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兴起的经济学理论,其实质是研究在委托人不得不对代理人的行为后果承担风险的前提下,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关系和相互作用的结果及其调整。在我国行政管理过程中,关于公共资源的分配,因存在信息不对称与巨大的资源利益等特征,对行政管理体系内的代理人——各阶层的官员自律性存在着巨大的挑战,因此出现了行政体系内试图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代理人的种种寻租行为,产生代理人问题。在信息具有不完全性并存在利益冲突的环境下,公共资源的委托人将委托代理理论应用到行政管理的进程中,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和分担风险,这将优化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基础委托代理理论的起源和发展
委托代理理论最早的数学模型是由威尔逊(Wilson)、史宾斯(Spence)、泽克晕森(Zeckhauser)和罗斯(Ross)在研究“状态空间模型化方法”过程中给出的,用来解释股东和经理人的关系。随后,莫里斯(Mirrless)、格罗斯曼(Grossman)和罗杰森(Rogerson)分别对模型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正完善,使得委托代理模型的应用得到了推广。1990年,霍姆斯特姆(Holm-strom)、米尔格罗姆(Milgrom)和弗登伯格(Fudenberg)构建参数化模型,研究了作为代理人的政府官员的约束性、多项工作、雇佣制度优势、资产所有权、专业化分工后指出:在与委托人同样的利率条件下,代理人如果能够自由进入资本市场,所签订的短期合同可以达到与长期合同同样的效果。随后,萨平顿(Sappington)提出了重点研究道德风险的委托代理模型。该模型利用规制设计的贝叶斯方法设计管制,引入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经验环境的概率信息,来研究普遍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与激励问题。
1996年,杰奎斯(Jacques)和弗雷德(Fred)的模型证明了如下结论,当惩罚力度足够大时,允许合谋是最优的选择。[8]同时,安瑞(Anane)认为合法系统的效能决定代理人和监督者合谋的最优范围,如果与合谋相关的交易成本足够小时,委托人的利益将会因代理人和监督者的合谋而增加。[9]2000年,埃里卡(EncaL)建立了一个新的动态激励模型,将委托代理框架与Markov决策过程相结合,设计了满足贝尔曼一般均衡法则与历史业绩无关的最优报酬方案。°]研究认为,对于各合同方都可视的业绩是隐性激励契约设计的基础,然而斯科特(Scott)和雷切尔(Rachel)认为委托人应当运用不可观测的和可观测的两种业绩评估来激励经营者,不可观测的业绩评估与企业的未来业绩有密切联系,从而当前报酬中的某种变化就可以预测企业未来业绩的变化。11]2002年,考尔柔齐(Kouroche)研究了在监督者滥用职权(威胁代理人以获取贿赂金)或者与代理人合谋情况下的委托一监督一代理关系,指出滥用职权相对于合谋来说对企业的危害性更大。2]2004年,恩斯特•费尔(EnstFehr)和克劳斯•M•施密特(KlausM.Schmidt)在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中就公平和激励进行了研究,当委托人能够提供计件合约和红利合约给代理人,代理人在面对只有一个能够明显体现其工作成效的双重任务时,红利合约往往胜于计件合约,且选择计件合约的代理人更倾向于能够体现其工作成效的单个任务,委托人则应该主要提供实质的红利合约从而体现公平理论。
早期的委托代理模型往往针对委托代理中的激励问题,大部分文献仅仅讨论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问题。随着对委托代理理论与模型的深入研究,委托人代理人针对风险的态度,动态委托代理关系以及多层委托代理关系等内容逐渐成为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研究内容。其中,代理人市场声誉模型和棘轮效应模型是在多期动态的委托代理理论中最著名的两类模型。2001年,罗伯塔(Roberta)认为在经营者报酬与股东价值相结合的前提下,隐性激励能够有效执行,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在声誉效应很弱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激励方案比较则有效:当经营者业绩低于标准线时,经营者将被外部投资干预者(与股东有债务关系的金融机构)惩罚。[14]“棘轮效应”一词最初来自对苏联式计划经济制度的研究。5]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根据代理人之前的业绩建立评价标准,然而好业绩的出现率随着代理人的努力水平的提高而提升,委托人制定的“标准”也随之提高,当代理人预测到他的努力将提高“标准”时,其努力的积极性也就下降。这种标准随业绩上升的趋向被称为“棘轮效应”。棘轮效应模型与声誉效应模型的结论截然不同,但他们适用于不同的现实情况。作为声誉效应模型的一个典型范例,2010年,安德里亚一阿尔塔(AndreaAttar)等人给出有关两个代理人和两个委托人的纯道德风险情景的两个实例,实例一表明简单机制的稳健平衡在委托人不提供间接信息方案的时候则不能再维持平衡。实例二更直接地表明:当一个委托人提供的间接机制无法在简单机制的均衡分析中得到的时候,盈利分析就可以获得均衡。6]
