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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毕业论文进娱乐圈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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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毕业论文进娱乐圈的小说

<混也是一种生活> 作者:云天空

《重生之歌坛传奇》、《重生之娱乐风暴》、《巨星年代》、《歌王》、《我家萝莉是大明星》等。

1、《重生之歌坛传奇》

《重生之歌坛传奇》,作者渡木桥。

因为一场车祸,叶落拥有了另外一个世界自己的记忆,脑海中多了无数经典的歌曲。自从他声名鹊起后,不仅国内的金曲奖没了悬念,就连欧美的格莱美也没了悬念。

2、《重生之娱乐风暴》

《重生之娱乐风暴》,作者葆星。

开着犹如是无敌的外挂,整个世界的资源,全为赵泽所用,穿梭在了强盛的华夏世界,续写着传奇。

3、《巨星年代》

《巨星年代》,作者雨水漫过桥。

已经从燕京音乐学院毕业4年的苏冬如,生活的很不如意,突如其来的一场大火让他回到了高中年代,他的巨星之路由此开启。

4、《歌王》

《歌王》,作者是葱爆洋葱。

在我心中,曾经有一个梦,要用歌声让你忘了所有的痛。灿烂星空,谁是真的英雄,平凡的人们给我最多感动。

5、《我家萝莉是大明星》

《我家萝莉是大明星》,作者追梦人LOVE平。

全世界都应该感谢舒泓明,因为他为人们带来了一个大娱乐年代。我们更要感谢他的夫人米丞琳,如果不是为了她,或许他的才华,根本不会展现在大众面前。他们,代表着一个时代。

混也是一种生活内容简介: 自古英雄出我辈——————————绝非种马 一入江湖岁月催——————————绝不意淫 皇图霸业谈笑中——————————纯粹都市 不胜人生一场醉——————————混面人生 本书不是校园故事,没有任何的异能,也不是重生类的,是一本纯正的都市故事书,虽然也有..

娱乐圈毕业论文造假

这种做法是非常正确的,因为这个孩子特别的不真实,所以现在被封杀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应该认清自己的错误。

我觉得这个事情的处理结果还是很不错的,把他封杀了之后,是可以警示很多的人,让他们不再做一些虚假的东西。

说明她是一个没有道德底线,没有任何学历背景的人,这样的人就不应该成为偶像。

说起翟天临,每一个人脑子里都跳出来了学术造假这个东西。今春,翟天临学术造假事情闹得议论纷纷,大家一边嗑瓜子一边找寻事儿的实情。最终,这件事情以翟天临的公布致歉完毕,令人遗憾。

翟天临身穿制服,在搞笑小品《儿子》中饰演一名专业承担假冒伪劣的警员。但没多久他就变成被假冒伪劣的目标——这名北影博士在微博上晒出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的录用通知书,但在一次主播间,因为问网民知网是什么,被情深不负提出质疑,提出质疑声直取其博士学士学位含水量。

翟天临将不知道网,恰当地表述为一种有意的反问到;其个人工作室发布了严正声明,否定翟天临论文代笔、学术学术不端,否定北影博士大学毕业是潜规则,注重其学术成效,是根据摄制组拍摄后的老师成考函授、退组具体指导等方法进行的,希望之弦,仍在维护保养学霸的人设。

讥讽的是,在翟天临在翟天临方严肃控告自媒体平台诬蔑的与此同时,专于学术的热心网友们把他以往说白了的科研成果扒了个四脚朝天。

第一,依据北影的博士大学毕业标准,翟天临务必有见刊的学术发表论文,留意已见刊,并非待发布,但知在网上没有查找到他在核心期刊上刊登的一切毕业论文;第二,网民查找发觉翟天临以往发布的几篇文章内容,在其中一篇论文查重数据显示,内容不够3000字,在其中近40%是以别的毕业论文拷贝而成,远远地超出20%的剽窃评定基准线。创作者被剽窃,也在盆友圈中称存在即是合理。这类让严正声明抽脸的客观事实,好像申明了这一明星团队为了更好地保持学霸人设而欠缺基本上的自我反思观念,更非常容易加重大家对博士、博士后学士学位过关的深灰色想象。

一直以来,演艺圈一直时兴立学霸的人设,非常大水平上体现了大牌明星对文化水平和名气不搭配的敏感度。并且多元化的营销推广技巧,也经常能够产生与众不同的辨识度。可是要蹭学霸的光晕,还得说基本上的是不守信用。倘若明星团队不断宣传策划自身在学术上的勤奋好学,却又没给有感染力的科研成果,能查询的屈指可数的毕业论文,还因涉嫌立即一大段剽窃。那样看待学术的心态,归根结底更好像叶公好龙,把学术作为获得总流量的广告牌。

翟天临在获得博士和博士后学士学位的环节中,是不是存有学术学术不端,现阶段还难以下结论,但其学霸人设却完全崩溃。这一效果是肯定的,假如进一步思索,一位没法获得学术成效的影视大牌明星,可以简单地获得名牌大学博士和博士后学士学位,真真正正的危害还取决于,它给外部对优质教育的期待,导致了无法恢复的损害。

倘若演而优可以得到学术升职的绿色通道政策,那表明学霸人设的流行,难题不仅仅取决于演艺圈,还取决于高校对学术考评欠缺公平公正严苛的严格把关体制。

事实上,翟天临之外,也是有许多高校想要把一些当下火爆的大牌明星晋升为研究者、教授这些。针对高校而言,宣传策划或招收的主力资金大量;针对艺人而言,也是画龙点睛。仅仅由于娱乐圈明星跨界营销进到学术界,迈入学校的界限,务必严格执行高校的标准,不然针对一些没有情况和名气,但依然认真学习的大学生而言,对艺人的优惠待遇,会产生较大的不合理。

翟天临被提出质疑学术造假,对娱乐圈明星是一个警示,表明在靠学霸人设获得总流量的环节中,一切蒙骗作假的个人行为都是会不如人意;对高校也打响了敲警钟,学术公平公正的红线不可以有任何的松脱。因而,两家涉及到的高校应采取行动,立即解疑答疑解惑。若弄伤翟天临,则立即回应;若学士学位授于全过程的确存在的问题,则更应运行改错程序流程。

