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中的职务发明权力分配制度导致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与现在大环境下的人们的思维方式越加的不契合。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迭代更新,犯罪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传统接触式犯罪持续下降,与现代网络通信技术相结合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愈显猖獗,其中,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为突出,因发案率高,受骗金额巨大且追赃率低,犯罪手法层出不穷,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治安态势和市民安全感最突出的问题。而隐藏在电信网络诈骗背后的,是一系列为诈骗集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内各类经济犯罪也开始频频出现,成为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类重要犯罪形式。在刑法中,经济犯罪共包括8大类115种罪名,因其种类繁多而复杂,在定罪与量刑方面存在诸多难点,特别是经济犯罪数额问题,已然成为司法裁定的争议焦点。基于此,本文分析了经济犯罪数额的概念,探讨了经济犯罪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希望为刑
对于众多投身于移动互联网的企业和个人而言,无论是已经占领一席之地,还是网红经济,这部分的数量和概率都极小,难以成为普遍的翻身之地。
近几年,传统行业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随着“互联网+”事业如火如荼地进行
刑法作为一部基本法律,具有高度抽象性、稳定性、滞后性,这就决定了刑法的适用离不开解释。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各种新型犯罪行为广泛兴起,利用传统的主客观解释理论已经不能顺利地推进刑法的实施。因而有必要探究立法者的立法目的,做出一个符合社会整体价值判断标准的解释。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彻底改变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人们足不出户可知天下事。现代的大学生,早已经是网络熟悉的名词
对于介入型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实行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概率、介入因素是否异常、介入因素对结果的贡献三个因素进行综合判定。在判断时需以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个别化原则为指引回归具体个罪,在个罪中认定刑法因果关系。
2014年春节,一场手机红包热潮突袭全国。微信,支付宝同台唱戏,腾讯,阿里近身肉搏,同类产品扎堆推出,各领风骚。
在我国现行刑法分则条文罪状的表述中,有12条14个罪名的犯罪构成中出现了“扰乱”一词,并将其归纳到犯罪构成要件中作为是否定相关罪名的依据。由于刑法中“扰乱”一词的参照依据的复杂性及“扰乱”一词本身的笼统性,我国刑法理论和实务界对“扰乱”一词内涵和外延的理解存在很大的争议,以及我国刑法对某些“扰乱”型犯罪规定不统一、用语不当造成了司法上认定不
我国已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更是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面对互联网+浪潮的到来,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
互联网时代,民众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参与意识日益强化,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变得更加多元复杂。
2015年12月16日上午,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省乌镇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