二、委托代理理论在我国的应用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时逢国有企业改革,国内学者最初仅是用委托代理理论从定性的角度阐述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观点和建议。随着委托代理理论的发展,国内学者也逐渐利用定量的方法去阐述观点和建议。7][18][19]2002年,在确定委托代理基数条件下,唐绍祥比较了委托代理理论中的两种比较著名的模型一一Watz-man模型和胡祖光教授领导的课题组提出的“联合基数确定法”模型,得出了“联合基数确定法”更符合市场经济管理理念,更容易被企业经营者所接受的结论。[m]2005年,岳中志在委托代理基础模型中引入了能力系数和市场调研成本两个要素,研究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企业激励机制。[21]2007年,盛方正将Stackelberg博弈和委托代理的问题结合,利用Stackelberg博弈理论建立委托代理问题的数学模型与方法。22]2008年,蒋海,李赟宏运用双重委托代理模型,分析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在信息不对称情况和线性支付契约下的最优努力水平和最优报酬支付比例,得出需要完风险企业的信息档案和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结论。3]随后,黄健柏,杨涛,伍如昕就委托人与代理人在过度自信情况下的委托代理模型进行研究,指出当委托人和代理人过度自信水平不相一致时,委托人为了收益最大化,仍然需要对代理人实施激励从而达到最优契约。4]2010年,徐晓东、王霞建立了在企业存在完全的内部人控制条件下的委托代理模型,研究了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其内部人和外部股东对企业剩余价值进行分配的经济边界、均衡路径及其变化。5]2011年,谢会芹,谭德庆,刘军对委托代理模型进行了进一步的拓展,研究了具有竞争关系的多参与人委托代理问题,建立了非对称信息委托代理模型,并引入了敏感度这一概念。研究表明当委托人业务能力高低对代理人的影响较敏感时,委托人更愿意花心思去提高业务能力。
国内学者对委托代理理论与应用的研究,从最初的对西方委托代理基础模型的进一步修正、完善和简单应用,到目前针对国内不同行业、不同环境下多重委托代理问题的相关决策模型的建立与激励机制的设定。委托代理理论的应用领域及其关系如下图所示,其中,行政管理领域是委托代理理论应用的重要方面。
三、委托代理理论在我国行政管理中的应用随着委托代理理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一理论也被广泛的应用到了我国的行政管理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社会分工和职业化的发展,公共部门面临着目标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因此公共部门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和企业的委托关系具有相似性。在我国,公共资源的初始委托人是全体人民,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是“自上而下”的委托代理关系,垂直的人事激励及党政领导的隐性预算干预权力,形成了以地方领导官僚为核心的委托代理关系。李丽等人研究了在不对称信息下政府的管理成本控制,利用委托代理模型,分析了在道德危机情况下,上级政府如何初步地对下级政府减少管理成本;并利用遗传算法进行仿真,得出了最佳的合约系数。27]江依妮,曾明研究了在我国政府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危机问题,在垂直集权的人事行政体制和以党政领导为权利核心的“行政预
算体系”下,地方领导官僚实际成为政府间委托代理关系的实质要素。信息不对称和中央地方官僚的目标函数的冲突与共容,引发地方官僚在自身效用最大化驱使下的信息操纵、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应声虫行为、短期投机行为等代理人危机。[28]杨宝剑,杨宝利从委托代理的角度分析了政府纵向分权竞争的激励机制,并指出政府纵向之间的经济竞争实质为上下级政府根据经济利益不断博弈的动态过程,从政策创新和税务利益角度深度分析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博弈行为和激励效应。以上研究表明,上级政府可以利用委托代理模型对下级政府或是地方领导官僚进行道德监督、激励约束,从而实现控制管理成本、提高政务业绩等目标。
