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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世界遗产“原真性”的开发与保护

2015-07-09 09:4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内容摘要:世界遗产的原真性是旅游开发的基础和核心。旅游开发过程是对世界遗产原真性的认识过程,其开发初期通常表现为对原真性的破坏上,旅游开发在本质上是一种“原真性”的回归,在未来趋势上是一种“原真性”的发展和延伸,旅游开发与遗产的原真性保护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且具有不可逆性。两者的矛盾会在改革与发展中逐步得到解决。

  关键词:世界遗产 原真性 旅游开发
  
  对世界遗产原真性的认识
  
  原真性源于“authenticity”,意为原本的、真实的、可靠的、非复制的等等。1997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制定的《世界遗产公约实施行动指南》(第10版)指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财产至少应具有〈世界遗产公约〉所说的突出的普遍价值中的一项标准以及真实性标准”,“要满足对其设计、材料、工艺或背景环境以及个性和构成要素等方面的真实性的检验”。真实性是自然与文化遗产价值的基础,是进行遗产的科学研究、保护与修复规划及登录与管理的依据。
  世界遗产原真性是追寻和传承人类的物质和精神家园的根基;是教育和提升现代公民素质的媒介;是可持续发展和代际公平思想的体现。但值得注意的是,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具有相对性、主观性、动态性。就自然遗产而言,由于受到自然腐蚀、污染、细菌、动植物生长和破坏等客观自然因素以及不科学的发掘与开发、缺乏项目规划、预测与决策失误、公众的忽视、磨损、涂写、走私等主观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原真性的生态延续更具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上的相对性。www.lw881.com就文化遗产而言,不同地区、国家的文化根基、价值观念、经济基础、制度背景不同,对自然与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与管理就不同。相对而言,发达国家可能更注重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精神层面的作用,发展中国家可能更注重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经济层面的作用。就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而言,它包含了人类无限的情感,在数代人的传承中逐步形成一个民族和社会的文化血脉,它不是原封不动的一种延续,而是一种由时空、文化、情感等因素相互影响的动态发展系统。
  
  遗产原真性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原真性是旅游开发的基础与核心
  原真性是旅游开发之本,旅游开发是原真性的发展与延伸。原真性保护得好,旅游开发会获得持续性的收益,原真性保护得不好,旅游开发只能获得暂时性的收益。旅游开发适度可行,原真性会可持续发展,旅游开发过度混乱,原真性会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旅游开发在本质上是一种“原真性”的回归
  这种回归是一种循序渐进的方式,主要表现在:
  旅游开发在初级阶段表现为对“原真性”的破坏,是一种“退化”。当生产力处于初级阶段的时候,人们对经济利益的渴求常常超越道义上的底线,人们认识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尚未觉醒,摆脱落后的现实生活的需要常常是第一位的,旅游开发也必然处于一种幼稚的破坏与超负荷的、过度的开发上,其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现象十分严重,山东的“水洗三孔”、张家界的观光电梯、泰山扩建的索道、武当山遇真宫的大火等事实就说明了这一点。通常的规律是待到开发造成了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破坏的事实,人们才开始将保护提到日程上来。这在本质上是一种观念和行为上的过渡阶段。
  
  旅游开发在未来趋势上是一种“原真性”的发展和延伸,是一种“进化”。初期的旅游开发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的破坏。表现为对原真性的一种摧残,如大量修建人工建筑和设施,开发过度过滥,甚至竭泽而渔营造伪文化、虚文化,鱼目混珠。有些破坏是毁灭性的,一旦除名或破坏其后果不可挽回。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人们对我国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经济作用从觉醒到日益重视,各种破坏性的旅游开发使我国自然与文化遗产陷入了“真实性”的困境之中。究其本质这是一种转型时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认识上的过渡。成熟的旅游开发是原真性的发展和延伸,表现为复兴山水文明,拯救人类精神,延伸传统民间艺术,提升精神境界。这是一种思想的进化,人性的回归,是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生之本。
  旅游开发与原真性保护之间有一定的替代关系且具有不可逆性
  旅游开发与遗产的原真性保护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的关系随着时间、经济、管理体制、制度等条件的变化可以互相替代,且从发展趋势上看,这种替代具有不可逆性。因此可用无差异曲线表示两者的替代性,其中时间、经济、管理体制、制度等构成了两者关系的约束条件。约束线斜率为pc/pd(pc为原真性保护的价格,pd为旅游开发的价格),其大小说明国家约束条件的制约程度。

