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制度创新的滞后:农民收入在徘徊中增长。使农民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年均增长27.15%。
论文关键词:制度创新,农民收入,增长
一、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动力
作为诱导性制度变迁的一个典型案例,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一方面,调动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使农民压抑了多年的劳动热情得以迸发,这是形成在以后的数年中农村经济较快发展的主要因素。或者说,新的经济体制解放了农业生产力,而最主要的方面自然是劳动力这一要素的解放,极大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可以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尚未完全理顺产权关系的前提下的制度变迁,这一制度至少将部分产权由集体回归个人,农民也因此获得了一定时期内在经营权和收益权上的某种程度上的个人产权形式。然后通过家庭这种基本组织形式是这种经营方式的成本和收益内在化,所以才具有较强的激励机制。这种制度变迁——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农业经营模式的回归满足了小家庭经济模式这一中国历史传统,因此才有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取得明显的经济绩效,使农民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另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农民对农业生产投入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在承包责任制实施初期,不少地区(如作者所了解的豫北多数地方)原有的农业技术推广网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农民对农业科技相当重视毕业论文模板,优良品种的推广、化肥的广泛使用等等,都是促成1980年代初农业大丰收的重要因素。虽然当时农产品的价格较低,但与社会整体物价水平相比较,农业的丰收以及国家对农产品的适度提价,给广大农民带来了相当大的实惠,农业经济的发展及农民生活状况的改善程度是前所未有的。1978年全国农业人均纯收入仅为133.6元,到1986年为423.8元,年均增长27.15%。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78年的2.57倍,下降到1980年代中期2倍左右[2]。
二、制度创新的滞后:农民收入在徘徊中增长
从制度变迁角度看,真正对农村经济以及农民收入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依然是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而这一转变从本质上乃是由1970年代末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的。尽管1990年代初中央确定了在我国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但对于农民来说,这种变化就是1970年代末制度创新的延续。或者说,1990年代初中国经济体制的变化对城市的重要程度远远大于农村。尽管不少人认为1990年代的前半期农民收入处于“反弹回升”时期,仍然有理由认为,在1985年以后的时间中,我国农民收入总体上处于在徘徊中前进的状态,尤其是受1996年下半年以后的一个时期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更为缓慢。
林毅夫的研究表明,中国农民的实践引发了农村经济体制的巨大变革和经济的迅速发展,这说明劳动者不仅在适应体制,而且也在推动着体制变革。他认为,农村改革成功的关键是农民能自主经营,从而激励了农民创业[3]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彭军涛等人的研究表明,“制度变迁是农业经济增长的原动力”[4]。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研究显然和上述结论相吻合。可以说,1980年代中期以后,除了农业产业化这一未完成的且对相当多的农民并未产生影响的新制度,在农业经济中没有形成根本性的、有重大影响的制度创新,这就导致了农业领域的变革远远落后于城市中其他行业的变革,农业劳动生产率依然处于极为缓慢的提高过程之中。
三、现阶段农村制度创新的供求及其特点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变迁可以区分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导性制度变迁。其实,无论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初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是后来政府所制定的一系列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直到2004年初的中央一号文件,很难严格区分这两种看来性质不同的制度变迁。可以说,诱导性制度变迁要成为现实,通常需要政府部门的默许;而强制性制度变迁自然也需要社会大多数成员的认可,否则也不可能成为现实的制度,甚至有可能导致政权的更迭。因此,使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现实问题毕业论文模板,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经济制度的变迁是歧视上述两种类型的制度变迁的交错和结合。只不过目前的农村经济制度变迁带有更多“强制性”特征罢了。如若追根求源,这种“强制性”其实仍然是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广大农民的意愿的体现。
所以,在制度需求的诱导下,实行主动的、“强制的”、供给主导式的制度供给,是我国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
四、寻求增加农民收入的制度创新
促进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建立起为实现既定目标的高效、公平的制度体系,既是问题的关键,也是难题所在。
1.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以产权制度创新保护农民的利益,激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现行的土地制度在效率上仍然有改进的空间。从节约交易成本和保护农民的利益角度看,一方面,由于一部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在弱化,土地不再是这些农民的唯一的生活来源,实行土地的最终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允许一部分土地实行有偿转让,并不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只要能保证集体拥有最终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的长久使用权和使用权的转让权,这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允许农民自主的处置自己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也是保护农民利益的根本措施。这也可以避免一些损害农民利益的对农民土地的强制征用行为。当农民在市场交易准则下自愿转让土地时,农民的利益才得到保障,才能使相当一部分农民真正从土地上解脱出来,转向非农产业,而继续从事农业经营的农民才可能通过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效率的提高而提高收入水平。
2.通过对农业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的改革,实现组织创新,提高农业生产的经营规模和农户抗御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的能力
诺斯认为,一个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5]。比较符合实际办法应该是:第一,鼓励农业领域的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等中介组织的建立,为农业生产提供信息和指导,进行行业管理;第二,允许和鼓励农民建立自己的合作组织和协会,以提高农民自身的组织程度;第三,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的一体化经营”,真正实现在农民自愿基础上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销售等的一体化经营。这样做不仅能够提高农户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逐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更重要的是农民的利益得到了根本保障,使农民自愿的融入市场经济,促进农业及农村经济进一步市场化毕业论文模板,逐渐消除小农意识,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
