侠精神。包括鲁迅等人,他们都很推崇一种带有侠义色彩的铁血精神。晚清的革命党人,从武侠的角度看,普遍都是一种侠义,“侠义道”的精神。比如说,我们知道著名的革命党秋瑾,秋瑾女士她有一个号,叫鉴湖女侠,自号鉴湖女侠。其实很多革命党都是起了这样一个带有武侠精神的号,以侠客精神自诩。他们认为,要改变当时中国的现实,非有一腔侠义精神不可。我们都知道谭嗣同的故事,谭嗣同他自己愿意,为了变法而流血,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始”,中国变法之所以不成功,就是因为没有人流血牺牲,他说“此国之所以不昌也”,如果中国需要这样的人,“请自嗣同始”--请从我谭嗣同开始。所以他可以逃命而不逃命,他留下来慷慨就义。这种侠义精神是很感人的。那么在晚清的时候,侠义精神在现实生活中,开始逐渐地复苏,国人就认识到,中国之所以不昌不盛,是跟侠义精神的堕落有关系,国家腐败了,没有人出来挽救山河。我们看,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同盟会革命,它是很悲壮。我们看,辛亥革命之前,孙中山等革命党领导了一次又一次起义,这些起义大多数失败了--其实看上去是明明要失败的,不过是在海外募集了一点钱,然后回来制造炸弹,然后找几十个人,怀里揣着炸弹,弄一小筐,筐里放了些炸弹,就去攻打总督衙门,那能胜利吗?如果用统治者的话来说,这不是来送死吗?所以这些起义大部分都是寡不敌众,这些革命党大多数都成了烈士,包括著名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从军事上看,他们成功的可能性极小,但是一次又一次这样的牺牲,它积累起一种思想意义,能够唤醒国人。所以我们如果去看“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的时候,看那些辛亥革命的英雄的时候,是会非常非常感动的,因为他们自己去的时候就知道要失败,要死。很多朋友可能还读过林觉民的《与妻书》。我们看《与妻书》里写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知道自己不能回来了,他已经告诉自己的妻子,以后可以改嫁。明明知道是以卵击石,但是他就是要抛弃自己那样幸福的爱情生活。所以说,这些人是现实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侠客。那么到武侠小说中的这种侠义精神的恢复,是要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出现了新的武侠小说,我们后来把它叫做“现代武侠小说”。可能一些年纪大的朋友,可能会熟悉这样的名字。比如说,平江不肖生,可能有年纪大的朋友会读过。还有还珠楼主,这样的名字可能你们知道。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出现了《江湖奇侠传》为代表的新的武侠小说。后来就慢慢地进入一种繁荣阶段,出现了像平江不肖生,他的本名叫向恺然。他有一个重要作品,叫《近代侠义英雄传》。这个小说里面有两个主要人物,一个就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霍元甲,霍元甲的形象是在这里塑造的;还有一个,也是历史上的真人,叫大刀王五,就是当年和谭嗣同有过来往的这样一个江湖奇人。霍元甲和大刀王五都是现实生活中的真人。在这部小说中,平江不肖生,把霍元甲塑造成一个,为国为民的大侠形象。其中,有一段主要情节是写霍元甲,三打外国大力士,这个后来很多影视作品,都吸取素材加以渲染,霍元甲跟外国大力士打擂比武,并取得胜利的。这个情节,它是现实生活中的真的事情,也是当时很轰动的新闻。在这个小说中,他写霍元甲三打外国大力士,他写霍元甲的目的,是为了不让国人受辱。其实,正宗的武林界的大侠,他是不轻易出来走动的,不轻易出来参与俗事的,每天经常出来参与各种媒体,参与各种集会,这些人往往不是大侠,有一部分可能是骗子;不是骗子,也不是修养很高的人。我小时候接触过很多武术界的朋友,真正有功夫的人,他是不出名的,轻易不打架的,跟别人发生冲突,他都是忍耐的,不求名,不求利。像霍元甲这种人,本来也是应该安安稳稳地,过自己普通人的生活,但是他实在看不下去,这个外国大力士在擂台上公开地侮辱中国人,所以他要为国雪耻,不让国人受辱,所以他才出来。所以他说,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呢,无端找他们这种受人豢养,供人驱使的大力士比武,实不值得。霍元甲自己也认为,这个事情是有失我的身份的,他看不起这些大力士,这些所谓“大力士”就是受人豢养的,到这儿来表演挣钱的,我跟他们比武,不是失了身份吗?多跌份哪!为什么还要出来去比呢?是实在忍不下这口恶气。那么霍元甲在为国雪耻的同时,没有走到另一个极端,他没有因此,就是打败了外国大力士之后,就说明我们中国人强,外国人不行,他没有这样。所以他并不是盲目排外的民族自大狂。而霍元甲所说的“报国”的这个“国”,并不是朝廷,而是中华民族。他说:“至于大清的江山,也用不着我们当小百姓的帮扶。”这个小说里边,写的霍元甲形象,是非常理智的,非常清楚,我报国,我为国雪耻,是这个民族,不是那个朝廷。所以这里面,就表现出平江不肖生这个作家,他所推崇的侠义精神。其实是一种人民性,是一种出乎天地正气,为国为民的大侠精神。而现代武侠小说,从一开始所奠定的现代武侠精神,后来在梁羽生、金庸那里,都得到了继承和光大。所以我一再说,梁羽生、金庸他们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他们许多基本东西都是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他们只不过接过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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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我的宝贝作文35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有一个可爱的小布娃娃,从出生到现在,我一直抱着它睡觉。

小布娃娃是一只小巧虎,它有两只半圆形的耳朵,圆圆的脑袋,额头上面还有一个大大的“王”字。它身穿一件蓝色的背带裤,脚上穿着一双足球鞋,可神气了。小巧虎是在我半岁的时候爸爸给我买的,从那时起,它就一直陪伴着我。但是我出去玩的时候,或者住酒店的时候,从来不会把小巧虎带在身边,因为生怕把它搞丢了,而且放在酒店里,我想它一定会很难过吧,当然我也会很难过。

每天我睡觉的时候,都会抱着小巧虎,除了交给妈妈清洗,或者掉在地上找不到的时候,当然,到现在小巧虎还在我的床上面。我上学想睡懒觉的时候,小巧虎仿佛就会在我的耳边喊“起床啦,起床啦,上小学的小朋友可是不能迟到的呀!”

在我睡不着的时候,巧虎总是能帮我入睡,周末的时候,巧虎就乖乖地陪着我一起睡懒觉,它不再催我早起。我上学的时候,会把被子叠好,然后把巧虎放在小枕头边,让它好好休息,我想我上学的那段时间它已经睡着了吧。

这就是我可爱的巧虎,陪伴我出生到现在的小巧虎。

方方正正是个宝,学习用品少不了。它可不是铅笔盒,它的功能很奇妙。猜出来了吗?如果没猜出来,别急,答案一会就揭晓。

它就是我的宝贝文曲星。它有好多功能,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吧。它可以用五笔,拼音输入法练习打字;还可以进行单位换算,计算器功能;还有英译汉,汉译英功能;它还可以边学习边游戏,游戏分好多种,最好玩的有俄罗斯方块,华容道等;它的里面还收藏了几百首诗词,我试着查找了《卜算子》.《如梦令》.《前出塞》等几首诗词,竟然都可以查到。一查某位诗人或词人的名字,许多他们的作品便呈现于眼前。它还有生日提醒功能,闹钟功能,整点报时功能,万年历功能……

从此以后,我英语的问题就不复存在了;数学换算的问题也能轻松解决;语文问题就更不用说了。没事的时候我还可以玩玩游戏,让我的心情更加的舒畅。

我觉得我的这件宝贝文曲星,既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老师!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小男孩。这不,二年级期中考试,我得了双百,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套《中国儿童百科全书》。我回到家写完作业,看到这套大书,就像看到宝贝儿似的捧在手里,孜孜不倦地读了起来。

读了一会,妈妈提示我说,看都几点钟了,我一看时针指向11点,就对妈妈说,11点了。妈妈说,快睡学吧!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嘴里还说,时间怎么过得这样快呀,

我还没看够呢!

还有一次,是星期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小学生作文选》,我把原来的书都放到沙发上,认认真真地读作文选。我读到半夜12点还没有读完,妈妈喊我睡觉,还说我是个“小书虫”,一读书把什么都忘记了。可不是,老师留的作业我还没做呢,幸好是星期六,不然我可误事了呀!

我听人说过“鲤鱼跳龙门的故事”,我也想当个小鲤鱼,跳一下“龙门”。从书里我想学到更多跳龙门的本领。

可是,在课间同学位玩的时间,我也在看书,有点时间都在看书,也不好。因为这样会耽误锻练身体的,影响我当副班长的工作的。以后还要多想想班里的事呢!

老爸总说我是收破烂儿的,因为我总会收集很多东西,然后废物利用,或者我会将一个东西收藏起来,保留好久好久。今天大扫除,我翻出了好多小时候的东西,还有一些我自己都忘了。

六年级儿童节的礼物——一套芭比娃娃,我没有拆开,更没有玩过,它就像新的一样。曾经跳过的皮筋,玩过的毽子,还有漂亮的纸张,贴纸,没想到我收集了这么多东西。夏天热,同学们都有买扇子,宫廷圆扇,古代折扇,还有卡通扇子,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扇子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当时流行编手环,用细细的线来编,男生女生都会,我现在还保存着当年的细线。xx年的词典,xx年的玩偶,xx年的笔筒,xx年的图书,xx年的书包,xx年的围巾,xx年的手表,这些都是我的生日礼物,我仍保留到现在。这些古董记载着历史,是我成长的见证。今年是20xx年,我的生日还没有过,我希望我的生日礼物是爸妈永远的爱,这样成长路上我便有了坚强的后盾。

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古董,一个玩偶,一本书,或是值得纪念的某样物品。人生的意义本就如此,记住你拥有的,忘记你伤心的。从小的记忆画卷就是我的宝贝古董,不知道你的宝贝古董是什么呢?

在家里我有很多“宝贝”,但有一样宝贝让我更是喜爱,那就是我的娃娃之一——粉色的小熊!她们来到我家可不容易呢!