  生产力较低下的发展阶段(t1),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足够的财政支持(自谋收入所占比重较大)、多头管理的混乱体制、不完善的法制环境等条件的制约使旅游开发成为遗产经营模式的直接动因。其均衡点为a,说明国家偏好倾向于旅游开发。在生产力比较发达阶段(t2),以美国为例,由于财政拨款与自谋收入的比例从1994-2002年一直维持在10∶1,管理体制上实行国家公园制进行统一管理,法治上有专门的立法和执法程序和制度,在图形中表现为其约束线较为平坦,其均衡点b说明政府偏好对遗产原真性的保护。由a到b是生产力发展规律和趋势,具有不可逆性。如下图所示:
  
  遗产原真性与旅游开发的平衡
  
  遗产原真性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历史与现实、开发与保护及市场化进程的快速性和政策约束的滞后性矛盾,而遗产原真性与旅游开发的平衡就是要追求两者共同发展中的双赢。
  
  在尚未形成破坏或破坏较小的地区
  规划先行 规划前要成立切实可行、适用性强的综合型策划团队,既有政府官方代表把握方向,又要有规划专家学者科学设计,更吸收当地百姓积极参与,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论证后再执行。规划中要注重对时间和空间的立体规划,既要考虑近期、中期、长期的渐进发展,又要考虑空间功能的划分,保护遗产的原真性,最重要的是对旅游区与居民区的划分,充分把握“区内景、区外商”,“区内游、区外住”等基本原则;同时还要注重规划区域与周围区域的环境的平衡。规划后在执行中要完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于已不适应的预期规划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以保证规划形成良性循环。
  注重政府规制的作用 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世界遗产的原真性具有稀缺性、准公共品、外部经济、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特性,决定了政府要对世界遗产进行价格、进入等方面的经济规制和质量、环境及安全等方面的社会规制。这样可以减少遗产资源的交易成本,约束经营者带来的负外部性,改善社会福利。强制性的保护作用可以使遗产的原真性实现可持续发展,并获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加强社区的参与程度 社区是世界遗产的依托,其地域范围和人文内涵都是世界遗产的延伸及附加值,原真性遗产则是社区的核心产品。两者只有互相协调发展才能产生和谐和共生的双赢局面。社区居民在遗产原真性的开发和保护中处于核心位置,因此通过建立社区居民完善的培训体系,构建起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遗产意识、旅游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等,便会自然转化为一种热情友好亲切助人的态度,这种无形的资源直接创造着世界遗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在已经形成破坏的地区
 制度先行 在我国现行的遗产法律法规数量少、涉及面窄、级别低、与现行市场背景的冲突较多的前提下,更要注重因地制宜地制定世界遗产保护规则,如四川于2001年1月18日出台的《四川遗产保护条例》和福建于2005年5月通过的《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对当地世界遗产原真性的保存和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适度处理好政府规制与市场经营的关系 在已经形成破坏的遗产地,大多是因为政府规制的失灵而导致市场化过度开发。在我国世界遗产完全行政性垄断经营的无效率和低效率状态下,财政困难,举步维艰,即使政府明令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依然没有抵挡住四川九寨沟等十个景点、桂林阳朔外景区、安徽观音塘景区等出让经营权的风暴。在我国理论和实践上都引发了一场“经营权是否可以转让”的争议。笔者认为,这种矛盾的直接原因是我国现行体制造成的,同时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十分缺乏并且滞后。我国的经济、政治、财政、法制、机制、公民素质等种种背景均与西方发达国家迥然不同,走“国家公园制”的行政管理模式暂时看来是行不通的。只有充分发挥政府在宏观规划、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允许经营性项目适度出让管理权和经营权是适合我国的国情的。彭德成概括提出的“整体租赁经营模式、股份制企业经营模式、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整合开发经营模式、网络复合治理模式”等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正确引导和规范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 对于自然遗产,旅游经营者要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避免改造、重建、增加人工建筑,以自然生态为基础,认识到人与环境的持续发展是旅游开发的必然。对文化遗产而言,旅游经营者要处理好修缮与重建的关系。由于自然力、材质、技术和人为破坏等多种原因,修缮是一种必然,但其前提是尊重历史;重建更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已经全部损坏的,不得重新修建;因特殊需要在另地重建或原址复建的,须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报原核定公布机关批准。”
  大众旅游时期的旅游者比较幼稚,以自我为中心,注重享受自然而不注重保护自然;现代旅游者日益成熟,注重亲善自然、追求原真,有较强的环保意识。我国旅游者正处于由幼稚向成熟转变的过程之中,因此引导旅游者的正确观念,规范旅游者的合理行为,就成为保护遗产原真性最重要的任务。此外,通过价格规制实行提前预约制来控制旅游者数量,进而控制环境容量,也是在客观上提高旅游者保护遗产的原真性,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吴晓隽.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困境研究,思想战线,2004.2
  2.朱建安.世界遗产旅游发展中的政府定位研究.旅游学刊,2004.4
  3.徐静.施维克.论旅游规划间的平衡关系,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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