法学毕业论文关于娱乐圈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法律本科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论法学 教育 的困境与改革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起源于春秋。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04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从1952年开始“司法改革”运动,各大学原先设置的法律系撤销或合并,这一过程被称“院系调整”。从“院系调整”之后,“政法教育”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 大幅度裁汰法律教育机构与大量吸收未受法律教育的人进入司法系统,造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开始复苏,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极大地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短短的30年,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1977年恢复招生时,全国只有3所法学院系,100多个大学法学本科生,2008年有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形成了以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法律教育体制,建立了包括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学位制度。但是,应当看到在我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 (一)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学教育问题 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分离是20世纪50年代法律革命的产物。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体制,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学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造成了国家教育管理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年大量农民、工人和转业军人经过简单的培训进入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大规模在职教育催生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这一法学教育体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教育层次上有中专、大专、本科、双学位、研究生教育;从教育 渠道 上有正规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有法律函授、广播电大、夜大等非正规法学教育;从法学教育的招生类别来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公费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法学研究生教育也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等。这些导致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标准口径不一,同时冲击了正规法学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 2.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增加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教育机构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资料等教育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法学基础不牢、实践能力差、法律思维能力低等问题。这样的毕业生无法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日益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3.司法考试制度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处理不好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不仅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是分离的,就是法律职业各个行业本身也是相互独立的,我国最早有律师资格考试作为律师的准入条件。法院和检察院从20个世纪80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是难度要小于律师资格考试,很大一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鉴于此,从2002年开始,国家推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作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体现在没有将法学专业作为唯一的报名专业资格,这与西 方法 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做法不同,与其他行业(如医学)通行做法也不一致,使得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看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涉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如何培养两个基本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培养模式。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精英型”法律人才,综合理论素质、实际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都达到了一定高度。而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1.教学内容上,我国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主,重在讲授原理和条文,忽视对原理、条文背后所蕴涵的价值取向、社会观念的讲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很少;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等。 2.教育方式上,重理论,轻实践。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讲授理论知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教学、启发式教育等 教学方法 运用过少。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同时,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多媒体、模拟法庭、实习场所等硬件设施都不到位,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3.师资水平上,我国的教师来源单一。大多数教师都是法学院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职业实务 经验 ,这样的教师教学只能是理论的思辨,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同时,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严重,许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关注学术研究,忽视教学工作,这也不利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 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怎样解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问题,怎样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的眼前。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定位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政治、 文化 交往日趋频繁,各种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出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法律认知、法律职业的 思维方式 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科学人文知识;具备严密的法律 逻辑思维 能力和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办学层次,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1.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和非正规法学教育。 我国目前法学人才培养分为三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从各国法学教育来看,法学专业的最低层次是法学本科,这是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学专科教育起点过低,容易造成法学人才素质低下,因此应当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建立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法学教育层次体系,本科阶段以培养从事司法实务的实践型人才为主,研究生阶段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 2.规范非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优化法学教育结构。 应当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法学学历教育的唯一合法主体,禁止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兴办的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院校、司法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广播电视大学、夜大等各种非普通高校开办法学学历教育,将这些学校的法律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培训教育或者法学继续教育。 3.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施行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大有裨益,能够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层次;促使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同一性必须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学本科是报考司法考试的唯一准入资格。 (三)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1.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本课程外,应该开设交叉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开拓学生的视野;为适应中国和世界接轨的要求,应努力培养熟悉WTO规则、国际条约和其主要成员国相关法律的法学人才。我国法学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差,因此要增加法律技能课,包括司法文书写作、法律文件起草的写作技巧、实用侦破技术、司法口才技能(如询问技术、辩护的技术等)。 2.转变教学方式,重点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 首先,淡化理论的讲授,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体会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学会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其次,加大对法学教育的基础性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开展教学,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建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强化与法律职业团体的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法学教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关键,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法学人才的培养。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水平不高,因此,大学法学教师,特别是讲授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的教师要定期参与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或参与办理案件。同时高校也可以多渠道选任教师,聘请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客座教授,弥补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构建还有赖于提高教师的待遇,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将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决定性指标。 我国现代法学教育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历史进程上看,还属于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存在问题在所难免。虽然法学教育的改革千头万绪、阻力重重,但是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科学的判断和稳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法学教育现代化将指日可待。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摘要: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环境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其原因在于民法所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范式理论,而环境法所采取的是整体主义范式理论,因此二者之间自然就会存在着差异性。由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突出,致使法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尤为重要,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也是构成当前实现二者对话必要性的深层因素。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产生的动因,然后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再次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为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提出对策,即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二者之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民法学;范式整合;个人主义范式;整体主义范式 前言:当前,环境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成为了法学研究界所关注的一大焦点,民法学关注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绿色”民法典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环境法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很多关于环境法的基本问题都与此研究相关,而关于存在争议性强的问题通过法学的分析,也会归结到这一互动研究上。