那是两三年前的事了,我只模糊的记得当时我在堂弟家吃饭,之所以为什么去我也记得不大清楚了。那是我一眼就看到床上有两只小熊,都十分可爱,两只小熊都是粉红色的,一只小的小熊头上带着一条桃红色的链子,而那只大的小熊头上带着一个皇冠,两者想的十分高贵优雅!因为那两只小熊,晚饭都没怎么吃,一心想着快点吃完,去玩小熊!但好景不长,一吃完晚饭,我们就要走了,我一直嘟着嘴,伯伯看出了我的心思,说:“喏!把那两只小熊都拿回家好了!”可妈妈不同意,经过了我的苦苦哀求,妈妈才同意,但只能带走一只。什么!带走一只,怎么可能,你让我怎么选择,于是我在选择的时候差点哭了出来,妈妈才同意我把两只熊都带回家。耶!终于。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手捧着小的,一只手抱着大的,把我整个人都吞没了,回到家,我立即把两只小型熊放到我的床边,恨不得马上上床睡觉!之所以这两只熊来之不易,所以她们比其它东西更加宝贵!

对了,她们到现在还取名字呢,你们帮我想想吧!

还没走到家门,就听到“汪汪!”熟悉的叫声——我家小狗“旺旺”的低吠。

一开始,妈妈不让我养宠物,我一直哀求,最后,妈妈终于愿意让我养了。隔天,爸爸带我到宠物店买。到了店里,看见一只只毛茸茸的小狗,有的活蹦乱跳;有的乖乖趴着,每只都十分惹人爱怜。正伤脑筋不知要如何下决定时,我突然觉得手指暖暖的,原来有只金黄色小狗正在舔我的手,觉得它很可爱,就把它带回家了。

有了它,我的生活增加了许多很乐趣!因为回家之后,我不再只是开冰箱和电视机,可以和它玩很多游戏。例如:我丢你接、丢飞盘、比赛跑……等。充满活力的它,和我棋逢敌手,无论天气阴晴冷热,我们都玩得气喘吁吁。当我写作业的时候,它也可以安安静静的依偎在我的脚边,难怪人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家人都很喜欢它,虽然它有时会有点小麻烦,像洗澡时它会乱跑,弄得洗澡房和我的衣服都湿答答的,不过它还是我家的宝贝!

我要当个好主人,一直照顾它,陪伴它成长!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宝贝,会认为自己的宝贝是独一无二的;我也不例外,我的宝贝对我来说意义非凡。它是一我的宝贝对我来说意义非凡。它是一个布偶,外型是鱿鱼、有短小的嘴巴、眼睛大大粒、头上有鳍,它不需要任何装饰就很特别,它摸起来软软的,充满幸福和爱。

当初,这个布偶是学校举行跳蚤市场,姐姐买回来的,可是她很少在玩,最后还不理它,我看了就决定要和它在一起,我用心呵护它,它就成了我独一无二的宝贝。

我每天和它互动,它也陪我做许多事,我开心时,它会陪我开心;伤心时,它会安慰我;得奖时,它会鼓励我;遇到困难时,它会帮我打气,就连考试前,它也会提醒我,就这样和它一起过生活。我不准有人骂它、嘲笑它、伤害它,因为它也是我们家的一份子,缺一不可。

我想对宝贝说:“我爱你!我不会离开你,我保证会把你找顾好,你是我永远的宝贝!”

1998年的8月5日,是一个值得我们全家永远记住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我的宝贝---- 你,在我们全家长达200多天的期待与盼望中来到了我们的身边,见到你的那一刻,让妈妈觉得在怀孕期间所受的一切都是那样地幸福.我们全家都欣喜若狂,你爸爸拿起了相机,留下了这永恒的瞬间.

许是饿极了,你的眼睛还未睁开,就到处找吃的,在护士的帮助下,你终于吸到了你人生的第一口奶,让妈妈不由得感叹生命的奇特.过了几天,你就能笑了,四个月的时候,你长出了你的第一颗牙齿,到了10个月,你就能扶着东西慢慢走路了.一路走来,妈妈见证了你太多的第一次.也见识了太多生命的奇迹。

眨眼间,8年的光阴过去了,你从一个盲懂的婴儿变成了懂事乖巧的小女孩,这期间虽然你也有些淘气,但带给妈妈的却是无尽的欢乐,你给我们这个家注入了生气与希望,妈妈真不知怎样用笔墨来形容你的成长与对你的期望.

我的宝贝,妈妈从未奢望你长大能有多么多么大的作为,成家或是成名。只希望你能认真地对待以后的生活,能够健康、积极、快乐地成长。我的宝贝,妈妈只要你幸福,每时、每刻、每分、每秒,只要你幸福,直到永远。

我的心爱之物是一支深黑色的钢笔,它头戴八卦,身披黑色石衣,脚穿金靴,手拿金刀,腹中满墨,笔头金黄,我觉得没有一支钢笔比得过它。

记得在我刚上三年级时,我在钢笔箱子里精心挑选,我觉得黑色比较高贵,而且在笔盖、笔身等方面,都需要符合我的要求。现在它已经被我用的褪色,但我依然喜欢。

我记得有一个暑假,我没舍得用它,快开学时,我认为过了这么长时间,它已经不会再出水了。但我心里又一想:要不灌上墨水试一试,看能不能写出字来。我这样一试,没想到竟然出水了,而且依然很流畅。这让我很高兴,我的心爱之物真坚强。

如果不用它,放在笔盒里时间长了它会干。然后再给它充上“能量”,会依然很好用。我觉得我用它最顺手,可以帮助我写好字,它就是我的好搭档。有一些铁笔头钢笔。出水并不顺畅,而且还很容易弄坏了笔头。有时还漏墨,沾的我满手都是。但这支钢笔可不漏水,而且墨水还灌的满。笔头是用铜做的,不容易被弄坏,它这样的一群优点谁见了都一定会喜欢的。

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一支虽不好看,但却很好用的钢笔。虽然现在它已经退休。但它已经给我服务了很久,所以我精心把它放在盒子里,周围用胶带粘住,并把它放在最显眼的位置。这就相当于给他安葬了,这样一支好钢笔,我会永远珍藏着它。

我叫有一个漂亮又可爱的洋娃娃,它是我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长着一头金黄的秀发,像波浪一样卷曲着。弯弯的柳叶眉下镶嵌着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好像两颗闪闪发光的黑宝石。高高的鼻子下缀着一张樱桃小嘴,红艳艳的,好似抹了口红。

我的洋娃娃不仅长得漂亮,还会说话哩!

每当我在家里觉得无聊,我就想起我的宝贝洋娃娃。我会爱怜地把抱她在手里,一边像妈妈那样摇着她,一边轻柔地摸摸的她小脸蛋,她就眯着眼睛说:“小主人,原来你也可以像妈妈一样抚摸我的小脸蛋呀!”我听了,害羞地笑了起来。我轻轻拍拍她那粉嫩嫩的小手,她立刻高兴地说:“小主人,小主人,我们一起去玩吧!”我又调皮地揉揉她的大腿,她躺在那里,好似很惬意地说:“真舒服!”我看着他那一副非常享受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我再捏捏她的大腿,她“咯咯咯”地笑着说:“呵呵,别捏了,真痒,呵呵!”我看着她那滑稽样,又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它身上的衣服还可以随意更换。春天,我给它穿上漂亮的衬衫;夏天,我给它穿上飘逸的白纱裙;秋天,我给它换上鲜艳的毛衣;冬天,我给它套上厚实的棉衣……这么漂亮又有趣的洋娃娃,你是不是也很喜欢它呢?

我有一只非常可爱的玩具——小奶牛。虽然,它在我身边还没几天,可是它的可爱让我想跟它“相依为命”了。

它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奶牛,身材非常的胖,就像一只贪吃贪睡的“小胖子”一样。它黑色的身体有一朵一朵的粉色的小花,像是刚从花丛里出来一样。它还有一对黄色的小角和一双外黑里白的小耳朵。每当我想对它说心里话的时候就把它的耳朵翻起来,就当做它一直在听我说话。

对了,忘了介绍它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非常大也非常可爱。

它还有一个特别好玩的作用。那就是一到冬天只要你的手觉得快冻成冰的时候,它就可以帮你取暖。因为它的.背上有一个“大坑”,所以人们只要把手伸进去就会感到无比温暖。伸进去后,你就可以听到一种清脆 好听的“沙沙声”。

我家的小奶牛挺有趣吧!接下来,就有你来讲讲你家的玩具吧!我相信你的玩具肯定也是一个特别可爱,特别好玩的玩具吧,要不然,怎么能夺得你的喜爱呢。难道不是吗?呵呵。

今天,我得到了一只蝉,它是我妈妈给我捉到的。中午,妈妈在外婆家吃完饭正要上楼时,在地上发现了一只蝉,就把它带回家送给了我。

我非常喜欢这只蝉,就对妈妈说:“可不可以给蝉起个名字?”妈妈说:“可以呀!”我就给起了一个名字叫小黑,因为他全身黑黑的。它身长约四五厘米,眼睛乌黑发亮,它有两对翅膀,一对长,一对短,长翅和短翅都是透明的。它长着三对足,前足上有尖锐的刺,每个足末端都有两个分叉的小钩子,能牢牢的抓住东西。它的嘴长长的,像根吸管,能插入树叶中吸取汁液。它的肚子是一节一节,呈三角形。它的腹部还有两个半圆形的东西,是发声器官,张开后震动里面的薄膜就可以发出响亮的声音了。它眼睛中间有三个褐色的小孔,我不知道是什么用处。

我把这只可爱的小蝉放到吊兰的叶子上面,小蝉就叫起来,好像在对我说谢谢呢!我一定要把这只小黑养好!但听妈妈说蝉儿地下三四年,等爬出地面却仅仅能活一个月,我真为蝉儿忧伤。

我的第一个宝贝,非常的得来不易。那可是我帮妈妈做了好多家务,用劳力辛苦换来的枪,这把枪可以连发,是我最宝贝的玩具,因为实在花了我太多力气,才换来的宝贝枪,我当然会好好珍惜,直到下一把新的枪的到来。到时候,我就会有一把以上的枪,那该会有多好,我大概做梦都会笑了。

我的飞机模型都很贵,都是我去台北的时候,爸爸妈妈买给我的,每一架至少都要两三千元,玩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翼翼的,万一不小心碰坏,我一定会很伤心,也会很心疼。这些模型飞机我会好好收藏,希望有一天能变成一百架。那我就可一开个飞机模型博物馆,收费让人参观,我就可以买更多、更贵的模型飞机了。

最后的一个宝贝,说起来很好笑,是一个“西瓜”。那是南化的阿伯送给我的大西瓜,我怎么也舍不得吃下去,那个晚上还抱著睡觉,被爸爸妈妈笑死了。不过回家后,我争不过贪吃的爸妈,硬是把我心爱的宝贝西瓜给吃掉了。

所以,没有西瓜以后,我还是有枪和模型飞机当我的宝贝,谁也不可以吃掉哦!

