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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菲毕业论文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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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菲毕业论文导师

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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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菲尔德的消费比较低 可能是全英国最低的了吧~在伦敦即使是住学生公寓也非常贵 而且食物什么都很贵~但你的专业发展谢菲尔德也许不及伦敦~如果想真的想毕业留下的话还不如去伦敦读 顺便找机会~而且导师的推荐也非常重要~还是要看你BA毕业后想留在哪儿了~

谢菲授课型硕士有答辩的。

英国授课类课程一般是一年制,上课方式主要包括讲座、讨论、案例分析等,考核方式包括考试和论文,以及结课的大论文dissertation。

以授课为主的学习方式,通过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完成学科作业和考试完成学位的。授课型硕士也会需要做少量的科研项目。

英国留学研究型硕士

申请英国留学的同学们都知道,英国硕士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授课型硕士(taught programme),另一种是研究型硕士(research programme)。

研究型硕士一般时长两年,主要以研究专项课题为主的,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独立的研究后提交论文,论文通过并经口头答辩,获得学位。

在修读研究型硕士期间,学生需要对某项课题进行专门的研究,可打下更扎实的学术基础。如果申请人对学术感兴趣,想在所选专业方向进行深入研究或打算读博,选择研究类硕士是更好的选择。

谢菲毕业论文选导师

毕业论文选导师:

1、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仔细思考自己有没有在学习过程中十分感兴趣想要探究的问题,最好与自己的所学专业相关。不然很可能找不到愿意带你的老师,或者开题时会有很多麻烦。

2、如果没有什么兴趣,就回想一下大学四年里上过的专业课中,有没有比较喜欢的老师,从TA教的专业课中选取一个题目。尽量找自己能谈得来的老师,且最好是职称级别高一些的,比如院长、教授、副教授级别的,往往对你的指导更加上心,易出好论文,也更容易通过答辩。

3、跟导师讨论,索取研究方向。导师们如果有正在研究的课题内容,那是最佳,这样很可能他已经有一定的原创成果,会给你很大的帮助,运气好碰到急性子的老师,可能会辅助你完成;如果没有,导师也会有自己的研究方向,会给出一些方向供学生选择,选择时,最好选资料丰富的,自己有些了解的研究方向,不然写起来会很艰难。

4、题目需要深度而不是宽度。越具体就越容易深入,尤其是文科类论文。反之,题目覆盖面越大,内容越容易写得假大空,如果是本科论文1万多字的话,泛泛的题目根本无法细化深入,不易出好文章。

