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农村社会格局的深刻改变和基层民主的不断推进,有的农村开始出现了党员群体与普通村民发生一定程度的社会分化的倾向。这一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对党在农村的执政合法性以及农村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带来一些消极影响,因而迫切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 党群关系 基层民主 党的民主
随着基层民主进程的推进,在看到基层农村社会的治理得到发展的同时,部分农村地区受基层民主发展不充分和制度安排欠缺等因素影响产生的内部社会分化倾向也应受到关注。
一、农村党员群体与普通村民之间出现了社会分化的倾向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格局的深刻变化和基层民主逐步推进,有的农村出现了一种新的社会分化倾向,即党员群体与普通村民之间出现了日渐明显的分化,这两个群体在其内部认同的基础上逐渐表现出政治、经济、社会差异拉大。对于这一现象,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首先,从政治地位讲,党员作为执政党的成员,较之村民享有更多的政治权利,也握有更多的政治资源,并且随着党内基层民主的深化发展,在政治上越来越具有优越性。在目前的基层民主进程中,党员群体同以前相比,通过更多地参与和影响基层党组织的活动,触及到了农村基层政治运作的核心——基层党支部活动。而普通村民却仅局限在村自治组织活动,对村庄政治生活的影响很少触及到基层权力的核心。这种影响力上的差异,就使得党员群体主导着农村基层社会的政治生活,他们不仅控制着农村党内政治资源,而且通过党的领导地位而扩展到对农村社会的全面影响。无可否认,这种现实的影响力为农村党员群体的利益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其次,从经济地位看,党员在农村经济中也居于优势地位。改革以来,在先富带动后富的号召下,基层农村党员的平均生活水平和经济拥有量,明显高于普通村民,党员的收入水平增速也明显高于普通村民。以1992年湖北荆州某区社会党员家庭经济情况为例:“全区农村党员家庭人均纯收入为906元,比全区人均758元高148元;富裕户、万元以上多种经营大户、经商大户、存款户分别占党员家庭总数的27.4%、23%、5.2%、12.4%,明显高出一般农户的19.3%、14.1%、0.9%、11.7%。”豍就笔者2012年在河北唐山市城郊某城镇的走访过程中进行的粗略统计,在个体经营者和民营企业家中党员比例超过60%,且经济占有额更大于这个比例。笔者还发现,这一地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吸收了大量个体经营者入党,然而他们入党后却为自己经营又谋取了更多便利。在农村党员经济水平增加的同时,先富带动后富政策精神并未得以全面贯彻,从而导致这种差距不仅没有减小,还有扩大的趋势。在这种经济占有量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背后所显现的就是经济资源不断地向党员群体的集中。
再次,从党群关系来看,现在农村党员与普通村民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但党员群体的内部联系则在加强,特别是党员群体内部利益日益趋同。在对村民的问卷调查中,在“你认为当前党群关系如何”项目中,有62%的人认为“一般”,13%认为“较差”。在农村的党群关系弱化的同时,党员群体内部的联系则日益密切,特别是党员群体内部的互动和利益趋同性越发明显。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干部为了维护自身地位和利益,而对其他党员进行拉拢、照顾。有的则是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对自己的亲属以及利益相关者进行照顾,在个别农村甚至还出现了家族势力垄断党组织的现象。
二、农村党员群体与普通村民之间发生社会分化的原因分析
根据我们的调查和了解,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发展的范围限制,导致党员群体和普通村民享有的权力资源分配不均。在农村基层民主进程中党内民主不断推进,基层党员群体享有的政治民主权利越来越多,但是其范围依然局限于党内,普通村民影响核心权力的民主权利未得到相应的发展,这就产生了民主权利在两个群体的不均衡分配。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执政党,是国家和社会体系中真正的权力核心,党内民主范围的限制必然带来了对权力核心影响力的差异,也促使了在基层民主进程中,党员越来越受重视,影响的范围越来越广,产生了两个群体权力资源掌握的差异和不均衡。在此基础上群体认同、利益关系等也出现了较大的改变,进而导致了政治、经济地位和社会联系上的一系列问题。
第二,由于当前农村社会秩序的瓦解和一些党员自利倾向增强的结果。随着我国农村传统文化因素也被打乱,继而取代这种传统控制模式来抑制自利倾向的人民公社体制也已然解体,对人们的自利倾向的伦理控制和行政控制都失去了原有效能。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下推行的基层民主制度在农村基层的发展尚未健全,新的、完善的社会控制模式尚未建立,对党员群体的控制模式依然执行的是党组织内的控制为主,普通村民参对党员群体的监督渠道依然较少且缺乏可操作制度的保障,这种情况下党员群体的自利出现了束缚无力。再加之传统虽已改变,但传统文化的影响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农村社会这种影响尤甚,传统“差序格局”下的“自我主义”与市场经济下的功利性相结合,加剧了自利价值的发展。自利化倾向的发展和对党员自利倾向的控制模式的缺失,促使农村社会中党员群体与普通村民之间利益的分化,党员群体越来越注重自身利益的得失,党员群体的代表性降低、利益自主性增强。同时在此基础上也促使了两个群体政治、经济地位差距的拉大。