我家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狮子狗。小狮子狗非常可爱,它全身长着雪白的绒毛,用手摸着特别舒服。那一尘不染的绒毛看上去就像白色的绒球。小狮子狗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就像一对黑宝石镶嵌在闪闪发光的蓝玉石上。小狮子狗还有四只锋利的爪子。我为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菲儿”。菲儿可淘气啦!每天早上起床后,我总是发现鞋子少了一只,这准是菲儿干的。当我去找它算账时,却总是找不到它,它仿佛已经知道自己犯了错,故意让我找不到它。找到它时,它正把鞋当作玩具,一边用嘴叼着,一边用爪子撕扯我的鞋子,嘴里发出“呼呼”的声音,像是在和鞋子发脾气。

看到我来了,它会在你的身上轻轻地蹭来蹭去。这让我不免又有一些怜爱,轻轻地抚摸着它柔软的绒毛,我的怒气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菲儿虽然淘气,但也很乖巧。每天当我放学回家时,菲儿总是围着我转悠。我写作业时,菲几就趴在我的脚边,静静地看着我,直至我写完作业,陪它玩耍、游戏。有了菲儿的日子,我的生活每天都充满欢乐,菲儿简直就是我的宝贝。菲儿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这么多乐趣,养一只小狮子狗多好啊!我喜欢你,可爱的宝贝菲儿。

我以前有一个珍爱的洋娃娃,是妈妈在我满一周岁时送我的生日礼物。一捏她的左手,她就哭;一捏她的右手,她就笑。因此,我很喜欢她,把她看作是我的宝贝。

我非常爱护她,睡觉时,我给她换上衣服,盖上被子和她一起睡觉;当我在电脑前玩游戏时,我把她也抱上桌子,她睁大眼睛,似乎也懂得游戏的输赢……

一天,我正在房间里玩心爱的洋娃娃时,门铃响了,原来是表妹来了。她一进门就一手抢过我的洋娃娃,我气极了,真想一巴掌打过去,可是她偏偏是我的表妹。我把洋娃娃给她,再三叮嘱:“我只是给你玩,不要带回家。”表妹点点头。表妹一玩起来就没完没了,妈妈看出表妹想要这个洋娃娃,就对我说:“ 没什么用了,送给妹妹吧。”“啊?”我就像被泼了冷水,好一会儿才回过神,一本正经地对妈妈说:“妈妈,这可是我的宝贝啊!”“宝什么贝啊,现在学习是关键!” 我没辙了,看见妹妹一脸坏笑,真不好受……

如今,只有到表妹家,才能见到我心爱的宝贝!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我的宝贝——点点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养过的宠物有很多:白兔“丽丽”、金鱼“小小”、乌龟“宝贝”、小鸡“拉拉”、小狗“甜甜”、小狗“糖糖”。其中,最淘气可爱的就数小乌龟“宝贝”了。

“宝贝”一副可爱的样子,可调皮了!小眼睛像黑珍珠一样,不停地观察人们的举动,也许是过于害怕吧。小嘴巴一张一张的,肯定是饿坏了!

说起它的嘴巴,还一件惊“鱼”的事情呢!

有一次,我把“宝贝”和“小小”放在同一个水缸。谁知,那饥饿的“宝贝”追着“小小”不放,吓得“小小”在水草里东逃西窜的。“哎呀!大事不妙!”我一边着急地说一边跑到水缸跟前,我可怜的小鱼被可恶的乌龟咬了一口,这不,把“小小”的尾巴都给咬伤了!“宝贝”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把四肢、头和尾巴缩到了龟壳里,成了名副其实的“缩头乌龟”。

同时,“宝贝”还特别挑食,仿佛是难伺候的小太子,我拿起它旁边的青菜给它吃,它却转头不吃,我又把火腿肠解开,认真地切好。捞起煮好的面条,用勺子把面条节碎,心疼地从我的汤里倒出一些给它,再把火腿肠和汤、面条加一起,洒上一些芝麻,一道“宫廷龟食”终于做好了!我把做好的面条端到它面前,它像一只饿狼一般冲上去,低着头埋头苦干,看着它那样子,我似乎也被吸引了,真想分享啊!

虽然“宝贝”很调皮,但它带给我很多快乐!瞧!它睡觉的样子忒可爱!看着它,我也想做个美梦去了,晚安!乌龟“宝贝”和正在看我作文的人!

一个名叫贝贝的孩子、一只名叫妹妹的大黄狗,一位慈爱宽容的奶奶......暑假期间,我阅读了这本感人至深的书——《你是我的宝贝》 书中的主人公——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他从小和慈祥的奶奶住在一起。自强不息的奶奶力图把贝贝训练成自爱自立有自尊的孩子,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奶奶的培养下贝贝成了一个心底淳朴、热爱大自然的孩子。可是贝贝10岁时,奶奶也离开了人世,可怜的贝贝在福利院呆了一段时间后,被有私心的舅舅舅妈,还有他们的儿子,小胖给接了回家。两个孩子、两个大人外加一条叫‘妹妹’的狗彼此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

贝贝每天五点会和妹妹一起去巡逻、贝贝每天要吃四个小笼包,就四个,不多不少、贝贝会做蝴蝶标本,做好了,跟活的似的,你根本不知道这是一个智障儿童做的、贝贝爱笑,痴痴的笑、贝贝爱和妹妹一起在地上打滚、贝贝曾经在紫金山发现了中华虎凤蝶的尸体、贝贝是李大勇和小满的“看见”人……合上书,这个叫贝贝的孩子,一直在我脑海里闪烁,他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光亮的镜子,把我们正常人生活中的种种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我甚至在想,在这个地球上,如果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都简化成贝贝这样,那世界会如何?

善和恶本来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让我们去关注、去关爱那些孩子们吧。

我的宝贝有很多很多,例如:“有好看的故事书、爸爸送我的芭比麦克风...”但是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外婆亲手做的手工拼布洋娃娃。

还记得那一天在爸爸车上,外婆说:“如果我期中考试能考前三名,她就要送一个洋娃娃给我。”为了考进前三名,我每天都很努力的读书,因为我好想到我梦寐以求的洋娃娃,考试当天我非常的紧张,深怕自己会写错,也不断来回仔细检查好多遍。当成绩单一发下来,结果我真的考到第二名,我好开心的告诉外婆这个消息,隔天放学回家,妈妈叫我先用肥皂把手洗干净,我以为妈妈要给我吃点心,结果不是,在我眼前出现的竟然是我最想要的洋娃娃,原来外婆真的没有骗人,她真的送我一个洋娃娃,我好高兴喔!我还帮洋娃娃取了一个名字叫小布,因为她全身上下都是用“布”做的,小布有大大的眼睛、头发卷卷的、裙子蓬蓬的、手脚还可以转动喔!当天晚上我兴奋的抱着我心爱的洋娃娃小布睡觉。三天后,当我要睡觉时,我发现我的小布竟然不见了,我边哭边找,找了好久都找不到,原来妈妈怕我弄脏,所以把洋娃娃用塑胶袋包好,放进玻璃柜子里,还说若我想看时,随时可以来看,我好难过当场哭得淅沥哗啦,我向妈妈保证,一定会好好爱护这洋娃娃,妈妈拿我没办法,最后只好又把洋娃娃拿出来给我抱。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和她一起分享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心情不好时,我抱着她一起哭,她永远都是笑脸迎人,好像在对我说“别伤心、别难过了”,我把心里所有的秘密毫无保留、一五一时的都说给她听,她都静静地在听我说话,她是我最好的听众。

相信大家也有自己心爱的宝贝,我们要懂得珍惜并爱护他,不管你的宝贝是什么?记住一定要好好爱她喔!

我的宝贝是一颗动如流水般的魔术方块,它在我家已经有一年的历史了,虽然我们很少玩它了,可是出外旅游的时候,我总会不经意的将它带着走呢!

去年,去玩的时候骑着摩托车的爸爸突然掉头,并且对我们说:“要不要去逛一逛玩具店啊?”我们一进玩具店,哥哥的利眼马上瞄到了一颗魔术方块,并且请求店员把它拿下来转转看,果然是转如流水呢!于是我们就把它买下来了。

这颗方块有着五彩缤纷的贴纸,在家上银白色的底,这让他变得显眼,转动时发出的喀喀声,让人觉得很有趣。当我无聊时就是它陪我度过一个下午;有时我跟哥哥比赛转六面,也是它陪伴着我得到胜利。因为这些原因,让我对它爱不释手,视如珍宝。

其实,在我第一次接触魔术方块的时候,我就急着要转成六面,可是就算我再怎么努力最多也只能转成一面,于是我就把它丢到橱柜里,弃置不管了。直到最近,我再一次接触它时,我才真正了解魔术方块的乐趣。

某日下午,我从余光瞄到那颗五颜六色的方块,便上楼把一本书拿下来,那本书就是“魔术方块速解秘笈”,我一边翻开那本书,一边做着里面的公式,当我解出六面 时,心理就莫名冒出一股成就感,就好像游戏破关的感觉,但是,就算完成一次六面,依然有许多公式等着我去学习,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往后,如果要继续学习,就要有一个好的魔术方块,所以我定期给他上油、保养,并且永远爱惜这个宝贝。此外,我也要继续努力研究,找出属于自己的公式,并且勇于向志同道合的人挑战,让自己晋升高手行列。

我希望我可以开一家魔术方块专卖店,并且成为一个速解高手,进而将方块游戏传播到全世界,变成引人注目的焦点,也让他成为许多人的宝贝。

我的心爱之物是一支深黑色的钢笔,它头戴八卦,身披黑色石衣,脚穿金靴,手拿金刀,腹中满墨,笔头金黄,我觉得没有一支钢笔比得过它。

记得在我刚上三年级时,我在钢笔箱子里精心挑选,我觉得黑色比较高贵,而且在笔盖、笔身等方面,都需要符合我的要求。现在它已经被我用的褪色,但我依然喜欢。

我记得有一个暑假,我没舍得用它,快开学时,我认为过了这么长时间,它已经不会再出水了。但我心里又一想:要不灌上墨水试一试,看能不能写出字来。我这样一试,没想到竟然出水了,而且依然很流畅。这让我很高兴,我的心爱之物真坚强。