尽管当前关于此议题的探究已经上升到理论层次,但是还是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全面的挖掘其所具有的深层意义,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产生的动因 (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当前,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学术界一直为探索解决途径而努力,加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跨学术研究更加的活跃。因此,基于社会这股强大的政治氛围与理论氛围,环境法与民法之间对话得以实现。 (二)民法典立法的推波助澜 随着民法典立法进程的推进,民法学界为了进一步捋清环境问题对民法学的影响,因而需要与环境法学之间建立对话,以顺应对民法典立法这一项重任所带来的挑战。在民法的立法中,关于物权法的制定涉及到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立法问题,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又涉及到环境侵权救济的问题,因此,民法必然会寻求与环境法实现对话的途径。 (三)环境法学探索者的推波助澜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需找到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成为环境法学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挑战,而民法中的相关内容正符合了环境法学者的需求,因而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也成为了环境法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环境法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先导,因而突破传统的束缚,实现跨专业研究,而民法又是集诸多部门法于一身的法学理论“储备库”,顺利成章的成为环境法学者寻求沟通的对象。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可能性 1.二者同属中国的法律系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共存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其立法的本质属性、目的以及意义等在大体上所呈现出的共性特征,因此,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之间是以共性为基础的,因此,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对话,只是基于学科设置不同而进行的分领域研究。 2.二者的历史渊源 二者的历史渊源表现在环境问题最开始的解决途径:在我国尚未出台环境法时,关于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民法来解决的。因此,从根本上讲,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有着内在的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环境法学是民法学的继承者与进化者。而这种关联性就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其区别与独特属性使其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学科,这在当前的法学研究学科的划分中也已经给予判定。因此,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探讨共同理论问题时,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分。 3.二者之间的冲突的实质是选择 针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的冲突问题,其根源并不属于正确与否的判定,而仅仅是在二者中的选择问题。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的根本在于集合二者的力量以更好的解决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从而在完善各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所面对的是民法与环境法,解决时所面临的是选择谁的问题,是到底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确定解决问题方案的抉择。 (二)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必要性 二者实现对话的必要性总体来讲是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挑战与危机”,其挑战是来自当前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而其危机则是来自于民法学危机与环境法学危机。对于其所应对的挑战是实现二者对话的根本动因,而关于二者所存在的危机的本质为理论研究范式危机。 1.理论范式概念 所谓的范式指的是:由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研的学者们在这一领域内所达成的共识以及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1]。当前,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范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因而其内涵已经远远的超出最初库恩所赋予的定义,具体来讲,当前范式所指的是涉及到一个学术共同体时,学者们所构建的共有知识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还包括了人们理解世界的知识体系。 2.环境法学范式危机 理论范式概念的诞生来衡量我国法学理论学科,能够充分的反映出当前其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理论研究范式,这就证明了环境法学范式危机的存在。之所以说当前中国环境法学尚未构建自身的理论研究模式,可从以下实例找到原因:蔡守秋教授提出“调整论”在环境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对整个中国的法学界的影响也非常大。此理论的提出就充分的证明了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形成理论范式体系。但是,并不能因为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建立自身的理论范式,就片面的认为中国的环境法学就是弱势学科,事实上,范式危机存在于当前中国各法律学科中。 3.民法学范式危机 中国的民法是继承于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成果,而大陆法系的民法制度又是以个人主观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在20世纪的私法公法化的呼声中,此观念的危机凸显,因而,民法由此开展了一系列的修正工作,在其完善的过程中又不断的承受着来自各新法律部门的挑战,进而危机四伏。中国民法在继承大陆民法制度的同时,也相应的继承成了大陆民法的理论体系,而这种民法法律体系的继承,使其陷入被动的地位。因此,如果用理论范式来恒定我国的民法学,在当今的改革阶段,显然其所承担使命的完成任重而道远。但是,不能因为当前我国的民法体系的不规范,就认为其要将其作为全部任务与使命,全身心的致力于此,这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因此,作为我国法律全局性的范式危机,只能说明我国的法律还过于“年轻”,只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将能够茁壮成长。 4.范式的整合 实践作为理论存在的根本,是理论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因此,不管对范式危机承认与否,都应该使理论还原于实践,通过实践来验证,并通过实践来使其“羽翼丰满”,只有直接的应对社会真实问题的挑战,才能促使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环境问题当前就是社会中的一大问题与挑战,正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才成就了环境法学的诞生,而同样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日趋加剧,致使法学“绿化革命”的出现,这就充分的显现出传统的范式理论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而全新的理论范式正在发展过程中。因此,构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是理论打破重重危机并构建全新范式理论的最好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使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的观念、立场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实现二者理论重构的目标,也就是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 三、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在于:使二者能够明确界定自身的观念、价值等,从而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各自的理论范式的整合与重构。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功能 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功能为:拓展双方的视野、转换双方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双方的方法、实现各自价值的重构。在二者对话的过程中,各自将原有秉持己见的思想意识进行转变,从而更新自身甚是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协调二者之间的对话,进而以对话互动的形式来促进各自的发展与完善。也就是在对话中,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实现了换位思考,通过转变自身原有思维来实现对原有未知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而也就形成了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范式重构。此外,在实现对话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观念、立场以及价值等的重新认识与界定,从而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实现了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四、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 (一)环境法学――以民法力量实现对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根源是民法,在最初的环境法学中,其所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便是民法以及刑法,因此,民法对环境法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环境法面临着某些环境难题时,以环境法的思维方式很难寻找到解决的途径,而转换到民法上,很多时候会“另有一番天地”,这就是民法学对环境学的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强调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促使环境法也具备了相应的行政法特点,因此,其在表现上通常以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强制性的规范为主,从而使自身局限于其中,因此,“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成为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立法界的共同呼声。而其中关于引进市场机制的观念,就是在环境法制度的制定上将民法的思维理念引入,以借助民法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来实现环境法学理论范式的重构。 (二)民法学――环境问题给民法以及民法学理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问题给民法学所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理论上的个人主义,而在民法典制制定过程中,“绿色民法典”的呼声致使此挑战也成为了民法发展的机遇。因此,当前加强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推进民法典制定以及民法学理论构建的进程。当前,民法学理论已经踏上了重构之路,只是尚需时间来实现深入研究与汇总。比如民法中关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当前,在民法中关于物权法领域,如何实现物权法理论的生态化,成为了当前民法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由于物权的社会化,致使将公法的支配与公法的义务融于物权概念中,从而展现了当前物权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重视。因而,如果以此为思维意识出发点,就有学者提出了将环境保护融于物权理论中,从而构建生态物权;也有学者在研究农林牧副渔权的基础上,提出准物权理论的构建思想。在合同法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将合同法生态化的思想理论,即所谓的“环境合同”。 五、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范式整合的途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在当前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功能在于修正并限制“私法自治原则”。当前关于公共安全秩序原则,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 总结 ,大致分为十种,其中关于“危害国家工序的行为”的原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解释。事实上,这一原则的实质便是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接受整体主义范式观念修正的链接,因此,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也在此“公序良俗”原则中得以体现。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民法学理论也自觉的承担起社会化、生态化的重任,结合自身理论框架的实际,最大程度的来实现对社会化与生态化的理论实践。 而当社会化与生态化在民法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出现民法无法再调整现象,因此,这也是环境法学产生的原因之一,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环境法等法学理论从诞生起便以社会法自居,其所注重的是强调对社会的公益性。基于此,民法与此类“社会法”之间不但在理论上、还在实际规范性上存在许多必然的关联性,而且其在调整的过程中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承接关系,也正是基于这一意义,民法学者梅格库斯提出了经济法、劳动法与传统的商法等是一样的,都是“特别司法”。先忽视此种断论的正确与否,其观点已经表明了所谓的“社会法”―环境法,在内容的调整上与民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承接关系。事实上,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与“社会法”的内容调解分工上的分界,可以将其视为当前法律体系的一种新的思路。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整合进行了研究研究探讨,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通过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产生动因、可行性与必要性、目的与功能、内容与现状的探讨,提出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 参考文献: [1]陈新夏.康德的目的论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01):52-56. [2]叶俊荣.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环境法律与政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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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理论途释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之界定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内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种类及特征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与构成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构成

