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但打击效果始终不理想。考虑到吸毒活动是毒品犯罪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主要体现,笔者试从吸毒人员犯罪的视角观察毒品犯罪,并为防控吸毒行为和毒品犯罪提供新的思路。
一、毒品犯罪的现状和特征
1.毒品犯罪在所有犯罪中比重高且增速快。当前,毒品犯罪案件量在快速增长,毒品犯罪呈现出破案数和抓捕数显著上升、海洛因缴获量持续下降、新型毒品缴获量明显增多等特点。笔者对重庆市A区检察院的办案数据调研发现,该院近五年毒品犯罪数量随全院刑事案件数量而升降,但始终保持较高比例。
2.毒品犯罪人中吸毒人员比例大且逐年上升。在重庆市A区检察院的调研中发现,2010年1月至2012年10月,该院共受理涉毒品案件963件1054人,其中吸毒人员684人,占全部毒品犯罪人数的64.9%。且吸毒人员所占比例逐年递增。2009年吸毒人员占毒品犯罪总人数的47.2%,2010年为59.2%,2012年上升到68.5%。以上数据充分说明,在毒品犯罪人员中吸毒人员所占比例巨大且逐年上升,成为毒品犯罪的绝对主力。
除此之外,全国吸毒人员基数大且增速快,还呈现出吸毒人员复吸率和重犯率较高,吸毒人员犯罪大部分为筹集毒资、以贩养吸等特点。
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吸毒人员和毒品犯罪的几个主要特点:
_是毒品犯罪以吸毒人员为主。依数据来看,各地统计毒品犯罪中吸毒人员的比例从60%到90%不等,且比例有逐渐上升的趋势;吸毒人员犯罪以毒品犯罪为主。依数据来看,此比例甚至达到98%,吸毒人员的其他衍生犯罪也主要是以筹集毒资为目的。
二是对毒品犯罪的打击效果不佳,毒品犯罪越打越多,且增长率远超同期其他刑事案件;对吸毒人员的管控效果不佳,吸毒人员越管越多,且增长量稳中有升。
三是吸毒人员的复吸率较高,个别地方高达95%;毒品犯罪的重犯率较高,普通达到15%。
二、对“打一控一防”模式的反思
面对日益泛滥的吸毒行为、曰趋猖獗的毒品犯罪,现行“打一控一防”模式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效果却差强人意,虽然刑罚力度越来越大,但毒品犯罪却越打越多。通过戒毒来减少吸毒行为效果有限,并不理想。禁毒宣传的效果也不容乐观。因此,有必要对现行模式的反思。
1.刑罚理念仍难摆脱重刑主义,这在毒品犯罪中表现得较为明显。大量社会报道总是不遗余力地鼓吹从重打击毒品犯罪,理论界也有_些观点支持继续提高刑罚以防控毒品犯罪,包括将吸毒行为犯罪化的声音也时有出现。但是,以加重刑罚来应对毒品犯罪必然陷入上述重刑主义的困境。笔者认为,从严从重惩处毒品犯罪本无不妥,前提是要在现行刑法规定内。但一味迷信刑罚的作用,执着于不断提高刑罚来应对吸毒行为和毒品犯罪则有失偏颇,值得商榷。
2.戒毒技术手段不完善。在戒毒手段方面,应当树立几个正确的观念:_是要正视毒瘾难戒的现状:这从较高的复吸率可以体现;二是要树立毒瘾可戒的信心:现有技术方法的合理运用和不断完善,均可提高戒毒的功效;三是要综合管理,使戒毒机构、帮教机构各方面同步跟进。
3.禁毒宣传教育的最大问题在于流于形式,难有实效。笔者曾参与过一段时间社区矫正工作,深知禁毒宣传形式大于实质,标语式、展板式、传单式、现场咨询式效果都不理想。宣传对象没有针对性、宣传内容陈旧无吸引力、恐吓式宣传难以引起共鸣、长效宣传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都值得注意。
三、重置涉毒行为防控的社会资源重心:从“打一控—防”到“防一^控——打”转换
鉴于现行倚重刑罚、难以戒毒、弱视宣传的“打一控一防”模式的无奈和弊端。笔者认为,在当前困境下,应当转换思路,重新分配社会资源,适当调配工作重心转向“防一控一打”这有可能会走出一条新路,取得更佳效果。