如果不用它,放在笔盒里时间长了它会干。然后再给它充上“能量”,会依然很好用。我觉得我用它最顺手,可以帮助我写好字,它就是我的好搭档。有一些铁笔头钢笔。出水并不顺畅,而且还很容易弄坏了笔头。有时还漏墨,沾的我满手都是。但这支钢笔可不漏水,而且墨水还灌的满。笔头是用铜做的,不容易被弄坏,它这样的一群优点谁见了都一定会喜欢的。

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一支虽不好看,但却很好用的钢笔。虽然现在它已经退休。但它已经给我服务了很久,所以我精心把它放在盒子里,周围用胶带粘住,并把它放在最显眼的位置。这就相当于给他安葬了,这样一支好钢笔,我会永远珍藏着它。

想必大家都有自己的宝贝,我也不例外,可我的宝贝却与众不同,想知道我的宝贝是谁吗?嘻嘻,他就是我的同桌——李宇超。

李宇超长着一张大饼脸,弯弯的眉毛有时变成麻花,有时变成柳叶,那双大眼睛总是看看这儿,瞧瞧那儿,厚厚的嘴唇整天不停地翻动,好像有说不完的新闻似的。

我的同桌有很多优点,爱劳动的就是他的优点之一。那次,值日生王博文出去玩了,第二组没人打扫了,李宇超看见劳动委员童思涵着急的模样,就走到她身边,自告奋勇地说:“童思涵,我来打扫第二组吧!”说完,便拿起扫把卖力地打扫了起来,由于他体格肥胖,还没打扫两三桌,就已累得满头大汗,可他顾不上擦汗,仍是坚持不懈的打扫着,打扫完,还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突然,李宇超发现地上有一张碎纸片,就连忙捡了起来,扔进了垃圾桶,我问他累不累,他微笑着对我说:“不累,我为班级服务是应该的,还有,我多劳动也可以使我身上的肥肉搬家,你说是不是?”

别看李宇超有很多优点,但他的缺点也不少,贪吃就是他的缺点,每次,吃午饭时,他总是第一个冲出去搬饭盒,然后又回到座位上,囫囵吞枣般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有一次,李宇超看见王博文带了辣条,他便走到王博文身边,伸出他那胖乎乎的黑手,可怜巴巴的乞求道:“善良的王博文,给我吃一点吧,一点点,就一点点。”王博文不肯,李宇超便板着脸,又对王博文没好气地说道:“王博文,就吃一点点嘛,大方点,来!”王博文被逼的没办法,只好给了他一根辣条。李宇超见了,“哧溜”一下就把辣条吸进了嘴里,应该还来不及品味吧!同学们见了都哭笑不得,我也不禁感叹道:“嗨,真是个十足的吃货呀!”

看,这就是令我欢喜又令我忧的李宇超。

前几天,爸爸在网上给我订购了一个新年礼物。这些日子,我一直都数着手指头过日子,在今天,我终于如愿以偿地等到了快递叔叔,见到了我朝思暮想的礼物。

我迫不及待地打来快递包装,映入眼帘的就一个叫“茨纳米”的人偶躺在盒子里,他的双手紧握,目视前方,好像随时就要准备战斗似的。在他的旁边,还放着一把他的专属武器——海啸剑,我就纳闷:茨纳米是双手握拳的,怎么拿剑呢?于是我就打开备用的盒子来看个究竟,呵呵,原来这个茨纳米有六双手备用手呢,这六双手可神奇了,它们形态不一,有的掌心向外,做出掌的动作,有的握着空拳,可以握剑,还有的五指用力,做抓的动作,这真是我的宝贝。

我小心翼翼地把茨纳米拿出来仔细观察,发现他与我以前的人偶玩具大不一样,茨纳米身上的漆是烤漆,漆色不易掉落,而我以前的人偶身上的漆都是刷上去的,刚买回来还是新的,玩不了几天,人偶身上的漆就开始脱落。

茨纳米身体各个部分都十分灵活,他能做出近似人的各种动作,我一会让他双足并立,双臂举起,做超人的动作,一会儿让他身子下蹲,双手出掌的动作,一会儿,我又让他摆出和动画片里的一模一样的动作。各种姿态都看上去十分酷!我真是越来越喜欢我的宝贝了。

我对这个新宝贝爱不释手,他就像是我的一位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睡觉时,我抱着,做作业时,我让他站在我的书桌上陪伴着我。从早上一直到晚上,我们在一起都不会觉得腻歪!我喜欢我的茨纳米,希望我们永远在一起。

在我妈妈眼里,我是一个爱收集垃圾的人。可在我眼中,我是一个会收集宝贝的人。

我收藏的“宝贝”也许是不值钱的,也许是很常见的,但在我的眼里,它们都是唯一的。

我捡来的“宝贝”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当然,脏的物品我绝对不会去捡。每次我捡来的特等品在我妈妈的眼中是最差劲的,是最容易被她扔掉的。但爸爸就不一样,他是我的同伴,每次都和我一起捡,一起收集,一点也不嫌弃我。

每当我捡到新宝贝而兴奋不已时,妈妈会不知从哪里冲出来说:“又捡些没用的东西!”转身就一把抓起扔到垃圾桶。“反正我会捡回来的!”我气呼呼地走开,过一会,就偷偷地把垃圾桶里的东西一样样掏出来,洗干净,再放到我的宝库里。

在我的宝库里,我会把每样宝贝贴上标签,记录着什么时候收集的,因什么事收集的。每个周末,我都会去看一看:几张窗花,是一年级美术课上剪的;纸飞机,是二年级时我自己折的,能飞很久的;破望远镜是我四岁生日礼物,我不小心摔坏的;贝壳是我吃海鲜大餐时留下的;一张卡片图是哈利波特与伏地魔的战斗图;还有些漂亮宝石,是我一个水晶盒子摔碎后的残留物……

这些,在大人眼里是一堆垃圾,但我不在乎,因为这些宝贝是我的!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收集一些属于自己的宝贝,长大了,可以拿来看看自己的童年。

从小到大,我最爱做的事莫过于读书了,在书中我总能得到无穷的乐趣。这种乐趣如同老舍先生养花一样,有喜有忧,有笑有泪。

书,催我奋进,使我向上,因为我的书都是来之不易的——

这天,我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爸爸走了过来,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女儿,现在我给你一个规定,以后要想买书,考试必须拿到97分以上,如果有100分,便可以买两本,怎么样,接不接受这个规定?”我沉思了一会儿,心想:这样也不错啊,那我的书“朋友”可就越来越多了,正好也能考验我呢。“好!”我按捺不住心里的兴奋和爸爸就此一言为定。

随后不久,便要考数学了,但被前几次的胜利冲昏了头脑的我,觉得这次考试就是小事一桩,哪里用得着复习啊,高分肯定没问题,书柜里马上又可以多几本新书,那是铁板钉钉的事啦。

最终的结果,当然是骄兵必败,那一个个红叉至今都还历历在目刺痛着我的心,它们似乎在嘲笑我这个“常胜将军”太骄傲;书柜曾被我幻想填满的那一角也时时提醒着我可惜——与自己喜欢的好书失之交臂!

每次一看到书柜那空空的一角,我便受到激励,愈发发奋读书,上课也更加认真听讲。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一个个红勾色打败了红叉,重回到试卷上,哈,这回我又可以买许多书了!我的书“朋友”又多起来了!

那天,当我和爸爸从书店里满载而归的时候,当我捧着那来之不易的书时,心里别提有多甜滋滋了。

书,它是我灰心沮丧时候的阳光,给了我学习的动力,让我不断奋发上进,书,是我的宝贝!

“太棒了,又重了不少!”我抱着我的宝贝“小猪”开心地转了几圈。

我这“小猪”可不比一般的猪,虽然也有鼻子有眼,一条打着卷儿的尾巴向上翘着,但它不是白的也不是黑的,它披着“金袍大衣”金光闪闪,耀眼极了。他有胖胖的小脑袋,几乎没有脖子,因为它太胖了,他每天都摆着酷酷的造型,真有“猪界高富帅”的称号。更重要的是,它的胖肚子可全是人见人爱的东西——钱,它可是一个“大款”!

聪明的你肯定猜到了,这是我的小猪储钱罐。它是20xx年5月6日“定居”在我家的,是我妈妈的同事给我的礼物。

我们唯一一个柜顶是“小猪”的落脚处,让“行动不便”的它“住”在那里,有一个好处就是大家不容易拿下它,防止有人向它要钱。

这只小猪平常的时候很爱乞讨,要是我有一点钱,它就用它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好像在说:“行行好,给我一点钱吧。”我一边给钱一边说:“嘿,你长这么胖,怎么会没钱呢?”每逢过年它就有一顿大餐——几张百元大钞。它立马把我给它的钱“吞”入肚中。

它有时候也很大方,有一天,学校要我们捐款,“小猪”马上给我了一大笔钱,说:“你把这些捐出去吧,我们要有爱心!”我把钱给老师,老师夸我是个好孩子,这可多亏它的帮忙啊!

我为了让它保持干净的形象,我每天都给它洗一次澡,因为他是我的“掌上明珠”。我轻轻地抚摸着它,别提多高兴了,我心想:“小猪,你真是我最好的宝贝啊!”

是它帮助我养成了不爱乱花钱的好习惯,是他教育我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它真是我的宝贝。

也许你会问,既然是宝贝,那么怎么会舍得与它永别呢?其实,那所谓的`宝贝是指我家里的那个电视。因为我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去看电视剧,节目,新闻……

周六早上, 我边一吃早餐一边看电视剧, 好看的剧情使我哈哈大笑起来, 开心极了。 不过, 这却把我的父亲给引来了。这时,父亲便对我说:“这电视剧是永远看不看不完的,你越看就越喜欢看,这样一来就会影响你的学习,知道吗?”接着,父亲就去把电视给关了。于是,我就对父亲说:“爸,我知道。可今天是周六,您让我看一会儿,等吃完早餐,我就不看了。” 但父亲坚决不肯, 他怕我看上瘾, 影响学习。我是一个不信“歪道理”的人,所以对父亲的这种说法是很不服的。但他是我的父亲,唯有服从。因此,我心感委屈,接着就哭了,而且很生气。 但后来想了想,我觉得父亲的话也并不完全无道理的。看电视多了,坏处多多啊!就拿我的“死党”来说吧,她以前也是一个很喜欢看电视的人,但后来就戴上了眼镜,变成“四个眼”的人了。

到了中午,父亲就把电视搬进了他的房间,这让我再次流泪水了。我知道,其实父亲这样做是为了我能读好书,考上大学,将来的生活能轻松点,不要像他那样辛辛苦苦地奋斗生活。毕竟父亲是过来人嘛,所以他当然是希望他的子女比他更具有知识,生活得更好了。所以,为了父亲,为了自己,我应该更加地努力地学习。

我的宝贝,永别了!!!

