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本文根据微观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结构进行了剖析,并分析了基础电信企业和增值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竞争能力,最后为企业和政府管制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从而解决陕西省网站用户外流的问题,实现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有效竞争及健康发展。
论文关键词:互联网接入,市场结构,普遍服务,增值服务,互联互通
基金资助项目:陕西省通信管理局2010年科研项目,《陕西互联网接入市场发展研究》
引言
伴随全球经济日益网络化,企业越来越依赖于信息的快速获取与处理能力。如今,高速、可靠的互联网接入已经成为企业能否迅速应对市场变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本文的研究对象正是网站用户接入市场,而不是家庭用户或小区用户等的互联网接入。2008年电信重组之后,国内主要经营互联网接入的基础电信企业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铁通。作为陕西省的三家基础运营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理应成为网站用户接入互联网的最佳选择。然而,在陕西省接入的本省网站仅有13000家及外省网站7500家,本省网站在外省接入的却高达6万余家,网站用户外流非常严重。同时,在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的增值服务企业数量多达40余家,但真正开展ISP业务的企业很少,仅12家左右。
本研究的数据来自针对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开展的深入实际的调研,调研采取了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网上调查及座谈会的形式。本文拟在调研基础上,对互联网接入市场进行系统分析,找出网站用户外流和开展ISP业务的增值企业数量少的原因,为陕西省互联网接入企业提出经营对策,为互联网监管部门提出监管建议。
一、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概述
互联网接入是通过特定的信息采集与共享的传输通道,利用传输技术完成用户与IP广域网的高带宽、高速度的物理连接。与互联网接入相关的服务有IDC和ISP两类。IDC(InternetDataCenter),即互联网数据中心,是指在互联网上提供的各项增值服务。IDC是基于INTERNET网络,为集中式收集、存储、处理和发送数据的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的设施以及相关的服务体系。ISP(InternetServiceProvider),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根据工信部要求,申请IDC经营许可证的增值服务企业必须有自建机房及网络设施设备,机房面积应大于200平方米。按照这一标准,该类企业必须有百万以上的经营资金,对众多服务商而言是困难的。目前,陕西省内的增值服务企业大部分也都是具有ISP经营许可证,本文将重点研究ISP市场。
随着个性化、应用型信息服务需求的增加,传统的“网络运营商——用户”的互联网接入产业链正在向“基础网络运营商——增值服务供应商——用户”的新型产业链转变,互联网接入产业链的演变如下图所示:
图1互联网接入产业链的演变
与其它产业链相比,互联网接入产业链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以信息产品为对象,实现价值增值,换句话说它是一条信息增值链。因此,上下游企业的合理分工与协作是该产业链发挥价值增值效率的重要因素。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总体概况可以从基础企业和增值服务企业两方面来看。
(一)基础电信企业的垄断势力依然强大,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陕西互联网接入市场,同上海、北京、广州相比较,无论是从规模还是成熟度上都远远不及。陕西三家经营互联网接入的基础电信企业(电信、联通和铁通)并没有全力投入宽带市场,表现得不温不火,没有感受到真正的市场压力。即使如此,他们仍然可以获取相当可观的利润。目前的陕西ISP市场基本上被电信和联通瓜分,基础电信企业还出租互联网资源给十几家小型增值服务企业,使它们可以也开展ISP业务。陕西电信在原来古城热线的基础上成立了全资子公司——陕西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独立经营互联网及增值业务。尽管陕西电信的服务是质次价高,但依旧是陕西互联网接入市场的霸主,这主要得益于电信在基础网络上的先天优势。
(二)ISP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着三大问题。
面对着迅速上升的网站用户和网民人数,ISP运营商感受巨大压力的是设备更新和扩容,但追求盈利也是ISP的重要任务。经过分析,陕西ISP企业在发展中存在三大问题:一个是不公平竞争环境。电信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早期经营ISP业务的公司或多或少都与电信有密切联系,而没有关系资源的ISP企业只能艰难地生存,这是一场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竞争。
另一个是高昂的资费,电信垄断必定带来高昂的接入资费,使得ISP们的有限收入都几乎用在了租用电信网络资源上,而目前众多ISP却还在继续打价格战,这严重地制约了ISP们的良性发展。
最后,忽视附加服务也是陕西省ISP发展中的一大问题。对于网站用户来说,ISP是与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的,广大网站企业都希望能选择一个合适的ISP为其提供接入服务。然而,相当多的陕西省ISP企业不仅很少向网站用户提供附加服务,在基本服务上都存在一些问题:服务器瘫痪时有发生;上网的高峰期的网络拥挤或无法接通很常见,售后服务也不尽如人意,这都是需要尽快解决的。
二、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分析
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中包含了政府、多个经营主体及客户,因此市场结构与他们息息相关。文章将采用SCP分析方法,先从互联网接入市场结构着手,进而对政府监管效果、基础电信企业的经营行为及绩效、增值企业的经营行为逐步展开分析。
(一)市场结构分析
陕西省互联网接入产业目前已不再是独家垄断行业,而是形成了以电信、联通和铁通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为经营主体的寡头垄断格局。
