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目前国内c2c电子商务市场正迅速增长,然而市场上卖家的信用情况却良莠不齐。本文利用静态博弈理论,从c2c电子商务平台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影响交易主体信用行为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完善c2c电子商务市场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c2c电子商务 信用模式 平台 博弈
据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于2008年1月8号发布的《netguide2008中国互联网调查报告》显示: 2007年我国各c2c电子商务网站交易规模较2006年增长90%,我国c2c电子商务网站的总营收规模将继续迅速增加。面对如此庞大的c2c电子商务市场,以中国现有的市场条件如何规范市场行为、约束交易主体诚信经营、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成为促进c2c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
网上购物时,主要考虑因素是卖家信用。因此,本文从c2c电子商务平台的角度出发,利用静态博弈理论,分析了奖罚制度等平台管理机制对卖家信用的影响,并提出了完善c2c电子商务市场的几点建议。
c2c电子商务的静态博弈模型
(一)基本假设
为了便于分析,在不影响研究结果的前提下,做如下基本假设:假设一个c2c交易或一个博弈情景中只有两个参与人,即消费者和卖家,并且他们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参与人在选择策略时,把其他参与人的策略当作给定,不考虑决策对他人决策的影响;市场有关信息是完全的,即参与人对相互的特征、策略空间和支付函数有准确的知识;二人在做出决策之前都不知道对方的行动,可以认为他们的行动是同时进行的 ,即二者之间的博弈是静态博弈。wWW.133229.COm
(二)静态博弈模型及其解
假设市场上存在两种卖家:诚实(如实描述商品属性,合理定价,获取正常利润),欺诈(夸大商品的属性,将产品高价出售给消费者以获得较高的利润)。针对这两类卖家,有两类消费者:对商品满意,接受;对商品不满意,拒绝。若每笔交易涉及到的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费为s,产品的生产成本为cs,交易过程中,业务处理费用为f。若卖家诚实经营,则售价为pl,并且获得丰厚回报——信用积分z;如果欺诈经营,则其售价为ph(一般ph>pl),但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果被发现,则严重惩罚,扣除一定的信用积分,在一段时间内封锁其店面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号,并有可能接受罚款,其付出的总代价为d。如果消费者对商品的效用评价为x(一般pl<x<ph),则一笔交易的博弈模型如下(图1)。
当卖家“诚实”经营时,消费者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将选择“购买”。当消费者“购买”时,卖家的选择取决于其在不同策略下的期望收益。
如果(pl+z)>(ph-qd),卖家选择“诚实”,此时该模型具有唯一纳什均衡(购买,诚实)。
当(pl+z)<(ph-qd)时,卖家选择“欺诈”,此时消费者又选择“不购买”,卖家又只能选择“诚实”。因此该博弈模型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对其求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假设消费者购买的概率为a,卖家诚信经营的概率为b;卖家“欺诈”经营时,被发现的概率为q。考虑一次交易(博弈)过程中,买卖双方的期望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