我认为,第一本好书,就像交到了一位对你有益、帮助你成长的良师益友。最近,我交到了一位包含着种种美德的“朋友”:《你是我的宝贝》

贝贝是一名唐氏综合症患儿,两岁时,父亲不幸遇难,母亲难以承受打击离家出走,从此,贝贝与奶奶生活在一起。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贝贝长成为一个干净、淳朴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十岁那年,奶奶去世,贝贝被送往福利院住了一段时间,又被舅舅、舅妈带回了小区,还有他们的孩子小胖也来和贝贝住在那个带有贝贝回忆的家,展开了许多令人难忘的事。

读完了这本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不仅因为贝贝的纯真,还有奶奶的慈爱、洪阿姨的善良、李大勇的无私……

看到贝贝的各种行为,我有很大的感受,任何一人的心灵几乎都做不到这样的纯洁无暇,何况还是一位智障儿童。但一切都被表现的如此自然,是文章的特点,还是一位智障儿童所表现的就是如此?我认为,最大的原因是奶奶深刻教导与她极大的耐心。在同一篇文章中,我找到了最真切、最符合的答案。

那文章讲述了小胖刚从农村来后发生的一件事:房间争夺战。

看完以后,我十分想为贝贝抱不平,他们并不能因为贝贝是智障儿就瞧不起他,而是多加关照他、照顾他。不过,在这样的事情里,贝贝仍不抱怨,继续保持他纯洁无暇的心灵,宁愿被蚊子咬,却只为一个小小的心愿:和他最喜爱的“朋友”,“妹妹”住在一起。

小说紧紧围绕一位有轻度智障、终生无法治愈的十岁男孩贝贝的生活情状展开,通过其沧桑经历,不断映现出人性的真和善。

读完了这本书,我仿佛交到了一位具有美好心灵的、值得我们尊敬的朋友:贝贝。

我的床上摆着一个全身天蓝的玩具—海宝,这是我四、五岁时,三姨从上海给我寄回来的生日礼物,这可是上海世博会的吉祥物,我可喜欢它了。

海宝全身是天蓝色的,头扁扁的,两只黑色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嘴巴张得大大的,每当我一走到它身边,它的嘴巴就张得特大,像在对我说:

“小主人,快来和我玩吧!”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看到它在向我招手,我开心地抚摸着它它的毛是那么的滑,让人爱不释手,写作业时,每当遇到难题,我都会很关键又很烦躁,可是一看到海宝,我心就静下来了,坐下来细心地想,不一会儿就想到了解决难题的方法。

星期日上午,我们一家人去石柱山,我不舍得让海宝自己留在家里,于是我也把它带上了,但是它很调皮,到了石柱山,爸爸和妈妈去摘山灵果,我抱着海宝坐在大石头上,观赏着风景,石柱山层峦叠嶂,山上的一花一草,一石一木,都是那么的美,小草弯着腰,迎接着人们的到来,山上的树,密密麻麻,长得很茂盛……不知不觉,我们沉浸在了这迷人的景色中。

“呃,吃果子了。”我兴奋地跳了起来。我把海宝抱在怀里,正准备送到嘴边的时候,“扑通!”一下掉了下去,连续几次都是这样,原来是海宝又在“调皮”了,我吃的时候,它的右手像“乒乓球拍”一样灵活地拍了过来,这让我更喜欢它了。

我真喜欢海宝,它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烦躁的心变得平静,想到解决难题的方法。

那一年在街上,看到了一家店,那家店彷佛有魔法似的,一直吸引我过去,我忍不住叫妈妈带我进去,之后,我的手上便多了一个东西,正是我的生日礼物,我拿着它,心里开心得不得了,好想快点打开!

回家打开后,它迷人的样子让我看得目不转睛。它有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圆滚滚的身材,身穿一件漂亮的小衣服,它的身体毛绒绒的,让我摸了非常舒服;尤其它那可爱的小嘴巴,让人看了想亲下去呢!现在我有时候,会抱着它一起睡觉,必须有它在我的枕边,我才能安心入睡。

我喜欢和它一起玩,有时我会帮它整理衣服、身体,难过时,我会和它说说我的心情,当我生气时我会拿它当出气筒,我想它应该觉得自己很无辜吧!我开心时会和它一起玩坐摩天轮的游戏,把它丢得高高的,陪我的心情一同飞扬,有时,它会给我一种错觉,彷佛是活人一样,听得懂我说什么,而且它会为我保守秘密呢!自然而然地,便成了我的最佳好朋友。

它是我六岁生日买的,如今我已经十一岁了,它也五岁了,每次它脏的时候,我就会帮它洗澡,让它变得洁净无比,我总觉得它一个人好像很孤单,所以我就帮它找了许多的玩伴,像是小鸡、小狗、小猫玩偶之类的,我帮它们找了一个地方,让它们一起玩扮家家酒,它就不会寂寞了, 它现在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伙伴,也是我的玩偶家族的首领呢!

你猜到“它”是什么东西了吗?就是我最爱的泰迪熊!将来,就算它旧了、破了,我也不会轻易的把它丢弃,如果以后我长大了,不适合拥有它时,或许会送给别人,也希望新的主人可以像我一样的疼爱它!

今年六月,我迎来了我的第一只宠物狗。它是对门阿姨送我的。因抱它时它浑身皮毛白得像雪,而小小的黄斑错落有致,非常明显,故美其名曰“点点”。

点点初到我家时胆子很小,连油壶都害怕得很。有一次,奶奶随手把一个很大的空油瓶放在玻璃门旁,点点冲着它不停地叫。见油瓶没反应,它便试探性地用前爪去拍油瓶。油瓶突然晃了一下,点点就吓得“落荒而逃”。可是它的胆子那么大,常常令院里其他狗害怕。记得我有次遛狗时,遇见了一只强壮的狗。这条狗的身体是点点的两倍,可是点点毫不畏惧,“汪——”地大叫一声便扑到那狗身上。大狗一下慌了,它翻过身来,把点点压在身下。点点四腿并用,用力一蹬,便把大狗蹬了出去。大狗似乎不服输,又向点点冲来……点点也被激怒了,它引吭大叫,扑过去撕咬大狗,交战了没几回合,点点便以胜利者的姿态得意洋洋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点点不仅在外面经常给我“惹是生非”,每次它和别的狗打架,我几乎都得接受众狗的“注目礼”,有时还附带一两条撕扯裤腿的痕迹。

点点在家里也不是省油灯。在家里,点点对拖鞋“情有独钟”它非常喜欢趁你不注意时,悄悄地叼走你的拖鞋,然后跑到一个它自认为秘密和安全的地方,接着用前爪按住拖鞋,再用下巴或头拱起拖鞋的一个边,最后赶紧叼住,像吃汉堡那样咬你的拖鞋。有的时候,它不是这样“偷”你的拖鞋,而是吼着把你赶上沙发,再赶紧叼上你的拖鞋,飞也似的“逃走”。

家有这样的活宝,你怎能不喜欢?

三毛 女,原名陈平,台湾作家,1943年生于四川,祖籍浙江舟山群岛,出身于律师家庭,现已辞世。自幼酷爱文学,青少年时代阅读了许多中外古今名著,为她的文学创作奠定了基础。著有《哭泣的骆驼》、《稻草人手记》、《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的宝贝》、《倾城》、《撒哈拉的故事》、《送你一匹马》、《雨季不再来》、《随想》、《谈心》、《温柔的夜》、《闹学记》、《万水千山走遍》、《高原的百合花—玻利维亚记》等纪实文学作品,译成十五国文字,畅销全球。三毛在台湾大学哲学系当过旁听生,毕业后,到西班牙德里大学修文学。两年后,又转到西德歌德书院,接着又赴美国芝加哥伊利诺大学主修陶瓷,翌年又回到台湾。在欧美期间,为了体验人生,赚取生活费用,曾先后当过导游、商店模特儿、图书馆理员等。她用劳动得来的钱游历了东德、波兰、南斯拉夫、捷克、丹麦等国。这段生活经历大大丰富了她的人生体验。回台期间,曾先后在文化学院、政工干校任教,这时期她的第一位恋人意外死亡,精神受到沉重创伤,一度悲观失望。后来在一本美国杂志上看到撒哈拉沙漠的介绍,便到那里过流浪生活,与西班牙水师荷西结婚。婚后,写下了富有异国情调的《撒哈拉的故事》,一时风靡海内外,名声大震。接着又写了四、五个散文集。1979年,和她一起生活六年的荷西,在业余捕鱼活动中遇难,三毛精神上再一次受到沉重打击。1981年三毛回到台湾,1985年12月远赴美国进修与静养,1986年6月中旬返回台北,7月上旬去西班牙加纳岛处理她在那里的财产。秋天再回台湾后,潜心写作。三毛作品介于自传性散文与小说之间,描写一个女子在世界各地的所见所闻,及在异域的生活,将传奇的浪漫与别样面对世界的态度结合一处,充满了强烈的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以清新的文笔和诙谐生动的语言取胜,并以讲故事的手法溶我于作品中,达到雅俗共赏。但作者满足于“我的写作只是我生活的记录”的一般要求,而不追求艺术造诣的完善和提高,这不能不影响到作品概括生活的广度和深度。