1.防: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坚决抑制吸毒人员增量。事实证明,防止尚未吸毒或吸毒未成瘾的潜在吸毒人员演化成“瘾君子”的难度要大大小于对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的难度。这一事实在当今戒毒技术确不发达、戒除率极低的现实下尤其醒目。所以,与其把有限精力大量花费在戒除已成瘾人员毒瘾身上,不如将资源更高效地分配在潜在人群这一群体,坚决抑制吸毒人员增量。因为潜在人群基本都是合法公民,防止其吸毒的主要方式就是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数量不易统计、效果难以量化,多流于形式,难有实效。但这正说明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仍有巨大空间可以挖掘。以在校生禁毒教育受教育数据为例,如果在校生受教育率能够完成设定目标的100%而不是实际的41.39%,那宣传效果自然会大幅提高。当然,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不是仅提高普及率,在以下几方面也应加以注意:
一是教育对象的针对性。与吸毒人群相对应,吸毒潜在人群
也有着自己的特征,在性别、年龄、职业、经济收入、生活环境等各个方面都有着倾向性特征。那么宣传教育关注的重点就应当相应侧重于吸毒人员的朋友、男性、青少年、低学历、无业、单身及有前科者等。
二是教育方式的针对性。显然,对不同性别,具有不同职业、不同婚姻状况等不同特征的人群要有不同的教育方式,以取得最好的教育效果,这些经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积累。
三是教育内容的优化。陈旧重复的禁毒知识必然使受教育者厌烦,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宣传教育内容应随形势发展不断更新。如对新型毒品的宣传要及时到位,否则新型毒品很可能迅速)之滥。
四是对吸毒人员的教育。一是教育其认真对待吸毒行为,认真配合戒毒工作;二是教育其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性,避免引导其他人随其吸毒;三是加强吸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帮教教育,防止因社会排斥致其再次沉沦于吸毒。
五是设计合理的宣传教育考核机制。在当前社会环境下,考核是衡量工作成绩、推动工作进步的重要动力,应当继续完善考核机制,鼓励相关部门加大教育宣传的投入力度。提升宣传教育的效果,需要在方方面面努力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具体做法应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
2.控:科学提升戒毒实效,努力减少吸毒人员存量。虽然目前
戒毒成功率不高,形势不容乐观,但我们仍应认识到运用现有戒毒技术手段,戒毒效果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挖掘:
一是加强对戒毒机构的管理。提高戒毒机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使更多优秀的医疗人员参与戒毒;加强对戒毒机构的监管,避免其成为毒品交易“黑地”和吸毒人员避难所;加强对戒毒机构的管控,剔除不合资质、非法营利的戒毒组织等。二是挖掘现有技术手段潜力。加强科学研究,提升戒毒技术。三是加强“心瘾”戒除能力。新加坡的强化劝诫方案、泰国的佛教组织参与戒毒,这些重视心瘾的戒毒方法都取得较传统戒毒方式更好的效果,值得我们借鉴。四是加强吸毒人员的发现能力。即争取更全面的发现吸毒人员,并更多地把他们纳入到戒毒体系中。
3.打:合理实施刑罚打击,积极控制毒品犯罪数量。没有吸毒者,自然就没有吸毒人员犯罪和毒品犯罪。目前关于毒品犯罪的刑罚已是很重,重刑率也远远大于一般犯罪,所以不宜再偏执地追求重刑制毒,而应将更多精力放在抑制新吸毒人员增量和减少现吸毒人员存量上。这也是国际禁毒的大趋势,所以目前对毒品犯罪的刑罚打击应注重在现有体系下的合理性,而不应刻意追求重刑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