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城市管理执法体系,强化领导责任,坚持执法宗旨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政府不再是全能的政府,科学合理的确定政府部门在城市公共管理中的职能是城市管理顺利进行的前提。当前城管执法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部分职能界定不清的问题,还存在编制上的问题。又因为职能过多、任务重,一些地方聘用了大量的协管员,影响工作质量。城市管理执法体系须要进一步合理划分各部门的职能,明确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城市管理需要不断完善职能体系的建设,城管人员既需要明确分工,有需要相互配合,领导在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完成一些重大项目的工作中,领导对工作人员的调度、工作任务的分配、工作进度的掌控、人际关系的协调、冲突的化解等个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领导在工作上出了问题,后果难以估计,领导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承担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优化治理结构,协调各方力量,化解社会冲突
要从根源上防范群体性事件,就要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合理的社会治理结构需要良好的信息传递体系、通畅的利益表达机制、科学的及决策机制、高效的执行体系和严密的监督体系形成一个全社会既相互合作的联动机制。群体性事件的治理应以预防为主,通过科学合理的矛盾化解机制延缓、弱化和消除结构性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防范群体性事件的科学决策机制是保证各方利益有序博弈的机制,是调动社会力量实现自我管理与合作共治的核心。城管执法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根本过原因是一部分群体的利益显失公平却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补偿,及时的利益补偿机制是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关键。全面监督民情舆情,跟踪调查重大事件,是开展防范工作的有效手段。
三、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
社会差距的拉大与社会矛盾的扩大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市场,而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更是激化社会矛盾的催化剂,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成为防范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内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在社会转型期市场监管难度大,意义也非常重大。加强市场监管,防止恶性竞争等各种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利益受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利用市场规律的体现。通过有序的市场秩序维护好农民、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是防范群体性事的主要内容。规范市场行为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的有效途径,防止群体性事件需要加强法律监督,维护法律的权威,坚决打击市场犯罪,维持社会秩序。
四、完善社会保障,关心弱势群体的利益,防止社会矛盾集中升级
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往往是各种矛盾积累的结果,社会保障是社会矛盾的缓冲器,完善的社会保障,能把社会矛盾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旦还不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的需求,特别是在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各种矛盾凸显。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持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关注弱势群体的身心健康,提高弱势群体抵御风险和抵抗社会压力的能力,减少社会摩擦,防范群体性事件。
五、创新社会管理,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执法效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许多群发性事件的直接原因与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密切相关,一些执法人员工作方式简单除暴,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时有发生,很容易直接导致群体性事件。以人为本,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方式,注重民意调查,认真听取群众的心声,及时汇报工作情况,高度重视群众的合法权益,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积极主动的做好执法宣传工作,对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让群众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对一些重要的项目执法工作,法律教育更加重要,要通过道德法律教育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建立专门的防范群发性事件沟通机制,监督民情舆情,及时汇报重要情报,果断消除隐患。完善群体性事件紧急预警机制,建立防范群发性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注重网络工具的使用,关注网络媒体和社交网站,做好舆情的控制和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执法效力,加强治安管理,消除犯罪隐患,维护社会秩序,弘扬正义,崇尚和谐,提高群众的生活满意度。增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让群众感受到工作人员的诚意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