我的毕业论文小说作者

李光头父亲淹死在厕所里的热闹、李兰再嫁的热闹、文革的热闹、宋凡平死的热闹、李光头偷看女人屁股被抓后游街的热闹、李光头向林红求爱的热闹、李光头出门闯荡失败归来被债主殴打的热闹、李光头在县政府门口示威的热闹、他发财后的热闹……所有的一起都发生在刘镇群众的眼皮底下,都是在群众的围观中上演的一幕幕闹剧或悲剧。这么多的热闹,折射出来的是中国社会从文革到改革开放的众生万象,我们可以嗅到文革那种狂热、血腥的气息,也可以感受改革开放后浮躁喧嚣的味道。 但是,我想,余华不是一个热衷于在作品中展示宏伟历史画面的作家,他惯于的是在残忍现实的冰面上涌现人性温热的温泉。小说中大部分人总是以鄙视的心态去看嘲笑别人的幸福,以虚假的同情是围观别人的苦难,他们就像鲁迅笔下的那些愚昧的看客,而点心店的苏妈那句“你会有善报的”终于让我们在世人的冷漠中沐浴到一点人性之光。也许是太过于“热闹”,也许是李光头太过于“搞笑”,也许是我习惯了余华惯有的冷峻笔锋,书中主要人物的悲剧没有引起我内心多大的波澜,而宋钢和李光头在县政府门口分着吃一碗饭的短短场景却让我落泪了,我重新想起这本书的名字叫《兄弟》。 我总觉得,余华笔下的主角都是有那么点没心没肺,李光头算是这类型人物的极品。他可以不理别人的指指点点,被游街示众也一副威风模样;他十岁不到就在总目睽睽之下与电线杆搞男女关系,并宣布自己“性欲来了”、“阳痿了”;他一厢情愿地认为刘镇最漂亮的女人林红对他有意思,死缠烂打地追求她,李光头指挥福利厂的十四个傻子瘸子瞎子聋子浩浩荡荡向林红求爱的场面甚为滑稽,我不得不佩服余华的想象力,暗自封他为文学界的周星驰。然而,李光头没心没肺却有情,对宋钢的兄弟之情自不必言,对林红的爱也超出我的想象,他竟然以结扎的方式表现他对失去最爱的痛苦,后来发了财还是想念纯真年代的林红。我想,没心没肺的人也许才是最真的,他们的爱恨是毫不遮掩的。 我曾经很不喜欢小说的结尾,宋钢为了生活把自己搞得不男不女,林红禁不住诱惑和李光头在一起,宋钢自杀后两人又双双愧疚。故事在最后草草以这样的结局收尾,与前面对李光头事迹的铺张叙述反差太大,一时让我“难以下咽”。我觉得宋钢不至于为了钱把自己变成那样,李光头不至于不顾兄弟情谊又与林红偷欢。后来转念一想,我因为反差所表现出来的错愕也许正是余华所要的一种效果。这样的世事无常,这样的悲欢离合,不就是人生吗?