(三)构建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重要性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域外考察与启示

(―)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1.域外辩护律师基本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2.域外辩护律师执业的保障性权利

(二)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配套制度

1.司法审查制度

2.程序性裁判机制

(三)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启示

1.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比较充分

2.赋予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

3.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

三、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实证分析

(―)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现状

1.立法现状

2.司法实践现状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1.《宪法》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缺失

2.立法规定过于笼统

3.《刑法》第306条的羁绊

4.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救济

5.法律职业共同体缺失

四、完善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若干构想

(―)建议废除《刑法》306条

(二)完善辩护律师执业豁免制度

(三)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转换制度

(四)建立刑事司法审查制度

(五)探索建立以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的争议解决机制

(六)强化律师行业自身维权机制

(七)完骞侵犯辩护律师权利的程序性制裁机制

结语

如果把刑事辩护律师跟司法办案机关的博弈比作一场拳击竞技,那么辩护一方就是一个发育尚不健全的小个子,其对手控诉一方则是腰圆体宽的大力士,而且这个大力士还同时充当着裁判者的身份,随时可以叫停甚至把小个子对手判罚出局。这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场景啊!但这就是当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现实困境。当然,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已经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了,在清末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凭心而论,应该说现在己经是中国辩护律师处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美好时刻” 了。在科学、经济、法律如此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来悲观地看待“大状”们的未来发展前景呢!可以预料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程的不断推进,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日益重要,刑事辩护的各种体制机制会日益完善,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也会日益提高。

如果把刑事辩护律师跟司法办案机关的博弈比作一场拳击竞技,那么辩护一方就是一个发育尚不健全的小个子,其对手控诉一方则是腰圆体宽的大力士,而且这个大力士还同时充当着裁判者的身份,随时可以叫停甚至把小个子对手判罚出局。这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场景啊!但这就是当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现实困境。当然,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已经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了,在清末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凭心而论,应该说现在己经是中国辩护律师处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美好时刻” 了。

在科学、经济、法律如此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来悲观地看待“大状”们的未来发展前景呢!可以预料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程的不断推进,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日益重要,刑事辩护的各种体制机制会日益完善,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也会日益提高。