当前陕西电信互联网接入的收入以基础业务为主,从收入构成上看,集团主机托管、机位出租、带宽出租等IDC基础业务收入超过总收入的93.8%;其他收入占6%。07-09年陕西电信互联网接入收入分别为5600万元、9300万元及1.24亿元,每年的业务增长量为33%。省联通08-09年网站接入收入为750万元及1200万元。陕西铁通的网站接入年收入仅有100万元。以三家基础电信企业2009年互联网接入的收入来计算,电信占91%以上的市场份额,联通占9%左右,铁通占1%。根据现代市场结构理论,可以计算出行业集中度指标CRn和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公式如下:
那么CR=100%,HHI=0.827。可见,三家企业瓜分了整个市场,HHI指数很高。这说明市场集中度很高,而且厂商势力很不均衡。由于联通和铁通所占的市场份额极小,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就形成了电信独大的接近于完全垄断的市场格局。
2008年的电信重组后,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联通和网通的联手将对电信发起冲击,期望能快速发展并形成对等的竞争格局。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联通在互联网接入业务上尚未找到成熟的商业模式。此外,还由于其他种种历史原因,2008年与陕西联通合并的网通是“小网通”,相比陕西电信,在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本身存在先天不足;“小网通”的网络与陕西电信的网络之间互联互通也存在问题,因此,陕西联通难以在短期内与陕西电信比肩。反观陕西电信,其利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在定价、宣传和代理分销渠道的争夺上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压,使得恶性竞争现象屡见不鲜。根本原因是该市场垄断力量太强大、竞争不充分。
根据调查,陕西电信在代理分销市场上出租互联网资源的价格较高,并且没有下降的趋势,下游ISP/IDC企业希望降低带宽和设备出租价格的呼声很高,电信却反其道而行之。因此,互联网接入市场的竞争疑为两家“合谋”共生,并未出现期望的竞争活力。
(二)互联网接入市场的管制政策分析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严格推行网站备案及网站主办者身份真实性现场核验政策,但实践证明,网站备案及现场核验制度对互联网接入产业的发展造成阻碍,而且实施困难重重,原因如下:
(1)实行网站接入地属地化管理。
但遭遇的困境是:接入地的可变性;网站存在镜像站点或二级子站由不同地点接入;新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如CDN技术的出现,接入地虚拟化,并通过节点分散到各地。
(2)实行网站主办者所在地属地化管理。
但网站主办者所在地具有流动性;网站主办主体在境外,这类网站备案就存在问题。
同时实行网站接入地与网站主办者属地化管理。出现的问题是管理交叉复杂化。
(3)网站备案现场当面核验政策。
网站备案现场当面核验政策,当初是根据基础电信运营商量身定制的,但我国大多数网站不是直接选择基础电信企业接入,而更多的是选择增值服务企业来接入的,它们绝大部分是民营接入商企业,大部分无经济实力在外省设立分公司,即使在外省设立了分公司,也没有能力办理全国性经营许可证,因此,民营企业无力为外省网站用户提供备案核验现场服务。
目前要求所有网站主办者到接入商处备案核验现场拍照,无疑增大网站主办者的成本,若外省网站用户选择本省接入商,跨省到接入商现场办理核验成本太高。核验成本可能远超过网站接入服务支付的成本,必然导致用户流失。接入商的经营成本和经营难度,并与互联网的低成本、高效精神相违背。
(三)基础电信企业的经营行为及绩效分析
(1)基础运营商的经营政策
1)对增值服务企业的政策支持不够
A.民营接入商未被足够重视,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没有获得应该有的名份与地位。
B.基础电信运营商垄断基础资源,如带宽、IP、资源定价权等,民营增值服务企业在接入业务上严重受到基础运营商的制约。接入资源定价方面,民营企业没有自主权和知情权,得不到公道合理的资源租用价格;民营企业想要自建数据中心机房,受人为因素限制条件太多;IP地址广播、BPG带宽接入在陕西省基本上行不通。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机房建设、代理商激励、硬件投资和战略联盟等促进民营企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政策缺失。
C.基础电信企业领导和政府主管单位领导不了解,或一味认为互联网接入行业是个高科技行业,对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期望过高,积极促进不多;认为互联网是洪水猛兽,把管理放在第一位;强调“管理中发展”,发展工作少,管理工作多,不利于行业的自主健康发展。
下图也反映了基础电信企业在经营政策上存在的主要问题,纵轴表示反映问题的ISP企业的数量。
图2增值电信企业对基础电信企业的意见分布
2)没有真正履行互联网接入的普遍服务义务
陕西电信的互联网接入业务由其独立子公司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经营,现有IDC业务员工12人,2009年全年业务收入1.24亿元。
陕西电信给互联网大客户提供专线接入或服务器托管,仅此项收入就占到了总收入的80-90%。在SP/CP公司中,腾讯、新浪、盛大、第九城市及陕通公司等6家公司09年共计产生IDC收入8000多万元,占IDC总收入的近80%左右。从IDC收入构成看,带宽收入占总收入的93.4%。陕西联通为腾讯提供互联网资源租用,2009年收入2千万,占联通互联网接入业务总收入的50%以上。
再来考察基础电信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省电信IDC中心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24亿元/12人≈1千万元/人,远远高于中国电信和世界电信企业的全员平均劳动生产率,见表1。
表1基础电信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统计表(单位:美元/人)
年份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平均值 |
中国电信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 54423 | 72730 | 65138 | 74443 | 66683 |
世界电信企业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 | 216319 | 259383 | 199163 | 229038 | 225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