你看看他的作品《人生》《平凡的世界》就知道了!很有意义呀

浅论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上)2006-04-06 15:52:52大中小内容提要:金庸小说风靡一时,近几年更是作为影视作品的题材被反复使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庸小说已经不是单纯模式上的武侠小说。但是读者们更为津津乐道的、更为着迷的还是金庸笔下的侠义故事、英雄侠士。本文拟对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和侠义人物作出分析,希望能从另外的角度解读金庸小说。关键词:小说分析 金庸 侠义精神 文化研究资料来源:浅论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上)2006-04-06 15:52:52大中小内容提要:金庸小说风靡一时,近几年更是作为影视作品的题材被反复使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庸小说已经不是单纯模式上的武侠小说。但是读者们更为津津乐道的、更为着迷的还是金庸笔下的侠义故事、英雄侠士。本文拟对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和侠义人物作出分析,希望能从另外的角度解读金庸小说。关键词:小说分析 金庸 侠义精神 文化研究现在对金庸小说的定性似乎很难用简单的“武侠小说”来说明问题了。从地摊读物到文学研究的经典文本,金庸小说从俗到雅的转变除了人们或大众的阅读尺度的放松,很大一部分也与金庸小说本身所包含的文化内涵有关系。陈墨先生的《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一书,从“文化知识论”和“文化精神论”两个部分,很详细地论述了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的天然关系。①其实,金庸小说所包含的文化内涵不单单仅限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还包括西方文化的传统,比如情节的构思、西化语言的运用、电影手法的运用等等,还包括人物形象的的塑造和刻画,都与西方文化有着扯不断的关系。当然,作为华人作家的金庸,其作品的根柢还是在于中国的传统文化。金庸的十五部小说,时代背景都是在古代的中国,人物大多是江湖的侠客,表现的主题也都是在此基础上铺衍开来的侠义故事。所以说,侠义精神是金庸小说中的精神母题。“侠义”二字,按我个人的理解,应该分成“侠”和“义”两个部分。侠文化是中国文化中最独特的一部分,也是较能体现只能中国文化本质的一部分。中国古代对于“侠”的理解可谓是大相径庭,韩非认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司马迁则不以为然,他说“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并做《游侠列传》为侠客高唱赞歌;李白的《侠客行》也对侠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而“义”则是儒家的基本论点之一,“仁义礼智信,忠良孝悌行”。在中国人看来,一个人若是大忠大善,那他必定是个极重信义之人,一个若是大奸大恶,那肯定也是个没有义气的人。韦小宝说的更加明白:“一个人若不讲义气,那还不如死了算了。”金庸的小说,可以说很成功,很精彩地发挥和阐释了中国人精神深处的侠义观念,当然他的小说流传之广,读者之众也就不足为奇了。中国传统的小说很早就渗透着侠义的精神,宋代的话本小说就有专门讲述侠义故事的,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可以说就是这个侠义传统的成就。真正意义上的武侠小说,可以追溯到唐人传奇《聂隐娘》,清代的公案小说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有武侠小说的影子。近代是武侠小说鼎盛发展的时期,平江不肖生、还珠楼主等作者层出不穷,一直到现代的金庸、古龙、梁羽生等,武侠小说可谓兴盛不衰、蔚为大观。当然,对武侠小说的看法可以说是毁誉参半,正统学者的批评不胜枚举,但是老百姓们可不管那么多,他们喜欢侠义故事,他们喜欢侠义英雄。在古代,人民的生活极端痛苦,贪官巫吏为所欲为,老百姓无奈之余,就希望有伸张正义、扶危济困的英雄侠士来拯救他们。从西方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类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情结”,或称“在上情结”,西方文学的源头就是“英雄史诗”,许多读者在阅读武侠小说的时候,都会有代入的现象存在,把自己幻想成为书中的英雄,以得到“英雄情结”的自我满足。在金庸的小说中,侠义精神得到了重新的阐释,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第一、金庸的十四部武侠小说,塑造了许许多多的形象。“侠”可以说是其中着力塑造的重点,根据金庸先生自己的观点:“侠与英雄的区别在于侠士可以不顾于自己的利益,可以为正义、为社会、为国家牺牲自己。侠士有一点,就是为了别人利益可以不顾自己的利益。”(按:根据笔者采访金庸先生录音整理)《射雕英雄传》里的郭靖,就是在各类的研究文章中被人津津乐道的“真正的侠”,“对国家忠,对朋友义,对爱情贞”,这是郭靖一生贯穿不便的原则。在《神雕侠侣》中,他助守襄阳,抵抗蒙古的入侵,可以说正是在实践他自己所说的“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时的郭靖其实已经超越了一般的江湖恩仇框架,完全是把国家兴亡,百姓疾苦与自身联系在一起了,所以江湖上人人都称郭靖“郭大侠”,这并不是因为他武功高,而是因为他为国为民的情怀;《神雕侠侣》中的鲁有脚,武功并不算一流,但就是因为他领导丐帮抗击蒙古,所以人人也称他“鲁老侠”。在金庸的观念里,一个人若要成为侠,不在于他的武功或地位有多高,而在于他是否为国家,为百姓作出了怎样的贡献,或是他为正义,为他人作出了什么。从这里可以看出,与传统文化的“侠”相比,金庸赋予“侠”更多的责任感和正义感。李白的《侠客行》有云:“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古代的侠士可以为报知遇之恩舍生忘死,像荆轲,像专诸,像聂政,与其说他们是侠客,倒不如说他们是政治力量的工具,是为了报答知遇对方来实现自己的自身价值,比如荆轲,他去刺秦决不是想到刺杀秦王能拯救天下百姓,天下太平,而是想到去刺杀秦王能报答燕丹的一番知遇之恩。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纵观金庸的15部武侠小说,从《书剑恩仇录》的陈家洛到《鹿鼎记》的陈近南,每可称之为侠的人都曾经为国家、为他人、为正义而奋不顾身:陈家洛是反清组织的头目,为了反清复明不惜抛弃自己心爱的女人;袁承志是抗清大将袁崇焕的儿子,名为承志,所作所为当然也是子承父业;胡斐只因恶霸凤天南逼死人命,千里追凶,不畏生死;乔峰更是为了宋辽两国息战,百姓免于战火而自尽而亡;陈近南一生鞠躬尽瘁,为的是光复大明的江山。以上所举的例子,金庸在小说中都作了可歌可泣的描述,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飞狐外传》中的赵半山说的好“咱们学武的,功夫自然有高有,但只要心地光明磊落,行事无愧于天地,那么武功高点的固然好,武功低也是一般的受人敬重。”这句话说的通俗一点,似乎可以理解为“练武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也可以说是金庸小说对于“侠”的最基本要求。第二、与“侠”相应的是“义”。如果说“侠”是金庸小说的血肉的话,那么“义”则是“侠”的灵魂,是金庸小说中最富有人文精神的一个方面。②围绕着“义”,金庸小说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个豪气干云的故事。《雪山飞狐》中胡一刀、苗人凤英雄惺惺相惜的义气;《射雕英雄传》中丘处机和郭啸天、杨铁心的义气;《笑傲江湖》中正教高手刘正风和魔教长老曲洋的琴萧结义;直至《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在康熙和天地会之间来回,从头到尾,他也没有作过对不起任何一方的事。武侠小说中常描写到帮会、社团。他们集结的一个根本的原则就是要讲义气,是喝过血酒,拜过关公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背叛朋友是要三刀六洞,为人不齿的。在金庸看来,“义”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英雄人物肝胆相照,惺惺相惜,一诺千金,不负于人。③在《韦小宝这个小家伙》一文中,金庸写道:“中国人讲义气,是中华民族能够保存下来而且发扬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重视情义当然是好事。。。。。。一个人群和谐团结、互相爱护,在环境发生变化时尽量采取合理的方式与之适应,这样一个人群,在与别的人群斗争时自然无往而不利,历久而常胜。” ④当然,金庸小说的“义”和一般的哥们义气自然是不一样的,旧派小说一味强调无原则的江湖义气,快意恩仇,这在金庸小说里是看不到的。因为所有的义气必须有一个前提------“正义”,与正义相联系,或以正义为基础,有时为了维护正义,当然“大义灭亲”也是难免、义不容辞了。《神雕侠侣》中杨过在不明杀父真相的情况下,屡次欲杀郭靖,但是当了解到父亲杨康的可恶行径之后,马上就放弃了报仇的念头;《倚天屠龙记》中宋青书杀害师叔莫声谷,父亲宋远桥最终也是大义灭亲,成就师兄弟的恩义。你好,请 登录 或 注册 孔庆东看武侠小说2006-03-05 17:25:13 来自: 丹丘生 (重庆)提起武侠这个词,想必各位都是耳熟能详的,这已经是我们生活中常用的一个基本词汇了。但是这个词汇所包含的内容,“武侠”这个词所指的那种人,大家可能会觉得比较神秘。“武侠”这是很不容易的一种人,既要身怀绝技,又要道德情操高尚,好像还带有一点神秘色彩,高来高去的,平时生活中好像不容易遇到。所以武侠,总是给人以某种神秘感。武侠这种人真的是那么神秘吗?真的是离我们很远?真的是在我们生活之外很遥远的一个地方藏着,只在我们睡觉的时候出来吗?其实可能不是这样的,其实武侠作为一种现实生活中的人,它的起源是很早的,或者可以说,自从有了人类社会,自从出现了国家,出现了阶级,出现了一个阶级对其他阶级的压迫,出现了社会不公正,出现了不公平的时候,从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有武侠了。所以这种人物,才永远地存在于广大民众的梦幻之中。我们有一句俗话叫“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凡是我们所梦想的东西,它不可能是毫无现实生活的根据的。武侠到底是什么时候起源的?如果讲起学问来,这是很复杂的,学术界有很多不同的探讨。我介绍一种意见,他们认为,武侠的精神最早来自于墨家的精神。我们知道,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儒家、法家、农家、墨家,很多家。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武侠是不是来自于儒家?也有这样看的,因为儒家有一种精神,叫做“知其不可而为之”,比如,在孔夫子身上就有这种精神,“知其不可而为之”,知道这个事情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因为它是正义的,我就要做它,即使不成功,我也要做到底,这是一种英雄主义精神。应该说,在儒家的思想里面,也有一定的这种侠的精神的反映。但是,比较之下,墨家似乎更具有这种精神。墨子他提倡一种精神,叫做“兼爱”,用我们今天的思想去理解,他的主要意思是说,牺牲一点个人的利益,去为他人谋福利。所以说,墨家似乎比儒家更具有牺牲精神,儒家还讲一点中庸之道,而墨子所提倡的牺牲自己,为天下苍生谋福利的精神,似乎是比较早的侠义精神的体现。至于说,很具体地论述“侠”这个概念的,也有一些著作。其中,比较著名的有韩非子。韩非子他是一个知识分子,但同时是一个官僚,他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为君王出谋划策,他反对侠。韩非子有一篇文章叫《五蠹》,里面有一段话,表达了对“侠”的否定,对“侠”的概念的这种否定。他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叫做“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是一句对仗的话,把儒--知识分子,和侠进行对比,这两个呢,一个是以文乱法,一个是以武犯禁。在韩非子看来,儒和侠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都是坏东西。也就是说,在统治者的眼里,知识分子和侠一样,都是讨厌的东西,都属于扰乱社会秩序,不让统治者好好睡觉的人,统治者把国家搞得安定团结的,偏偏有一种人叫知识分子,还有一种人叫侠,整天出来捣乱。知识分子成天提意见,说这儿不好,那儿不好,这堵车,那儿不公正,知识分子成天提意见;而侠他不提意见,他直接捣乱,他直接越过“警察”,自己去维持“交通秩序”,所以这些家伙,在韩非子看来,都属于社会的蠹虫,应该大力镇压。我们看韩非子这个立场,他是很简单地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来论述侠和儒的。他的这些观点,我们今天当然不能够认同。不过,他从反面,也指出了侠的一个功能,他的立场,虽然我们不能赞同,但是他把儒和侠最早联系起来这个思想,我们可以说,它是很深刻的。从韩非子的话中,给我们一个启示,侠的社会功能,和文人是很接近的,他们都是为社会鸣不平的。那么侠和知识分子的功能,主要是持批评态度,从批评的角度,一样来推动社会前进。所以一般看来,我们觉得,文人和武人似乎是两端的,离得很远哪。古代上朝的时候,文东武西,两班站立,好像是两端,其实不然,恰恰文人和侠在精神上是相通的。北京大学的陈平原教授,他有一本书,是研究武侠小说的,名字就叫做《千古文人侠客梦》,这个名字很好,《千古文人侠客梦》,恰恰是文人,最喜欢做侠客梦。侠客,我们今天在现实生活中很少见到,我们主要是从小说中见到的,而小说都是文人写的,侠客形象都是文人塑造出来的,所以侠和文联系得是非常紧的。如果我们说到武侠小说中,侠义精神的起源,最早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有一些篇章,被认为是武侠文学的最早的源头。那还不是正式的武侠小说,但是是武侠文学的一个源头。那么司马迁在他的《史记》中是怎么论述“侠”的呢?在《史记》中有两个“列传”,一个叫《刺客列传》,一个叫《游侠列传》。司马迁他的原话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司马迁这段论述,是对武侠精神很好地概括。但是我们注意一点,司马迁这里没有提到武,也就是说,在司马迁看来,侠是可以没有武的。我们今天一说,就是武侠武侠,似乎侠都必须有武,都必须有一点过人的本事,其实侠是可以没有武的。那么司马迁论述侠的特点,说他们的主要特征是,言行不合乎社会主流。不是说领导说什么,他马上就跟着说什么。但是他们做事,是“言必信,行必果”,这人讲义气,说话算数,男子汉大丈夫。然后是“不爱其躯”,就是不过分地爱惜自己的生命。我们今天都是把自己的生命,看成第一重要,自己不能受一点损害,在公共汽车上被人家挤了一下,就要吵起来,过分地爱惜自己的身体。那么侠客呢,是不过分爱惜自己的身体,首先考虑的是,帮助别人解决困难;“存亡死生”,救了别人的生命之后呢,又“不矜其能”,不夸耀自己,不要老惦记它。昨天是我帮了你的忙,那天我还帮你买菜了呢;上次我救了你家孩子一命……很少提这些事,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做了好事拂袖而去,做了好事不留名。所以我曾经有一个“谬论”,我到处传播这个“谬论”,我说,我们中国二十世纪,最大的侠是谁呢?就是雷锋,雷锋是我们中国当代的“第一大侠”。我第一次在北京大学发表我这个“谬论”的时候,学生们也不理解。他们说,雷锋怎么是侠呢?雷锋他也不会武功啊!雷锋虽然是个解放军,他也没打过仗啊,他是个开汽车的解放军啊。那么我跟同学们讲,是不是侠,跟他会不会打仗,跟他会不会武功,没有关系,只要他能牺牲自己的利益,为别人谋利益,“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瓢泼大雨之夜,看见妇女抱着小孩,他帮助她送回家去,帮助老大娘过马路;自己攒的钱寄给灾区,这不是侠,是什么?这就是侠!人们为什么被雷锋精神感动?为什么喜欢个子不高,胖乎乎,普通的解放军战士呢?是因为他身上有侠的精神,大家觉得,这个东西了不起!所以学雷锋才学得起来,而不是说,他一定要身怀绝技,才去学他。那么,古代有很多--今天看起来是“武侠小说”的作品。在当时并不叫“武侠小说”,当时没有这个名字,当时都是有种种其他的名字。“武侠小说”这个概念,是二十世纪以后,我们为了进行学术研究的方便而发明的一个术语。比如说,在《唐传奇》里边,就有很多武侠题材的作品。只不过当时不叫武侠,有的是写一种很神奇的武功,它是偏重于武侠中的武这一面;有的是写一种很不平常地帮助别人的一种侠行义举。唐朝之后呢,到了宋朝,宋朝的小说里面也有很多“公案小说”,“公案小说”里面有一些武侠人物。这些武侠人物的精神,跟唐朝比呢,略有逊色。总之,是武侠在现实生活中和在文学作品中的发展,似乎有一个走下坡路的趋势。其实,是随着封建国家机器的强大,国家机器越来越强大,所以侠的生存空间就越来越小,很多事不用你管了,国家有强大的国家机器,有警察,有军队。那么到了明朝初年的时候,中国千百年来积累的武侠文学的资源,汇聚起来,产生了一部古代最杰出的,最著名的武侠小说,这部小说就是《水浒传》。那么《水浒传》,以前我们把它叫做公案,后来的文学史也把它叫做“英雄传奇”,这都是对的,它是英雄传奇小说。但是如果我们从武侠小说的角度来看呢,《水浒传》也是古代最优秀的武侠小说的代表。我们今天想一想,《水浒传》中的英雄人物,那不都是标准的一个一个的武侠吗!要武有武,要侠有侠,它所弘扬的精神,也是正宗的武侠精神。所以《水浒传》给了后世无数的武侠小说以思想的和艺术的启迪。一直到清朝的时候,武侠小说都在不断地发展。比如,清朝后来就出现了像《三侠武义》、《七侠武义》这样一系列的作品。还有著名的,像《儿女英雄传》、《好逑传》。到了这部分小说,慢慢出现了一个“英雄加儿女”的模式,有男侠客,也有女侠客,或者侠客旁边有一个美人。可是到了清朝晚期的时候,随着中国封建社会走向没落,或者说,走向最黑暗的时候,武侠小说也一蹶不振,长期没有很优秀的作品出现,而且更要命的是武侠小说中的侠客形象一落千丈。侠客本来应该是一个自由的、光辉万丈的英雄,可是到了晚清的小说里,武侠都成了朝廷的鹰犬,成了朝廷的爪牙。我们想,武侠一开始是什么人呢?按照司马迁的那种写法,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我们不要以为,社会闲散人员是一个单纯的贬义词,闲散人员里边有坏人,但是也有好人。这些侠客是凭着自己的良心,为社会鸣不平,他看见统治者做得不对,他就出来帮助弱者,拔刀相助。一开始,侠客应该跟朝廷,跟秩序是处在对立面的,他应该是跟朝廷作对的。所以韩非子才说“侠以武犯禁”,仗着自己有一点功夫,就来破坏法制建设。韩非子是这样批评他们的。正因为他跟朝廷是对立的,所以历朝历代都要大力地镇压侠客,特别是镇压武侠。那么镇压来镇压去,杀的杀了,死的死了,还有一部分就被朝廷收买了,收买了就把他融进了国家机器,国家机器把他吃进去了。这些侠客就变成了朝廷的人员,变成了“捕快”。所以我们看,清朝末期有很多小说,都叫什么“公案”--《于公案》、《包公案》、《施公案》、《刘公案》。那么这些公案小说里面的第一主人公,都是一个政府官员,都是一个政府的清官。这些小说里的侠客,一个一个都被招安了。招安了之后,就变成了包公身边的张龙、赵虎、王朝、马汉。我们一看京剧,包公一开头就叫张龙、赵虎、王朝、马汉,那么这些人物一旦变成了“张龙、赵虎”,他就没有光彩了,他就不具备英雄的色彩。我们今天看戏,我们去看包公戏,谁去注意台上王朝、马汉的形象呢?没人注意,他站在那儿就是一龙套,今儿这演员病了,换一演员还能演,我们并不提意见,我们只对包公这个形象加以格外地注意,光彩人物是包公。而包公是什么人呢?包公是政府的一个高级领导人,开封府尹,只不过他是一个清正廉明的高级领导人而已,他是一个大清官。那么人民为什么要看包公戏?为什么需要包公?就是因为社会不公正,法律不健全,经常有冤假错案,可是除了冤假错案,人民不去呼唤法律健全,而是呼唤包公,希望统治集团内部出现清官,来帮助自己解决问题。那么这种幻想反过来又加剧了法制的不健全。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靠一套制度,靠一套办法,靠一套规章制度。但是老百姓天天不幻想这个,而去幻想包公。所以只能满足一种梦幻中的需要。那么到了“包公”铺天盖地的时候,武侠就隐没了。可是由于晚清时中国面临着民族危亡问题,虽然武侠小说中侠客形象一蹶不振,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个民族却越来越需要侠的精神。就在晚清的革命运动中,比如说,孙中山先生所领导的同盟会,这些人中开始重新鼓吹武侠精神。包括鲁迅等人,他们都很推崇一种带有侠义色彩的铁血精神。晚清的革命党人,从武侠的角度看,普遍都是一种侠义,“侠义道”的精神。比如说,我们知道著名的革命党秋瑾,秋瑾女士她有一个号,叫鉴湖女侠,自号鉴湖女侠。其实很多革命党都是起了这样一个带有武侠精神的号,以侠客精神自诩。他们认为,要改变当时中国的现实,非有一腔侠义精神不可。我们都知道谭嗣同的故事,谭嗣同他自己愿意,为了变法而流血,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始”,中国变法之所以不成功,就是因为没有人流血牺牲,他说“此国之所以不昌也”,如果中国需要这样的人,“请自嗣同始”--请从我谭嗣同开始。所以他可以逃命而不逃命,他留下来慷慨就义。这种侠义精神是很感人的。那么在晚清的时候,侠义精神在现实生活中,开始逐渐地复苏,国人就认识到,中国之所以不昌不盛,是跟侠义精神的堕落有关系,国家腐败了,没有人出来挽救山河。我们看,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同盟会革命,它是很悲壮。我们看,辛亥革命之前,孙中山等革命党领导了一次又一次起义,这些起义大多数失败了--其实看上去是明明要失败的,不过是在海外募集了一点钱,然后回来制造炸弹,然后找几十个人,怀里揣着炸弹,弄一小筐,筐里放了些炸弹,就去攻打总督衙门,那能胜利吗?如果用统治者的话来说,这不是来送死吗?所以这些起义大部分都是寡不敌众,这些革命党大多数都成了烈士,包括著名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从军事上看,他们成功的可能性极小,但是一次又一次这样的牺牲,它积累起一种思想意义,能够唤醒国人。所以我们如果去看“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的时候,看那些辛亥革命的英雄的时候,是会非常非常感动的,因为他们自己去的时候就知道要失败,要死。很多朋友可能还读过林觉民的《与妻书》。我们看《与妻书》里写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知道自己不能回来了,他已经告诉自己的妻子,以后可以改嫁。明明知道是以卵击石,但是他就是要抛弃自己那样幸福的爱情生活。所以说,这些人是现实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侠客。那么到武侠小说中的这种侠义精神的恢复,是要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出现了新的武侠小说,我们后来把它叫做“现代武侠小说”。可能一些年纪大的朋友,可能会熟悉这样的名字。比如说,平江不肖生,可能有年纪大的朋友会读过。还有还珠楼主,这样的名字可能你们知道。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出现了《江湖奇侠传》为代表的新的武侠小说。后来就慢慢地进入一种繁荣阶段,出现了像平江不肖生,他的本名叫向恺然。他有一个重要作品,叫《近代侠义英雄传》。这个小说里面有两个主要人物,一个就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霍元甲,霍元甲的形象是在这里塑造的;还有一个,也是历史上的真人,叫大刀王五,就是当年和谭嗣同有过来往的这样一个江湖奇人。霍元甲和大刀王五都是现实生活中的真人。在这部小说中,平江不肖生,把霍元甲塑造成一个,为国为民的大侠形象。其中,有一段主要情节是写霍元甲,三打外国大力士,这个后来很多影视作品,都吸取素材加以渲染,霍元甲跟外国大力士打擂比武,并取得胜利的。这个情节,它是现实生活中的真的事情,也是当时很轰动的新闻。在这个小说中,他写霍元甲三打外国大力士,他写霍元甲的目的,是为了不让国人受辱。其实,正宗的武林界的大侠,他是不轻易出来走动的,不轻易出来参与俗事的,每天经常出来参与各种媒体,参与各种集会,这些人往往不是大侠,有一部分可能是骗子;不是骗子,也不是修养很高的人。我小时候接触过很多武术界的朋友,真正有功夫的人,他是不出名的,轻易不打架的,跟别人发生冲突,他都是忍耐的,不求名,不求利。像霍元甲这种人,本来也是应该安安稳稳地,过自己普通人的生活,但是他实在看不下去,这个外国大力士在擂台上公开地侮辱中国人,所以他要为国雪耻,不让国人受辱,所以他才出来。所以他说,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呢,无端找他们这种受人豢养,供人驱使的大力士比武,实不值得。霍元甲自己也认为,这个事情是有失我的身份的,他看不起这些大力士,这些所谓“大力士”就是受人豢养的,到这儿来表演挣钱的,我跟他们比武,不是失了身份吗?多跌份哪!为什么还要出来去比呢?是实在忍不下这口恶气。那么霍元甲在为国雪耻的同时,没有走到另一个极端,他没有因此,就是打败了外国大力士之后,就说明我们中国人强,外国人不行,他没有这样。所以他并不是盲目排外的民族自大狂。而霍元甲所说的“报国”的这个“国”,并不是朝廷,而是中华民族。他说:“至于大清的江山,也用不着我们当小百姓的帮扶。”这个小说里边,写的霍元甲形象,是非常理智的,非常清楚,我报国,我为国雪耻,是这个民族,不是那个朝廷。所以这里面,就表现出平江不肖生这个作家,他所推崇的侠义精神。其实是一种人民性,是一种出乎天地正气,为国为民的大侠精神。而现代武侠小说,从一开始所奠定的现代武侠精神,后来在梁羽生、金庸那里,都得到了继承和光大。所以我一再说,梁羽生、金庸他们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他们许多基本东西都是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他们只不过接过来接