摘要 3-4

ABSTRACT 4

引言 7-8

第1章 法官释明概述 8-13

法官释明的含义 8

释明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8-10

释明性质的澄清 10-11

释明的分类 11-13

辩论性释明与处分性释明 11-12

消极释明与积极释明 12

事实释明与法律释明 12-13

第2章 法官释明的理论基础及其意义 13-24

释明制度与相关诉讼原则的关系 13-17

释明制度与辩论主义 13-14

释明制度与处分主义 14-15

释明制度与诉讼指挥权 15-16

释明制度与当事人平等原则 16

释明与程序参与原则 16-17

释明制度具有重要法律价值 17-21

公正价值 17-19

效率价值 19-20

社会价值 20-21

权利保障价值 21

法官释明能够促进实质正义目的的实现 21-22

法官释明可以防止诉讼中遭遇突袭 22-24

第3章 我国法官释明的立法、实践及其问题 24-34

我国建立法官释明制度的必要性 24-26

释明制度能够理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4-25

释明制度能够弥补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缺陷 25

释明制度制度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 25-26

我国释明制度的立法评析 26-30

法官释明的立法梳理 26-30

立法中的应当释明 26-28

立法中的禁止释明 28-30

释明的其他规定 30

我国法官释明的司法实践探索 30-31

当前我国法官释明存在的问题 31-34

第4章 完善我国法官释明制度的具体构想 34-42

法官释明的基本原则 34-36

公开原则 34

中立原则 34-35

适度原则 35

同等原则 35-36

个案释明原则 36

释明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 36-37

释明的行使主体 37-38

释明的内容 38-39

举证的释明 38

诉讼请求与事实主张的释明 38-39

释明的方式 39

不当释明的救济措施 39-42

结语 42-43

致谢 43-44

参考文献 44-45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45

小影娱乐毕业论文

籍贯:辽宁辽阳 出生:1983年10月1日 身高:168cm 体重:48kg 血型:AB型 星座:天秤座 特长:舞蹈、钢琴 丈夫:演员徐洪浩( 南京军区政治部前线文工团 ) 毕业院校:南京艺术学院影视系(表演专业2000级本科)2008年《生死诺言》饰演:刘绍安之妻 2006年《青青的初恋》饰演:青青 2004年《求求你表扬我》饰演:小洁 编辑本段电视作品 2011年24集《我是特种兵》饰小影/丫头 2010年30集《喋血清江浦》饰张慧芳 2010年30集《冰是睡着的水》饰:陈点点(婚后第一部作品,与丈夫徐洪浩及刚出生的孩子共同演出) 2009年37集《仙剑奇侠传三》饰:万玉枝 2008年24集《狙击生死线》饰:安露 刘晓洁电视剧剧照(11张) 2007年100集《糊涂小天使》饰:仙仙、仙花 2006年38集《聊斋奇女子之宦娘》饰:葛良工 2006年30集《狼烟》饰:美林娜 2006年24集《旋风暴》(又名《沧海英雄》)饰:蒋小青 2006年30集《羊城暗哨》饰:连舒娇 2006年40集《少年杨家将》饰:小琳/杜金娥 2005年20集《上将许世友》饰:腊梅/雯雯 2004年40集《风雨西关》饰:麦琪、小桃红 2004年20集《第一次亲密接触》饰:白玫瑰 2003年20集《浮尘》饰:施小雅 2002年单本《风筝的故事》饰:童彤 编辑本段话剧作品 刘晓洁话剧剧照(9张) 2002年《钢铁是怎样练成的》饰:冬妮亚 2002年《小妇人》饰:艾美 2001年《大地的女儿》饰:琼 2001年《青春的觉醒》饰:梅肖儿 2000年《太太学堂》饰:克里沙尔德 编辑本段媒体报道 夫妻搭档羡煞旁人 徐洪浩拖家带口晒甜蜜 影视圈的夫妻着实不少,能演夫妻档的就少之又少,如果还能接连着好几部剧那就更属不易了。徐洪浩和刘晓洁就是那其中的凤毛麟角,《生死诺言》、《第一次亲密接触》、《狼烟》都洋溢着他们的幸福。而这一次的《冰是睡着的水》是两人结婚后的第一次合作,两人的爱情结晶——刚刚出生的宝宝,在该剧中也闪亮登场,着实让人期待。 该剧中徐洪浩饰演了男二号肖天明,肖天明风趣幽默,浪漫细心,俘获了大学生陈点点(刘晓洁饰)的芳心。非常巧合的是在实际生活中,徐洪浩也正是在刘晓洁大一的时候对她一见钟情印象深刻。四年的大学生活结束,再次的巧遇让徐洪浩觉得是命中注定,终于抱得美人归,两人同在一个单位,经常的接拍夫妻档,真是羡煞旁人。剧组人员都打趣的说只要两人同时在现场,你就不断能看到红色的爱心从两人身后冒出。拍戏过程中的徐洪浩格外认真,他总是有很多别出心裁的创意,导演黄文利开玩笑的说“我听徐洪浩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导演,我有个想法。”也正是他这样的精益求精创意不断,才让荧屏上的肖天明更加的完整,的确成了该剧的一大亮点。 导演黄文利夸赞刘晓洁在拍摄中是绝对的自然、生活,徐洪浩在空闲的时候也经常拉着刘晓洁说戏,两人的对手戏不少,每一段都是一次惊喜。接拍《冰是睡着的水》的时候,刘晓洁刚刚生完宝宝,产后还未恢复就投入到拍摄当中,但这却未影响一次的拍摄进度,敬业的态度确实让人敬佩。接受采访的时候提到黄文利的赞赏有加,刘晓洁笑笑“能不自然嘛,我们平常就是这样。”记者顿时感到旁边酸味一片。 预热《风雨西关》 陈坤谢娜刘晓洁“闪电”江城行(2005-09-30 08:18:22)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吴珂通讯员周卫报道:2点下飞机,6点又上飞机,昨日,陈坤、谢娜和刘晓洁来了一次“闪电”武汉行。这4个小时里,他们是为了参加由湖北电视台投资拍摄的电视剧《风雨西关》举行的观众见面会,虽然女主角孙俪缺席,但有了陈坤和谢娜的亮相,见面会现场就足够火爆了。 一件黑色休闲西装,一条普通的牛仔裤,陈坤一亮相场内就惊叫声一片。而因为主持了快乐大本营,谢娜也拥有相当多的支持率。在舞台上,她总喜欢抓着话筒不放,一有冷场就忙着说话,俨然一副当惯了主持人的做派。而对观众来说相对陌生的刘晓洁,则大部分时间都是安静地坐在一边。 虽然电视剧《风雨西关》讲述的是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但几个主演个个都是乐天派,陈坤最喜欢和谢娜开玩笑,在说到出道以来的遗憾时,陈坤笑着说:“遗憾就是演的电影太少了,老抢不过她(指谢娜)男朋友刘烨……”。 刘晓洁:麦琪与小桃红是一个人身上的两面 2004年11月05日17:29 新浪娱乐 晓洁新图 她是东北辽宁省辽阳的女孩子,却生得亭亭玉立,好生娇俏,在六朝古都南京念完艺术学院,刚拍完两个电视连续剧,小试牛刀,就被广东润视看中,委以重任,同时饰演天使般的麦琪与精刮的小桃红,这是《风雨西关》最关键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人见人爱的麦琪,出身贫寒,却独立自主,知书达理,自尊敏感,几乎与西关所有的年轻人都有关系,连对谢天慧深情款款的梁锦坤,都对她与她的爱情感慨颇多;另一个就是相貌与麦琪酷似的,叫人爱之不行恨之也不行的妓女小桃红,刘晓洁说:“我觉得小桃红的内心不是个放荡的人,虽然,她的行为,是有些放荡,但她仍然是有原则的,有良心的,肯帮人,也能理解到别人,小桃红与麦琪就象一个人的两个面,双重人格,乃至多重人格。”这应该是一个高难度的角色,新人刘晓洁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挑战孙俪饰演的谢天慧呢?刘晓洁表示只能靠自己对剧本的把握以及人物的领会,进入角色,才能创造人物。 新人刘晓洁像是一个没有虚荣心的人,心态平和得很,宣称自己既不会特别激动,也不会特别沮丧,只想好好领会人物,把握角色,演好戏。