5、选择导师时,最好选带人少的导师,会受到很多指导。还有就是一定要提早联系导师给你留名额,切忌等到选题开始再联系导师。

一、指导导师的基本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大专毕业论文指导导师的条件一般有: 1.具有有关专业的较高理论和政治素养的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员、研究人员。 2,具有本科专业理论素养和文字水平较高的相当于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 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导师条件: 1.具有有关专业的较高理论和政治素养及文字水乎的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员或研究人员。 2.具有研究生毕业学历,理论素养、政治水平、文字功底较高的相当于正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引自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程》) 二、指导导师的修养 从以上基本条件可以看出,担任函授学员指导导师的人,其本身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和修养,主要是思想方面的修养、理论方面的修养和文字方面的修养。 (一)思想修养 身为指导导师,首先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思想水平和强烈的责任感,有“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精神和甘为“人梯”的精神。要把帮助学员顺利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看成是学校交给自己的一项严肃任务,作为教师的神圣职责。 学员对待毕业论文的态度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非常认真,积极性很高,主动向指导导师请教的;第二种是比较认真,想写好毕业论文,也希望得到指导导师指教的;第三种是敷衍了事,被动应付,导师不催不动笔,迟迟不同指导导师见面的。对第一种学员,指导教师应悉心指教,提出高标准、严要求,鼓励和帮助他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对第二种学员,教师应满腔热情予以接待,鼓励他树立信心,并从多方面给以具体指导。对于第三类学员,指导导师应不避“皇帝不急,倒急死太监”之讥,放下架子,主动找他谈话,帮助他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督促并指导他及时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 指导导师不仅要凭自己的业务水平帮助学员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更要以自己的思想品格影响学员,表现出为人师表的良好风范。(二)理论修养 俗话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指导导师的理论修养、学术水平直接影响学员毕业论文的质量。学员毕业论文所涉及的学科是非常广泛的,不但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诸方面,还有政治学、管理学、法学、公共关系学以及系统论、信息论、人口理论、宗教理论……等等,应有尽有。担任毕业论文指导导师的人,应当是个“通才”和“杂家”,对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要有扎实的基础,对当代各种新理论、边缘科学要有广泛的涉猎,还要有丰富的自然常识与社会知识。否则,学员写的文章尚且看不借,又何从指导!即使可以通过分工,实行分类指导,但往往不可能分得那么细,学员论文中所涉及的知识也不可能那么单纯专一。更何况学员论文的一个通病是写得太实,理论性欠强,指导教师应帮助他们在文章里“加进”理论分析的内容。而要做到这一点,非有一定的理论素养不可。 (三)文字修养 毕业论文是以中文形式写的,故指导导师的中文写作水平起码应不在学员之下。他们不但要熟练地掌握论文写作知识,具备一定的语法、修辞和逻辑知识,而且要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较高的实际写作能力。 学员论文中出现的语病较多,指导老师应帮助他们纠正。例如;由于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人们的思想和情绪都发生了强烈碰撞[情绪如何“碰撞”?跟谁碰撞?可改为震荡],其冲击波不可避免地在青年人身上反映出来[冲击波怎么“反映”?可改为:其冲击波不可避免地撞击在青年人身上,引起他们的强烈反应]。 当前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祖国现代化建设宏图需要青年人接替、继承[宏图可以描画、实施、实现,不能“接替”,也不说“继承”]。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了放松对青年思想教育外,舆论导向失误,一度宣传阵地中“雷锋”消失,改革开放过程中西方一些资产阶级思想侵入我国,没有及时地批判这句话不完整,可在“原因”后面加上“很复杂”,在“批判”后面加上“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形成两个并列分句]。 俗话说,名师出高徒。指导教师不必都是“名师”,但都应有“名师意识”。要意识到,教师是在有意无意地以自己的面貌塑造学生的,因而要重视自身素质的养成和水平的提高。否则,“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不行的.

选择一个好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对于研究生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他们会对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论文质量和未来职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以下是一些选择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建议:1. 了解教师的研究领域和经验:选择一个与自己研究方向相符合的教师,可以让研究生得到更好的指导和支持。此外,教师的学术成果和经验也是选择的重要考虑因素。2. 了解教师的性格和风格:研究生应该选择与自己性格相似或者互补的教师,以便更好地进行沟通和交流。此外,教师的指导风格也很重要,研究生应该选择那些能够给予充分支持和指导的教师。3. 了解教师的工作量和时间:研究生应该选择那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来指导自己的教师,以避免出现时间上的冲突和指导不足的情况。4. 了解教师的声誉和评价:研究生可以通过查询教师的学术成果、评价和声誉等方面的信息,来评估其是否是一个好的指导老师。5. 与教师进行交流和沟通:在选择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之前,研究生应该与教师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他们的研究方向、指导风格和工作量等方面的信息,以便做出更加明智的选择。总之,选择一个好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需要考虑多个因素,研究生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来做出选择。

这个要找个跟自己关系好的老师,因为论文到时候会与很多问题,老师可以给你细心讲解,有的老师不爱搭理你,有错误都不给你指出让自己找,那找得到啊,不要找事多的,事多的老师论文会让你改无数遍。

谢菲毕业论文导师是谁

diploma如何认证成degree?据我所知、英国master挂科、论文没有通过、未顺利毕业这种拿了diploma、certificate的情况是不能学历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所需要的材料种就必须要有我们硕士阶段的学位zhengshu和成绩dan。如果挂科了,第一步当然那是咨询你的导师,这位资深人士会指导你下一步该怎么办,是否可以重修或者参加补考等。但是因为补考章程因学校而不同,所以你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所以开学前仔细研究Handbook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你没有仔细阅读你的Handbook,又恰巧在期末的时候找不到了,怎么办?别慌!你可以在大学的官网,查看相关的补考信息。一般你登入搜索网站,在搜索栏中输入“Reassessment postgraduate”或者“Resit an exam” + “输入你所在的学校”。就可以查询到你所在学校关于补考的措施。但是,如果补考也没通过,学校一般就会给我们Diploma,这里普及一下,一般Diploma指的是结业证书,Degree才是学位证书,Degree with Distinction (优等生)一般均分要在70%,并且通常考官也并不会真的铁面无私,在2%以内,都有商量余地。比如68%就可以拿到distinction,48%就可以拿到硕士学位,38%也能算你通过,拿到结业证书。只有拿到了硕士学位,最终才可以顺利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如果因为没能拿到degree,只有diploma,想要认证,其实也并不是没有办法。