第三,由于农村社会中基层党内民主与基层社会自治的发展不协调。农村基层民主的推进在两个范围内开展:其一,是基层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建设的推进范围主要是在党组织内部,党员群体的利益诉求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对权力核心的活动参与能够不断地得到表达和实现。另一方面,是基层社会自治即村民自治,这一进程覆盖整个农村社会成员,但活动的范围则限制在核心权力的外围。这种覆盖水平和活动范围的差异,进一步导致了认同的差异。同时由于这两个群体所认同的活动体系不同,党员群体认同的是权力活动的核心体系,这一认同体系不仅活动能力较强,且体系内的社会关系资源也有明显优势;而普通村民所认同的活动体系则缺乏这一优势。所以这必然致使两个群体在社会联系及政治、经济活动和地位也有着明显的不同,加剧了两者分化的进程。
三、农村普通村民与党员群体之间发生社会分化的消极影响
当前,一些地方农村中开始出现的这种普通村民和党员群体之间的分化倾向,已经给农村社会的治理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和消极后果。
(一)使党在农村的执政合法性资源有所流失
在农村基层民主进程中农村基层社会党员与普通村民的分化表现出的党员利益代表性的减弱和普通村民对党员群体的认同度不断下降等,直接破坏了党执政的合利益性和削弱了党的民众基础,这构成了党的执政合法性的直接威胁。在两个群体出现分化倾向的同时,村民自治组织不断发展为农村基层社会村民的认同取向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这就促使了农村基层社会村民认同感的转移,使得党的领导权威及合法性受到了基层社会自治组织的挑战。
(二)使农村的社会资本受到破坏和侵蚀
社会资本是凝聚社会的一种潜在力量,良好社会资本的建立和运行是基层民主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社会资本的最主要的内容就是社会网络、互惠规范和信任,在这之中的核心则是信任。在农村社会基层民主进程中出现的普通村民与党员的分化,直接破坏基层农村社会的社会资本导致社会资本的缺失。分化中所表现的社会群体间联系的日渐薄弱和不信任的加深,更是使得社会资本的建构从根本上受到了阻碍和破坏。对社会资本破坏又转回身来对基层农村社会的民主进程构成了威胁。
(三)使农村基层民主发展受到阻碍和制约
由于现阶段农村基层民主进程中现有的种种问题加剧了农村基层社会党员群体和村民的分化,这一趋势反过来又制约了农村基层社会的民主进程。其一,随着在这种分化下社会资本的破坏及对其建构的阻碍,这必然影响民主的推进,不利于壮大基层社会的力量,促进公民社会的产生。其二,基层社会的党员群体在与村民的分化中在各个方面都处于优势地位,党员群体作为既得利益集团,必将成为民主进程推进的阻碍。其三,随着这种分化的加剧,必然削弱了党在基层的领导力,由于我国基层民主进程主要是由上层推动的,这就必然是基层民主的动力不足,以致阻碍农村基层民主的进程。
四、加快基层民主发展进程,弥合党员群体与普通村民之间的分化
农村基层社会中党员与村民之间的这种分化及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成为党在当前农村基层社会建设中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解决问题的关键点就集中在党内民主的扩大上,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和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首先,加大公推直选的力度和进度,实现党员和村民利益的重新整合。现阶段正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探索和尝试的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公推直选”制度,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弥合党员群体与普通村民关系的恰当方法。“公推直选”农村基层党组织,将党的民主化进程也从单纯的党内民主也扩展到人民民主的层面。它改变了农村基层社会权力资源分配模式,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举过程中给予党员群体和村民相近权利的安排,而且加强了村民对党员群体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这一模式下普通村民与党员作为党组织运行的共同的参与者,其利益同时在权力核心得到整合和调整,加强了两个群体的协调和联系,最终这些改变的影响扩展到经济、社会等层面减弱了两个社会群体的分化。
其次,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要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自觉接受广大村民对党员群体的监督,从而扩大农村党员的代表性和社会基础。“公推直选”制度安排本身仅局限在了选举层面,这使得在农村基层社会中党的民主化建设局限性问题尚未得到更好的解决。突破这种局限的根本出发点应放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的民主参与上,在发展党员这一根本问题上加强普通群众的民主监督。这一点四川都江堰市探索的通过“公开答辩”发展党员的机制是在以后的改革中应当借鉴的。同时我们还要建立一套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保证普通村民对党员群体的长期监督。只有将对发展党员的民主监督和对党员活动的长期监督这两点相互结合才能在保证党员的先进性、代表性的基础上扩大党员的社会基础,拉近两个群体的关系,促进村民对党员群体的认同。
从农村基层民主改革入手,从农村基层民主中突破党的民主建设的局限性出发,把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的基础上深入监督作为行动的着力点,逐步的细化深入改革,改变农村基层社会,应成为农村基层社会党员与村民层次分化问题解决的一个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