小影姓名:刘晓洁 原名:刘怡彤 籍贯:辽宁辽阳 出生:1983年10月1日 身高:168厘米 体重:48公斤 血型:AB型 星座:天秤座 特长:舞蹈、钢琴 毕业院校:南京艺术学院影视系(表演专业2000级本科) 工作单位:南京军区政治部前线文工团 丈夫:徐洪浩(南京军区政治部前线文工团演员) 小菲-杨舒饰青年演员杨舒,江苏南京人。南京军区前线文工团一员。杨舒粉丝统称梳子~~资料还未现身,此人太低调。 小庄姓名:谷智鑫 谷智鑫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8年8月24日 生肖:马 籍贯:辽宁丹东市 星座:处女座 身高:183cm 血型:A型 职业:演员 毕业院校:中央戏剧学院谷智鑫生活在辽宁丹东市一个普通的五口之家,父亲、哥哥是工程师,母亲是一名工人,姐姐是位化验员,他在家里备受父母哥姐的宠爱,家里人都很支持他,鼓励他做好演艺事业。 小学:永昌小学 初中:丹东二十一中 高中:丹东一中 大专: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 大学: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 现为北京人民艺术院剧院演员 经纪公司:小马奔腾

是刘晓洁,在拍《我是特种兵》时,都生小孩三个月了

刘晓洁,曾经在1997年获辽宁省艺术学校舞蹈专业大赛中获得个人表演奖,1998年获学校舞蹈专业“十佳优秀学生”称号,并在电视台兼做儿童节目主持人。2000年考入南京艺术学院影视系本科班。参演过多部电影、话剧和电视剧籍贯:辽宁辽阳 出生:1983年10月1日 身高:168厘米 体重:48公斤 血型:AB型 星座:天秤座 特长:舞蹈、钢琴 毕业院校:南京艺术学院影视系(表演专业2000级本科) 工作单位:南京军区政治部前线文工团 丈夫:徐洪浩(南京军区政治部前线文工团演员) 艺术经历 1997年获辽宁省艺术学校舞蹈专业大赛中获得个人表演奖。 1998年获学校舞蹈专业“十佳优秀学生”称号,并在电视台兼做儿童节目主持人。 2000年考入南京艺术学院电影电视学院2000级表演系电影 2004年《求求你表扬我》饰演:小洁 2006年《青青的初恋》饰演:青青 2008年《生死诺言》饰演:刘绍安之妻 电视剧 2002年单本《风筝的故事》饰:童彤 2003年20集《浮尘》饰:施小雅 2004年20集《第一次亲密接触》饰:白玫瑰 2004年40集《风雨西关》饰:麦琪、小桃红 2005年20集《上将许世友》饰:腊梅/雯雯 2006年40集《少年杨家将》饰:小琳/杜金娥 2006年30集《羊城暗哨》饰:连舒娇 2006年24集《旋风暴》(又名《沧海英雄》)饰:蒋小青 2006年30集《狼烟》饰:美林娜 2006年38集《聊斋奇女子之宦娘》饰:葛良工 2007年100集《糊涂小天使》饰:仙仙、仙花 2008年24集《狙击生死线》饰:安露 2009年37集《仙剑奇侠传三》饰:万玉枝 2010年30集《冰是睡着的水》饰:陈点点(婚后第一部作品,与丈夫徐洪浩及刚出生的孩子共同演出) 2010年40集《换女成凤》 饰王真真 2010年30集《喋血清江浦》饰:张慧芳 2011年25集《我是特种兵》饰小影/丫头 话剧 2002年《钢铁是怎样练成的》饰:冬妮亚 2002年《小妇人》饰:艾美 2001年《大地的女儿》饰:琼 2001年《青春的觉醒》饰:梅肖儿 2000年《太太学堂》饰:克里沙尔德综艺节目2011年1月28日 湖南卫视 《天天向上》 《我是特种兵》剧组 2011年2月5日 参加 中央八台《八仙过海闹新春》 (刘猛、徐洪浩、何达、徐佳、郎峰、任柯诺、傅程鹏、刘晓洁) 2011年4月13日 湖南卫视《好好生活》

娱乐怎么写小作文毕业论文

Recreations are an important part of people’s life. For example, after hours of attentive study, students will feel like having a game to relax their nerves. Workers may find it very satisfying to sit in front of a TV set when they e back from a day’s tiring work. Besides, recreations serve as a pleasant way for the retired people to pass their job-free time. Generally speaking, there are o kinds of recreations: physical activities and intellectual activities. Physical activities keep one fit and develop team spirit.

A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more and more people live the good life. As they have more money to satisfy the material issue, so they chase for entertainment. The old people like to dance in the square and the young people like to KTV. As for me, my favorite form of entertainment is to travel. Going to travel is my favorite form of entertainment, I learn a lot and I will continue my travel when I have the time and money.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这句话可是家喻户晓的了,正所谓生死由命啊! 那是在我毕业的那年,爷爷身体不适,又有病在身,一次病情突发,吓得爸妈连忙把他送去医院,医生说爷爷需要开刀做手术,经过几个小时的“战争”,他逃过了鬼门关。 数月的治疗,他精神好了,便决定出院。出院后一直开开心心地与爷爷玩乐,可就在2月份的最后一天,发生了令我终生难忘的事。 那夜,我在阿姨家陪表妹睡,可不知道为什么那天眼皮跳的很厉害,心里总感觉不塌实,很难受,可又说不上来为什么。直到半夜阿姨叫我回家,说爸爸打电话来!我的害怕油然而生。 路上,我想了千万中可以:或许叫我回家说成绩,或许叫我回家睡不放心我……可是那都不可能。突然,脑里出现一个画面:爷爷躺在床上,身边围着一群人呼他喊他……我的心突然颤了一下,摇摇头告诉自己那只是幻觉罢了!虽然这样说,但是我的脑海里总是浮出那个画面一遍又一遍! 到家门口了,我不想进去,也不敢进去,突然有人推了我一下,原来是一直在送我的阿姨!看了看她,我小心翼翼的推开门,慢慢的走进去,画面又出现了,错!那不是画面。“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我自言自语道。揉揉双眼,看向前方,爷爷在床上,身边围着一群人喊他叫他,跟画面一模一样。为什么会这样? “孩子,过来!”爸爸的言语打断了我的思路,我走了过去,大家看着我,点了点头,示意我去叫爷爷。“爷爷~~”我的声音带着点颤音。“爷爷!”我稍微放大了点声音,他睁开了眼睛,只说了一句:“唉!”但是又躺下了,而且在也没醒来!我多希望时间就那样停止,我多希望他不要睡着…… 那瞬间,我才懂得亲情的可贵,我才懂得亲人的重要性。 最美丽的瞬间仅仅只有5个字的对话,最美丽的瞬间仅仅是我和爷爷的最后一次对话,但是它却是我最美好的回忆!但是宁可不要这个回忆,我不要爷爷离开我,我不要!