谢菲授课型硕士有答辩的。

英国授课类课程一般是一年制,上课方式主要包括讲座、讨论、案例分析等,考核方式包括考试和论文,以及结课的大论文dissertation。

以授课为主的学习方式,通过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完成学科作业和考试完成学位的。授课型硕士也会需要做少量的科研项目。

英国留学研究型硕士

申请英国留学的同学们都知道,英国硕士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授课型硕士(taught programme),另一种是研究型硕士(research programme)。

研究型硕士一般时长两年,主要以研究专项课题为主的,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独立的研究后提交论文,论文通过并经口头答辩,获得学位。

在修读研究型硕士期间,学生需要对某项课题进行专门的研究,可打下更扎实的学术基础。如果申请人对学术感兴趣,想在所选专业方向进行深入研究或打算读博,选择研究类硕士是更好的选择。

看你的基本材料和条件是否满足,不然再多钱也办不了

在大多数情况下,毕业论文答辩前并不会提前知道答辩老师是谁。对于答辩专家的选择和安排是由学校负责的,通常在答辩前一周左右通知你答辩的时间和地点。然而,有时候有些学校会提前告知,可以提前准备一下,建议毕业生平时多注意关注学校通知,切勿大意而为。

谢菲尔德毕业论文导师反馈

谢菲尔德大学硕士论文二次提交后30天左右出成绩。研究生院收到毕业论文提交材料后,会按照程序安排三到五位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评审会花半个月左右,最后根据评审意见,研究生院给出论文结果。

在最新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中,谢菲尔德大学排名全球第78位,位次比较接近的是中国上海交通大学(60)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89)。

2020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TOP100 英国大学上榜的有:

2020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TOP100 中国大学上榜的有:

谢菲尔德大学不差,并且是英国著名的六所红砖大学之一。

谢菲尔德大学是世界百强名校,英国顶尖学府。学校位于英国英格兰南约克郡的谢菲尔德,建校历史可追溯至1828年,是英国著名的六所红砖大学之一。

作为一所百年名校,谢菲尔德大学以其卓越的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而享誉英国乃至全球,共培养出了6位诺贝尔奖获得者。

谢菲尔德大学是英国众多百年名校中最具有国际声望的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之一,为世界大学联盟、罗素大学集团、白玫瑰大学联盟、N8大学联盟、欧洲大学工会以及联邦大学公会成员。

谢菲尔德大学在每7年发布一次的REF 2014 英国大学官方排名科研实力排名中,位居英国第12位。在2019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国际化程度排名前50。

在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第78位,2020年四大主流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均位于世界前150,并有18个学科占据全球百强。信息学位列世界第2,建筑学、发展学、考古学、地理学、工程学、管理学等均排名世界前50。

谢菲尔德大学曾于1998年、2000年、2002年和2007年四度荣获女王年度奖章,同时在2001年被《星期日泰晤士报》评选为年度大学,2011年获《泰晤士高等教育》评选为英国年度大学。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看比较谢菲尔德大学的什么方面。总体来看,谢菲尔德大学是不错的,无论是英国排名,还是世界排名。谢菲尔德大学的传媒与工程专业,非常不错。

谢菲tesol毕业论文

室内设计是人类为了创造并美化自身的生存环境而进行的活动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室内设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室内设计原理

室内设计论文内容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室内设计方兴未艾,室内设计已经越来越与人民的生活,工作密切相关,日益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

设计是连接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桥梁,人类寄希望于通过设计来改造世界,改善环境,提高人类生存的生活质量。

现代社会中,色彩设计正在越来越多的领域里发挥着自己的作用。从城市建筑到日常生活,色彩的参与无处不在,色彩是影响感官的第一要素,人们观察物体时,视觉神经对色彩反应最快,同时还伴随着其他感觉器官及大脑的活动,从而产生综合性的知觉和意识。色彩悄无声息地左右着人们的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情绪,因此,正确地进行色彩设计在很多领域都是非常重要的。

当人们使用色彩时,不仅要依据客观的科学知识,而且要结合印象、记忆、联想、象征、 经验 和传统习惯等以达到最佳的色彩效应。而这些客观知识以外的主观感受就是色彩的感性倾向,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色彩影响生理功能