3.加快我国的城镇化步伐,逐步消除城乡壁垒,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农业生产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绝大部分农民脱离农业生产是必然趋势。从我国目前实际看,不少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在一年中的绝大部分时间其实并不在农村,并没有从事农业劳动,而是以“农民工”的身份在城市中。因此,面临大量农民不断进入城市的局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消除城乡壁垒,给农民进城提供方便,为城市发展提供足够的劳动力资源。改革户籍管理方式,给农民以平等的待遇,从国家政策上制定允许农业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的政策,清理不合理的地区性劳动力流动限制政策,才是我国实现城镇化的当务之急。所以,有序的农业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既是实现城镇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减少农民数量、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所在。
4.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因地制宜的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忧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现实及理论问题,也是在人口众多、经济比较落后的我国所面临的难题。据2004年发布的《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显示,2003年底,我国有1870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28万人参保,积累基金259亿元,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全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户生活救助的农村特困人数为1257万人[6]。2004年,我国政府开始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这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巨大进步。
对于发达地区,可以考虑借鉴城镇社会保障的做法,实现“城乡一体化”;一般地区,先从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入手,创造条件,逐步展开;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要把社会保险与救济救灾工作统一起来,扶持贫困户参加社会保险,提高农民战胜灾害、脱贫致富的能力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在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上,应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主,资金的筹措应为个人交纳、集体补助和国家扶持相结合毕业论文模板,缴费标准与养老金标准都不宜定得过高。此外,各级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村养老保险金的管理与保值增值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核算、审计监督等项制度。
5.改革教育体制,大力发展针对农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市的发展提供数量足够和质量合格的劳动力资源
解决问题的办法应该是:农民基本免费接受培训,资金的来源除了主要靠政府财政拨款,还可以发动社会赞助,可以由用人单位适当提供小部分资金等等。河南省郑州市培训进城“农民工”的经验教训值得关注。据河南电视台报道,“农民工”不是不想参加培训,而是缴纳不起近千元的培训费。无论采取何种措施,仍然从事农业经营的农民和进城的农民,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不能得到提高,农民收入的提高都是空谈。
6.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长期以来,资金制约一直是影响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繁荣的主要障碍。要盘活农村经济,增加农业生产发展的后劲,拓展农民增收的渠道,创新农业金融制度,改革农村金融经营管理方式是当务之急。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构成。这种以农村信用社的合作金融为基础,以农业银行这种商业金融和农业发展银行这种政策金融相配合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试点已经启动,不论是采取农村商业银行的形式,还是实行股份合作制形式,还是在贫困地区施行互助式的信用合作形式,或者是建立农发行的基层网点机构,都应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真正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农村是信用社的根据地,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应该是服务三农。因此,要用发展的观点正确理解和把握服务三农的内涵,充分发挥机构网点的优势,不断研究农村市场,挖掘农村市场潜力,改进支农服务的手段和方式,如: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在春耕、夏收、秋播、冬藏的不同时期农村信用社的服务要做到不误农时、不误民需、不误民力,切实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服好务。
7.农村财税制度创新
在中国,广大农村居民所赖以生存的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受自然条件和市场变化的影响很大,因此毕业论文模板,就特别需要政府财政的扶持和帮助。
在财政支出上,一是要提高中央财政支农支出的比例,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在国家的预算支出中应根据农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一个合适的支农比例,既要确保了足够的支农财力,又要避免在支出管理上的随意性、多头性;二是优化支农结构,特别是一些专项补助资金的确定要科学、合理,让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的效用,避免撒胡椒面式的做法带来财力的分散和效率的低下;三是借鉴国外经验,用足用好WTO规则范围内的农业补贴政策,增强弱质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增加弱势群体的收入水平,使其尽快改变贫困面貌;四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层政权在农业税费取消以后,不因政府财力减少而使农民负担返弹。五是强化支出管理力度,实行财政资金的绩效预算和使用管理上的责任追究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除了通过上述制度创新及措施,不断完善政府关于农业领域的各项制度外,改革基层政府管理体制,精简机构等等,也都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只要各级政府切实努力,尽可能的避免空谈,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是一定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的。(本文是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2011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后税费改革时代制度创新与农村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立项编号2011KYYB19)
参考文献:
[1]张晓山.简述中国乡村治理结构改革.管理世界,2005(5)
[2]党英国.论取消农业税背景下的乡村治理.税务研究,2005(6)
[3]李金铠.取消农业税后农区乡村财政的危机与改革.财政研究,2005(7)
[4]姚洋.土地、制度和农业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8)
[5]项继权.短缺财政下的乡村政治发展.中国农村观察,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