The way to relax ourselves The thumb and middle finger gently mutual pressure,feeling of fatigue and pressure seems to be pressed the open arms,head and chest to keep straight,close your eyes,experience their own tensions slowly from the in vivo release. Research shows,doing sports can be blood in the body -- stress hormones epinephrine and norepinephrine levels decrease,make you excited or depressed mood,tension and stress,eliminate. So drink plenty of water to work. But water can not drink too fast,but should as far as possible not intermittently,slowly,evenly it of the uniform,by downing action can function in the brain,the brain immediately upon release of pressure,reach the sedative gum also have different approaches but equally satisfactory results on earth.

cat

可以写你最喜欢几月的天气,或者几月有什么节日是你最喜欢的等等

My hobbies are watching movies and swimming. Movies can lead me to everywhere all around word, which can widen my horizon. It also can help me with understanding others' live. With the help of movies,

我也不只到,不知道这文章对你有没有用,真不好意思,作文和你题目不符合 My favourite Festival There are a lot of holidays for chinese people, such as National day, May Day, etc. However, chinese people look on spring festival as their most important one of it's also my favorite festival, especially when I was a child, because In those days, I could have a plenty of delicious food to eat, enjoy a very long holiday and wear beautiful clothes. And what is more important is that I could received much new year's gift money. So, everyyear, I expected the spring festival would e soon. After I grew up, it's no longer as important to me as before . For I can have my delicious food and wear my favorite clothes every day. It's like I'm having spring festival every day! 一年有很多节日,如国庆节,劳动节等等,但中国人看的最重的还是春节。我也很喜欢做春节。尤其是小时候,因为一到春节不但可以吃到好多好吃的,而且还能放很长的假,穿漂亮的衣服,最主要的是可以收到好多压岁钱,小时候总盼望着春节的到来。长大了,春节好像没那么重要了。因为现在天天都能吃到好吃的,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就想天天都在过年

英语作文“我喜欢的节日”怎么写 写文章的几点技巧 一、提高认识事物和表达事物的能力。 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指出:写任何东西决 定于认识和经验,有什么样的认识和经验,才能写出什么样的东西来。反之,没有表达认识的能力,同样也写不出好作文。 二、把认识结构作为作文的核心,包括学习知识,观察积累,记忆储存,训练思维,丰富 想象,培养情感,锻炼意志;从说到写,推敲修改,多读勤写。 三、树立大作文观,听、说、读、写有机结合 一要注重审题;二要明确写作目的,立意要新;三是选材要有根据;四要讲究谋篇技巧,安排好篇章结构;五要注意文章分段,事先列小标题,作文提纲;六要注重文章写法,因文用法;七要妙用语言,用思想调遣语言。

We all know that water is very important for human beings, while rainwater is also very important for plants. Their mother gives their first life, but rainwater provides them the second life. Without rainwater, the plants, especially the wild plants will thirst to die. As living in the wilderness, they can’t get the attention from human beings. So they have to drink the natural water, which is from the rainwater. We all know that we can bear hunger for a short time, but we couldn’t stand thirsty. So do the plants. So, you can see how important rainwater is to plants.

