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与工商行政管理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但两者的理念可以融通,通过转化应用,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工商监管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商监管效能。本文试运用物流管理的理念,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网络经济监管、信息化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以及责任区监管等方面工作,提出进一步改善工商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的见解。
―、供应链管理理念的运用
供应链管理归根到底是运用系统的方法实现对各个环节的统一管理,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强调各环节间的信息共享、资源互通。
一是建立智能化责任区监管模式。智能化监管就是通过工商综合管理系统的智能功能,自动建立实施计划,把其他业务工作中发现的、新设立的、被查处过的、被举报的、列人年/季/月度工作计划的、参与各类评比的、信用等级低的、发放过行政指导等类型经济户口自动添人计划,并组织开展监管工作。每月应保持固定数量的巡查量,若巡查量不足,系统可以随机添加任意户口;对于近期该责任区存在问题较多的,相应增加巡查数量,反之则减少巡查数量,同时保留原有手动添加功能,责任人在巡查中发现其他问题也可手动添加。开展巡査后,将巡查结果录人工商综合管理系统,通过结果比对给予相应信用分值增减,巡査结果同样共享其他业务工作。若巡查发现案源,则直接转人行政处罚模块;若是被举报的,则直接反馈给12315举报申诉模块。这_可以使工商综合管理系统各模块的信息通过共同的数据库实现共享,减少重复劳动。
二是发挥系统具有的决策支持作用。工商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一直都是以自上而下为主开展的,往往是出现了什么问题,上级通过文件逐级下达到基层,然后开展各种各样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等,这固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基层发现的很多共性问题往往无法迅速上传,领导层无法从全局上将共性、难点、突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工商综合管理系统应该具备决策支持功能,既能上传基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又能下达决策层的指令。这样做出的决策既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又能起到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
二、第三方物流理念的运用
第三方物流的实质就是物流业务外包,集中精力做好主业,把其他繁琐业务委托给相应专业化机构,进而提升工作效能。
(一)建立公证协调机制,快速取得电于证据。今后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逐步加大,如何有效并在第一时间取得电子证据是案件查处进度的关键所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以?有形载体固定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数据资料,其制作情况和真实性经对方当事人确认,或者以公证等其他有效方式予以证明的,与原件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公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由于网络违法行为的时空差异,在违法当事人不配合调查或急需取得电子证据,通过公证机构对有关证据进行公证固定,是获取电子证据更有效的途径。因此要与公证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快速公证经济违法证据协调机制,简化委托审批流程,实行统一委托,加快电子证据公证速度,进一步提高查处网络经济违法行为工作效率。
(二)外包信息管理业务,将工作重心转到监管层面。目前,我省工商信息管理办公室(信息中心)已更名为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这就给出一个非常明显的信号,信息化管理工作将重点转向网络监管层面。如何继续做好原来的信息管理工作,又抓好网络监管的工作重心呢?实现外包信息管理业务是一种较好抉择。具体做法是允许县级局有选择地将设备维护、操作系统及软件安装、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策划、业务软件开发等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委托给有资质的电脑公司或软件开发者进行专业保障。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这些项目的建设成效,而且可将信息办从众多繁重的事务中解脱,缓解人手不足的现状,集中更多精力开展网络监管,提高网络监管效能。工商干部在监管软件应用上一旦发现问题,可以直接向其提出修改意见,更有利于问题的快速解决。
三、准时制理念的运用
准时制理念归根到底就是通过计划、控制等手段实现库存最小化。工商监管工作的“库存”是什么呢?那就是工作积压。除了一些因为程序、法定的原因必须有一定的审批、鉴定等时间外,很多工作都可以通过计划、控制、信息技术等手段实现工作积压最小化。
(一)引入移动办公系统,实时录入监管信息。可以通过引人移动办公系统,由笔记本电脑或智能手机使用GPRS/EDGE/CDMA无线网卡,通过VPN防火墙访问单位内部的局域网,同时配备移动办公应该有的相应外设(如车载打印机、摄像头、相机)和配套软件,实现对正常经营的监管对象直接录人巡查结果,对异常情况通过移动办公系统和预置文书格式,现场填写打印行政指导文书给予限期改正或者直接录人案源,避免或优化书式巡査记录这一环节,实现计划和巡查同步。
(二)制作案件类型模板,提高行政处罚效率。可以尝试制作包括对部分无照经营、零售商促销等实行简易程序,制作填空式现场笔录模板、询问笔录模板、通过车载打印机现场提取照片证据、当场处罚决定书模板等,以求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效率。
文/许圣荣、刘许义、林海春浙江省玉环县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