我毕业的时候用的是张爱玲《金锁记》中金锁的人物形象分析你可以用张爱玲小说中女性形象的分析,形象分析这方面的都比较好写,资料也比较多。就像三楼说的,你的题目很大,作为一般本科生来说很难驾驭,像我的话,本来就是要写张爱玲小说中女性形象的分析,比你的题目还小,可是老师还是说比较难把握,书也看不完哎,所以就单挑了一本金锁记。而且本科生的论文重的是方法,研究生中把握,我的学姐告诉我一般的研究生毕业论文不会用这种非常多人研究的作家哎,很难出新,貌似这样。 如果从纵向展开,你的书看完了么?如果对书本没有一定的了解,你如果去归纳出特点,当然,很多特点一些专家肯定都说过了,但是自己的见解个人认为比较重要,论文马上也要开始写了,各个时期的书这么多。。。

我的毕业论文小说完结

张爱玲小说的风格特点,语言特色,塑造人物的共性特点,反映的社会风貌,联系她的生活环境和人生经历。还有对后世的影响。

我胡说的,你随便看看就好因为我也实在喜欢张爱玲。1 成长年代2 家庭及成长背景的影响3 感情历程对写作的影响4 性格5 对比各个居住地所写文章的区别。

写好毕业论文的结尾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总结全文:在结尾部分,需要对全文进行总结,简要概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论,并回顾研究过程中的重要发现和问题。

2. 强调研究意义:需要强调研究的意义和价值,说明该研究对学术界和实践工作的贡献,并指出未来研究的方向和重点。

3. 表达感谢之情:需要表达对导师、家人、同学和其他提供帮助的人的感谢之情,并说明他们对自己的研究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 展望未来:需要展望未来,说明自己将如何继续深入研究该领域,为学术界和实践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具体写作时,可以采用以下结尾模板:

1. 总结全文:本文从……角度入手,深入探讨了……问题,并得出了……结论。通过本次研究,我们可以看到……。

2. 强调研究意义:本研究不仅可以填补学术界的空白,还对实践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未来,我们可以从……方面进一步深入研究。

3. 表达感谢之情:在论文撰写过程中,我得到了导师、家人、同学和其他提供帮助的人的支持和鼓励,在此向他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4. 展望未来:未来,我将继续深入研究该领域,为学术界和实践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毕业论文的结尾需要总结全文、强调研究意义、表达感谢之情和展望未来,并采用合适的结尾模板进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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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毕业论文作者:阿米欧第一章穿越?被穿越?更新时间2012-3-3 1:57:14 字数:3012精灵神历,22568年。今年,精灵皇家学院按例会送走一批毕业生,让他们为精灵帝国作出贡献,而在在一期学生中,最令人瞩目的一颗新星,阿卡拉,无论任何方面,体能,魔法,智谋,文学成绩非常优异,直追精灵皇家学院第一天才,22000级学生,菲京,不过,这位天才并未毕业,也是精灵帝国一直以来的一大谜案,至今没有定案。夏月,这批毕业生还剩最后的毕业论文,便可毕业,今天,22368级的所有学生将进入精灵森林挑选任务,精灵森林中有许多精灵任务树,在这儿,可以接到毕业论文任务,等级从D级一直到3S级都有,不过,精灵论文任务是精灵古树出的,精灵们也无法控制,等级低的任务完成也可以毕业,不过精灵古树的奖励也会很少,精灵古树是大陆为数不多的封神者,他的奖励定不会差。而且至今唯一一个3S级任务就是由菲京接的,不过……后来就不知道了。阿卡拉和同学们进入了精灵森林。“该毕业了。”阿卡拉进入森林,抬头望天。“唉,又得回到那个该死的皇宫了。”阿卡拉摸摸头,眼中闪过一丝茫然。“精灵古树啊,保佑我找到一个用时超长的任务吧。”阿卡拉在胸前画了一个庇佑咒。阿卡拉慢慢走向森林深处。经过三小时的找寻,也没找到一个合心意的任务,不是用时太短,就是等级太低,阿卡拉再怎么说而是精灵学校一大天才,眼界不会太低。这时……应该是你需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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