不同的色彩能引起人的不同生理反应。匈牙利科学家曾经做过实验,他们把蒙住双眼的受试者分别引进红色、黄色和蓝色的房间,结果受试者在房间内睁开双眼后,脉博跳动的速率分别呈现“偏快、正常、偏慢”的状态。大家知道,色彩体系大致可分为冷暖两个色系,波长长的红光和橙色光、黄色光给人以温暖感;相反,波长短的紫色光、蓝色光、绿色光给人以寒冷的感觉。冷色与暖色除了给人在温度上的不同感觉外,还会带给人们一些其他感受,例如,重量感、湿度感、进退感等。色彩使人产生的生理反应并非来自物理上的真实情况,而是与人们的视觉与心理联想有关。

二、色彩影响心理功能

康定斯基在《论艺术的精神》中阐述:“一般说来,色彩直接地影响着精神。色彩好比琴键,眼睛好比音槌,心灵仿佛是绷满弦的钢琴,艺术家就是弹琴的手,它有目的地弹奏各个琴键来使人的精神产生各种波澜和反响。”人们生活在一个色彩的世界中,积累着许多色彩方面的视觉经验,当知觉经验与外来色彩刺激产生呼应时,就会引发人心理上的某种情绪,这就是色彩的感性倾向。不同的色彩会使人产生不同的情绪和联想,比如,红色给人以热情、危险、活力、喜庆、愤怒等感觉;蓝色则让人感觉平静、悠久、理智、清新。

三、色彩的情感表现功能

既然色彩能够影响人的生理和心理,那么不同的色彩必然有着不同的情感表现,应用时一定要根据情况来认真考虑、谨慎选择。比如,红色是中国的传统色彩,它具有吉祥幸福、热烈欢乐的寓意,因此,婚庆典礼、节日盛宴等喜庆场所的室内设计色彩以红色为主色调,忌用黑色、青色等肃穆的色彩。新娘的结婚礼服的颜色中西方都喜用白色,因为白色象征纯洁,而大红色的传统礼服在中国的婚礼上也是常见的服饰;而丧葬场所的室内设计色彩正好相反,红色等暖色系的明亮色调绝对不会出现,否则就是大不敬。色彩的情感表现功能具体表现如下:

1.不同人群对色彩的不同情感需求

在进行室内空间的色彩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到目标人群的年龄、职业、 教育 背景、喜好等具体情况,念故去的人而佩戴黑色的袖标,灵堂一般也是以白花黑纱布置的。另外,不同的宗教,其颜色的象征意义也不同,以黄色为例,在佛教中,黄色有谦卑、超脱俗世之意;而在____中,黄色曾是犹大衣服的颜色,因此有着卑劣及背叛的象征寓意。在室内设计时,应尊重空间使用者的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在色彩运用方面做好充分的 市场调查 。

2.不同的地域与环境对色彩的不同情感需求

不同的地区,因受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客观因素影响,人们所普遍认可接受的色彩也有所不同。比如,热带地区的人们比较喜欢强烈多变的色彩,寒带地区的人们偏爱柔和沉着的色彩。在农村,人们对纯粹的、能够产生鲜明对比的色彩情有独钟,而在城市,人们则更欣赏协调雅致的色彩。就居室而言,因其坐落的方向不同,室内色调的选择也应该有所差异。一般地说,如果居室门窗南向,充足的阳光使室内色调易呈暖色,这样的居室色彩就应该以偏冷的色调来平衡温度的感觉;反之,门窗北向者的房间,居室色彩应以偏暖色的色彩来增加室内的温度色彩可以改变人们对已知空间的视觉认识,也可以在空间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因此,在进行室内空间设计时,我们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1)遵循和谐统一的原则

室内色彩设计切忌“姹紫嫣红”“群芳争艳”,色彩未经统一规划而各行其是,势必会导致室内色彩的紊乱。在进行室内设计时,首先,应确定室内色彩的主色调,然后确定使用同一色系、对比色系还是互补色系的色调。只有在主色调确定后,才能根据色系的不同来确定相应的辅助色调。主色调一般不宜采用大面积的鲜艳的颜色,辅助色调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大胆选用小面积的较高明度或纯度的色彩,便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其次,室内色彩的均衡感也很重要,色彩的明暗和面积最能影响整体色彩的均衡感,一般来说,明度高的色彩在上、明度低的色彩在下容易获得色彩均衡。比如,天花板要比地板颜色浅,否则容易产生压迫感。另外,在设计时可以考虑背景色比主体色轻浅;彩度高、暖色的面积应小于彩度低、冷色的面积等。总之,整体空间的色彩应该是上轻下重、淡妆浓饰,统一中有对比,和谐中有律动,稳重中又不乏变化。