作文标题: 娱乐与娱乐圈 关 键 词: 高中高三 2500字 字    数: 2500字作文 本文适合: 高中高三 作文来源: 本作文是关于高中高三2500字的作文,题目为:《娱乐与娱乐圈》,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欢迎阅读《作文:娱乐与娱乐圈》,“作文网”每日为您更新更多优秀的“高一作文”,请随时关注! 谈到娱乐圈,估计很多人都会在心中有个模模糊糊的概念:影视,媒体,网络,游戏等等。 来自:作文大全谈到娱乐,很多人的心中也或许有个不成文的概念:消闲,打发无聊等的活动。来源:作文网 很多志趣相同的人,凑在一起就变成了一个圈子,而具有差不多雷同娱乐爱好的人,也就容易簇成一个娱乐圈。 娱乐圈,和娱乐的不同之处在于:圈子,是大众化的,哪怕只有三个人,也可以组成一个圈子;而娱乐,却是真正个性和个人化的,也是特立独行化的。 娱乐,对于一个具体的人来说,只有在他深深感受到通过某种娱乐行为而获得了真正的享受感,才能算数,而娱乐圈,却并非如此。 娱乐圈,是大家伙聚在一起玩大忽悠的地方,绝大多数时候,参与娱乐圈活动的大部分人,一般是不会感觉到真正在享受的快感的,而很多无由的伤感及莫名的哀痛,反倒伴随着身在娱乐圈内的人士,以及对娱乐圈望眼欲穿的圈外人之身心而挥之不去。 “圈”之概念,本身就意味着:这是一个牢笼。针对这个牢笼的心态:有的人想冲进去,有的人,却想冲出来。 想冲进去,却始终都冲不进去的人,一生都在迷茫和徘徊中虚度时光,想冲出来却没有付诸行动的人,看来依然还在继续迷恋着牢笼的“温暖”和“幸福”! 我们几乎都知道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只要有圈子的地方,就会出现“权力”概念,娱乐圈,当然也不例外。 娱乐圈,原本就是为了“娱乐”二字而打造出来的时髦语,在这其中,最好别奢谈什么艺术。艺术原本就不是那种能委身在权力的矮檐下竟然还能获得自由呼吸权的东西。 错,就错在圈子外面的人太过天真,太过于把娱乐圈当回事儿,却忘了所谓的“娱乐圈”,原本就是胡搞乱扯的“娱乐”,而不是本质意义上的真正艺术。 多少人,都喜欢打着“文学艺术”的旗号,最终目的,却不过是为了挤进娱乐圈里并做条权势下的奴才罢了。 有圈子的地方,就肯定有所谓的“领导”,而“领导”,当然不会是艺术家,而仅仅不过是一些喜欢玩弄“艺术家”的伪君子罢了。 作协,呵呵,多么响亮的名称,可惜,其本质也不过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娱乐圈。 与美协一样,作协领导,一般也都特喜欢做邪,至于美协的领导呢,呵呵,差不多也都特喜欢媚邪。 至于文联,就更不用提了,现在的文联,说穿了,也不过就是瘟联。 娱乐圈的概念,应该普及到任何文艺领域里去,因为,事实上早已经先斩后奏地普及完了,就差:一个娱乐圈的名号。比如:文联娱乐圈,美协娱乐圈,做协娱乐圈,如此一来:岂不众乐乐,更胜于独乐乐,亦不亦悦乎?大学里的教授先生们,也用不着再扭扭捏捏地像个小媳妇一样,明摆着想嫁人了,却还要在亲爹娘的面前假发毒誓:“我这辈子一生不嫁,就留在爸妈跟前伺候两位老人”。这类的骗人话,是任谁都不会去轻易相信的。所以我劝教授先生们,与其假做斯文地去研究那些从来都不屑于去研究的东西,还不如干脆点,把大学名号换掉,改成:教授娱乐圈。如此一来,多好。不但抄袭学生之毕业研究论文的行为能得到公众的原谅,就算偶尔蹦到娱乐圈里的传媒上顺口胡说八道几句,也肯定不会有人跳出来去指责你们的,因为谁都知道你们在蹦迪在跳绳在玩八卦。 “学术”?“艺术”?呵呵,不过都是些娱乐圈里的假把式罢了! 假把式的后面,却藏着无数的奴才和“领导”:娱乐圈,为了自身的切身利益,还会真正去在乎大众感情么?这是个疯狂的年代,所有的纯粹都变成了垃圾,同时也都被娱乐圈给糟蹋得不成了样子:国画变成了人体彩绘;现代诗歌变成了意向的****;油画走下画架的同时也走向了“****钻牛肚子”的疯狂;教授们不再忙着研究学术,却个个都喜欢跳到媒体上玩跳跳绳;做邪主席们除了喜欢写一些很邪门歪道的狗屁诗词之外,也就剩下除了废话就是没事也磨牙的研讨会了;媚邪的主席们就更不用提了,因为哪里有口号,哪里就有媚邪;瘟联的祸患,导致举国上下的意识形态,几乎颓废到了倾国瘟疫的程度:“骗”风几乎已经席卷了整个文艺界;至于形形色色的大小专家,演员,导演等等,也越来越滑向了“砖家,阉员,倒烟”的地步。 以上,自然都是读书人干的事儿! 没读过书的人,也干不出来以上的那些滥事儿! 哪里有“领导”,哪里就肯定没有纯粹的文艺,就算有,也都是一些被阉割的“文艺”! 圈子,是制造“领导”和“权力”的地方,在圈子里,“文艺”和“学术”的本质,不过都是一些为了给“领导”和“权力”差屁股用的卫生纸。不论再怎么优秀的文艺作品,一旦到了圈子里的“领导”手里,照样还是一张差屁股的纸,而假如那纸上还带着些刺儿,那就更不得了了:肯定一下子就会被圈子里的“领导”们扔进废纸篓,且过不了多会儿,就会成了彻底的垃圾,甚至连收废品的老头都可能不愿意花一分钱来买那些废纸:因为是狗屁“领导”们仍出来的。 圈子,呵呵,真是个无处不在的东西! 有圈子的地方,就一定有腐败,有圈子的地方,就一定有某些权势欲膨胀的“老大”们在那里镇守着一方圈子。如果是带刺儿的文艺来投稿,那么:要么进行自我阉割后再来靠近圈子,要么干脆自动滚得远远的。还不服气?好啊,就不让你出头,就要压死你。就算勉强给你发表,也照样能把你打到十八层地狱里去:给你说话的自由,但就是不给你麦克风,你能怎么着?这下你傻了吧:观众光看着你咧嘴,却听不见你说啥,所以你就是喊破了喉咙也没用,因为圈里圈外隔着厚厚的一层垂帘呢。人家手里有麦克风,哪怕放个最臭的屁都能顺风传到十八里外去,你行么?你不行,因为你没有获得拿麦克风说话的“民主”,因为人家没有给你这个权力,因为你就是个刺儿头。 娱乐,是纯属个人的事儿,而娱乐圈,却是圈“领导”们的地盘。 学术成就的高低,文艺创作水准的好坏,跟圈子没啥关系,只跟个人的努力程度有着直接关联。 艺术造诣的好坏,根本影响不了市面:“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老话在古代社会里适用,在现代社会如果还扯这一套,那就是纯心用来欺骗老实人的。现在的市面上,几乎早就站满了形色各类的乌龟王八,同时还把街道给拥挤堵塞得甚至连一条缝隙都没有。就算那些想喝好酒的人,也想办法挤到你家所在的那深巷子里去,但在事实上估计也没有这个可能了:谁有那么多闲散时间大老远地跑到你家里去买酒?更何况,他们为了挤开市面上的那些乌龟王八,没准可能连身家性命也保不住。要知道:市面上的乌龟王八们,做好酒的本事虽然没有,但张牙舞爪欺瞒顾客的本事,绝对是各个高超! 高水准的纯文艺以及真正的纯学术,都不过是纯属于个人化的产物,而非讨好市场的廉价品。至于针对那些存在于市面上之顾客们的抱怨声,也别太在意:原本就很纯粹的东西,压根不用去着急卖个贱价,卖不出去了,也无所谓,总比跟着市面上的那些乌龟王八们一起起哄要好得多! 《娱乐与娱乐圈》这篇优秀的“高一作文”由作文网收集,来源于互联网和会员投稿,仅供参考和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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