由于我国行政管理机制的特殊性,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所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存在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相关文献。从多方面、多层次解析了我国目前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出了政府对企业、政府对社区以及公共权力治理约束等一系列行政管理中常见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委托代理理论进行正规化、系统化、标准化定性或定量分析与研究。郭军华将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应用到政府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最优契约的研究中并指出,若多任务状态下努力的激励成本相互独立,则政府各项补贴因子也相互独立;但当激励成本相互依存,激励契约将被弱化,政府则需要设计新的激励机制,将可替代性的任务转变为互补性。32]许克祥则提出了基于委托代理的公共权力的治理问题,公共权力以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己任,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公共权利失灵应超越传统的官僚制框架,从外部环境治理和内部运行监督治理两方面提出解决公共权力委托代理失灵的治理方案。33]只有通过培育公共权力使用的外部制约环境和内部监督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共权力委托代理失灵问题。李春将委托代理模型应用到了我国社区管理中,对社区的公共服务多元组织进行了研究。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是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政府一市场一社会”三元分析的视角来看,社区公共服务多元协作组织是一类跨边界的协作组织,存在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作者理顺了这些多重委托代理关系,提出了包括建立科学有效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借鉴锦标制度,开展对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相对评价等系列举措。李国平、张文彬通过构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博弈模型,分析我国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深层次原因,指出只有构建能够反映环境保护要求的绿色GDP的政绩考核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自然资源使用和环境破坏指标纳入到政绩考核体系中,才能平衡地方政府在生态保护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倾向,增强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积极性。[35]综上所述,由于行政管理中问题复杂多样,政府与企业、社区及公共权力等相关机构存在多任务状态下的委托代理关系,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能够有效地为政府在制定激励机制、提供最优决策等方面提供了理论依据及实施建议。
建立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一直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建
2014年第12期总第354期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基于委托代理视角,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着代理人有可能不完全贯彻委托人意图,为追求个人目标利益而牺牲资本所有者目标利益的所谓代理问题。其表现形式如下: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为避免上述代理问题,构建适当的约束激励机制,规范委托人代理人关系就成为反腐机制建立的主要内容。
最早利用委托代理模型来解释腐败问题的学者是罗斯一阿克曼(Rose—Ackerman),她指出:腐败机会出自于现实的信息不对称。代理人的业绩难以衡量,委托人很难知晓代理人是否通过较高的努力达到预期成果,委托人需制定激励机制,促使代理人采取所希望的行动。36]金子琳、林英奇将新加坡的腐败现象与我国的腐败问题进行对比分析,认为政府需削减过度行政干预的权力,逐步改革政府的监督机制,推动政务信息的公开。上述研究表明腐败问题往往源于信息不对称,而信息不对称正是委托代理理论体系中重要的研究假设,也是现实问题中必然存在的现象。国内外学者利用委托代理模型对是否应该高薪养廉、如何改革监督机制等问题进行相应分析与研究。
四、结束语
委托代理理论的发展和不断修正,为创新发展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提供了新的思路。鉴于现实中较为复杂的委托代理链出现的诸如信息不对称和动态博弈等问题,学者们结合博弈理论建立委托代理模型,从激励政策和风险分担视角对我国行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建立有效的重复博弈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来解决管理中的多级委托代理关系、监督机制不全等问题,从而为解决我国行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思路和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