(2)用色彩界定空间

以色彩来划分室内不同的功能区域既省时省力、经济快捷又效果明显。但是有一点应该注意,那就是各区域的色调一定要和室内整体的空间色彩,也就是主色调相协调。另外,应发挥不同色彩的情感倾向,辅助室内功能更好地实施。比如,在餐饮区域的用色中,黑色或纯度太低的颜色都是不恰当的选择,因为大面积的黑色会使人感到沉重和压抑,而过于混浊的色彩会给人以不洁净的感觉。故餐室的色彩应以暖色为主,黄色系中的橘黄、乳黄最能增加食欲,其次是柠檬黄;而学习和办公的区域要求人们头脑冷静、注意力集中,因此,不应采用明度和纯度较高的过于跳跃的色彩,而应以明度和纯度较低的柔和舒缓的色彩为主,比如选用灰色系、蓝色系、绿色系等纯度较低的或者偏冷调的色彩;卧室是家庭住宅中私密性要求最高的场所,其色调选择以私密和安静为前提,艳丽明亮的色彩使人觉得兴奋,不利于休息,因此,纯度和明度相对较低的淡雅平稳的色彩是卧室色彩的最佳选择;卫生间最重要的要求是清洁卫生,故装饰它的色调以白色、浅绿色、浅蓝色等冷色为宜,使之有清洁干净的感觉。

室内设计论文文献

[1](英)杰克·特里锡德.象征之旅.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1月

[2](俄)康定斯基.论艺术的精神.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

[4]朱介英.色彩学——色彩设计与配色.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5月

室内设计工程

室内设计论文摘要

【摘要】本论文针对“中式风格”室内设计工程的基本理论;再到“新中式风格”室内设计的基本理论,旨在阐述“新中式风格”设计工程与“中式风格”设计工程的区别,对各自的思想、审美、手法做了清晰阐述。

室内设计论文内容

【关键词】中式风格 新中式风格思想 手法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一、传统中式风格概念

中式风格室内设计,即是以宫廷建筑为代表的中国古典建筑的室内装饰设计艺术风格,气势恢弘、壮丽华贵、空间高、进深大、雕梁画栋、金壁辉煌,空间井然而有序,造型以对称为主,装饰材料以木材、竹材为主,装饰图案多以梅、兰、菊、龙、凤、麒麟、龟、狮等,透雕、 浮雕 ,栩栩如生。

二、中式风格室内设计思想

中国传统的室内设计受到“儒”“释”“道”,思想的影响。儒学在中华5000年的历史 文化 中,对中国的思想、精神、体质、审美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儒家的思想“礼治”的核心含义为“异”,主要体现在长幼、尊卑、贵贱、亲疏,都各有其礼,各尊崇其特殊的行为规范。使国家、社会,都在严格的秩序、等级统治下,有章可循。在此思想的影响下产生了多种类型,内涵多种形制的建筑,如皇宫、宗庙、陵墓、坛等。在建筑以及室内空间的的具体设计中,其开间、形制、色彩、用料、纹样、脊饰等都有十分严格的规定,不得违制僭越。

中国的明式家具,至今仍被世人奉为设计的典范,其造型洗练、端庄,体现刚正不阿、谦虚内敛;其优美的曲线,上好的用材、细致的工艺,体现独特的审美气息。另外,明式家具所使用的紫檀、黄花梨等硬木,其造型、质地、光泽都给人以玉的感觉;水润、坚韧、无暇。儒家美学尚玉,荀子曾说“天玉,君子比德焉”,玉象征高尚的品格。家具中的屏风,体现了奉上蔽下的“孝弟德行”,“孝弟”就是儒学的“仁”的体现。

