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要求在收集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时,严禁刑讯逼供、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方式进行证据收集,但又要实现犯罪惩罚,又要实现罪犯人权保障,而侦查实践表明大都数的侦查策略不可避免的会带有一定的威胁、欺骗和引诱性质,这使得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这两项相互冲突的价值维度,形成较好的平衡趋势,这也是国家刑事司法的核心环节。我国现阶段的刑事司法侧重点是实施犯罪惩罚,却没有很好实现人权保障,导致很多错拘、刑讯等现象,必须重新界定侦查策略与非法取证。
二、侦查策略以及非法取证两者的界线
侦查是取得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人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司法机关准确运用刑法判决犯罪人的重要依据,关系着社会稳定和谐,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要求侦查人员不仅要选取合法有效的侦查策略,而且在最短时间内收集和固定证据,界定好侦查策略与非法取证界线。
(一)界线的理论依据:尊重和保障人权
刑事司法的直接目的是通过理性方式实现犯罪人员的正确惩罚,基于明确案件事实进行适当刑法惩戒,并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因此,在惩罚犯罪为目的下保障好最低限度的人权,科学分解刑事司法权,从而实现制约和平衡控、辩和审之间的关系。
(二)界线的法律依据: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国家开展刑事司法活动的依据是刑事程序的体系化和严整化。宪法、刑事诉讼法通过设立保障性条款和确认性条款以赋予公民基本权利,通过设立授权性条款以赋予司法机关在必要条件下实现犯罪活动的刑事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通过设立禁止性条款避免司法机关滥用司法权。因此,为及时收集和固定犯罪证据,必须通过宪法、刑事诉讼法设立相关的禁止性条款以约束刑事侦查,并通过法律禁止性规定来实现侦查策略和非法取证的划分。
三、实现侦查策略以及非法取证准确界定的策略
为实现侦查策略以及非法取证的准确界定,必须规范法律程序并树立正当理念,避免落后的程序工具意识产生取证干扰,如新刑事诉讼法明确列出需要排除的非法言词证据。下面从几个方面来介绍实现侦查策略以及非法取证准确界定可实行的策略。
(一)基于保障最低限度的人权来制定、实施侦查策略
刑事司法可以保障公民人权,也可以惩罚犯罪,且惩罚犯罪也是为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要实现公平、正义的刑事司法,必须同时处理好保障公民权利和行使国家权利之间的矛盾关系,并在正当的法律程序下实现有效诉讼。为实现惩罚犯罪,进行侦查策略时不可避免会造成公民权利损害,区别在于损害程度高低,因此,在实施侦查策略时要平衡两者关系,并适当给予侦查行为在一定限度范围内干预或限制公民的个人权利。在世界范围内存在最低限度的人权标准,为侦查策略带来了一定弹性范围,并贯彻执行最低限度人权标准,以实现侦查策略的制定和实施。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必须调整和强化人权保障制度,从根本上实现公民最低限度人权的维护和保障。
(二)贯彻落实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规则
在刑事侦查过程中,运用的侦查策略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的趋利避害动机和实现犯罪刑罚目的,而侦查策略的限度性又取决于公民的个人权利和形成社会良好风尚,因此在制定和实施侦查策略时要统筹考虑两者的价值需求。程序正义由于其特殊性质无法用一个理想化的标准来规范,但由于人类存在的普遍价值共识,为实现最低限度的人权制度保障,应建立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规则,同时兼顾各国基本政治制度模式、经济水平、文化传统和民族特色等制定能体现最低限度人权保障的程序正义制度准则。
(三)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制定实施侦查策略
世界各国由于存在的政治制度、经济文化、民族习惯等不同,制定的刑事司法也存在较大区别,各国刑事司法各具特色。为实现刑事司法的公平、正义、效率等根本价值目标,使得程序性规则具有多种形式。我国在制定实施侦查策略程序上,应建立在普遍认同的国际准则基础上,同时充分考虑我国基本国情,并结合现有的侦查法律制度、侦查活动实践情况等,从而规范侦查策略程序规则,有效实现犯罪惩罚和人权保障,完善我国侦查策略,且能够在制定和实施侦查策略过程中集中体现刑侦活动的基本规律。同时程序规则还要配套我国刑事诉讼结构,坚持相关性和适应性原则,灵活制定完整的刑事侦查制度规则体系,更好的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同时准确惩罚。
四、结语
在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制定完整的刑事侦查制度规则体系有利于准确区分侦查策略和非法取证,强化侦查策略制度规则,保障公民的个人合法权利,从而体现刑事侦查的高度正当性,降低非法取证发生概率,准确按照刑法要求对犯罪人实施惩罚,实现刑事诉讼目的,一定程度的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促进我国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杨宗辉,杨青玖.论非法取证与侦查策略——以欺骗取证立法取舍之辩为视角.河南社会科学,2013年09期
邓立军.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控制下交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1期