道家则是崇尚自然,让人师法道德和品质,中国的园林,就是崇尚自然、师法自然的完美体现。

佛教则是让人的心灵“普渡众生”,追寻超凡脱俗,静气凝神。在中式风格的空间中,时常会运用佛像、佛教壁画、佛教绘画等作品。

三、中式风格室内设计审美

中式风格室内设计的主流审美是以中式风格室内设计的思想为基础的,“儒”“释”“道”三家的思想,是审美的根源。例如:“以味为美、以意为美、以道为美、同构为美、以文为美”构成了中国古代美本质观的整体特色。中式风格室内设计的审美也体现于道家以生气、自然、无、妙、淡、柔和适性为美,佛家以寂灭、涅盘 、死亡,以及涅盘的象征――光明圆相为美。

四、中式风格室内设计手法

中国人在最基本的基础审美观上,在室内设计中, 设计手法注重表现对称完整性、含蓄性和情节性。

①在中式风格空间中,运用屏、碧纱橱、博古架、落地罩、风、、帷幕等

划分空间层次,形成“断而不断,隔似未隔”的空间感。

②在室内装饰上采用含蓄的手法,即是象征、谐音、隐喻。例如:蝙蝠、鹿、鱼、鹊、梅等图案。“鹿”和“禄”同音,蝙蝠的“蝠”和“福”同音,“鱼”和“余”同音,这就是中国传统的求福求禄求功名的思想愿望。又例如:在室内的各种窗户和门栏中多引用梅、兰、竹、菊和“岁寒三友”等的图案。喻指主人的优良品质。

③室内的空间体现有序性、完整性。中国的建筑空间外形和内形主要是规则的形状。例如: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正多边形、菱形等。因此,中国的院落也大多是以四合院的空间形式为主,在不同的地域、民族文化的区别下,有一些差异。这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等级意识。

五、当代中式风格概念

基于中式风格,“新中式风格”是一个全新的,当代的概念,它的界定似乎有些模糊,正是这种模糊,才让设计师们为之着迷;“新中式风格”,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特别的文化与思想倾向;是平面、空间、服装等多种中领域设计师的新的探索,它所涉及的领域极其广泛;也是在现代的经济、文化、思想、潮流发展下,人们对“传统中式风格”的全新的解读,是全新的思想 方法 。

从广义角度,“新中式风格”运用延伸于多个领域,如建筑、视觉传达、室内设计、服装、工业设计等。新中式风格,基于传统中式风格,但同时又拥有与传统中式风格”不同的思想与手法、审美。

新中式风格的设计思想可以与传统思想结合。新中式风格来源于传统中式

风格,新中式用自己的感知去理解传统思想,并且大胆融合现代思想。例如:传统儒学的“礼治”的核心含义为“异”,主要体现在长幼、尊卑、贵贱、亲疏,都各有其礼,各尊崇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在我们现代的家居户型中,不可能完全体现如此缜密的等级关系,可是设计师,通过更加人性化的区别设计来体现“异”,将家庭成员的不同年龄、 爱好 、生理、心理、情感等多种因素进行研究设计,用区别的个性化设计来体现“异”。

道家思想核心体现“清静无为”、“返朴归真”、“顺应自然”、“贵柔”,现代人已经条件实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么,“新中式风格”又如何帮助现代人在空间中得到相对的“清静无为”、“返朴归真”、“顺应自然”呢?可以通过清雅的中式元素(如:青花瓷器、提炼后的中式图案、水墨、扎染等);隽永优美的明式家具;环保自然地装饰材料(竹、篙、芦苇、编制等);植物等,来给人清新自然的慰藉。

现代人对于佛教有了更深的个人理解,也许不会痴迷、笃信,可是佛教的“普渡众生”、“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思想,可以让身处激烈竞争的现代人的内心得到一定解脱与释然。在“新中式风格”空间设计中,可以适当运用佛教元素,例如:佛教艺术元素;或者营造出适当的“净空”空间氛围。

六、新中式风格室内设计审美

审美是人类事物认知的感受形式,人类的审美感受极其广泛,包含:文学、建筑、室内空间、园林景观、雕塑、服装、绘画、工业产品等等。审美本身不仅涉及多重领域,人类对于某种事物的审美,也同样是多种多样的。

新中式风格空间设计的审美具有包容性,拥有广博的情怀,因此,新中式风格空间,可以变幻万千,扮演多姿多彩的角色。新中式风格空间可以设计表现雍容华贵的空间气质。在具体的设计中,可以将宫廷设计元素为主导,进行设计表达;或者表现现代小资气质,将孤芳自赏与中式相结合;亦或表现某种宗教信仰,以佛教为主,将佛教色彩、佛教艺术元素,运用于空间设计中;中国的绘画、戏曲、音乐等艺术,都可以作为设计审美的主题,在新中式风格空间中尽情的表现,甚至,还可以包容西方的“哥特”“巴洛克”“洛可可”“野兽派”等等。“新中式风格”运用于餐饮空间设计时,就需要与具体的餐饮文化相结合,进一步吸引消费者去尝试不同的佳肴,甚至让消费者,把来到某“新中式风格”餐饮空间,品尝佳肴、会友,当做是一种精神情感的升华与享受。在思想、情感、心理得到极大满足。

室内设计论文文献

[01]张绮曼. 室内设计的风格样式与流派[M].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0.

[02]孔智光. 中西古典美学研究[M]. 山东大学出版社. 2002.

[03]张爱波. 彼皆绝代才 形去留其神――归有光与蒲松龄古文艺术相通论[J]. 蒲松龄研究. 2002.

[04]钟虹滨. 论室内艺术性观赏陈设的视觉构景[J].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

[05]李茹冰. 传统山地建筑视觉造型分析[J]. 重庆建筑. 2003.

[06]谢菲. 重传统“语境”现代室内设计初探[D]. 湖南大学. 2003.

[07]白晨曦. 天人合一. 从哲学到建筑[D].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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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菲尔德大学的TESOL 就业市场的前景 随着全球化的潮流,英语正迅速地成为一种世界语言。要在全球的舞台上竞争,不管是在商业,财政,科技,艺术或其他领域,英语已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工具。近几年来,世界各地,尤其是亚洲国家,对英语教教师的需求急速地上升,也就是说,TESOL 就业市场正急速地在扩大。 这个需求的增加在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最明显,海峡两岸对英语必修的要求已从中学下延到小学,越来越多的幼稚园也开始提供英语教学。专业英语教师的薪资逐年上涨,收入颇为可观。由此可以见读这个专业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啊!

还不错吧,我拿到了谢菲TESOL的offer,正在选校,听说还不错,虽然并不是TESOL中最好的。关键是谢菲名气很大,学校整体声誉不错。

基于图式理论的英语听力教学模式探讨

论文关键词:图式理论听力教学教学模式

论文摘 要: 本文以图式理论为理论基础,阐述了图式在听力教学中的作用,认为运用图式理论能使学生更快,更全面,更准确解听力内容。图式的建立与激活有助于学生注意力的集中与分配,减少焦虑程度及对上下文的推测等。最后探讨了以图式理论为基础的英语听力教学模式。 1、引言 近年来,听力能力越来越受到教师与学生的关注,听力教学也受到普遍的重视,但是听力教学效果并不理想,英语听力已经成为制约学生英语学习的瓶颈。如何进行有效地听力教学,提高学生的听力水平,已成为众多学者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本文将以图式理论为基础,分析图式在英语听力教学中的作用,探讨以图式理论为中心的英语听力教学模式,旨在探究有效的听力教学模式。 2、图式理论与听力理解 美国人工智能专家鲁梅哈特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较为完整的图式理论,他认为图式是一种记忆结构,是信息加工的基本要素,包括、等多领域的信息知识,同时包括已经形成的神经反应模式。图式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对新事物的理解由大脑中已存在的图式来决定,输入的信息需与这些已经存在的图式相匹配。 在听力教学中,图式主要分为语言图式和内容图式。语言图式主要包括语音、词汇和语法等方面的基础语言知识,是理解听力的基础。内容图式是指文章的主题,主要指的内容范畴。英语听力中,有许多典型的日常生活对话场景,对话双方的关系以及行为方式在这些场景中是相对固定的。这种相对固定的日常生活常识储存在人的大脑中即为图式模型。语言图式和内容图式在听力理解中的作用都是不可忽视的。 根据图式理论,听力材料的信息处理主要有“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方式。“自下而上”的'信息加工方式主要涉及语言图式,强调语言基本功的作用。其具体方式表现为:辨音及语法句法分析等。“自上而下”的方式主要涉及内容图式,强调高层图式的运用。从高层出发,以背景知识为先导来探究语意,利用所知信息对文章内容进行预测。 3、图式在英语听力理解中的重要作用 图式活动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来处理听力材料,能够更快、更全面地来理解材料内容。听者首先根据所激活的图式对材料进行总体预测,联想材料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接着直接进入对材料内容的整体理解,更关注内容的中心思想等深层次的内容,弥补了仅采用自下而上方式,只抓住细节的情况。 有助于注意力的分配和集中 Underwood指出:激活相关的已知知识和已知语言规则,缩小了学习者所希望听的范围而将注意力集中到题目上来。听者在听力过程中会依据大脑中已存在的图式集中注意力重点关注关键信息,对听力内容进行初步筛选。相反,如果大脑中没有相关的图式为语篇理解做向导,注意力就容易分散,难以形成准确记忆,从而影响与听力材料的理解。 . 有助于上下文的推测 内容图式的激活有助于学习者理解所听材料,降低理解难度。图式的激活是思维理解的准备阶段,它在听前起辅助导向作用,有助于听者预测材料下一步可能出现的情景, 提高对材料理解的准确度。当预测符合材料要求时,听者就很快理解文章,理解加深,速度加快。如果不能激活所需图式,让听者毫无准备地直接进入听力理解状态,就会使理解变得相当困难,因为听者难以在一时使他们所接收的信息与头脑中已有的图式即背景知识相对应,更难于调动相关图式来帮助理解。 减轻学习者的焦虑程度 图式的激活是听前阶段的准备,有利于减轻学习者的焦虑程度。听力不同于阅读理解,听力是转瞬即逝的。这也是很多学生在听力时会感到焦虑的原因。心家普遍认为,紧张、疲劳、焦虑都会影响注意力集中,因而必然影响听力理解,它们主要是因为害怕听不懂,对所听内容无思想准备而造成的。图式的激活指出了听的方向、可能涉及的知识和缩小了听的内容范围,故能使听者紧张害怕的程度得到缓解,从心理上增加了听懂的信心。因此,运用图式理论有利于减轻学生焦虑程度,提高听力水平。 4、基于图式理论的听力教学新模式 基于图式理论的听力教学模式重视具体的听力教学过程,将结合图式理论从听前导入、听力理解和听后巩固三个阶段加以论述。 在听前导入阶段有效激活图式 在听前导入阶段教师应帮助学生激活学生所储存的图式。通过激活所需图式,帮助学生将该图式作用于新的场景信息,提高听力理解。图式被激活后,对听力内容进行预测。在听前导入阶段,利用图式的预期作用,通过输入的视觉信息,如文章的标题等,采用提问和词汇提示等教学方法激活图式,或建构新的图式。例如,听力中出现Halloween这一单词。由于学生对这一西方节日不是很熟悉,老师可以对Halloween这一节日加以介绍,使学生了解Halloween这一节日的相关情况。有助于学生对听力材料的理解。教师通过向学生介绍相关的背景知识可提高学生对听力内容的理解。 在听力理解过程中综合运用联想推理 在听力理解阶段教师应鼓励学生结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信息处理模式,并运用联想和推理,通过问题中的选择项、听力材料的关键词汇来激活相关图式,听辨出关键词和关键句,识别重要细节的信息,以达到正确理解文章的主旨及细节的目的。 在听后及时巩固扩大图式储存 听后巩固阶段主要指理解活动和评价活动。理解活动主要是指对本身及听力材料的理解,评价活动主要是训练学生的自我评价策略。教师可以通过各种教学手段,如提供图片等,让学生复述所听内容,将口语的操练和听力理解结合起来。在听后建立图式非常重要,在听力完成后,教师可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加深学生对听力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最后,以新图式的形式储存在大脑中,有效扩大了学生大脑中的图式,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听力水平。 5、结语 图式和图式理论在英语听力教学中的应用,将改变传统的英语听力教学观念,为听力教学带来新思路和方法,为改变听力教学模式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听力理解过程不是单纯的解码过程,而是解码过程和意义再构建的有图式等多要素参与的复杂的信息处理过程。听力教师不仅需要储备语言知识,还应储备背景知识,在大脑中建立大量的图式,并且做到语言图式知识和内容图式知识并重,及时激活、补充和更新学生的大脑中储存的图式,从而真正提高学生的听力理解水平。 参考文献: [1] Carrel, . Schema Theory and ESL Reading Pedagogy[J].TESOL Quarterly, 1983(12) [2] 贺玲.英语听力理解的图式制约[J].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2005(6) [3] 周相利.图式理论在英语听力教学中的应用[J].与外语教学, 2002(10). [4] 翟丽霞,刘文菊,李志远.英语听力教学中图式的有效激活与补充[J]. 山东外语教学, 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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